作者:枫香
赵淩唯一能称作私房的,大概就是小湖村的那点子果园,一年下来净赚不到他一个月零花钱。
山里头没人,窦荣说话也没刻意压低声音,带着一种小少年的炫耀:“那可不?我有一家酒楼,一家客栈。本来我还想买个庄子,可惜京城附近的庄子太难买了,再远一点我也不知道该怎么打理。”
“酒楼和客栈是京城的?”
“对啊。”
土豪,我们做朋友吧!
哦,我们本来就是朋友,那没事了。
赵淩已经习惯于身边的同窗都比他有钱有势,假装震惊都装不了一秒钟,就跟着周东学习怎么在山里面辨别兽径、怎么用身边的材料制作各种陷阱、怎么通过各种痕迹判断有什么动物,以及如何寻找水源、制作简易的庇护所、选择合适的营地、什么草可以止血等等各种知识。
不仅赵淩和窦荣听得认真,余大更是认真。
他们正上着课,一只躲在草丛里的兔子突然蹿了出来。
窦荣眼疾手快,一拳头就砸了过去。
兔子吱都没吱一声,脖子一歪,也不知道是死了还是晕了,没了动静。
“找找这附近应该有兔子窝。上次我找到一串兔子。”窦荣眼瞅着兴奋起来,“应该把抹布带上。”
“你还想让抹布进兔子洞撵兔子?”不会吧?没听说过猫钻洞抓兔子的啊,不都是放貂吗?
窦荣理解点头:“对啊。不对,抹布太胖了,应该挤不进兔子洞。等我把我的虎先锋养大一点,带着虎先锋来。”
显然,虎先锋是他抱走的黑狸花的名字。
赵淩下了狗背,跟着在附近找兔子洞。
“嗷呜——”大灰突然仰天长啸。
过了一会儿,远远有啸声附和:“嗷呜——”
大黄也跟着叫:“嗷呜~~~汪!”
“嗷~~~”
两条狗叫完,都讨好地冲着赵淩摇尾巴,意思很明显:介绍我家里人给你认识呀~
赵淩摸摸狗头:“好的呀~”
余大一脸惊恐。
好什么!
那可是狼!
狼群!
说是里头有大灰和大黄的崽子,可散在山里面,从小和狼群一起长大,和真的狼有什么区别?
周东和周南的动作也有了戒备。
只剩下窦荣和赵淩两个小孩儿,粗神经地半点不害怕。
窦荣还拿着刚猎到的兔子:“一只兔子不够当见面礼的,早知道从庄上牵一头羊进来了。”
余大心想,什么大少爷发言?秋膘没贴好,就想把羊宰了吃,还是给狼吃。他们人一年到头都吃不到几口羊肉呢。
只不过这话,他只敢心里面想想,可不敢当着人家的面说。
好人家的狗,过得日子都比他们这些人要舒坦。
不能比不能比。
他记得小时候村里人过不下去,卖儿卖女甚至卖老婆的,一年到头吃不了两顿干饭。
他现在的日子比上不足很多,比下也余了很多。
余大不说,赵淩有话说:“现在羊还瘦巴巴的,到冬天的时候我们涮羊肉锅子吃。吃小肥羊。”
小肥羊涮着确实好吃。
窦荣立马不执着于现在的小瘦羊,倒是很快就找到了兔子洞。
一共五个兔子洞全都找到,分头一堵,点了烟一熏,兔子就接二连三跑了出来。
赵淩好悬被撞个趔趄,背后冒出一头大灰狼把他后背顶住,另外一头大灰狼又提供友情宰杀服务,一口把挣扎不休的大兔子咬死。
“谢谢啊。”赵淩下意识拍了拍狼的脑袋,拍完才觉得不对,“好多大灰。”
第21章
大灰除了垂耳朵之外,外形“涂装”和狼很像,前提是不和真正的狼对比。
现在大中小三号大灰狼排排坐在赵淩面前,区别还是很明显的。
大灰的眼神最清澈。
体型最小的母狼嘴里舔着兔子血,看向赵淩的眼神友善中带着一点审视。
最大号的狼崽子一只耳朵立着,一只耳朵耷拉着,看向赵淩像是看着自己的小伙伴。
它的个头已经明显超过了大灰爸爸,但一身毛还带着亚成年的毛呲呲,不像成年狼和狗那么顺滑,让他的体型显得更加肥……更加圆润,卖相特别好。
别说窦荣了,就是周东周南看着这条“小狼狗”,都两眼放光。
连对狼群害怕的余大,都觉得这条大狗子实在帅气。
只是除了窦荣之外,另外三个人都不允许靠近,稍微走近一步,母狼就要呲牙。
赵淩已经撸上了狼,甜言蜜语不要钱地往外掉。
“哇——你好漂亮啊!”
