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九月草莓
说着,她眼角和唇角再次淌下红到发黑的血来:
“我想起来了……”
这画面看得三人毛骨悚然。
而在吴人美话音未落时,有东西窸窸窣窣地吞没了她的尾音。
那声音在空旷洞穴里显得无比诡异,站在最前面的诸葛不惑空咽一口,出于对惊悚画面与未知的恐惧,忍不住后退半步。
也是那时,吴人美身后悄悄探出了另一颗脑袋。
那是一个看起来只有三四岁的瘦弱小男孩。
他像野兽一样手脚并用从吴人美身后爬出来,身上穿着一件松松垮垮的老头背心,圆溜溜的小光头缺失了一半,创口全是黑黑黄黄的腐肉,其中还可见头骨的碎片。
头部的创伤带走了他小半张脸,另外半张脸的模样看不太清,因为他灰白色的皮肤上满是鲜红的血。
小男孩不知是从哪爬出来的,他像小兽一样待在吴人美身旁,警惕地盯着他们,一边伸出长长的舌头,舔了一下唇角的血渍。
“血……”
霍为的腿脚有点发软。
她一张脸已经彻底失去了血色。
她大脑一片空白,发出一个音节后,好半天才找回自己的声音。
诸葛不惑以为她是被小男孩的样子吓到了,正想笑她胆小,谁知下一瞬,就听她话音颤抖哽咽:
“他身上的血是……三又的。”
第49章 初识/17
霍为虽然在正事上不大用心,但很爱研究一些稀奇古怪且没用的冷门小法术。
比如以前还在诸葛家学基础知识的时候,中级咒法课本第二本第624页左下角的小角落里有个占了四分之一页纸的小小咒法,名字叫做血诺,轻而易举赢得了她的青睐。
这个名字听起来和血誓很像,但作用完全不同。
血誓是两人以血起誓,违者即死。
血诺却是以血为诺言,介绍语很浪漫,以至于霍为现在都还能一字不漏地背出来——
眼睛看不到的地方,我用血找到你。
总而言之这个咒法可以让两个人的血液建立起某种联系。正常来说,如果甲乙有血诺,乙失踪后,甲就可以以自己的血液为媒介找到乙,但当初霍为年龄太小,又没有过硬的专业能力,尝试下咒时出现了一点误差,导致她痛失了血诺的核心用法。
但也不是完全没用了,因为那之后她发现自己虽然没法通过血液找人,却能轻易辨认哪滴血属于扶桑。
这个故事如果要从头讲起,其实有点漫长。
诸葛不惑总说扶桑性子怪、说话难听、难以相处,但要霍为来说,诸葛不惑遇见的其实已经是扶桑进入正常人类世界社会化了十多年后的超级改良温和版。
因为她当年认识扶桑时,这人比现在还要难惹无数倍。
霍为是7岁那年进的诸葛家,她从小就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胆子又小,经常被吓得睡不着觉。
她家就她一个孩子,全家人把她当成掌上明珠捧在手心里,爸妈爷奶都看不得宝贝这么担惊受怕,给她请了不少法师道长做法事驱邪,交了很多智商税,但都没什么大用,该吓还得吓,直到她妈妈动用无数人脉,终于联系上了诸葛家。
于是霍为就这么成为了诸葛家的内族弟子,跟着其他小孩一起学一些咒法阵法的基础知识顺便强身健体。
因为入门前父母上下打点了不少,想尽量给霍为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所以这部分课程,霍为是在本家跟着本家弟子一起上的。
霍为从小就社牛,最好交朋友,没几天就跟那群本家弟子打成一片,而且此女永远静不下来,只要闲着就一定要到处溜达着去瞧一瞧看一看。
诸葛扶桑就是她在溜达时偶然发现的惊喜。
或者惊吓。
扶桑和别的本家弟子不一样,他不跟其他小孩一起上课,霍为遇见他的时候,他一个人被关在云令山居附近一座小院子里。
那座小院的围墙很高,高到三个霍为都够不着。
小孩子总会对未知事物产生好奇,尤其霍为有个很喜欢的童话故事,故事里,公主被巫婆困在了高塔中,等着王子去救她。
抱着这四堵高墙里会不会也住着公主的想法,在发现围墙角落有个被石头挡住的狗洞后,霍为自觉领取了营救公主的任务,靠着体型小的优势挤进洞钻进了围墙里。
进去后她才发现,四面围墙中间是有个屋子的,只不过,里面住的并不是公主。
那间屋子不大不小,刚刚好被围墙装起来,看起来就像一座监狱。
霍为绕着它走了一圈,发现这么大的屋子居然只有一扇小小的窗户。
只有一扇窗,窗子外面还有墙,这能照进多少光?
里面的公主很怕光吗?
