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1970s,但法国歌剧演员 第10章

作者:月亮沉沦 标签: 穿越时空 文野 轻松 日常 BL同人

“不然呢?”利安德觑着对方讶异的脸,笑了一下。

对方一脸郑重,像是收到了什么贵重的礼物般,谨而慎之地从鞋柜里取出了那双拖鞋,出乎意料,这拖鞋不是男士常规款式,而是小仲马从未见过的……毛绒拖鞋。

利安德盯着他,发现他动作一顿,顿时笑出了声,他买这双可爱的毛拖鞋就是为了这一刻。

小仲马似乎叹了口气,却没说什么,老老实实地换了鞋,他身上西装革履,脚底下却踩着双可爱风格的拖鞋,实在是不搭,可利安德却看得很开心,挽着对方的胳膊,踮起脚亲对方的侧脸,含含糊糊地说:“亲爱的,你太可爱了。”

“我花了好多功夫,才从一堆小码的兔耳朵拖鞋里挑中了这双。”利安德开始邀功,“快谢谢我吧,我好不容易才找到一双合适你的拖鞋。”

“……啊。”对方无奈地说,“那真是太感谢了。”

“……”利安德笑个不停,原本挽着对方结实的胳膊,贴在对方身上,现在笑得花枝乱颤,对方虽不知有什么好笑的,却也托住了利安德因为发笑而不断往下滑的身子,利安德却得寸进尺,扯着对方的大手,蹲在地上不肯动。

两个一上一下对视着,半晌,小仲马叹息着,包容了恋人的任性,弯下腰,将利安德抱了起来,他的手很稳,即使是上楼,也没有多少颠簸,他的环抱也很宽阔,正是利安德会喜欢的可靠类型。

到了楼上,利安德给小仲马展示了一下《奥赛罗》的手稿,小仲马看着手稿,耳边传来近在咫尺的歌声,是利安德在唱歌,唱的是正是手稿上的旋律。

单纯的人声歌唱也很好听。但小仲马听惯了那种人声与交响乐混合的恢宏歌剧,总觉得少了点什么,他看着利安德的脸,总觉得这样完美的声音需要点伴奏。

恰好,他会一点小提琴。那大概是他枯燥生命中唯一与艺术搭得上边的特长了。

他叫人送来了小提琴,可他太久没有练习过,难免有些生疏,于是便试了试音,似乎不太准,还需要进一步的熟悉。

他对自己的小提琴不太自信,余光瞥见利安德就在一旁,对方托着下巴,看着他,这叫他有些抬不起头。他没法在这方面令他的爱人对他刮目相看了。

他有些泄气,抬起了头,本以为会看到利安德揶揄的脸,可实际上对方并没有笑,只是安静地望着他,见他抬起头,似乎不明白他为什么忽然停下似的,歪了歪头,然后用口型告诉他:继续。

他继续熟悉着这把乐器。他第一次接触小提琴是因为母亲,对方从一家濒临倒闭的琴行里弄来了一把二手小提琴和一本过时的乐谱,所以他就开始练琴。

尽管他没有一位专业的指导老师,可他还是摸索着学会了一些曲子,他喜欢乐声从琴弦流淌的感觉,那会让他放下生活的苦闷,真正地感到平静。

现在想想,小提琴对他来说也很有意义,只可惜他太久没有碰过了。

他试着用琴弓拉了几个音,利安德就静静地听着,慢慢地,他开始拉完整的曲子,因为那是一首有歌词的曲子,利安德也跟着唱了起来,有了对方的加入,他觉得自己拉琴技术都没那么糟糕了。

他习惯了利安德的骄纵,忽然发现对方也是一个很好的倾听者,或许人就是这样,不只是一个单一的印象,对方可以轻浮,可以放纵,也可以……

温柔。

他经历过的温情太少了。他还记得母亲听了他的小提琴演奏,笑着夸他的样子,也记得母亲受了客人的气,回来朝他发火的样子,可往事种种,都不会动摇他;他知道利安德风流成性,也知道对方在他之前或许有过无数个情人,可那也只是让他意识到自己有多么爱这个人。

他不在乎利安德以前是怎样的,但他见过他的温柔。

“……挺好的。”利安德听完他断断续续的演奏,说,“不考虑来剧院的交响乐团为我伴奏吗?”

“……”他听见自己说,“可我拉得不好。”

“哪里不好了?”利安德说,“我觉得你拉得很好。”

“……真的吗?”

“你觉得我会撒谎吗?”这个刚刚还显得温柔的人,现在又生气起来了,“爱信不信。”

对方发脾气,他却觉得很正常。坏脾气里夹杂着一些温柔,这才是利安德,如果有一天利安德变得温顺而平和,那他反倒要奇怪了,他知道这人的坏脾气,可他乐意纵容。

“要当我的小提琴家吗?”对方说,“我的交响乐团随时等着你。”

“当然。”他说。

……

回去之后,他忽然请了一位专业的小提琴老师,开始系统学习这种乐器。

或许是因为他表现得随和,老师在练习间隙会与他聊天,问:“您为什么想学这个呢?”

