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金迈奇
回归的第一天,他把积分兑换来的现金几乎全部挥霍一空����买了三条小裙子,两顶长直的假发,还有一双亮晶晶的小皮鞋。他站在商场的试衣镜前,转了个圈,裙摆飘起来,双马尾跟着甩了甩。镜子里的小姑娘看起来活泼又可爱,脸蛋红扑扑的,一双大眼睛扑闪扑闪。
漂亮,实在是漂亮。哈!有些幸运儿是这样的,做人做狗都精彩。
包包满意地点了点头,心里暗暗给自己鼓劲儿:没问题,绝对不会露馅的。
只是这么点自信,在他真正站到这扇门前的那一刻,全都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门是的深棕色的,上面干干净净,什么都没有。包包认识这扇门����不,应该说,他太熟悉这扇门了。以前他还是狗的时候,每天就趴在这扇门后面等哥哥下班,爪子把门板底下的漆都蹭掉了一块。他的鼻子记得这扇门的味道:金属的涩味,一点点实木的香气,还有哥哥每次开门时带进来的一阵风,风里有外面世界的气息。
可现在,他站在门的这一边。作为一个“人”。
他的手抬起来,又放下。抬起来,又放下。
心口像揣了一只受惊的小兔子,扑通扑通地跳个不停。他突然害怕起来:万一哥哥认不出他怎么办?万一认出来了,但不喜欢他变成的样子怎么办?万一哥哥已经有了新女朋友、新狗狗,早就把他忘了怎么办?万一����他低头看了看自己平坦的胸口和花裙子����万一哥哥一眼就看出他是个男的呢?
他深吸一口气,又吸了一口……
不行,不能想了。再想下去,得在门口站到天亮了!
他终于抬手敲了敲门。
“咚咚咚����”
虽然变成了人,但狗的听觉还在。他甚至不用把耳朵贴上去,就清清楚楚地听到了门那侧传来的声音����先是一阵拖鞋踩在地板上的“哒哒”声,然后脚步声顿了一下,接着又响了起来,越来越近。
一步,两步,三步。
每一步都踩在他的心坎上。
他连忙笨拙地整理了一下齐刘海,把两边垂下来的双马尾顺到胸前,又扯了扯裙摆,然后两只手虔诚地攥在胸口。
哥哥……好哥哥……
我曾经的爸爸,未来的老公……
我……
门开了。
门把手转下去的那一瞬间,包包的大脑就像被人按下了清空键。他准备了一大段台词����体面的、有条理的、彬彬有礼的����全飞了。一个字都不剩。
他看见项维森了。
一张熟悉的、他朝思暮想了三十年的脸。眉毛还是那个弧度,鼻梁还是那么挺,下巴上有一点点没刮干净的胡茬。大概是因为周末的缘故,他的头发乱蓬蓬的,一副刚睡醒还懒得清醒的样子。
包包的脸“唰”地红到了耳根。他的眼睛变成了两颗桃心,嘴巴微微张开,差点没兜住口水。整个人僵在原地,手脚都不知道该往哪儿放,心脏跳得像是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两只手在裙子前面羞涩地绞来绞去。
然后他开口了����掐着嗓子,用他能发出的最细、最甜、最像女孩子的声音:
“老公,你好!我是老婆!”
说完他自己都傻了。
比的天呐!台词不是这样的!!!
项维森扶着门,面无表情地把他从上到下打量了一遍。
沉默了两秒钟。
然后����
“砰。”
门在他面前毫不留情地关上了。
第2章 包包来喽~
包包慌了。
他设想过一百个糟糕的场景,可眼前这扇紧闭的门却偏偏成为了第一百零一个可能性。
太不像话了!
有不满就说出来,有脾气就发出来,有什么不懂的问他不就好了,把人关在外面算什么呢?
包包越想越气,越气越委屈。要知道,他当比的时候,项维森可是很宠他的。每天出门前要揉三遍耳朵,回家第一件事就是蹲下来抱他,就算包包赖在草地上不肯走,项维森也只是板着脸做做样子,走两步就回头,假装捡了根树枝朝他晃一晃,等包包颠颠儿地跑过去,他又弯下腰把包包搂进怀里揉个没完,从来没真走过呀!
怎么眼下自己变成人了,地位反倒一落千丈了呢?
这不公平!!
