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排里面放一些,不过主要还是拿来做凉拌菜。”秦应把洗好的洋葱放在菜板上,切成一圈一圈,一条一条。洋葱特有的辛辣刺激着两个人的眼睛����秦应是离得近,没办法,黎宝则是主动凑过去看,比秦应还离得近。

眼睛被辣得睁不开,黎宝赶紧打开水龙头,捧起水往脸上浇。

秦应看着他这一连串动作,不由得弯起唇角,觉得特别可爱。这么可爱的人,刚才信誓旦旦地说要保护他。

黎宝把鸭脚板炖上去之后,其实就没什么事了,厨房叮叮咚咚,几乎都是秦应弄出来的动静,洋葱、豆干、青菜都切好了,最后还切了个柠檬,在玻璃盆里一通拌,成了一份五颜六色的爽口凉菜。

“尝尝。”秦应示意黎宝。

黎宝第一感觉是这凉菜很漂亮,但好看的蘑菇有毒,好看的菜估计也善良不到哪里去,秦应这一盆越看越像巫师的毒药。

他拿起筷子,将信将疑,小心翼翼地夹起洋葱和香菜,本着给男朋友一点面子的想法,入口却当真不赖。

“好吃!”这是一句由衷的评价。

秦应笑道:“是吧。”

黎宝一口一口,鸭脚板还在炖呢,凉菜被已经被他吃了一半。等到鸭脚板快炖好时,秦应准备煎牛排了。黎宝抱着玻璃盆跟过去,边吃边看。

“你和原厦,一起做过饭吗?”秦应忽然问。

黎宝差点噎住,“我们……”

他费劲地想了想,应该是没有和原厦一起做过饭的,倒是和原厦一起吃过饭,最多的是兵王烫饭,但经常吃着吃着,他就从书包里翻出卷子让原厦做,原厦磨洋工,半天做不出一道,他催,原厦就跟他耍赖。

“看出来了,原厦没给你做过饭。”秦应说:“你都不知道他做的饭是什么味道。”

黎宝下意识想反驳,这么多年来,维护原厦的完美男朋友形象已经成了他的本能,但话还未出口,就听秦应说:“那他这个男朋友不行啊,我们当男朋友的,必要技能就是能和宝宝一起做饭。”

黎宝张着嘴,耳根渐渐烫起来。什么宝宝不宝宝,听不下去了!

秦应轻轻撞了撞黎宝的肩膀,笑道:“忘掉你那个前男友,他不行。”

“你别这么说他!”黎宝急了。

“但他都不会陪你做饭。”秦应又道:“你现在吃的凉菜是谁做的?”

黎宝哑火。

“你不能抱着现男友的碗,惦记那个什么都不会的前男友吧?”秦应看上去还吃上醋了。

“咕嘟咕嘟����”鸭脚板炖好了,黎宝连忙将凉菜一放,认真地关火去了。

秦应看着他认真的背影,无声地笑起来。

一锅酸辣鸭脚板汤,两份摆盘精美的煎牛排,一盆只剩小半的凉菜,两个空碗,黎宝和男朋友的晚餐开始了。

“上次你没吃到,今天多吃点。”黎宝往秦应碗里一口气舀了四个鸭脚板,自己则叉起牛排。

秦应吃第一口时,黎宝盯着他,视线特别有存在感。

如何?如何?

