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腌入味了
“……”此处应有吐槽,但阿诺米斯实在槽不动了。
“我、我也想起来了!”密米尔在背包里晃动。
“想起什么了?”阿诺米斯重燃希望。
“这家酒馆里有个特别好看的女孩!”密米尔面露神往之色,“亚麻色的头发,淡绿色的眼睛,身上有橙花和葡萄果浆的味道……诶别走、别走!我们进去看看,说不定我能想起更多!”
“这种无聊的东西有想起来的必要吗!丢到焚化炉里还不够发电的!”
“看一眼!就看一眼!”密米尔央求,“这是我一生的请求!”
“你的一生早就结束了!而且都多少年前的事了,美少女也早变成大妈了—— ”
“玛尔塔。”密米尔说。这个名字让阿诺米斯停下脚步,震惊地回头,这里确实是那个酒馆。密米尔喃喃道,仿佛拨开迷雾,从一场漫长的噩梦中醒来,却发现真实比噩梦更绝望,“我想起来了,她的名字是玛尔塔。”
玛尔塔,酒馆的女侍,酿酒的工人,魔王城堡的后勤员工。她是阿诺米斯在这里认识的第一个人类。她生下了一个魔族的孩子,并且从未后悔。
阿诺米斯扯了扯背包,一把薅住莎乐美,狂奔到一旁的小巷里,在堆满稻草的推车边找到位置。还没等密米尔抗议,阿诺米斯揪住半羊人头疯狂摇晃:“你在搞什么啊!什么老牛吃嫩草!人家多少岁你多少岁?差了多少辈?你怎么下得去手的?!”
“你刚刚还说她是大妈……”密米尔弱弱地说。
“你不许说话!”阿诺米斯甩了他一脑瓜,莎乐美也有样学样一巴掌下去,“说什么‘我不会拥有后代’‘我已经足够不幸,不能再把不幸传递下去’……结果偷偷摸摸小孩都有了……还让人家当单亲妈妈!”
时间线完全对得上啊!密米尔是三十年前离开的,从此再也没有消息……但并不是说三十年前就死了!这货一直在外边游荡,直到在碎星镇遇到了玛尔塔,最后才变成了莎乐美手里的一颗头!
原来他一直没有回去找她,是因为他回不去了。
“我并不打算留下后代。”密米尔说,“这句话是真的。”
“孩子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阿诺米斯磨牙。
“你知道吗?我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只感到浑身战栗,毛发倒耸,心脏砰砰狂跳。”密米尔又说。阿诺米斯牙酸得皱起脸,什么恋爱的酸臭味!不堪入耳!可真相却不仅如此……“那是恐惧,对死亡的恐惧。你知道半羊人的预言吧?我曾经预言了艾萨尔的死亡,而那死亡成为了事实。同样的,看见玛尔塔的第一眼,我就知道了,她就是我命中注定的死亡。”
“然后你就色令智昏了。”阿诺米斯锐评。
“不要说得那么猥琐啊!”密米尔尴尬地说,“那时候,我正在赶回魔王领的路上,听到了求救的声音。两个帝国军人拦住她,朝她脚下扔了一枚小银币,叫她弯下腰提起裙子。泪水盈满了她的眼睛,像春天的湖水,那么漂亮,那么可怜。”
“然后你就色迷心窍了。”阿诺米斯再评。
“然后我转头就走了。”密米尔老老实实承认。
“……你这比色迷心窍还逆天啊!”
“我很菜的啊!半羊人先天魔力弱小、也没什么元素亲和力,攻击魔法都用不出几个。再说了,我又不认识她,她还是个人类……”
她是个人类。十几年前,密米尔也是这样对自己说的。她是那群将半羊人屠杀殆尽、削骨剥皮的人类。直到很多年后,当他看见那些半羊人皮做成的装饰,胃部仍会阵阵痉挛,呕吐物几乎喷射而出。他扯紧兜帽遮住羊耳朵,快步离去。既然是人类,就不关他事,无论即将上演怎样的惨剧,都是活该。
可走到一半,他的脚步停了下来,耳朵微微抖动。
她在哭。
她是人类。她是人类。她是人类。
可她在哭泣。
预言是用来回避危险的,但是人的一生中,总有无法逃避的时刻。这一刻就是了。密米尔终于转身,义无反顾地走向她,走向注定死亡的命运。很多年后,他们的孩子会遇到一个跑路的魔王,种种巧合,将他的道路拨回魔族。
“然后你就英雄救美了?”酸臭爱情故事已经品鉴得够多了,快端下去罢!
“那倒没有。他们看见我后,说男的也可以。”密米尔眼神灰暗。
“喂!怎么就从英雄救美无缝衔接成哲♂学故事了!”
