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枫香
收上来的粮食,经过蹭蹭盘剥/合理损耗,送到一个个具体的士兵手上,能够剩下多少?
练兵,伴随的是大量的体力消耗。
肉蛋是必须跟上的。
另外还有这个年代最费钱的军种——弓箭手。
弓箭的磨损和损耗极大,都是钱。
这样培养出来的精兵,上了战场可不会百分百都能活着回来,是有损耗的。
哪怕活着回来了,缺胳膊断腿也已经丧失了战斗力。
像这次巩盛带队出来的百骑,是一人两马的配置。
太子顾朻的亲卫三百人,同样是一人两马。
这么一支四百人的队伍,在梁州城外的山林里,已经可以横行无阻。
赵淩跟着开会开到一半就撑不住睡着了,剩下他们说了什么,自己也不知道。
后来大概是开完了会,赵淩好像记得自己被叫醒,迷迷糊糊坐上驴车,被送回了营房。
过了五天,赵淩琢磨着吃嫩玉米的时候,顾朻带着人马出去“划线”。
“咦?我被丢下了?”赵淩听到消息太过惊讶,手上一个用力,真的掰下了一根玉米。
出去团建竟然不带他!
“哎!”来福看到像是一下掰在他身上,“你怎么把玉米给掰了下来?还没长好呢。”
还好是在自家院子里,没别人看到,不然又要被弹劾。
掰都掰了。
赵淩干脆把玉米叶子层层扒开,露出里面一排排整齐的小玉米粒。
这一穗玉米大概有赵淩的手掌长,白的粉的紫的颗粒排列紧密整齐。
赵淩用手轻轻掐了一下,破开的玉米粒爆浆,直接滋到他脸上。
“啊。”
“喵喵喵!”
抹布不知道从哪儿冒了出来,站起来扒住赵淩的裤腿,嚷嚷着要吃。
赵淩把玉米掰断,自己试着啃了一口:“嗯,甜的。”然后把一小半给抹布。
怎么像水果玉米?
他只是悄咪咪把空间里的玉米和从京城带来的玉米种子混了混,还混成新品种了?
抹布闻了闻,小心翼翼用牙轻轻嗑了一口,吐掉了。
98号汽油猫猫,拒绝添加95号汽油。
赵淩就一个人蹲在玉米地前啃了一穗生玉米。
结论是:“太小了,再长几天。”
然后他第二天又掰了一根玉米,空间里的,蹲在玉米地里背着人跟抹布一起吃。
等来福发现的时候,只剩下一根玉米芯。
来福看了看小儿胳膊粗的玉米,很想也掰一根尝尝。
不不不,院子里满打满算就一亩多点的玉米地。
算了,摘玉米不行,还是去摘辣椒。
梁州温暖的气候,让作物成熟的速度飞快。
从第一个辣椒变红之后,菜园子里的辣椒就像是开启了什么竞速模式,飞快地红成一片。
常禾每天摘一点,根本摘不完。
他们摘下来晒干串成串,像晒柿饼那样挂在屋檐下,或者学本地做泡菜一样把辣椒泡起来。
辣椒的辣味很特别,刚开始吃的时候很多人都不习惯,但搭配梁州本地的酸口食物,做成酸辣口,就非常开胃爽口。
尤其是天气飞快变热,酸酸辣辣的口味更加下饭。
常威和来福只要空下来就在弄辣椒和辣椒籽。
泡好的晒干的辣椒,每次他们进城就要送一些给赵英娘。
来福很快就摘了一篮子,见地里还有红辣椒,准备把篮子里的放到水井边,再过来摘,路过玉米地的时候,发现赵淩和抹布还在啃玉米。
赵淩感觉背后凉飕飕的,看来福对自己怒目而视,瞧了瞧他手上的满满一篮子辣椒,不太理解:“你也来一根?”
来福看着赵淩手上超大的一根玉米芯,再看看地里明显短了一截的玉米棒子:“你是不是挑了最大的吃掉了?好的都要留种的知道不?”
