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未婚夫他叔先婚了 第107章

作者:耶子水 标签: 豪门世家 天作之合 甜文 先婚后爱 近代现代

叶知丛仰起头看人, 那笑靥比白风铃还要洁白无瑕,他的声响也比铃铛更清脆,浪漫两个字此刻在脑海中具象化。

他说:“还好,你等到了呢。”

或许只有陆放明白他的小朋友在说什么,他弯着唇角低笑着:“嗯,还好我等到了。”

等到在贫瘠的沙漠中种下的那颗种子,如今百花盛开。

以爱之名,全都是我的模样。

叶知丛去触摸陆放的脸,拂去人肩头不存在的风尘仆仆。

他知道陆放最近太过忙碌,在他启程时抱歉了很久,说没办法陪他一起回曼城。

可他毕业典礼这天,陆放还是不顾一切地赶过来,准时到了场。

他轻轻笑起来,说“我也等到了。”

每个平凡的日子,因你的存在才变得不平凡。

那些在角落里绽放的小小蓝星花,还有一个十分文艺的名字,叫琉璃唐绵。

蓝星花花朵很小,像一颗颗纯净琉璃,通透无暇,哪怕作为配花,一眼看过去,那分明的蓝与白真真切切,毫无保留地盛开着。

浪漫不止玫瑰,蓝星花的寓意隐晦又极致——你是我生命里永恒的主角。

不是非要长成鲜艳的玫瑰,你乐意的话,可以做茉莉、做雏菊、做向日葵,做无名小花,做千千万万。

可以是山间的一缕清风,也可以是林间的一只小鸟。

哪怕全世界都盼着人长成玫瑰。

可陆放一直在告诉他,你可以做你自己。

蓝星花在偷笑,风铃花在摇头。

叶知丛飞扑过去,拥抱属于他的太阳。

陆放迎接那束阳光,照耀在自己身上。

他们在此刻幸福地拥吻。

路过的白鸽挥翅祝福,伫立在两旁的树木扇动叶子——

曼城金黄的银杏,摇红了佛罗伦萨层叠浸染的枫叶。

圣母百花大教堂的穹顶记录着这座城市的时间锚点。

百花之城是天然直白的浪漫,可翡冷翠这古老的东方意境亦不逊色半分。

昏黄光斑夯进钟楼与老桥,诗人但丁向神明重许愿望:

那场仲夏夜之梦啊。

请你给我一朵紫色的鸢尾。

加缪和普鲁斯特或许在此处共饮过酒;达芬奇和徐志摩亦在时空的交错中曾一同高歌。

艺术被封印进时光的脉搏,永恒驻足停留,总不会被遗忘。

人类在浪漫里虚构此生。

而此刻,他与他对视——

在彼此的眼眸中掀起一场文艺复兴。

蜜糖色的夕阳散落在叶知丛的肩上,落日将钻石染出琥珀色的影子。

陆放想用手中的钻戒和人做交换,问他一年之后,可不可以给他带回来一朵鸢尾。

——鸢尾是爱意的使者。

六小时的时差抹不掉恋爱一百天的纪念。

陆放不用等鹊桥铺路,他可以自己走过来,在七夕这一天,走到叶知丛的面前。

他曾无数次地朝叶知丛走过来。

终于是在此时、此刻,问出那句——

“除了喜欢我,还敢再试试吗?”

叶知丛的指尖甚至已经触碰到那枚钻戒,他闻言略带惊诧地仰头,一双圆眼睛几乎盛下了整座城市的日落。

“试……什么?”

“试试爱我,”

陆放说:“不用像我爱你那样,用你自己的方式,爱我一次。”

不用像我爱你那样,那太满了,我不舍得。

甚至不求永远,只敢向你要一次尝试,不顾一切地爱一场。

叶知丛很乖、很乖地点头,说:“好。”

直到陆放低声问他,“所以……”

“所以你可以和我结束这场恋爱,一起进入下一段新的关系中去吗?我的小朋友,”

“我是说,在没有这段婚姻关系的捆绑下,”

“你还愿意和我再结一次婚吗?”

叶知丛弯起眉眼笑起来,日落在人眼眸中氤氲出暖色光晕。

这座温暖的艺术之城将他整个人都沾染出烂漫的色彩,他自由、明朗,亦在柔顺又张扬的灵魂上,缚了一条无形的线。

线的那一头,束在陆放手中。

“愿意的。”

叶知丛细白的指尖从此被圈上了爱的枷锁。

“不管再结多少次婚,只要是和你,我都愿意的。”

那条线看似缚在人脖颈之上,可真正被束起来的,其实是执锁人的手腕。

一个心甘情愿。

一个甘之如饴。

爱意至死不渝。

陆放补给他一个表白、补给他一场恋爱、又补给他一次求婚。

叶知丛缺失的所有经历都由得陆放补给了他。

他的童年、少年、和青年,全都因他重新存在。

而还未到的中年、暮年,甚至下一世,也都将拥有这个人陪伴。

叶知丛不再害怕分开,也不再担忧离别。

陆放不仅给足了他底气,还给足了绝对的安全感,让他得以在奔赴艺术的道路上,心无旁骛地翱翔。

他是曼彻斯特最优秀的毕业生。

他是佛罗伦萨最耀眼的求学者。

他是意大利、是欧洲、乃至全世界最出色的画家。

Nefelibata的名号终将响彻全球,他的每一幅作品里都有光。

《光的形状》系列是他向油画界开的第一枪。

此后,叶知丛一战成名。

他再也不是那个只在小众市场中流通的宝藏画家。

他的艺术价值和商业价值被全世界的人看到。

或许千百年后,又会因独特的历史价值,留名美术史,比肩代表作。

——他又一次给袁博发去了照片。

【我有大钻戒。】

【你有吗?】

【微笑脸.JPG】

收到信息的袁博沉默片刻。

他那位人机同学现在话怎么这么多?

-

叶知丛又一次来到了这里,他找到心动的地方。

他徒步走过蓝冰洞,在新西兰追到了粉色的极光。

他去南极观察企鹅,在索科特拉岛这宛如外星球的地方看龙血树。

他用透明的试管瓶装起一捧空气、装进一粒沙、装下一滴水。

然后——

再摘下一朵鸢尾花。

带回去,裱起来,送给陆放。

他送给他雷克雅未克的空气、捷克布拉格的砂砾、爱尔兰的精灵之水。

他还说他听到了一个故事,藏了很久,谁都没说,就这么好好儿的揣进心里,回来讲给陆放听——

传说在北极的人因为天寒地冻,一开口说话就结成冰雪,对方听不见,只好回家慢慢地烤来听。

遇到谈情说爱的时候,回家就要仔细酿造当时的气氛,先用情诗情词裁冰,把它切成细细的碎片,加上一点酒来煮,那么,煮出来的话便能使人微醉。

倘若情浓,则可以不用炉火,要用烛火再加一杯咖啡,才不会醉得太厉害,还能维持一丝清醒。

如果失恋,等不到冰雪尽溶的时候,就放一把火把雪都烧了,烧成另一个春天。

叶知丛拿红酒肉桂煮香橙,陆放细细研磨了一杯咖啡还没冲。

红酒与咖啡的香气浓郁扑鼻,可他们都还没喝呢。

说情话的人却好似先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