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入北狄境内。”

“嗯。”萧锦岁撑起下颌,若有所思道:“飞鸟……”

飞鸟被喊得心慌:“……主子,您吩咐就好。”

萧锦岁唇边呵出白雾,道:“夜莺若醒了,即刻通知本王。”

***

夜莺醒在苍松回城的第四日。

萧锦岁清早去了趟府内的审讯间,没进内阁,就站在门口询问刑司。

按理说,一般情况不能私自用刑,萧锦岁认为并不一般,越过皇权将人拎到了府内。

王府自己的地盘自己的人,手段比宫内狱卒狠得多。

“明显受过训练,怎么拷打都不肯张口。”刑司说:“还请王主想想法子。”

萧锦岁挑眉,意料之中,死士就是死士,成功则返,失败则死。

“不急。”她悠然道:“关着便可,莫让人死了,剩余的等本王……等旨令罢。”

刑司颔首:“是。”

萧锦岁转身往门口边走边吩咐:“套车。”

夜莺苏醒,苍松回城,藏花十二殊已然齐全,萧锦岁上了马车,再次对飞鸟道:“召全员。”

非常少有的事。

飞鸟总觉得要发生什么,她看一眼萧锦岁,谨慎答道:“是……”

蝎心有副作用,伤元气,夜莺本就失血过多,一日有六七个时辰都在昏睡,且身子不太能大动。

好歹人救活了。

内室掀开,一股浓厚的药味扑来。

红叶忙搁碗行礼,偏颈唤床上人:“阿莺,快醒醒,王主来了。”

被褥外露出一截惨白的胳膊,青筋血管清晰可见,萧锦岁放轻呼吸,说:“让她睡罢,本王先去前厅。”

“不!王主!”红叶拦在了萧锦岁跟前。

萧锦岁目光平和地望她。

“红叶姐姐!你这是做什么!”飞鸟快吓死,想求饶又不敢:“王主……”

红叶抢先道:“王主,夜莺昏迷前曾千叮万嘱,让属下必须在您来时,不管花费何种方法都得唤醒她。”

“阿莺是靠这一口气强撑了数个时辰,抓着属下的衣领说的。”

夜莺说完便彻底陷入昏迷,她喷了她们满脸血,暗卫出生入死多次,早该对血见怪不怪����唯独此回。

一记起当时的场景,红叶的心脏就像被一千双手狠狠攥紧。

她从不知道,原来人的身体会汹涌地漏血,不是流淌,是漏,跟水一样漏。

红叶怀中揣着李玄玉新炼好的蝎心,萧锦岁的身子不如从前,心头血供养不起,李玄玉得到碧磷砂后揽下此事。

用别人的心头血去救人,红叶知道这不应该。

她有强迫自己冷静,有挣扎,有想过后果,唯独没想要放弃。

“王主如何责罚,属下都毫无怨言。”红叶跪地:“请王主稍等。”

她一跪,其余人跟着全跪下。

“都起身。”萧锦岁转头回内室,在床边低头看被子里的人,夜莺的面色极其苍白。

红叶过来轻晃她:“阿莺,阿莺。”

还是没有动静。

候了片刻,萧锦岁拨开红叶,把自己的手放上对方额心。

凉得骇人。

萧锦岁的体温一向滚烫,这么放着让热度下渗,夜莺竟真颤颤睫毛,缓慢张开眼皮。

一睁眼,瞳孔还未聚焦,对方立即弹坐起:“王主!”

萧锦岁直腰嗯一声,说:“莫要太大幅度动作,当心伤口崩裂。”

“王主!不……”夜莺失血过多,大脑的记忆还停留在那日的惊险中,她向来稳重,眼下却一把抱住了萧锦岁的胳膊,还不忘压低嗓音,悄声道:“清风!红叶!快回府通知王主!!”

“沈家和,柳家,中书令!”她说得颠三倒四:“通敌!”

室内陷入死一般的沉寂。

飞鸟惊恐之余扫一眼四周,发觉大家的表情与自己无差。

唯独萧锦岁脸上没有情绪起伏,她站在床栏边的扶手旁,眼珠定格了数秒,喊道:“夜莺。”

这一声特别沉,甚至将夜莺的神智唤清醒了。

“王主……”她喘口气,连忙松开手。

萧锦岁坐下:“说说。”

吏部尚书沈渊通敌,此事自夜莺传递消息说金国青楼开始,萧锦岁心里有数。

赵砚澜大概就是看见了什么知晓了什么,才会被沈显清诛杀。

与所有人一样,她想不到的是柳家。

中书令,倒挺意外。

萧锦岁册封摄政王时,朝中势力分成两派,一派认为皇权该至高无上,不应再封摄政王,另一派由中书令起头,帝王年纪不大,支持摄政王辅政。

这些年中书令还算忠心,也曾被御史在大殿上指名道姓参奏过,因为柳家投靠的摄政王,以萧锦年为主心的朝臣认为他们“心思不纯”。

难怪,萧锦岁恍然大悟,难怪她举步难行,原来身边尽是叛徒啊。

夜莺咳了两声,说:“属下扮男装去了当中最火热的青楼花重金点他们头牌,那女子讲,她很熟悉我的样貌,因为那儿的常客也是大朝人,虽刻意隐藏过身份,但看衣着打扮也知非富即贵。”