霍为个子小,看不到窗户里面,她费劲地搬了石头过来垫脚,好不容易够到窗户,本来以为终于可以看清神秘小屋的全貌和里面的公主,谁想无比期待地仰起脖子之后,她看到的只有被拉得严严实实的窗帘。
霍为不免失望,她扁扁嘴,正要离开,目光一晃,却偶然发现窗帘下角破了个小洞。
刚熄灭的好奇心又熊熊燃烧起来,她努力挪挪脚步,想透过小洞看看屋子里面到底是什么,谁想才把眼睛凑过去,还没能看见什么东西,先听到一道突兀的巨响——
有人从里面扔了什么东西过来,隔着窗帘狠狠砸到了窗玻璃上。
霍为吓了一跳,险些滑倒,好不容易才扒着窗台稳住身形。
下一瞬,窗帘被里面的人一把拉开,霍为愣住,再抬眼,就对上了一张冷冰冰的脸。
那是个跟她年纪差不多大的男孩,头发很长,几乎遮住了眉眼。他眼睛的颜色很特别,右眼是正常的棕黑,左眼却是暗红,很奇怪,但很好看。
霍为定定地望着那双眼睛,有点出神。
“滚。”
后来,她听见那个人跟自己说。
见霍为没有反应,那个人好像突然生了大气,随手抓起几本书狠狠砸上玻璃:
“滚开!去死啊!!去死!!!”
这确实把霍为吓到了,所以,那天,霍为转身就跑。
但她并没有放弃自己探索来的新朋友,做好心理准备后,她隔三差五就偷偷往那个小院跑。
第二次去的时候,小屋的窗帘只拉了一半,她终于可以看清里面的模样。
那不是公主或王子的城堡,只是一间普普通通的小屋。
她看见男孩背对着窗户坐在屋子的另一头,还看见男孩右脚上居然扣着镣铐,腕铐连了一根长长的铁链,末端挂在小屋天花板正中心。
霍为知道,干了坏事的犯人就会被这样锁起来。
那么,他是犯人吗?
可他年纪这么小,怎么会是个犯人呢?
除了第一次见时男孩让她滚,后面几次,男孩再没搭理过她,就算霍为不断尝试和他说话,他也只当她是空气,看都不看一眼。
换个别的什么人过来,热脸贴几次冷屁股估计就识趣走开再也不来了。
但霍为不是一般人。
她不仅是社交悍匪,还是头好胜的倔驴。
这男生不理她,很好,她偏要跟他说话,不仅说,还给他带各种各样的小零食,让他感受到自己满满的友好和诚意。
无数个辗转反侧的挫败夜晚,霍为躺在小床上都是这样握拳鼓舞着自己,越挫越勇。
这个朋友她偏要交,非交不可!
她霍为就不信世上有人当不成她的朋友!!
这个过程大概持续了一年多,霍为才跟男孩说上第一句话,知道了他的名字,诸葛扶桑。
还知道了他是诸葛家那个脾气最坏的怪老头诸葛蔺的徒弟。
这一切远得好像上辈子的事了,但时至今日,霍为依旧认为扶桑是她这辈子遇见的最难搞的人。
但她不后悔坚持认识他并靠近他。
扶桑就像个海胆,可能这么形容不准确,但只要把他带刺的壳子掰开,里边的馅还是挺美味的。
这也是霍为和他的友谊能持续这么多年的原因。
虽然此人嘴巴和心眼都坏,但对朋友还算不错,要是霍为拉他干什么事,他就算嘴上嫌弃并攻击不停,绝大多数时候也还是能够圆满完成的。
比如当初霍为翻找到血诺这么个神奇有趣的小法术时,非吵着要试试,扶桑不尊重不理解,但最后还是配合地把自己给她当了试验品过瘾。
“你看你每天这丧丧的样子,游走在社会边缘,属于极端危险分子,万一我哪天找不见你人了,不管是你让别人遇到了危险还是你自己遇到了危险,我用点血就能找到你,将你绳之以法或者及时抢救,想想都美啊!”
如果没记错的话,那年霍为15岁,捧着书凑到扶桑身边烦他,让他配合自己做这个咒法。
那时候扶桑已经被本家赶了出去,在山里生活了十多年后,他被迫开始融入正常社会,步履维艰。
霍为让家里给他弄了学籍让他能正常上学,他接受了,却不愿接受除此之外的更多帮助,就自己揣着兜里师父给的几百块钱遣散费在学校附近找了个阴暗逼仄的地下室住,犟的要命。
霍为真的挺怕他偷偷死在那破地方,没办法,只能常常过去找他玩,顺便给他带点吃的用的,跟他说说话陪陪他教教他怎么当个普通人。
“滚。”扶桑那会儿正坐在桌边借着昏暗的台灯做法器,根本没空搭理她。
霍为早就习惯了他的坏态度,也不在意,只笑嘻嘻地放了个小碟子在扶桑手边:
“我不急,你做你的嘛,有空给点血就行,剩下的包在我身上!放进这里就可以,别忘了哦!”
扶桑瞥了眼那只碟子,没说话。
对于灵师来说,血能做到的事不比生辰八字少,以血为媒介随便下点诅咒之类的东西谋财害命是很简单的事。
俗话说瓜田李下,灵师间需要互相回避与血相关的物品或事件以免猜忌是不成文的规定,但霍为就是敢问扶桑要。
扶桑也的确敢给。
于是不多时,等霍为出去转了一圈再回来,那只白色的小碟子里已经多了一滩深红的血。
“用不着那么多!”
“一次拿够,别再烦。”
可惜,就算有再多的血,尝试再多次,这个法术也还是算不上成功。
霍为做不到以血寻人,最多最多也只能做到察觉血液里属于扶桑和二人血诺的那一丝气息。
她本来以为他们之间这个小法术永远不会有用武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