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二两香油
就在这时,机械女声叫号,让下一位患者进诊室。
他们目光随人动,看门开门关,老宋想起什么,胳膊肘捅咕卫岚一下。
“刚才和你一起的那位,是你老丈人吧?”
戏谑太多次,卫岚已经潜移默化接受了这个称谓,点头说是。
老宋声势夸张:“果然啊。好个堂堂一表,凛凛一躯,看着就不一般。瞧你老丈人这架势,少说得是个厅级干部吧?住哪个病房?”
卫岚报了病房号,老宋回想了下,说。
“那不是单人病房啊。厅级干部能低调得起来,是不是退休了?”
卫岚眼神狐疑,难掩讶异:“……这都能看出来?你怎么这么人精。”
“这个么,兔子当多了能成兔子精,人当多了,当然也能成人精。”
“……兔子?什么兔子?怎么突然提起兔子了?”
老宋两手比了个兔耳朵,指头弯弯:“就兔子啊,俩耳朵的那种。我以前以为兔子可笨了,真正养了后才发现,我去,表面文文静静,实际上野得不得了,还聪明——都不是聪明了,是狡猾!”
“你什么时候养的兔子?养来吃的?”
“啧,”老宋照他背上来了一巴掌,“天天就想着吃,我养的那是宠物兔!金贵着呢!我吃了你都不可能吃它!”
“……哦。那你养哪儿了?青旅小院?”
“养朋友家了。不是,关你什么事,问这么多干嘛?”
卫岚无语,心说不是你莫名其妙提起来的么。
“总之,我的意思是,兔子当多了,很狡猾,人当多了,当然也会变得很油滑。不过,我再怎么样,也比不过你老丈人。就他那规格的干部,见过的鬼比咱俩见过的人加起来都多。那眼睛就跟X光似的,照你身上一扫,你肚里有多少油水全看得一清二楚。”
卫岚眨眨眼:“这么玄乎?”
相处数天,他只觉得沈铮脾气不错,嗓音自带新闻联播主持人腔调,打牌下棋时很较真,有时候像个老小孩。
至于X光……他倒从没有被连皮带骨全看穿的感觉。
“是啊。你不懂,重剑无锋,大巧不工,他观察你是不会让你察觉的。可能你觉得你俩刚认识,但其实人家连你爸妈工作单位都要猜出来了,表面装傻,心里门儿清。在这种老油条面前,咱俩连面疙瘩都不算,所以我劝你平时最好老实点,别在你老丈人面前耍花腔——也是,有这种高手当爹,难怪你哥会那么……傻不拉几的好听说法是什么?哦对,天真无邪。”
卫岚张嘴,想替他哥辩驳几句,又觉得老宋说得也没错。
他哥有时候是有点儿傻,温室花朵,终日被阳光晒得枝叶舒展,花瓣饱满,总会有些不知愁为何物的滋润感。
卫岚就是喜欢他哥这副模样,他愿意做爱人雨天的伞,晴天的养料,无聊时候的花樽。可他偏偏处于一无所有的年纪,而养育一朵花,又是多么多么难……
想起沈子翎最近的劳碌奔波,再想起自己一而再再而三的无能为力——不,不只是无能为力,陈林松刚才要给他提供合作机会,而他为了自己拒绝了,不是吗?
那就不是无能为力了,更可恨,自己是在拖沈子翎的后腿。
养不活的花还要死死霸住他,终有一天,这花会在自己手心里枯萎到死吧?
卫岚面无表情地坐着,那种感觉又来了,莫大的空虚填补着他,好像他四肢百骸都被虫子密密仄仄啃食干净,风一吹过,浑身酸软,他觉得自己是颗被蛀空了的牙。
无能为力,也,无路可退。
身子忽然晃了晃,是老宋揽着他摇撼两下,笑着转移话题。
“对了,那礼物你哥喜不喜欢?”
