掉马后,老婆被吓跑了 第52章

作者:小文旦 标签: 生子 灵异神怪 因缘邂逅 天之骄子 甜文 轻松 玄幻灵异

向蓁点点头:“可以啊。”

周司骋手掌攥了攥,向蓁总是太好说话,太没脾气,不知不觉他被纵容出了无限的占有欲和控制欲。

向蓁:“老公,我可以看看你的办公室吗?”

周司骋沉默两秒,在就地摊牌和择机摊牌之间犹豫。

恰此时,梵昊打电话过来,“向蓁,你又去哪儿了?”

向蓁:“我在我老公公司吃饭。”

“周复大楼?”梵昊小心地重复一遍,“他不装了?”

向蓁:“装什么?”

梵昊悬崖勒马:“没什么,他爱装逼。”

向蓁撅了撅嘴,他老公哪里爱装了,明明就很低调,“你知道我老公大学读什么吗?”

梵昊装糊涂:“没听说。”

向蓁:“top2,他从来不挂在嘴边。”

梵昊笑了,有这种不允许别人说一句不好的老婆,周司骋你可别翻车。

梵昊:“你有没有去参观他的办公室,说不定有惊喜。”

向蓁可听出来了梵昊在阴阳怪气,梵昊怎么跟悦悦一样学坏了,他刷到了一点办公室出轨的电视剧片段,想暗示他办公室有小三对不对?

向蓁:“老公,不管别人说什么,我只相信你。”

周司骋:“……”

他忽然骑虎难下,无法在向蓁最相信他的时刻,告诉他一切都是编织的谎言。

周司骋只好将向蓁带到了高秘书的办公室。

他坐在办公桌后面,并不知道电脑密码,看见桌上有一副防蓝光镜,他戴上试了试,假装自己很忙。

高秘书的办公室紧邻总裁,窗外的风景也很好。

向蓁第一次见到周司骋的背后是这种高级办公室和蔚蓝大海。

他印象中的周司骋,更多是出租屋笼着烟火气的周司骋,开着比亚迪的周司骋,睡三十元纯棉床单的周司骋。

置于办公场景的周司骋,很陌生。

带着金丝眼镜的周司骋,不怒自威,高不可攀。

果然,西装需要场合,出现在出租屋和出现在写字楼,完全是不同的感觉。

好帅!

向蓁在心里喊。

帅得有压迫感、威慑感、灼烧感。

帅得他有点不敢直视了,好像看见就会灼伤花盘。

向蓁游移地挪开目光:“老公,我要回去上班了。”

周司骋:“楼下没人了,你可以去拍照,高瓯正好要去银行办事,他送你回去。”

向蓁觉得周司骋这一番话听来的感觉,也跟从前不一样。

多了几分发号施令的味道。

晚上,向蓁和周司骋过夜生活的时候,也觉得小腹有隐隐的灼烧感。

他不知怎么想的,坐在周司骋身上时,掀起睡袍的下摆,盖在了周司骋脸上。

没有看见周司骋微微出汗性感的脸,好一点了。

周司骋一愣,在邀请他吃什么吗?

……

这个举动,让向蓁第二天起床时还有点腿酸腹胀。

翌日。

向蓁依然习惯在午休出去游荡,他逛着街,忽然在批发店看见一个熟悉的背影。

张叔?!

向蓁眼睛一亮,他想问问张叔,到底怎么才能把向日葵卖出高价。

张叔是来买向日葵大青瓷缸的,四十个,装了一车刚走。

向蓁快跑两步上前,拍了拍张叔的肩膀,但是正好一辆货车长长鸣笛,张叔没发觉他,直接开动小电驴。

向蓁有点遗憾,手指攥了攥,察觉到有什么,他张开手,看见一粒非常细小的、细小的黄色向日葵花粉。

他永远不会忘记的,来自榛子林里的向日葵的花粉气息。

向蓁一愣,环顾一圈,确定以及肯定,这一粒花粉是他刚才从张叔衣服上蹭下来的。

这是他兄弟姐妹的后代。

曾经有人从榛子林带走了一颗葵花籽,并且一直传代到了今天,没有与其他父系杂交,保留了最初最原本的向日葵性状,和他一样!

