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未婚夫他叔先婚了 第50章

作者:耶子水 标签: 豪门世家 天作之合 甜文 先婚后爱 近代现代

他哪里承受的了那样的生命之重,背负起那般偌大的责怪。大脑开启的保护机制使得他在八岁时,就给自己的人生找到了一个存活下去的解法。

妈妈不在了,他要更听话。

做一个成绩好的学生、懂事的儿子、伪装成正常人的样子,等到长大了……

去佛罗伦萨看看。

他不停地做着计划,修正着自己的人生,走在既定的道路上。

-

陆放检查手机消息,聊天记录里安静地躺着三条回复,分别是:

【嗯嗯。微笑脸.JPG】

【嗯嗯。微笑脸.JPG】

和【嗯嗯。微笑脸.JPG】

对应的消息是他第一天问的,【到了吗】、【吃饭了吗】、【有不舒服吗】

前两条且先按下不表,单就这最后一条时隔两个多小时的回复,在英国时间凌晨四点半发送过来的消息。陆放一时竟不知道小朋友这到底睡蒙了还强撑着爬起来给他的回复,还是连内容都没看只是在随意地敷衍他。

他怕小朋友孤单,又怕小朋友太想他,还提前准备了几则睡前小故事,想着可以哄人的时候念给人听,免得他的小孩会躲在被窝里偷偷难过而他束手无策。

可小朋友一上飞机就像一条被放生的鱼,连回头看他一眼都没有,撒欢儿似的一头钻进广阔的水面,只留给他一小簇翻起的水花。

直到水面也趋于平静,鱼过无痕,什么也不存在。

陆放盯着沉默的手机沉默。

啧。

手机是不是坏了。

他再次发送消息,问他,在干什么?

一分钟后,铃声响起。

没坏啊。

随即看到回复:

【嗯嗯?微笑脸.JPG】

陆放:“……”

哇噻。

-

陆放在第二天的傍晚,拨通了叶知丛的视频电话。

这边日落晚霞,那边朝阳金晖。陆放在江市的一片粉橙紫红的映照中,看到了曼城清晨的阳光,洒落在叶知丛的肩上。

叶知丛坐在窗边,手机支在画架上,低头调色,屏幕中露出一颗圆润的脑袋。

阳光将每一根发丝都镀上了一层金色,那头黑发毛茸茸的,看起来温暖又柔软,手感一定很好的样子。

陆放的掌心又升腾处那股异样的灼烧感,他抬手,叶知丛没抬头,视觉上明明是那么的近在咫尺,可手掌能够触摸到的,却只能是冷硬的手机屏幕。

距离,时间。他和叶知丛隔着万水千山。

他们站在同一天的两端,去询问对方的早餐晚餐。

叶知丛嗓音低低地,好似带着些鼻音,乖巧地回答他两个字:“法棍。”

可陆放却眯起眼睛,视线在镜头中巡视片刻,沉声吐口:“吃完了吗?”

“吃完了的。”

“买了几根?”

“一根吧。”

“哦,这样啊,”

陆放的语气更沉了,“那你左手下方椅子旁边那个长得很像法棍一样的东西又是什么?”

叶知丛怔愣抬头,随即顺着陆放的指令向下看。

“。”

好吧,又被抓包了。

叶知丛不自然地摸了下鼻尖,语气更闷了,“也是法棍吧。”

呵。

他还真敢回答。

陆放冷淡的嗓音跨越空间,顺着耳机的听筒传来,带着股莫名的威压,好似暴风雨来临之前压城的黑云。

他沉声唤他的名字,“叶知丛。”

三个字清晰地打在鼓膜上,耳机使得那沉静的嗓音仿佛是贴在他耳梢上响起来的。

叶知丛耳根莫名发烫,整条脊骨连带着尾骨好似都烧了起来,仿佛屁/股底下有小火在烤,连握着画笔的手不自觉一紧。

每次在陆放连名带姓地喊他的名字时,叶知丛总会涌上来一丝紧张。

他已经很多年,没有怎么听到过他的名字了。

那特殊的声线,从薄唇中吐出的字眼,仿佛把他整个人都在放进那滚烫的口腔中来回咀嚼过一遍似的。

他有时会偶尔恍惚,叶知丛这个名字,只是他这具躯体的称号,还是他灵魂上的标签。

深奥的哲学他弄不懂,我是谁要交给苏格拉底来回答。

可这一刻他突然很想问问里弗斯:

为什么陆放喊他的名字他会热?

第32章 隔空续费

“叶知丛。”

“现在, 站起来,去吃饭。”

“我看着你吃。”

“。”

叶知丛低着头,第一次对如此简单的指令无动于衷。

陆放见他不动, 眯起的视线更沉了些,他看着屏幕,隔着一万公里的距离,仿佛在与人对视。

“不肯听话是吧?”

叶知丛捏紧指尖,停顿片刻,摇头,“可以不站起来吃吗?”

叶知丛语气低低的,想犟,又好像不敢。

他坐在那里, 画室用的板凳一向比较低, 看起来像是蹲在那里环抱双膝的蘑菇。

“坐在这里吃吧,可以吗?”

叶知丛讨价还价, “我……不太方便站起来。”

??

“腿受伤了?”

“。”

“让我看看,怎么回事?”

叶知丛没动, 画架上的手机镜头却能将窝在那里的整个人全部拍摄进去。

陆放看到人不自在的拽了下衣摆, 细瘦指尖和浅色卫衣的边缘绕在一起, 抓出褶皱。

“你……”

叶知丛红着耳梢偏开视线,没继续这个话题,还停留在上一个指令上。

他拿起身旁的法棍,拆开包装,露出圆润的、烤得极富有色泽的顶端, 剥开两侧牛皮纸,双手抓握着。

“你要看着我吃吗?”

可是吃饭有什么好看的。

陆放眯起视线,冷淡地“嗯”了一声。

好吧。叶知丛知道陆放是有些奇怪的, 他不和奇怪的人类计较。

法棍圆润,硬邦邦的,长条形状。外皮的颜色非常鲜亮,和Grave总是烤焦的小面包不同,酥脆又带有浓郁的烘烤香气。

袁博没给他买蒜香黄油味,面包上覆有一层薄薄白霜,应该是海盐奶油味,或者是朗姆酒黑加仑味的。

放置了不少时间,原本偏硬的口感,就更硬了,握在手中像武器,叶知丛双手圈着,抓握,送到嘴边。

白霜沾染唇角,叶知丛咬下之前,轻轻舔了一口。

有柠檬的香气,还有黑加仑的果香,混合着鲜甜的奶油味,层次丰富的扑入鼻腔。

叶知丛皱了下鼻尖,这又张开嘴巴,在顶端小小咬了一口。

陆放呼吸一窒。

和外皮的酥脆不同,法棍的内部组织是柔软而带有韧性的,如此鲜明对比使得在口感上更为丰富,夹杂着的醇厚奶油味与朗姆酒特殊的香气,层次感非常鲜明。

叶知丛很乖,让他吃饭就乖乖坐在那里啃面包。

他双手环握着单手圈不住的大号法棍,咬了一口后张大嘴巴,将面包的整个顶端全部放进了口中。

陆放端起水杯的手停顿。

叶知丛脸小,下巴尖,唇珠挺翘。以往含住他手指时,只觉人口腔小巧。

可不挂肉的脸颊打开到最大,将直径并不算小的法棍吞进去,与上颌和舌尖严丝合缝,再用锋利的齿尖进行切割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