“我想为我的爱人伴奏。”他说,“他曾说希望我为他伴奏。”

……

过了一段时间,小仲马对小提琴精通了许多。他又一次坐在观众席前排,看利安德的演出,跟着观众们一起鼓掌,讨论着那个漂亮青年的献唱,听到人们对利安德的夸赞,他竟也不自觉地微笑起来了。

在这座无虚席的歌剧院,他像普通观众一样坐在那里,跟其他人没什么两样。可是,等到演出结束后,利安德对着观众席鞠躬、谢幕之时,明明他身旁有那么多为其喝彩的人,他却总觉得舞台上光芒万丈的那个人只为他而笑。

看吧,对方在舞台上多停留了两秒,而且鞠躬的幅度也大了些,最重要的是,对方在笑,以往笑的弧度可没这么大,这就是证据。

所以对方只为他而笑。

……

他在后台找到了正在卸妆的利安德,对方依旧只靠脚步认出了他,哼笑着说:“怎么,这么多天不见,我还以为你去练琴了,结果只是来看我演出?”

“我来此其实也是为了应聘小提琴手的职位。”他说,“您愿意吗?”

“……”对方卸妆的动作停顿一瞬,然后毫无异状地说,“这可不是我能决定的。去找院长吧。”

“……”

“还有,为什么说得好像求婚一样啊?”对方嘀咕着,“什么愿不愿意的,还有您����这是什么称谓?”

“我觉得这是比较郑重的事,所以用了您。”

“好吧。”对方说,“啊,我眼里又进卸妆油了,我需要帮助。”

他像是忘了上次的捉弄,依旧毫无察觉地过去帮忙,可对方却故技重施,又一次扑到他身上,将脸上剩下的妆蹭到了他脸上,害得他连深色的西服上都蹭了些水渍。

“你真是不长记性。”对方说,“吃了亏就长教训啊,你这太笨了。”

“……是吗?”他说。

可他不觉得这算是吃亏。

利安德卸了妆,让小仲马在后台等他,也没说去做什么,对方也没问。

过了一会儿,利安德去而复返,说:“搞定了。”

“什么?”对方问。

“院长同意了。”利安德像是得到了什么战利品一样,用手指戳了一下对方的胸口,莫名得意地说,“你以后就是我的小提琴手了。”

“不需要听听我的成果吗?”对方问,

“不是早就听过了吗?”利安德像是有些诧异般。

“……”原来是真的觉得他上次拙劣的演出很不错?

“……”他无声地笑了一下,“啊,那没事了。”

“你要是有时间,就和我一起演出。”利安德说,“没时间的话,就去我家里,在我练习时伴奏。”

利安德还记得他也有工作,不是每个工作日都能抽出时间过来演出的。

“好。”他说。

“嗯哼。”利安德轻快地说,“回家吧,演出结束了。”

第12章 出差

为了支撑起《奥赛罗》的演出,利安德不得不开始锻炼体能。

其实他的身体并不差,不如说,任何一个合格的歌剧演员身体都不会差的,就算是七八十岁还坚持歌剧的老艺术家,也大多有着良好的身体素质,看起来还能活个二三十年。

利安德每场表演就需要在台上站两三个小时,而且还要唱着说一大堆台词����在音乐剧里,台词有时是正常说的,可歌剧要求全程使用美声歌唱,所以表演起来也要费劲一些。

《奥赛罗》真的是难到爆炸,台词也特别密集,连利安德的肺活量都有点不够用了。

某天早晨,利安德艰难地从床上爬起来,看了一眼时间,早上六点,这个时间在法国人的文化里甚至被视为夜间,他很想继续睡觉,可一想到他驾驭不了的《奥赛罗》,只好逼自己起了床,随便吃了一口昨晚剩下的几片硬面包垫了下肚子,然后就站在玄关处,一边叹着气,一边把刚睡醒有点炸毛的黑发在后脑扎了个低马尾,决定出门跑步了。

这时候还是一大清早,夜里刚下过一阵雨,路面上是潮湿的,街上的人也很少,可前阵子这时候的街上还会出现一群愁眉苦脸的人,他们要去上班,因为莫名调整的工作时间。

前阵时间,政府曾因为尝试改革35小时工作制而遭到了大规模的游行和抗议,随之而来的就是几万人参与的大罢工,罢工在法国几乎是每过十几年就要发生一次的活动,有时发生得还会更频繁。