“然后他们就来扒我衣服。你也知道的,虽然我长得很普通,耳朵小角也小,不像你们这样花里胡哨的……但还是很明显的魔族。他们拔出剑,要割断我的喉咙,就在那个瞬间玛尔塔高举石头重重一砸——我就得救了。”
“怎么就快进到她救你了……”话又说回来,原来泰尔的性格像妈妈。
“她抓着我的手,我们一直跑,一直跑。士兵追在我们后面。我低头盯着她的手,感觉到潮湿和温暖,原来人类的手也是有温度的。我跑得气喘吁吁,却忍不住想,要是能一直跑下去就好了,这样我们的手就不会分开……不过后头的追兵好像尖叫了一声‘分开跑’什么的,一会儿就没影了。”
“怎么还能跟莎乐美联动的?被她追到死的就是这俩兵是吧!”
“可是现在,”密米尔苦涩地说,“我已经没有能够握住她的手了。”
沉默弥漫在他们之间,良久,阿诺米斯问:“所以,你究竟是怎么死的?”
密米尔看向莎乐美。
莎乐美立刻拍得他啪啪响,“捡到的时候就是这样的!”
“……算了,这个不重要。”阿诺米斯放弃了。
“喂!”
阿诺米斯仰头望天,语气悠悠,和颜悦色:“很好的故事,让我想起了一段漫长的历史。”
“历史?” 密米尔不懂怎么忽然跳到这个话题。
“对,历史。在某个遥远的地方,曾有个被称之为‘圣杯’的宗教圣物。相传有人用它盛放神明之血,继承了神圣的力量,因此争夺它的人们趋之若鹜。关于它的下落,有很多种说法:先是被圣约瑟带去了英国,不要问我英国是哪国;然后又被送去了罗马,也不要问我罗马在哪里;最后一次出现是在西班牙,大部分人认为瓦伦西亚大教堂中存放的就是真品,但对此质疑的人也很多……”
“那……那最终去哪了?”密米尔忍不住问。
“就跟我们的主线一样,消失了。”阿诺米斯低下头,冷冷地说,“你这糟老头子坏得很!一开始就奔着玛尔塔来的吧?”
“也、也不全是……”密米尔心虚极了,“这里可能真的有黄金国的线索……”
“嗯?”
密米尔的耳朵耷拉下来,看起来可怜巴巴:“好吧好吧,你打我吧,打完之后让我看她一眼吧。”
阿诺米斯深吸一口气,拎起人头重新塞回包里。密米尔急了:“就一眼!求你了!”
“玛尔塔不在这里。她在魔王领。”阿诺米斯背上背包,“先去找黄金国遗址,解决完莎乐美的事我们就回去。”
“万一永远找不到呢?”密米尔先是一愣,劝道,“莎乐美,你找了多久?几百年?几千年?你翻遍了每一寸土地,数清了每一粒砂砾,如今找到了什么?没有一个活着的后裔,没有任何历史记录,没有一片残砖碎瓦……黄金国已经不存在了,不要再执着于一个不存的东西……你的人生要往前走!”
莎乐美低着头,不说话,牵在阿诺米斯掌心的小手却攥得紧紧。
然后,她感觉到了坚实的回握。
“凡走过,必留下痕迹[1]。”阿诺米斯掷地有声,“只要是存在过的东西,就一定能找到!”
“你……你要怎么找?”密米尔动摇了。难道他真的有办法?怎么可能有办法?
阿诺米斯微微一笑,弯下腰,问莎乐美:“你听说过『万有引力』吗?”
他笃定的模样,像个英雄,闪闪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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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1】 凡走过必留下痕迹:出自法医与犯罪学家,艾德蒙·罗卡
第69章
神圣帝国, 高卢行省,首府卢格杜姆。
被不死者围困的第三天,城中几乎弹尽粮绝。若是平时, 储备不至于这么快耗尽;但此前帝国军与革命军(活人版)进行了漫长的拉锯战,等帝国军攻破城门拿下堡垒时, 粮草基本上耗空了。
更糟糕的是, 城墙在攻城时严重损坏, 还没来得及修缮,亡灵大军便浩浩汤汤汹涌而至。这使得他们不得不以更加猛烈的火力压制敌方。箭矢、热油、滚木,朝着涌动的尸潮倾泻而下;对飞龙特攻的守城弩, 则时刻瞄准着盘旋于天空的骨龙。在这一切武器耗尽后, 就只能靠人力堆上了。
最可怕的是, 阵亡的士兵也可能加入敌方, 可他们连火化用的燃料都不够。
支援呢?他们能等到支援吗?帝国的主力部队在首都打内战,不可能驰援了。革命军就是瞄准了这千载难逢的机会, 才趁势发动叛乱的,一切都环环相扣。
悲观的情绪在人群中蔓延, 直到一名百夫长归来, 带来了魔王的谕令:“革命军接受帝国军的投降,并允许所有人在解除武装后离开。”
这消息瞬间在高层中炸开轩然大波。
鹰派的军事官立刻拍桌反对:“别看他们现在停下了, 这分明是陷阱, 钓我们出去一网打尽!绝不能上当!再怎么白痴都该知道, 解除武装就是任人宰割。狼会跟一头羊讲道理吗?狼会遵守跟羊的承诺吗?只有拿起武器,才有一线生机!”