卫岚回神:“喜欢。他当时特别开心。”
“对嘛,既然他开心了,那你也开心点儿。”
卫岚一怔,慢慢看向他。
“我看起来……很不开心吗?”
老宋离他很近,一看之下,他从那双深不见底的棕褐色眼睛里看到一丝忧虑。
忧虑转瞬即逝,老宋嬉笑着说。
“问我干嘛?我可看不出来。问你自己,这段时间,你过得开心吗?”
良久,卫岚扯谎般,扯出一个笑。
“我和最喜欢的人住在一起,还养了只大狗。我每天都在变得更了解他,每天都能和他睡在同一张床上,每天都能做饭给他吃,每天都可以接他下班……”
“我没问这些,”老宋说,“我只是问,你开心吗?”
“……我开心,我很开心。”
应该开心的,否则这一切,他拼尽全力争来抢来的、梦寐以求的这一切……不就显得太可笑了吗?
不就太不负责了吗?
*
弥勒和沈铮差不多前后脚出来,二人都没什么大碍,就连回去疗养的方法都差不多。
沈铮看出他们三人有话要说,就表示自己楼上还有客人在等,先回病房了。
卫岚自然知道他口中的“客人”是谁,纵使是听起来就颇有距离感的称呼,也依然令他心里别扭了一下。
不过三人好久没聚,这点别扭在热络聊天中很快消散殆尽。
聊了二十来分钟,卫岚以为沈子翎还在楼上,不愿意让他和陈林松有太多见面聊天的机会,就也上楼去了。
走前,他说改天回青旅做饭给他们吃,随便点菜,他现在什么都能做。
获得二位老大哥的欣慰笑语,连声说好,等着你了。
卫岚的身影消失在转角,弥勒久久地望,最末收回目光,有些苦涩地笑叹道。
“我看啊,嫁出去的儿子,泼出去的水。小鸟拍拍翅膀就飞走了,我们这些老鸟,也就只能在窝里等着他们什么时候回巢看看了。”
老宋牙碜似的,嘶道,“谁跟你是老鸟?”
弥勒溜他一眼:“也对,你也是个不着家的鸟玩意儿,一天天不知道在哪儿鬼混。”
“行了行了,老鸟同志,还是说卫岚吧,别往我身上拐。”
“行,那你看卫岚最近怎么样?跟他的,嗯,男朋友,关系还好吧?”
“你是希望他们关系好还是不好啊?”
“我么,我肯定希望他们能分开,越早越好,省得打断骨头连着筋,弄得两个人都受伤害。”
“哦,问您高见?”
“这段关系太仓促了,那位小沈刚结束一段长期感情,很难说他对卫岚是不是存在着一种找替代的心理。至于卫岚,他身上更是缠着一堆事没处理,没法一身轻松地投入到感情中去。两个人离心是早晚的事,注定没法走远。不过呢,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还是让他们自己慢慢醒悟吧,我们不好跟着掺和的。”
弥勒背着手,问道。
“所以,他们现在究竟如何了?”
老宋如实作答。
“如您老所愿,男朋友那边我不清楚,不过卫岚这边,就跟一串拼命运行的错误代码似的,悲惨得不得了。”
弥勒脸上没见笑意,又是重重一叹:“早知道这样,当初就不该带卫岚来云州,真是……算了,不说这些了,我们走吧,我一到医院就浑身难受,没病也要弄出病了。”
二人下楼找车,正好到饭点,老宋说这门口有家小炒不错,要么下来吃一顿?我看这天快下雨了,回小院也不好做饭。
弥勒犹豫了下,说行,不过还是打包吧,我在医院附近吃不下东西。
老宋往日嘴很损,听了这话,肯定得嘀咕弥勒年纪越大越难伺候,可这次意外地没说什么,停车路旁,让弥勒在车里等着,而后自己下去买饭。
刚进店,就遇到了沈子翎。
*
老宋健谈,一句“我刚在医院遇见你们家卫岚”作为开场白后,话题很顺滑地往下溜去。
“说到卫岚,你最近跟卫岚怎么样?”