赵淩赶紧把玉米芯掰断了,跑去厨房往灶肚里一抛,毁尸灭迹。
还以为外面有玉米了之后,他就能随便吃玉米了,没想到还是有破绽。
没晒干的玉米芯在高温下燎起一阵烟,幸好烟囱给力,并没有飘出来。
常禾正在炖鸡汤。
米家一群读书人,这一年来遭了罪,身体亏空,尤其是米希的父亲和两个叔叔。
三兄弟年纪已经有了一些,突然遭逢大变,还担忧家中老母亲和妻女,身体亏空得厉害。
米希的几个小兄弟正在长个儿。
以前在家怕是要吃成小胖墩,这会儿却是饿得压根没东西吃。
他们自己虽然垒了灶,但不能自由出军营买东西;让军中其他人代买,一文钱的东西恨不得收一两银。
米诏是老官场中人了,哪里会不明白这些人敲骨吸髓的习惯,只做家中没钱。
不然这一次给了,下一次人家要更多,还会觉得他们好欺负,更加变本加厉。
幸好本地野菜多,他们跟着这里的老牧监认了一些,自己牧马的时候看到,挖了一些移栽到房前屋后。
他们不会种菜,仗着本地优越的自然条件,野菜天生天长的,倒还能有几分收成。
可是野菜哪里吃得饱?
他们能在军中过得还算有个人样,多亏了周毅过来探望的时候带些衣物粮食。
现在赵淩在,那就不用顾忌了,天天鸡鸭鱼肉不断。
军中其他人不敢惹赵淩,赵淩表现出一副混不吝的样子。
反正赵淩顶多待上一年就走,几个犯官而已,睁一只闭一只眼也就过了。
炖鸡汤只用看着,常禾坐在厨房里看书呢,突然见赵淩冲进来,放下书,好奇地看过去:“四郎,你干嘛呢?”
赵淩露出一个反派的笑容:“毁、尸、灭、迹!”
常禾看看灶肚,用火钳扒拉了一下,都没扒拉出一块骨头或者毛:“毁了啥?蚊子?”
本地的蚊子又大又多,实在是让常禾开了眼。
院子里的玉米种得晚了半个多月,还没完全成熟,外面大田里试种的玉米已经成熟了。
顾朻他们不知道浪去了哪里,还没回来,赵淩就只能和周知府一起主持玉米的收割工作。
由于是试种,试验田按照地形、日照条件、湿度和贫瘠程度分成了不同的地块。
采收玉米倒是不花多长时间,毕竟试种的量不大;就是来回跑这些试验田,在路上花费了更多时间。
最后统计结果还没出来,周知府已经兴奋到胡子都在往上翘了。
这亩产量也太高了!
比起水稻,玉米几乎不需要管理,对水肥的需求也低,产量竟然高出这么多。
哪怕是最贫瘠的土地,亩产……好叭,太贫瘠的完全不管理的土地虽然也结了玉米棒子,但是颗粒稀疏干瘪,产量不太行,只能作为牛羊饲料。
普通坡地的亩产量竟然都能有五百斤往上,最多的甚至达到了惊人的六百五十斤!
就算要扣掉玉米芯的重量,也不老少了。
种玉米可比种水稻省力多了。
而且按照玉米的生长习性,完全可以利用种不了水稻的地方来种玉米。
玉米不需要成片种植,完全可以这里种几棵,那里种几棵,把一些边边角角利用上。
刚收起来的玉米,马上又被种植下去。
梁州几乎无冬,理论上全年都适合玉米生长。
水稻在梁州能够一年两熟,玉米应该也可以。
赵淩自己院子里的玉米是分月播种的,看看怎么能够尽量多种一些。
赵淩开始写起玉米小论文,几乎天天都钻在玉米地里,偶尔被工部的大师傅们逮去水泥作坊指导,作业是一个字都不碰。
顾朻带着人马回来,问起作业的事后,赵淩一脸懵:“咦?”
顾朻在野外一个多月,整个人的气质都精悍了许多,一看他这表情就知道:“没做完?算了,做了多少我这会儿给你看看,看完我就去休息了。”
天天钻林子,他感觉自己跟个野人一样。
野着的时候其实不觉得,等到回来才觉得浑身难受。
回来洗了三桶水才干净,这会儿他正在晾干头发。
赵淩看着顾朻,有些大逆不道地想:怎么不干脆摔死算了?
家里的平地走着都能摔,外面的山林里,顾朻竟然能平平安安好胳膊好腿地回来,还要检查他作业?
侍卫们一定很辛苦吧?
顾朻见他纹丝不动,怀疑:“你该不会……一点都没写吧?”
“嗯。”赵淩坦白,然后理直气壮,“没人盯着,我想不起来要写作业!谁叫你们都不在!你们都出去玩了,把我一个人丢下!小时候你们也是自己玩,不带我!”
顾朻听他开始翻旧账,赶紧叫停:“不写作业还有理了?扯什么小时候的事?你不是天天和豆豆玩?你跟豆豆玩的时候,也不带我们。”
赵淩刚想开溜,神出鬼没的闻公公过来,一把抓住递到顾朻跟前:“请殿下处置。”跟递个小猫小狗似的。
闻公公显然也是刚洗完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