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沉云夺日 第110章

作者:WingYing 标签: 不伦之恋 豪门世家 穿越重生

手机响起来的时候,江景文连忙接了起来。

【爸爸──】

“什麽事,亲爱的?”

那只是……

人生中,小小的意外。

对麽?

第70回 番外 微加的幸福(上)

S国虽然常年都是炎夏,不过也许是城市的绿化做的足,亦或是跟个人的心境相关,任祺日本人是很享受穿著一身短袖骑著单车浸沐在阳光下、微风拂面的感觉的。

在红灯的时候,青年熟练的刹住车。

前方的小学生们在志工带领下热热闹闹地走到马路的另一头,任祺日的目光不由自主地尾随著那一个个可爱活泼的小小背影,嘴角含著浓浓的笑意,还有几分的感怀。

说实话,每次看到小孩子,他总是会忍不住想起乖仔。

那些非凡的经历,任祺日至今也说不上来是怎麽回事──这可能是上天的一场善意的恶作剧,也可能只是他们所有人共同有过的一个坎坷乖舛的梦境。

青年轻叹了一声。

乖仔啊……现在都长得老大了。

“哔哔──”

背後刺耳的鸣笛声让任祺日神游的思绪顿时归位,一抬眼才发现不知在什麽时候绿灯已经亮了起来。他赶紧发动车子,有些不稳地向前行驶。

在这个时间,学校正好下课了。

青年将单车停靠在学校的大门口附近──在这严重堵塞的道路,选择骑车出来果然是很明智的选择。

任祺日看著那大大小小的孩子从校门口里或跑或走的出来,在烈阳下伸了伸脖子,眯著双眼搜索著两个小娃娃的身影。

“叔叔!叔叔!我们在这儿──!”清脆的声音清楚地从前方传递过来。

任祺日顺著声音的源头瞧了过去,果真就瞧见穿著深蓝裙子的女孩儿冲著自己用力的招手,旁边和她长得极其相似的男孩拉了拉姐姐,有些害羞局促地看看周围其他的小朋友。

青年将放在座位底下的两顶小安全帽拿了出来,分别将它们递给了眼前的一对双胞胎。

“阳阳,来。”任祺日矮下身帮著内向的男孩系好了带子,男孩儿脸上红彤彤的,两手攥紧了包包。

“呜哇,我也要!我也要!叔叔帮我!”何馨跺了跺脚,不甘寂寞地将下巴扬了起来。

“好好好,我的小公主。”

青年将小男孩儿抱上了单车,何馨倒是用不著帮忙,灵活地蹬上了车後座,照著何管事夫妇的话来讲,简直就是孙猴子他干女儿。

“阳阳,抓好了。馨馨,抱紧叔叔,知道麽?”任祺日将何阳放在自己前头,不忘往後方提醒一句。

“哦!”何馨张开两只爪子,把青年的腰圈的牢牢实实的。她将脸贴在叔叔的背上,咧嘴笑著──叔叔的身上有青草的味道!

任祺日低头看看坐在自己眼前的小男孩儿,确定他也抓稳了,才将钥匙插入钥匙孔内。

青年以安全的速度前进著,现在的他一身短袖衬衫和黑色亚麻长裤,骑著一辆不旧不新的小单车,旁人是绝对料想不到这个二十几岁的男子就是不久前才刚卸下任氏代理总裁的任小少爷,也万万不会联想到这样一个平凡的人与那坐拥亿万财产的任氏三爷是叔侄关系。

事实上,外界对任祺日的评价一直都是中肯客观的──对於这不论是外貌和个性都十分温和的男子,媒体对他也是异常的宽容,没有谁会有尖酸苛刻的笔调去描绘这个人物。尽管相较於他的叔叔或者是已逝去的祖母,任祺日并没有显现出特出的才能,不过这位前代理总裁在短暂的任职期间,还是给予了大众勤勉负责、温柔、体贴员工等等的正面形象。

单车驶进了任家大宅的范围,这幢宅子从五六十年代建成,到现在也是颇有历史的建筑物了。前些阵子进行了几次翻修,但是依旧保持著和过去一样的格局,每每从远处眺望的时候,会无故让人生出一种时光流逝的感概。

任祺日先将车子停在大门前,何馨先从後方欢脱地跃下,才正要大喊著就让站在门口守著的母亲给瞪了一眼。

“没规没矩的,三爷在楼上会客呢。”妇人低声训斥了一声,女娃儿一听是叔叔的叔叔在屋子里面客,三两下便规矩地站直,安安分分收住手脚。

“三叔有客人?是公司里的人?”青年抱著男孩儿,将他稳妥地放在地上,边出声问著妇人。

“这……”芳嫂有些不确定地应道,“小少爷,这人我也不认得。过去没见过,也不知道是不是公司里的人,但是……”

那模样,实在不像是找三爷谈正事的。而且,三爷在见到那人的时候,表情明显的不太对劲,还有……

“什麽?”