沈子翎笑吟吟的:“挺好的,最近我工作忙,他一直在帮我照顾家里,还帮我把我爸都哄开心了。我爸妈现在可喜欢他了,见人就夸,跟又养了个小儿子似的。”
“那是,他向来挺会和中老年人相处的——毕竟之前天天跟弥勒这个半老头子待一起。我都不知道你最近工作忙,带得卫岚也一起忙得团团转,我跟弥勒都以为这小子是没良心,不知道回来看我俩呢。”
“最近就闲下来了,改天我和他一起回去,刚好请你们吃顿饭。”
“要请也是我们先请你,谢谢你把这小祖宗从我们这儿接走,你是不知道——不对,你跟他住那么久,应该知道了,这祖宗一天要吃五顿。要不是看在他大老远从家里跑出来,风餐露宿,可怜巴巴的,我才不供他。”
“卫岚之前是过得挺苦的,别说五顿了,我看他就是每天吃七顿,你们也会照供不误。”
“一天七顿,那还是留给他亲爹亲妈供着吧。而且他以前过得也不苦啊,要不是他非作妖跑出来,那连路上这点儿苦都没有。”
沈子翎眉头一蹙,觉得这话太失偏颇,一点儿同情心都没有。但想到老宋本来就荒腔走调没个定准,说出什么话都不奇怪,也就没有反驳,转而问。
“对了,他之前是不是找你借过钱?”
老宋装傻充愣,问什么钱,可惜沈子翎挑明了说,是卫岚前段时间送了台价格昂贵的相机,说是自己攒的钱,但他估计是借的。卫岚身边的亲近朋友不太多,他不会找乐队的人借,不想让钱和音乐互相掺和,应该也不会找弥勒,因为不想被弥勒唠叨。相形之下,最符合借钱条件的就是老宋。
虽然,他的确怀疑老宋能不能一下子掏出三万块来。
老宋装傻不成,干笑两声,心说你的侦察能力也不赖。
见他默认,沈子翎掏出手机,说要替卫岚先还了。总共借了三万整是吧?
老宋两手揣兜,啧嘴:“我不要。”
沈子翎笑道:“你白给他了?”
“……做梦呢?我是不要你给的。”
“为什么?”
“他找我借的钱,要是你现在还我,那他之后再找我还钱,我是收还是不收?”
沈子翎吃惊:“这你要是还收,就有点不要脸了吧。”
老宋平淡道:“是吧,我也这么觉得。那我要怎么跟他说?你哥已经帮你把钱还过了?你是他对象,又不是亲哥,更不是亲爹。卫岚借钱买礼物,这做法确实不好,但人家高高兴兴给你送礼物,你总得让人家送得有头有尾,心安理得吧。”
“那……”沈子翎斟酌,“也好办,他给你钱,你再还我就行。”
老宋别开了头,不耐烦道:“真不要。我知道你的意思,想减轻他的心理压力是吧?但他既然跟我借了,就要有胆量承受压力,他这些年就是过得太顺了,才会一开口就是三万块,压根对钱就没概念。他只有自己老老实实打工,一分一毛省钱来还,还个半年一年的,下次才能知道钱不好借,才能有点儿敬畏心。否则,这次还是管我借的,下次要是借网贷去了呢?至少他现在还有容错,那就在他还有容错的时候,多错几次吧。”
顿了顿,他为了安慰沈子翎,又说。
“不过,你也别太担心,他跟那种真出来混社会的孩子到底不一样。真没办法了,大不了往后一退,有爸妈兜底呢。”
沈子翎不解其意,听老宋再三提起卫岚那对“人面兽心”的不合格父母,不快道。
“那种爸妈,能给他兜什么底,别说三万了,恐怕连三百都不愿意出吧。”
老宋摇头一嗤:“扯呢,他爸妈想儿子都快想疯了,别说三万块,只要儿子能回家,三十万都不在话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