但那女子不肯说细节。

“属下埋伏了几日,先是见到吏部尚书沈渊,他与他二位孙子沈显明沈显序一同进出,后来……”

夜莺气血严重亏损,每说两句话都得猛咳几声才能继续。

“……后来,属下准备离开时,竟又看见一辆马车,那马夫特别谨慎,在门口徘徊将近一个时辰才小心拉开帘子,将里面的人请出。”

是张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面孔����柳澄如。

“属下认为他不单纯是为��倡,干脆找到他在的厢房去探查,谁知里头竟有七八个金人,他们弄完那事之后,开始坐下商议。”

红叶问:“商议什么??”

萧锦岁思虑一番,笃定道:“贩卖人口。”

“是。”夜莺接道:“贩卖,女人。”

在金国,女人是奴隶是货品,金人不屑与女人平坐,本国女子无法入仕做官,地位高点的在家中统管家务相夫教子,地位低的,为了生计要出卖肉.身换取银钱,因为她们无法靠别的方式赚钱。

这状况下更何况外来女人。

金国男子自诩男人为“天地”,妾通买卖,高兴了买两个玩玩,不高兴了杀掉或卖给其他人。

穷人家的女儿,生得貌美统统丢进青楼或入宫,长相平平也能当个权贵的妾室,如若再普通些,就嫁给平民开启新一轮循环。

他们驯化了她们,而她们被驯化着,再从胯.下生出刺向自己的尖刀。

金人屠尽波斯后,当地青楼开始大量涌现新的女人,他们地小人少,意图从杀戮中抢夺。

夜莺缓言道:“沈家负责物色,柳家负责运送,赢洲发生水灾,他们去当地寻找流民,杀了那些女子的父母家人,再打晕掳走,塞进马车中直接运送至金国,每个月都有两批。”

“金人出手阔绰,一个女子五十两,进去便被迫押印签死契,一辈子不得赎身。”

好恶心!飞鸟快听吐了,狠狠捶一下桌腿:“这群男人究竟还能恶心到什么程度?!”

不止,夜莺道:“属下听见中书令说‘只要推翻现在的律法,推翻摄政王,小皇帝不足为惧’,他站在王主身后故意与陛下作对,这样王主会出面力保柳家,那群金人甚至想把主意打到陛下与王主头上,偏偏中书令竟说只是时间问题,他们的书信用特殊药水淬成,明面上看不出字迹,属下就是为拿书信才……”

金人也不是傻子,很快察觉出夜莺的存在,设了陷阱埋伏在房内。

那夜极为凶险,弯刀可近战可远攻,夜莺没有应对过这样的打法,稍稍失误便被贯穿了小腹。

而金人残暴得程度远远超乎想象,他们竟还想当场挖出她的内脏和子宫做为战利品。

“属下的腹部被剖了一刀,无法及时离开。”夜莺捂住伤口,那儿缝合了近二十针:“他们将我放置在地上,往伤口撒了药粉,让血液无法凝固,到了深夜,属下趁他们出去吃酒将信藏在了小腹的伤口中,从窗台翻出才逃走。”

夜莺轻描淡写地述说着:“属下根本不敢耽搁,中途劫走了一辆马车赶到边境,可实在失血晕眩,更怕无法完成任务,只能吹哨拉响警报。”

不到万不得已,警报不能出自藏花的手。

“幸好。”夜莺提唇虚弱一笑:“属下不仅活着,信也到手。”

金人输了。

强壮的金人自己也想不到办不到,人怎么能在腹部被剖又失血过多的情况下逃生。

他们输在太清高自傲,自以为是地看不起女子,他们想不到女人会有怎样的毅力和决心。

夜莺是最开始跟着萧锦岁的暗卫,她的武功皆由萧锦岁亲授,后才靠天赋练旧其余。

可以说,夜莺才是藏花十二姝的起源。

被剖腹的痛楚不足以令她放弃,她一点点拾回自己的内脏,用衣服裹着伤口策马疾驰。

这一路上真的没感觉有多疼痛,她只有一个念头,务必要将任务完成,务必将书信送回王府,务必,要告诉主子真相。

直到在戈壁的风沙下看见红叶和清风的身影,她才彻底卸下防备。

藏花建立那日,夜莺带头起誓,只为命令而战,只为,萧锦岁的命令。

因此,金人,沈家,柳家,都不足以畏惧。

萧锦岁长舒一口气,望她良久,忽而扬声道:“传令藏花新规,往后所有任务,无论大小,以保命与生存为首要,不允许擅自冒险执行。”

“夜莺赏银一万,休假六月,赐金印腰牌,见印如见本王,红叶,清风,没有硬守死规,爱护同伴,赏银五千,休假三月,飞鸟,记上。”

她教她们如何做暗卫,如何保护主子,是为了培养自己的势力以作将来。

但她更不需要一群没有血性没有感情的机器。

出生入死数年,藏花与摄政王之间,不止主仆关系那样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