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大宋卖火锅 第135章

作者:孟冬十五 标签: 布衣生活 种田 美食 穿越重生

  于三娘两眼含泪,“苍天有眼,法网恢恢,身为于氏女,我不能眼睁睁看她毁了于家!”

  “好一个苍天有眼,法网恢恢!”欧阳修朗声道,“念你为姐妹考虑,本官便记下这顿板子,待案情审理完再决定打或不打。”

  于三娘连声道谢,心下松了口气。

  果然如司南所说,欧阳大人思想开放、性情不羁、最重情义,照着他教的说,欧阳大人果真免了她的打。

  就算不免,司南还有后招。

  司南破天荒地没骑三轮车,而是穿着旧衣裳,拉着一串小豆丁,一边哭一边赶往开封府。

  沿途经过大大小小的街巷,吸引了不少人围观。一家人到达开封府的时候,后面跟了无数看热闹的。

  司南一把鼻涕一把泪,“小子丢了钱,定然是胡氏偷的,那天晚上只有她进过小子的屋子!三娘子可以作证,胡氏就是在戌时撬了小子家房门……”

  ����刚好和于三娘状告生母案合上了。

  “藏钱的地方是我娘常用的,除了小子只有胡氏知道。从前我们两家交好,胡氏偶尔手头紧,来小子家借钱,见过我娘从青砖下取。”

  ����侧面指责胡氏白眼狼,进一步证实了三娘的话。

  “之所以断定是戌时,是因为只有那个时辰小子家大黄狗和小羊羔会跑出去,找对面的小女娃玩耍,这一点只有熟识的人才知道!”

  ����你看多体贴,连家里有狗,为什么进了人没动静都解释了!

  “大人若想找证据,大可以到胡氏家中翻检,那几把银豆子是中秋宴上官家赏给小子的,跟别处的工艺并不相同,胡氏不懂,大人定能看出来!”

  ����南哥开始扯大旗了!非常委婉、非常侧面地提醒欧阳修,自己可是为国朝争过光的!

  扯完大旗还不忘示弱:“那是给崽子们备下的读书钱啊!徐大儒那边已经说好了,进了孟冬就参加旬试,几个崽子日夜苦读,千盼万盼,上学的钱竟被偷了!”

  ����妥妥的博同情!欧阳修自己便是读书人,数年苦读,经历了一番波折才考中进士,最能感同身受。

  小崽几个配合地哭起来。

  司南该强硬强硬,该装可怜装可怜,表情十分到位,台词极具感染力。

  衙外诸人感同身受,攥着拳头请欧阳大人将胡氏绳之以法。

  欧阳修不说话,就静静地看着司南。

  突然就理解包拯了。

  倘若这位司小东家把他的画像挂在火锅店做招牌,他八成也会像老包那样干跳脚,没法子。

  明明长着个人样,怎么就精得跟猴似的?

  接下来的事,毫无悬念。差役们冲进于家的时候,胡氏正在藏钱。

  ����其实,如果她狠狠心,把那几把银豆子扔了,来个死无对证,兴许还能保住命。偏偏贪得无厌,被抓了个正着。

  起初胡氏还不肯认,愣说司南让人把钱藏到她屋里,用来陷害她,即使打了板子用了刑,都咬着牙没改口。

  胡氏一边挨板子一边大声叫骂:“姓司的!你玷污我女儿,如今又来陷害我,就不怕下十八层地狱吗?”

  可谓是目眦尽裂、声声泣血,那惨绝的模样,倒像真是司南冤枉了她。

  百姓们心里的天平渐渐倾斜,有人小声议论,是不是有什么误会,就连欧阳修都皱起了眉头。

  于三娘失声痛哭:“生而为人,不得尊严,愿以死明志,只求大人还我清白!”

  说着,便一头碰在梁柱上。

  幸亏槐树眼疾手快,扯了她一把。没撞死,只是头磕破了,鲜血直流。

  槐树也顾不上这是什么场合了,一把抱住,几乎要哭了,“你要死了,我怎么办!”

  ����围观之人眼明心亮,一眼便看出来,于三娘跟这个小后生才是一对,根本没司小东家什么事!

  偏偏胡氏还借此为自己开脱:“我可怜的女儿啊,不知为何被姓司的迷了心,连亲娘都诬陷!”

  谁都没想到,挺身而出的会是脾气和软的于大娘,“娘,够了!您就招了吧!不要再害三妹了,也别再挨打了!”

  二娘、七宝瑟缩成一团,依旧鼓起勇气,跟于大娘一起作证,那银豆子就是胡氏从司家偷的。

  至此,终于真相大白。

  围观百姓看了场大戏,皆是唏嘘。

  没想到,胡氏竟这般歹毒,为了钱财不惜以亲生女儿为饵,板子都打到身上了还是不认罪。

  案件经过借着众人的口传遍京城,再也没人说于三娘不检点,反倒开始同情她。

  在此之前,于家的三个孩子并不知道,偷盗罪在大宋有多严重,以为顶多和于三儿一样,关两年就会放出来。

  《宋刑统��贼盗律》规定:“窃盗脏满五贯文足陌,处死。”也就是说,偷钱超过五贯的,就要杀头。

  当堂宣判,秋后问斩。

  司南并没有愧疚之心,一切祸根都是胡氏自己埋下的,他没有添一滴油、加一点醋。

  唯一担心的是,唐玄回来之后怎么办?

  这件事他从头到尾都没跟唐玄说!

  那个家伙,会闹脾气吧?

第83章 冷战???