鸽派的贵族文官则疯狂擦汗:“看看这局面!魔族要是想杀我们,还用得着挑时间?他们只要待在外头一动不动,我们自己就饿死啦!我看他们倒是有点眼色,知道承受不起帝国的报复, 不敢把事情做得太绝……哼,将来收复失地后,倒也不是不能替俘虏们求个情。”
“你可以自己跳下去的,请!”
“你!”
打断这些毫无营养口水话的,是一名学院派的大法师。这法师年逾八十,拄着根杖儿坐在角落,自打会议开始就有一搭没一搭地点头,始终处于将睡未睡的混沌状态。忽然他的鼻涕泡一炸,整个人清醒过来,问:
“为什么不先用誓约,判断一下这件事的真实性?”
霍夫曼背着手站在众人之间,心里只觉得烦躁。这群饭桶!根本不明白现在是什么局面!要不是魔王摁着,现在这里根本不会有一个活人!但他还是耐着性子进行了一系列誓约,包括但不限于“绝不会以任何形式的暗示、隐喻、沉默来绕过誓约”“没有遭到任何控制、没有被绑架的亲属、没有被威胁生命、没有得到任何利益”“所有信息必须有明确的时效性”……
七拐八拐绕了一大圈,大部分人都得到了满意的答案,唯独军事官坚持己见。
“或许你说的都是事实。”军事官手肘支在桌上,双手交握挡着半张脸,眼神阴鸷无比,“那么,听听我最后一个问题吧——”
“关于魔王,你是否隐瞒了什么秘密?”
问题一出,众人哗然,纷纷将不信任的目光投向霍夫曼。
霍夫曼只觉得口干舌燥、吞咽困难,冷汗沿着后背流下来。魔王是人类。他几乎就要说出口了。忠于帝国不是理所当然的吗?粉身碎骨什么的,不是早就做好准备了吗?现在正是尽忠的时刻。
“他——”霍夫曼张开口,又闭上。
也正是因为这群人,他才会深陷囹圄,不得不在绝望中写下遗书,背负着制造假|币的污名走向生命尽头。真的要为了这种人献出生命吗?如果他死了,又有谁能照顾他的妻女?他离开家的时候,孩子才刚长出第一颗小小的乳牙,如今也差不多到了换牙的时候了吧?他一直想着收集齐所有乳牙,长长久久保存下去,哪怕是蛀了洞的虫牙,也远胜东海岸的极光珍珠。
“魔王他——”霍夫曼捏紧拳头,额角青筋紧绷。
你宣誓了效忠。这是你的誓言,你不能……只在对自己有利的时候,才爱着这个国家。
“魔王与死亡魔女同行,正前往潘诺尼亚的碎星镇,他们在寻找失落的黄金国。魔王似乎很了解那些……灾厄的知识。”霍夫曼最终说出另一个秘密。
该死!该死!他想说的不是这个!
但没等霍夫曼纠正这个错误,军事官却已经被另一件事吸引了注意:“你是说,魔王现在身边只有一个死亡魔女?”
“……算是吧。”霍夫曼不确定一颗头算不算魔族。
“也就是他落单了?”军事官又问。
“也不能这么说。”霍夫曼迟疑地说,“死亡魔女可以召唤出大军。”
“还能召唤出多少?大部分都堵在我们这了。”军事官哂笑,忽然姿态放松了下来,摊开手,眼中闪着贪婪的光芒,“也就是说,这正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一个猎杀魔王的机会。”
霍夫曼:“?”
若放在以前,他肯定大喊,你怎么敢的!那可是魔王!……可如今,他知道那是一个人类,虽然身上透着种种神秘,却毋庸置疑是个会被杀死的人类。但他没有感到任何喜悦,只愣愣地看口若悬河的军事官,好似看一个陌生人,荒谬感铺天盖地。
“毫无疑问,这不是投降和撤退,而是史诗级的战略转进!”
军事官兴奋不已。若是丢了一座城,没有人能担得起这个责任。但如果是为了杀死魔王,如此显赫战绩,还有谁会计较城的事?他振臂一挥,两名士兵上前,抬着一个乌木黑箱放在桌上。箱子有着铁一样的冷硬光泽,雕花纹饰繁复精美,历经战火却神奇地不损丝毫。
军事官深吸一口气,揭开黑箱,锋利的弧光从边缘绽出,几乎刺伤所有人的眼睛。
天鹅绒上躺着一支青铜箭矢。所有铜器在铸造之初都是灿金色,历经时间磨损,最终氧化成锈迹斑斑的铜绿。但即便是这样一支生锈的箭矢,依旧有肃杀之气扑面而来,刺得人皮肤发痛。难以想象曾经有多么锐不可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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