包包怒了。他抬起手“咚咚咚”地砸门,砸了三下觉得不过瘾,力度也不太对����手好疼。他皱皱眉头,干脆屈起手指,用以前刨沙发垫子、扒卧室门缝的弧度开始节奏分明地挠起门来。
“滋啦����滋啦����”
不理我是吧?我挠!
把我关在门外是吧?我挠!
认不出我是吧?我挠我挠我挠挠挠!
指甲刮过门面的声响一声比一声急。包包挠得兴起,左右手轮番上阵,越挠越快,越挠越起劲,整个楼道里都回荡着那种令人耳朵痒痒的金属摩擦声。那种比格原皮刻进骨子里的本能动作让他又一次找回了自信,他坚信,自己爪子底下没有征服不了的门。
可挠着挠着,胜负忽然变得不那么重要了。因为他发现����项维森家的大门,触感怎么这么好玩呀?
凉丝丝的,脆生生的,指尖滑过去,带着冰沙一样细细密密的颗粒感,嘎吱嘎吱,像拿手指头在戳一块巨大的冻奶糖。他的手指渐渐往上游走,摸到了门板上一颗圆溜溜、透明得像龙眼肉一样的小东西。咦,门也有眼睛的吗?包包踮起脚,鼻尖都快贴上去,歪着脑袋凑近想看个究竟����
“砰!”
门猛地一下从里面拉开。
“哎呦����”
包包整个人被弹飞出去,四脚朝天摔在了瓷砖地上,后脑勺磕得嗡一声响。他缓了两秒才重新聚焦,再睁眼时,项维森正站在他身边,居高临下地俯视着他。
视线撞上的那一瞬间,包包立即把脑门上的抽痛抛到九霄云外,一个骨碌爬起来,装作很忙的样子拿手扒拉了两下刘海,眼珠子却早就不听使唤地黏在对方脸上挪不开。三十年啊!老公居然一点都没变,还是那张棱角分明的帅脸,还是那副宽肩窄腰的衣架子身材,还是那股子让人腿软的冷淡劲儿,还是����
“你没事吧?”老公皱着眉,声音里带着点歉意。
“没事没事!”包包连忙摆手,“怎么可能有事呀,真的一点事都没有!”
“可是……”项维森伸出食指,隔空点了点他额头一侧,“这里好像有点肿起来了。”
包包的眼睛顺着那根手指拼命往上翻,虽然看不见,但那个位置确实痛痛的。但毕竟老公是不小心的,他也不好说什么,只是拿刘海小心盖住,随后冲对面的人大度地一笑:“肿起来也没事,不碍事的。”
“好吧。”项维森又把他从头到脚扫了一遍,目光从那双乱甩的马尾辫一路滑到皱巴巴的裙摆,眼底压着明显按捺不住的惊讶,但最终还是认真地道了个歉,“抱歉了,小姐。”
“小姐?”包包的注意力一下子被这个词拽走了。他歪了歪脑袋,两个松松垮垮的双马尾跟着一晃。“我是小妹才对吧?”
这没头没脑的反问把项维森当场噎住了,还没来得及接话,包包已经脸蛋微红、又急又羞地抛出下一个重磅炸弹:“那你……有没有想我呀?”
“什么?”项维森彻底懵了。
包包看着他的脸,这才想起来自己还没做自我介绍,连忙清了清嗓子,用最响亮的声音喊:“我是包包呀!”