“哎,小少爷先不说这个。看您这汗流的,我去跟您拿毛巾擦擦脸。”芳嫂露出了心疼的模样儿,她拦著孩子走进屋里,顺道去吩咐下人准备干净的湿毛巾。

“等会儿吧,我先去把车推进车房里。”任祺日说著就走出了门。

这些事情一般都是交给佣人去做的,不过任祺日天生没有指使他人的习惯,他还是主张凡事亲历亲为的好。

青年从车房里走了出来,微微的凉风从後方吹拂而过的时候,仿佛也跟著带来了一阵淡淡的花香。

任祺日想起什麽似的,脚步自发地迈向了宅子後方的那一大片花圃。

“……”他有些出神地看著那满园盛开的波斯菊,微扬的嘴角带著一丝不易察觉的喟叹。

这片地是他爸特地辟出来给他妈妈建花园的,从这里连到後院去,他无数次从三叔卧房内的窗口望下俯瞰,映入眼帘的是那一片暖和的色彩。

时过境迁,有许多事物都不一样了。有些人,也已经早他们一步离开。

不论是他的父母、任老太、王筝,或是半年前离世的李玲。

如果时间再一次重新来过的话,人生会不会还有这麽多的遗憾?然而,就是因为错过了,过去的回忆才显得弥足珍贵,哪怕他们总是一次次重复著原来的错误。

任祺日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渗入肺部的芬芳让他为之一振。他伸了伸懒腰,觉得有些酸疼地揉了揉腰部。

三叔他这方面的精神,未免也太好了吧……

任祺日虽然渐渐觉著自家三叔有点扮猪吃虎的嫌疑,不过却怎麽也没办法拒绝。任三爷近年来身子也是越养越好了,偶尔发一两次的病完全不妨碍他亲近任祺日的兴致。虽然他们肌肤相亲的次数算不上频繁,但是每一回持续的时间都令人觉得格外长久,有时候甚至连青年都觉得微微有些吃力,可是那搂著自己的双手却还没有褪去欲望的热度。

青年觉得脸部发热地擦了擦脸,然而,就在他准备回头的时候,眼角的余光仿佛瞥见了什麽。

“……”任祺日停住了脚步,他觉得有些古怪地看著眼前的那一片花丛。

在不远处,似乎有什麽东西正在轻轻蹿动。

任祺日不由自主地往前走了过去,“谁在……”

那小东西在脚步声渐进的时候,猛然从藏身的花团站起来,不等任祺日瞧清楚就背过身往後方跑去。

“等──等等!”任祺日下意识地追了上去,看那背影显然是个几岁大的男孩。

宅子里就只有何管事夫妇有这年岁的孩子,这孩子又是打哪儿来的?

小孩似乎不太习惯让人追著跑,任祺日天天追著何馨,早就练就了追人的好本事。没跑多远,他们的距离就已经明显地拉近。

男孩似乎是有些慌了,他跑到了後院的那棵大树下,任祺日就像是保父的职业病发作似的,站在树前装模作样地追著男孩跑了一圈,然後经验丰富地做了几个假动作,很顺利地就把人给抱住逮著了──

“啊!抓到了!”青年笑著将孩子给一把抱起来,男孩像是有些吓著似的忘记挣扎。

“来,告诉叔叔,你是──”任祺日抬起头来,在他瞧清楚孩子的五官时,他脸上的笑容忽然滞住。

风和缓地吹著枝叶,墨绿色的叶影映在男孩的脸蛋上。那白皙得仿若吹指可弹的肌肤透著健康的绯红色,深褐色的双眼晶亮剔透,微微张著的唇丰润得犹如透著水光,这样一幅精致的面孔虽然少见,不过真正让青年呆滞住的原因却不在此。

任祺日像是有些不确定地眨了几下眼,鼻梁上的眼镜经过方才的嘴逐而有些倾斜。

“谁……”他木然地接著原来的那句话,眼皮不断地跳著。

谁来告诉他,这跟三叔几乎一个模子印出来的孩子,到底、到底是打哪儿蹦出来的啊?!