这对利安德没什么影响,剧院的工作相对比较自由,可有些工人却因为政策调整而被迫六点钟起来上班,这极大地引起了人们的不满,要知道六点钟就起床工作被认为是夜间作业,严重侵犯了人民的权利。

那几天,巴黎的工人们团结起来,开始了罢工,最终迫使政府取消了新政策,并连忙表示他们绝对尊重人民的意愿。

利安德对此早已见怪不怪了,人们把权利与自由看得很重,法国有个世纪名画就叫《自由引导人民》,画家是德拉克罗瓦,很巧,和他同一个姓氏,他还因为这个被调侃过“怎么不学画画”呢。

总之,在罢工之后,人们成功为自己争取了六点睡觉的权利,这也是现在街上人很少的原因之一。

现在街上的店铺门都是关着的,很显然,你不可能在七点之前从法国人开的店里买到新鲜的面包,而且你要是吐槽这个,还会被嘲笑:“你为什么非要起这么早?”

其实利安德平时也很少起这么早,只不过今天是个例外,他想找个人少的时间跑步,这样一来也不至于会被人认出身份,然后索要签名。

他在附近的街上跑步,持续了快一个小时,期间出了些汗,正要回家的时候,发现面包店开门了,看了一眼时间,已经七点十几分了,于是买了个新鲜的羊角面包回去,他跑着跑着,都有点饿了。

利安德回家之后,吃了热腾腾的羊角包,然后睡意就上来了。他也不勉强自己保持清醒,困意朦胧地换了衣服,冲了个热水澡,就钻进被窝里继续睡回笼觉了。

一觉醒来,就到了中午,闹钟响起的时候,利安德从被窝里伸出一只手在旁边的床头柜摸索半天,才找到了闹钟的位置,按下关闭键,那烦人的响铃声才戛然而止。

其实他半个小时前就已经醒了,只是窝在床上不想起来,偶尔他也会觉得躺着发呆挺好的,虽然有点浪费时间,可他也不是每天都这样浪费时间。

他按掉闹钟,其实还是有点懒洋洋的,不太想起来。可转念一想,他当然可以浪费时间,因为这是他自己的时间,于是又嘟囔着爬了起来,他穿着薄薄的睡衣,靠着床坐了几分钟,要下床的时候,又坐在床边发了一会儿呆,原因是他用脚够不到拖鞋,正在思考拖鞋去哪儿了。

……好吧,好吧。他知道拖鞋大概在床底,可他还想推理一下。

他平时上床时就喜欢乱甩鞋子,而且房间里的其他地方也都没有鞋子的踪影。

那么它很显然就在床底下了。

我不应该去演歌剧,我应该去当侦探。利安德这么想着,俯下身看向床底,果然发现了那双粉粉嫩嫩的毛绒拖鞋,然后又情不自禁地夸奖了一下自己的品味。

“男人就该穿这样的鞋子啊。”利安德自言自语,“既漂亮,又暖和。而且谁规定男人不能喜欢粉色呢?多可爱啊。”

他将手伸进床底下,想将拖鞋拿出来,可他之前用力过猛,不小心将它甩到太里面了,只能更努力地把手往里伸,好不容易扯住了拖鞋的毛绒猫耳朵,凭着这一使力点,才勉强把拖鞋拿了出来。

“很好,没有沾上灰。”他提着拖鞋,耳提面令地对拖鞋说,“可是如果你再这样偷偷跑到我床底下去,我就要再买一双新拖鞋取代你了。”

他就这样仗着拖鞋不会说话,假装不是他自己将它甩到床底下去的,然后在甩锅之后,又心安理得地穿上了它。

他去楼下,准备解决一下中午的伙食问题。可在进厨房之前,他首先注意到了门口的脚印,那是他晨跑回来弄的,他当时注意到了,可却懒得拖地。

“……好烦。”利安德抓了抓头发,又看到桌上摆了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比如装面包的空纸袋,还有前几天的报纸,就更烦了,当即决定下次看到它们再清理����或许干脆请一个家政帮忙收拾一下?总之他现在真的很不想动,惰性这种东西一上来就很难驱除。

他最后没请家政,也没有自己动手打扫卫生。

“……噢。”他站在门口,看着门外的男人,“亚历山大,你没说你今天要来。”

“我来送一个礼物。”小仲马穿着件长款的大衣,手里拿着顶帽子,“我总想着挑个好时间送给你,可一想到这不是婚戒,没必要非要等到某个时刻再送,就忍不住驱车将它送来了。”

利安德堵在门口,其实并不困,但还是故作困倦地打了个哈欠,也好下逐客令:“直接给我吧。我想睡觉了。”

对方将礼物递了过来,是一个桃花心木的盒子,然后说:“我能进来吗?抱歉,我的意思是,我过两天要出差一段时间,所以想多看看你。”

“……”利安德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答应了,“进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