可项维森只是定在原地,什么反应都没有,连眼珠子都没转一下。
虽然早就预料过这种场面,但真的撞上老公这张毫无波澜的冷脸,包包心里还是有点酸酸的。但转念一想,这事不怪老公����上次见面他还是一条四条腿、耷拉着大耳朵的小狗,这会儿突然变成一个人,换谁都很难相信吧?于是他深吸一口气,开始拼命调动那颗脑子里残存的狗狗记忆,绞尽脑汁地回想以前当狗的时候,都是怎么跟老公撒娇耍赖的。
有了。
包包一咬牙,两只手抬起来,一左一右攥住自己两根马尾辫的根部,举到脑袋两侧。他深吸一口气,然后开始轻轻地摇摆。
两根马尾在他手里扑棱扑棱地晃,左边扇一下,右边扇一下,整个人看起来像一只正在努力扇翅膀起飞失败的小胖鸟。
项维森看着他,眉头微微蹙了一下。除此以外,纹丝不动。
比的天呐……包包的心凉了半截。他停了手上的动作,两根马尾悻悻地垂下来,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脸都开始发烫。不行不行,再不证明自己就真的要被当成疯子赶出去了。
他咬了咬嘴唇,把心一横����
“wer……”
声音艰难地从嗓子眼里挤出来,小得像做贼,刚叫完半声,包包的耳朵尖就红透了。太丢人了。他现在明明是人,却要学狗叫,人类的声带根本发不出狗的声音,刚刚的这声“wer”听着倒像电动玩具没电了最后的挣扎。
一片羞愧中,他抬眼偷瞄项维森,对方果然依旧面无表情。
包包羞耻得头皮发麻,恨不得就地挖个洞钻回旺星球。但他还是硬着头皮,把脸别到一边,盯着墙角那块发亮的大理石地砖,又挤出两声:“wer……wer……”
声音越来越小,越来越没底气,他的脸红得要命,双手绞着裙摆的布料,恨不得把那块布拧出汁来。他现在无比清晰地意识到,自己再也不是那只可以理直气壮在老公面前打滚撒泼的比格犬了,而是个有手有脚有羞耻心的成年人,成年人学狗叫,简直是社会性死亡现场。
而项维森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个自称是包包、此刻正红着脸诡异地werwer叫的女孩,脑子里正处在某种超负荷宕机的状态,还没来得及理清头绪,不远处的电梯间忽然“叮”了一声,有人要出来了。
项维森猛地回过神。低头看了看眼前这个双马尾乱糟糟、脸红到脖子的怪人,再看看即将打开门的电梯,心一横,一把攥住包包的胳膊,用力把他整个人塞进了自己家门里。
砰。门关上了。
关上的瞬间,项维森就意识到自己做了一个错误的决定……一个天大的、无可挽回的错误。可悔恨还没来得及爬上心头,他一回头,客厅里空空荡荡,人居然没了!项维森心下一跳,预感大事不妙,连忙踢掉拖鞋往屋里跑,厨房、阳台,一个房间一个房间地翻,最后推开卧室门的时候����
他房间的角落里,那个女孩正并着两条腿,很淑女地坐在包包曾经的狗垫上。女孩虽然瘦小,但毕竟已经是成年人的体型,而且那可是狗垫子,坐上去膝盖都快顶到下巴了,看上去滑稽得要命。项维森两眼一黑,刚要赶人,女孩却率先抬起头,脸红还没完全退下去,双手不好意思地绞在胸前,声音又轻又涩,很难为情似的说:
“谢谢你……请我进来。”
请你进来?项维森头顶一个问号,但仔细想想,确实是自己请人家进来的。他无奈地看着那个缩在狗垫上的小身板,太阳穴突突直跳。
算了。他深吸一口气,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冷静克制:“你先起来。”
“哦。”包包乖乖站起来,两只手规规矩矩地交叠在小腹前,仰着脸冲他笑。
这种讨好式的笑容半点没打动项维森,他出于礼貌僵硬地点了下头,随后又板起脸认真发问:“你家里电话多少?”
问题落下,女孩眼睛一亮,随后毫不犹豫地背出了他的号码。
项维森皱起眉,又忍不住将对面的人上下打量了一番。对方像是看出他的疑惑,冲着他干笑两声,有些不好意思地解释道:“因为之前吃了你好几张名片,所以……所以不小心记下来了,哈哈。”
这个莫名其妙的解释让项维森彻底失去耐心,他干脆直言道:“小姐,我没空陪你胡闹了,告诉我你家里的电话,我让你爸妈来接你。”
一听这话包包忽然急了,他攥着拳头大声纠正道:“我不是小姐!我是包包!你的狗!你养了七年的小比格!”
“……”
“你每天早上七点起床带我遛弯,下雨天还给我穿雨衣,我挑食不吃狗粮你就往里面拌肉罐头,我半夜呜呜叫你就把我抱上床����”
“够了。”项维森打断他,眉头拧得死紧,眼神里却流出一些困惑。
包包看出他动摇了那么一丁点,连忙趁热打铁,声音软下来,带着点讨好:“你看,我能说出这么多,总不会是瞎编的吧?”
项维森沉默了两秒,然后说:“也有可能你是小区里蹲点观察我才知道的。”
包包当场石化。
“而且,”项维森继续冷静分析,“你说你是狗,那你变一个我看看。狗有四条腿,你有吗?狗有尾巴,你有吗?狗浑身是毛,你有吗?”
他每说一句就上下扫包包一眼,目光里全是毫不掩饰的审视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