秦应朝他竖起大拇指。

这顿饭并没有吃太久,黎宝习惯了速战速决,秦应也跟得上他的速度,最后两人将粉丝一分,完美光盘。

大餐之后搞清洁是个麻烦事,黎宝擦桌子,秦应在厨房收拾垃圾,装了一大包下楼丢。

屋里安静下来,黎宝忽然有些坐立不安,来到阳台上看秦应走到哪里了。秦应出现在视野中时,他下意识退回去,过了会儿又探出头偷看,秦应已经不在楼下了。

秦应发现黎宝有些不对劲,但这种不对劲是间断的,做菜吃饭时很正常,刚回来和这时像憋着什么事。

“我们来看电视吧。”黎宝坐在沙发上,打开电视,秦应从他的神态和语气中感受到滑稽,就像他过去强调自己有男朋友那种滑稽。

黎宝实在不是一个很有演技的演员,他一演,秦应就会有所察觉。但他好像总能在其他人面前毫无破绽,仅有的那些破绽存在于感情上,全都被秦应洞悉了。

“看什么?”秦应也坐下,和黎宝隔着半个人的距离。

黎宝拿着遥控器翻来覆去按,本地频道正在播新闻,说不定会跳出季雪的案子,黎宝赶紧按过去,停在体育频道。

体育频道是最安全的。

正在直播的是一场足球比赛,还没开场,解说正在介绍两边的阵容。黎宝盯着电视,却一个队员的名字都没记住。秦应靠近了些,给他讲某个球员的八卦,他也没听进去。

秦应越来越近,黎宝觉得自己很热。

室外的气温的确很高,但家里开着空调,22度,甚至是可以盖上空调被的温度。

比赛终于开始了,黎宝侧过脸,秦应近在咫尺,他盯着这张英俊的脸,也许只有一小会儿,也许过了很久,他听见自己咚咚作响的心跳,那声音比解说高亢的喊叫都大声。

秦应倒是没有说话,只是专注地回应他的注视,可那双带着幽绿的眼睛比平时深邃了太多,犹如漩涡一般拉拽着他,他一点点靠近秦应,直到嘴唇碰触在一起。

电视里,双方攻防转换非常快,刚开场就已经完成三次打门,解说兴奋地叫喊,现场更是欢声雷动。

黎宝的神智被拉回几分,忽然推开秦应,几秒后,他站起身,朝卧室走去,回来时,他手里紧紧抓着便利店的塑料袋,他的手指有些发抖,秦应握住他的手腕时感觉到了。

塑料袋就跟在黎宝手里生了根,秦应用了些力气才将它扯出来,装在里面的东西掉出来了,秦应捡起,与黎宝视线相对。

其实黎宝让他先回家时,他就有所感觉,后来黎宝躲进卧室,这份感觉更加强烈,可此时看到它,心跳还是无可抑制地加快,浑身的血液都在翻滚,他看着黎宝,黎宝也看着他,一些心照不宣的邀请在两人间犹如暴雨。

球赛进行到三十分钟,终于进球,解说激情地喊着前锋的名字。此后,比赛陷入短时间的焦灼,球迷在看台上玩起了人浪。

下半场,落后的一方势要扳平、这是一场极其精彩的比赛,解说嗓子都喊哑了,上下半场鏖战,还有加时赛,精疲力竭,得偿所愿。

黎宝又梦到了原厦,那个少年在他破败的青春里,作为他的拯救者出现,而他从未看清过原厦的脸。这一次,原厦的脸清晰无比,是秦应,是他刚刚在现实里拥有的秦应。

“男朋友。”他走过去,盯着秦应的眼睛。

“是我。”秦应笑着牵住他的手。

重案队的车驶向司里镇,黎宝坐在副驾上,秦应作为提供重要线索的证人一并前往。

成志还没有消息,他来到洛城才小半年,司里镇可能有更多值得挖掘的信息。

成志家在司里镇下面的村子里,村里的房子都是自建的,彼此隔着不短的距离。成志妹妹在外地读书,家里只有母亲和姐姐成葵。

重案队已经给成葵打过电话,成葵非常紧张害怕,担心弟弟再也回不来了。成母身体不好,她还不敢将这件事告诉成母。

成葵事先跟黎宝说,千万别到家里去,不然母亲就知道了,气急攻心,说不定又要进医院。警车于是停在离向家一公里外,黎宝走到半途,看见成葵急匆匆地走来。

成葵三十岁,比成志大不少,她穿着朴素的衣服,脸和手的皮肤很粗糙,头发也暗淡无光。见到黎宝,她一边抹泪一边问:“成志怎么会失踪呢?他性格很好,从来不在外面得罪人的。”

成葵口中的成志、整个成家,比韩医生说的有更多细节。成父成母都是非常善良的人,成志继承了他们的本性,可是善良很多时候也意味着软弱好欺,一家子吃了无数的闷亏。

成父去世时,成志才十岁,妹妹更小,成母拉扯整个家,积劳成疾。成葵嫁人后,家庭生活也是一团糟,无暇顾及娘家,那时候成母住院,是成志日夜不休地照顾。

成志在镇里的餐馆打工,认识他的人都夸他是个踏实的人,但从来没人给他介绍女朋友,因为大家都知道,他有个老是生病的母亲需要照顾,更关键的是,他太容易被欺负,谁愿意把女儿嫁给一个直不起腰杆的人?

可成葵知道,为了家人,弟弟的腰杆是能够直起来的,她的丈夫是个人渣,发起疯来敢拿着刀砍人,成志却不怕,硬是将她从婆家抢回来,顺利办完离婚手续。

成葵愧疚多年来没有关心过娘家,她很会改衣服,母亲身体好时也能帮忙,母女俩在家里搞了个裁缝铺,改衣服、做衣服,也算有点收入。稳定下来之后,成葵便赶成志去城里找工作,“你那些朋友都去了,小邱去多少年了,你也赶紧的,家里有姐姐在,你别操心。”

成葵懊悔不已,觉得如果自己不催成志去打工,成志也许就不会出事了。

黎宝问:“成志平时给你们打电话都说些什么?”

成葵说,成志向来报喜不报忧,一般一周打个电话回来,问她和母亲好不好,至于他自己,他总说吃得好,老板和同事都很照顾他。

他还提到过秦应,说有位很好的中介帮自己找了住处,是个很干净的青旅。但对于在青旅的遭遇,成志只字未提,甚至没有告诉成葵,他已经不在青旅住了。

黎宝问:“成志上一次联系你们是什么时候?你有没感觉到他有什么变化?”