“宝宝真强壮!”
“我可以抱抱你吗?”
赵淩还拿出自己背包里的瓷碗,又从腰上拔出小刀,把刚才的兔子放血:“来,喝吧。”
动物血是野生食肉动物非常重要的盐分来源。
只是它们平时捕猎不太可能像这么处理,大部分血还是浪费掉的。
赵淩捕猎不行,处理猎物还真有两把刷子。
其他人分别把刚抓到的兔子递给他,交给他一起放血宰杀,主要是他们还是没法靠近。
本来这种行为在野外,尤其是像这种有猛兽的山林里,是严格禁止的。
但领主级猛兽已经在眼前了,完全不怕吸引别的猛兽。
大灰舔了两口血,更像是示范。
小狼狗很快就学会了,啪塔啪塔舔兔子血喝。
母狼是最后一个行动的,试探着舔了两口之后,觉得还行,蹲坐在赵淩面前,等着他开下一个兔子罐头。
这时候大黄也迎接来了自己的老婆孩子,以及老婆娘家……狼。
大黄的崽子们还小,有五只,估摸着才三四个月大,虽说已经有个十几二十斤,但行进速度肯定不如成年狼。骨架方面比已经认同自己名字叫宝宝的“小狼狗”明显要小,毛色倒是有点像德牧。
其它狼拖来了两头野山羊。
懂得礼数的狼群和人类,气氛迅速变好。
他们转移了地点,直接来到了河滩边。
人类在河边放血宰杀,狼群在旁边喝血吃肉。
它们第一次吃到不带毛,甚至不带骨头的肉块,以及处理干净的内脏,体验感很不错。
其实内脏在这种野外环境是不可能处理干净的,也就是简单分割,简单祛除一下污物。
清洗?
不,那会洗掉珍贵的血和油脂。
人类分到的部分是两条羊腿,一只兔子,以及狼群们不要的皮毛和骨头。
余大珍惜地把羊蹄羊头、兔头以及大部分的羊骨头,摘了大叶子包好,嘴角都快咧到耳后根:“这么多,够我们吃好几天了。”
骨头边上剩下的肉不多,但也是肉。
哪怕没有肉,骨头炖着吃也香。
周南本来还想拿两只羊蹄子,想着回去炖到酥烂,现在瞧着余大这样子,顿时就没了心思,转去把皮毛简单清洗处理,再挂到旁边树上晾起来。
算了,他这种跟在小国公身边的护卫,可不会缺了肉吃。
“还是别放久,现在天气热,放一天就坏了。”
“知道,回去就直接一锅炖了,大家一起喝汤。”现在农忙,地里面活计可辛苦,正好补补。
河里的鱼群受到血腥味的吸引,飞快聚集过来。
周东用树枝削了几根木刺,教窦荣和赵淩扎鱼。
他们很快就学会了理论,开始实操。
削的木刺并不特别尖锐,鱼不断游动加上纺锤形的身体,哪怕看见了,也很难扎中。
周东确定他们不会扎到自己脚上,就往水更深一点的地方去,可惜这里的水流还是有点急,不然倒是可以教窦荣和赵淩泅水。
等下次有机会去小湖村里再教吧。
那边的湖面水流平缓,找个水浅一些的地方就行。
周东脑子里想着事情,看到一条鱼经过脚边,状似随意地把木刺往下一扎,瞬间就收获了一条约莫两个巴掌长的鱼。
嗯,还不错。
他带着一点微微的得意,刚转头就听到“哗啦”一声响,随即是小光头咋咋呼呼的声音。
“哈哈哈!我果然是最厉害哒!”小光头站在深不过自己膝盖的水里,得意洋洋地高举木刺,上面一条得有三尺长的大鱼还在奋力甩尾。
“咔嚓”一声,木刺应声折断。
大黄迅速咬住掉落的木刺,连着大鱼一起拽上了岸,招呼老婆孩子过来吃。
小光头瞬间傻眼:“咦?我、我的鱼?”这就没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