  胡氏会被判死刑, 除了律法规定外,有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她是有预谋地盗窃。

  茶汤巷位于汴京最里圈,抬眼就能望见皇宫大内, 治安一向好,自赵室定都后就没发生过抢劫盗窃之事。

  百姓们出去串个门、买个菜, 大门都不锁, 像司南这种挂个大锁的还算是谨慎的。

  胡氏寻了个江湖惯犯,买了把“万能钥匙”, 把于三娘背进屋里之后,又用一对专门用来起青砖的细竹板把那个藏钱的洞抠开。

  司南没说谎,这些钱确实是给孩子们上学准备的,其余大头存进了钱庄。

  有那么一瞬间, 司南犹豫过, 要不要把钱说少点, 比如四贯。只要少于五贯, 胡氏就不会死。看在孩子们的面子上, 给她个教训得了。

  转念一想,胡氏拿钱的时候, 想着只拿四贯了吗?差役敲着锣铜满大街嚷嚷“盗钱五贯以上处死”, 她不知道吗?

  当初她撺掇于三儿举报他私铸铜器, 可想过放他一马?如果她知道接受教训, 就不会一次又一次作妖。

  钱是胡氏拿的, 没人逼她, 司南只不过是依照律法, 自保而已。

  在此之前,胡氏不是没有机会挽回错误。

  那天晚上她藏钱的时候被于七宝看到了,于七宝哭着求她还回去, 她不仅把于七宝打了一顿,关了起来,还威胁他,如果他敢告诉二郎,就把于三娘卖了。

  现在的于七宝已经不是从前的于七宝了,在火锅店做工的这些日子,他和于三娘的关系变得特别好。如果胡氏说卖他,他一点都不怕,换成卖于三娘,七宝怕了。

  胡氏疯魔了。

  她并非不怕死,就是忍不住。

  看到那些白花花的银子、看到司家人比她过得好,她就嫉妒得红了眼!

  她没跟任何人说过,她原本是官家之女。

  那年北地大旱,她爹贪墨银钱,事发之后怕被砍头,才乔装成流民带着一家人逃了。

  后来阴差阳错,还是死在了路上,只有胡氏自己活下来。说起来,还是月玲珑拉了她一把。

  当时,月玲珑也混在流民之中,胡氏一眼就看出,她的言谈举止不像普通农妇,于是主动和她结交,后来,还真靠她捡了一条命。

  两个人一起来到京城,明明都是流民、都有不俗的出身,凭什么月玲珑能被狄青大将军认作师妹,而她就只能在小小的浣衣坊中做一个低贱的洗衣婢?

  再后来,各自婚嫁,两个人的差距越拉越大,胡氏心里的阴暗就像污浊的下水道,肮脏、刺鼻。

  其实,月玲珑嫁给司旭的时候,司旭还只是一个小小的商贩,没有开酒楼,更没有万贯家财。

  胡氏嫁给于三儿的时候,于三儿已经脱了奴籍,能说会道,长得也好,用司家给的钱盘了一间小小的酒坊,日日都有不错的进项。

  对于胡氏来说,已经是最好的选择了。她却不想这些,只知道嫉妒月玲珑。

  她就像潜伏在阴暗处的一条毒蛇,只等着咬月玲珑一口。司家人过得不好,她心情就好了,这已经成了一种扭曲的执念,根植在她心里。

  如果这次她不死,以后还会更疯狂地对付司家人。于三儿、于三娘都搭进去了,都没让她有丝毫悔意,于大娘、于二娘,还有于七宝都不能幸免。

  “我不后悔,一点都不后悔!”

  “她说如果大郎哥不肯娶,就卖掉我,拿着钱离开汴京!我亲耳听到她跟徐婆子说,连出京的船都雇好了!”

  “如果不是大郎哥力保,咱们姐妹三个会被充为军妓、七宝贬为奴籍,她偷钱的时候,可想过这些?”

  于三娘声声控诉,嘴上说着狠话,实际不断发抖。她是自责的,尽管胡氏那般害她,她还是控制不住地自责。

  于大娘抱住三娘,放声大哭:“不是你的错,要怪就怪我,是我站出去作证的……老天爷,要下地狱就让我一个人下吧!”

  二娘、七宝也哭成了泪人。

  是他们亲口作证,将生母送上了断送台。

  一生的阴影,要如何治愈?

  于家的厄运并没有就此终结。

  于大娘成亲的日子定在了八月二十,嫁妆前几天刚送过去,如今出了这么大的事,男方又原封不动地抬了回来。

  对方并非刻薄人家,虽然没把胡氏的过错怪罪到于大娘身上,然而,结亲是两个家族、乃至两个姓氏的结合。

  于三儿坐牢,对方看在于大娘的面子上,忍了;没承想,没过多久胡氏又要被砍头,男方那边说什么也不愿迎于大娘进门。

  于七宝气坏了,像个小男子汉似的站出来,拦着对方,不让他们把嫁妆抬进门。

  这桩婚事是于大娘千盼万盼的!

  未来姐夫和自家从小相识,最是忠厚老实!

  于二娘哭着求。

  于三娘也难得软下态度,打起精神,好声好气地解释。

  然而,没有用。

  就算未来姐夫再喜欢于大娘,他的爹娘叔伯也不会同意。

  ����犯了大罪,是要株连亲族的。

  于大娘反倒很平静,她觉得这是对自己的惩罚。老天爷罚了她,反倒让她心安一些,她应该受的。

  邻居们没有看于家的热闹,而是主动帮他们和男方那边交涉,嫁妆聘礼一样样清点完毕,很平静、很体面地解决了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