成葵拿出手机,“是7月25号,小志他……”

成葵忽然崩溃了,“怪我,都怪我,我其实老早就发现他好像不对劲,他是个很喜欢和家人说话的人,打电话会一直问,但后面几次,他语气很消沉,我说什么,他也要反应一会儿,我问他是不是遇到什么事了,他说没有,不要担心。他肯定就是遇到事了啊,他从小就是这样,什么都自己扛,我应该去看他的!”

等到成葵情绪好一点,黎宝又问:“那他提过的事,你能不能想起来?他说没说他换了工作?提没提过他遇到的人?”

成葵抽泣着点头,“换工作的事,是我听出来的。”

成志语气消沉时,成葵第一反应就是他工作不如意,安慰他不要着急,家里钱够用,如果做得不开心就回来,成志说漏了嘴,说会找到新工作,成葵便问他上一份工作怎么了,他说没有做好,对不起将他招进去的人。

那天,姐弟俩聊得还算多,成葵一直在鼓励成志,“小志,你别贬低你自己,在姐姐心里,你特别好,特别勇敢,一份工作做不好,咱们就换一份,总有适应的。你看姐姐,别的工作做不来,还能在家做裁缝呢。你回来,给姐姐打工。”

成志情绪似乎好了些,但聊了会儿又说:“可是他说,人生来是什么样,以后也是什么样,命运是注定的,我注定就是个废物,做什么都不会成功的,废物就要有废物的生活方式。”

成葵很生气,“谁说的?小志,你千万别被骗了!”

成志从头到尾没有说出这个人的名字,在之后的通话中,成志再也没有提过这个人。

“那你们周围最近有没有发生奇怪的事?”黎宝问:“有没有陌生可疑的人出现?”

成葵想了很久,茫然地摇摇头。

成葵的证词进一步说明,的确有个人在暗中控制成志,时间就在成志出院之后。成志是个极其普通的人,失踪之前,人生里最大的波涛就是被杀人犯挟持,由此和袁滨、秦应、黎宝这些名字联系在一起。

黎宝望着司里镇因为燥热而格外蓝的天空,耳边蝉鸣轰鸣,像是对他述说着巨大而骇人的秘密。

第136章 爱子(05)

黎宝回过神来时,发现秦应不见了,问一同前来的队员,得知秦应往成家去了,黎宝立即赶过去,刚到成家门口,就听见院子里传来的踩缝纫机声响。

成母头发半白,穿着素色的绸布衣裤,正在改一条长裤的裤腰,秦应坐在她身旁,和她说话。

“这都是几十年的老伙计了,我妈妈用过,现在传给我和我女儿了。”成母声音轻轻的,“人啊,几十年这么一过,手脚都不灵便了,但你瞧,这机器却越用越好用。”

秦应点头,“我家里以前也有这么一个老伙计。”

“是你奶奶或者外婆的吧?”成母看看秦应,“城里人的话,到你妈妈这一辈应该就不会用了。”

“我外婆的,我小时候经常去外婆家,她的手也很灵巧,还会缝窗帘。”秦应的语气带着几分怀念。

外婆是搞学术的,但手工很好,家里不缺衣服,但外婆却亲手给他缝制了好几件,等大了些,他时常拿着喜欢的图案,要外婆给他缝在衣服和书包上,像火箭啦,鲸鱼啦,小龙啦,在那个还没有学会装酷耍帅的年纪,他的衣服上总是有外婆缝制的痕迹。

上了初中后,他浑身名牌,不再让外婆缝幼稚的图案了,外婆乐呵呵地说:“我们小厦有包袱了。”

他一边得意,一边又有点过意不去,觉得外婆可能会伤心,于是霸占了缝纫机,信誓旦旦要给外婆缝个袖套。结果袖套没缝好,手还被扎了,缝纫机都差点被他大力弄坏。那之后,外婆再不让他靠近缝纫机。

缝纫机还在吗?应该早就不在了,连同他的亲人们,一起遗失在那场诀别里。

成母改好了裤子,拿起放在一旁的外套,那是秦应的外套,衣摆不知道在哪里被扯破了。

“这个能补好吗?”秦应看轮到自己了,便问。

“能的,很简单。”成母拿来针线,她眼睛不太好,试了几次也没将线穿进针眼里。

秦应伸出手,“我来吧。”

“谢谢你,小秦。”成母很感激,“小志给我们说过很多次,你帮过他,你是个很好的人。”

秦应穿好线,递给成母,“小志也很好。”

说起孩子,成母的神情变得很温柔,“小志好是好,就是性子太软了,像我和他爸爸,哎,我倒是希望他像其他男孩一样,调皮捣蛋一点,这样在外面才不会吃亏。小秦啊,你有空能不能多照应一下他,我最近特别担心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