他的亲人,就种向日葵的张叔家里!

向蓁眼眶一热,继找到老公之后,老公阴差阳错的一次指引,他又找到了家人!

它们就在这里等他重逢!从今往后,他就是有爱人也有家人的妖精了!

向蓁拔腿追上张叔的车。

他跑得很快,像一阵风一样,热气蒸腾他的脸颊,激动的泪水顺着眼尾直接蒸发,但他丝毫不顾,跟着车一个街角一个街角追逐。

最后,他顺着那辆车,来到了一个叫江阁的别墅区。

他跳上围墙,翻过去,消失在树林里。

身后气喘吁吁的叶沄和施霆:“……”

夫人好身手!

等等、周总好像在里面?

第37章

叶沄要跟着爬墙,那栏杆都是竖起的尖角,有点危险,施霆把他拽下来:“我给周总打个电话。”

叶沄:“对对对,先打电话。”

周总今天在家里布置求婚仪式,要是让向蓁提前撞见,那惊喜就大打折扣了。

而他,会被扣第二次工资。

施霆拨出电话,等了等,无人接听。估计周司骋在亲自布置,没带手机。

他看了眼高墙,在走五百米外的大门和爬墙之间,选择了爬墙。

只是一爬进去,连施霆也有些懵,因为周总并没有告诉他们住哪栋别墅,而眼前也不见向蓁的人影。

别墅一栋一栋之间,有些距离,施霆连忙给周司骋的紧急联系秘书,高瓯,打电话询问。

……

江阁的绿化乃是开发商用心了的人工造景,夏天草木繁茂,乔木撑开最盛的绿荫,

向蓁进了森林,不再隐藏妖精的实力,不用考虑人类奔跑的极限,循着空气中向日葵花粉的香气,目光坚定地朝一个方向奔跑。

没有被车尾气污染的各种花香浮动在空气里,盛夏太好了。

下一刻,他出现在一栋门前盛开着金灿灿向日葵的小楼前,门口挺多人,有张叔、有他不认识的,都忙碌得布置着什么。

向蓁猫在一棵树后面,眼睛定定看着那片向日葵。

眼泪从眼眶里涌出来。

那么多那么多……一大片,比当初榛子林的向日葵还多。

那场大火过后,向蓁抱着一颗亲葵后代的种子跑了很久,但是种子已经被烘熟了。

幸好幸好。

生命总有奇迹的方式繁衍。

向蓁想,你们这些后生葵的生活条件太好了,水肥伺候,独享阳光,长得又高又壮,个个都有两米。以前哪有这个条件,还得跟榛子树争夺阳光。

他就是当初没抢到多少阳光,才长得慢,因为长得慢,所以每年都抢不到多少。只有当冬天榛子林落光了叶子,熹微的阳光透过光秃秃的树杈,才落在向蓁身上。

冬天的阳光不够温暖,不足以支撑他旺盛生长。向日葵都已枯萎,种子落入泥土,满山都是寂冷。

偶尔东北虎踩过簌簌的雪层巡山,向蓁抖落脑袋上的雪,看它甩着尾巴走远。

成精的过程漫长孤寂,所以妖精喜欢进城。

向蓁运气很好,一进城就遇到了专属于他的太阳,再也不用担心阳光不够。

甚至有点儿太多了,太阳只照射他一个葵。

向蓁觉得衣领里痒痒的,他伸手一模,抓出一团白色的棉花。

是刚才穿梭树林,带走了一朵异木棉的成熟种子。

黝黑小小的种子,藏在一大蓬棉花里,风一吹,棉花带着种子去闯荡世界。

植物没有长脚,这是植物妈妈的办法。

那么,谁是当初包裹着幸运葵花籽的“棉花”呢?

向蓁从模糊的幼时记忆里,刨出一些人类活动,曾经有一支科考队在深秋路过了榛子林。

有道温柔的声音抚摸过他的叶子。

他极力回想那些人类。

那个带走葵花籽的人在眼前的几人之中吗?

向蓁睁圆眼睛,细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