会客室内,一身素色长衫的男人坐在单人沙发上,身旁的下属拿来了支票本,他瞧也没瞧上头的金额,就直接在下方签了字。

对面端坐著的女子有些心不在焉地尝著杯中的咖啡,姣好美丽的容颜让人读不出她的实际岁数。染成红铜色的发丝微卷地披在背後,从衣装打扮来瞧,不难看出这人的良好品味。从一开始,她的脸上一直保持著淡雅的微笑,那与男人极其相似的双眼似乎含著一抹动人的波光。

下属将支票恭敬地放在女子面前,她也不急著收起来,只是缓慢地将杯子搁回桌上,笑容染上了几分苦涩:“三弟,我知道,你是怎麽看我的。从我离开家,一直到妈走了也没回来过,这次过来居然是开口找你要钱……”

女子的声音带著些微自责,却显得更为动人,任谁瞧了都会心生怜意。

但是,任三爷眼里并无半分动摇,他甚至从一开始就没说出一字半句宽慰的言语──对於这个同父同母的胞姐,他们之间的情谊,并不比陌生人深上多少。

任筠雅在不到二十就为了一个男人而离开任家,这件事在当年还是闹得非常壮观的。

说句大实话,当时还是少年的任三爷对於胞姐如此鲁莽的行为并没有太大的非议,虽然细想之下是过於莽撞,但是在他心底深处,实际上是隐隐羡慕著任筠雅的洒脱──如果说,那书中所描绘的爱情真能使人变得愚蠢却勇敢,那也自然是值得令人追求的。而当时的任三少拖著病体躺在床上,作为一个称职的旁观者,他自认这种强烈的情感,与自己断然是一身无缘的。

试问,有谁会愿意去爱、去陪伴一个行将死去的人呢?如果是他的话,绝对不会选择这样的人──这样堪称厌世的想法,曾经根深蒂固地盘绕在任潇云的心头上。

不过,对於这位胞姐,任三爷实实在在谈不上亲近。从现实层面来看,他们那一代,任家子女的关系都十分不和睦。

当年漂亮而又充满朝气的任筠雅,对於这老是卧病在床的弟弟难以生出好感来。这大部分的原因除了有一些是父母的偏爱之外,还有任潇云带给她的种种感觉──如任三爷本人所想,谁也不会愿意亲近一个死气沈沈的人,而这个弟弟总是以一幅不同於常人的目光冷漠的看著眼前发生的所有事情,从任筠雅本人的观点来说,那著实有一股让人不舒服的诡异。

说到底,任三爷曾经也确确实实地祝福过胞姐的爱情,然而现实的发展却是如此地让人觉得讽刺。

在离开家的二十年来,任筠雅统共有过三次的婚姻,结局皆不甚美好,刨根究底,也说不出个确实的原因来。

这些年来,任筠雅也曾经跟任家主动联系过几回,目的都很一致。

金钱,是个俗物。它能轻易地暴露一个人高雅面目下的平凡庸俗。

任三爷自认是个俗人,他清楚自己远不如面上的清心寡欲。年少的时候,他也有野心、也有抱负,他从未想过跟任潇洋争夺什麽的主要原因,实际上有很大部分是由於他从没觉著这个兄长有什麽好忌惮的地方。曾经,他觉著自己的人生是无望的,在苟且残喘地保住一条命之余,他只能肆意地在其他方面来宣泄自己的不满。

一直、一直,直到他临来了那一抹温暖的曙光,任潇云在切实地感受到,他挣扎求生的真正意义。

“三弟,你没有什麽要对我说的话麽?”任筠雅在经历了这麽多不如意之後,是比过去都成熟了不少,她这一次决定回来,也算得上是定下心来面对曾经试图逃避的一切。

任三爷到底不像过去那样冷漠心硬了,他沈默了一阵,好半晌後才操著暗哑的嗓音道:“……妈走的时候,让我一定要帮著你。”

任老夫人在弥留之际,已经分不清现实和过去了。临终之前,和她斗了近乎十几载的亲生儿子静默地守在床边。她糊里糊涂地喃喃著一些旧事,最後攥紧了儿子的手,嘴里一会儿念著三儿、一会儿喊著小雅。

叱吒一生,临终之际,却如斯凄凉。

无论是非对错如何,谁造的孽谁来还,这是恒古不变的道理。

任筠雅闻言有些怔住,她欲言又止地看著男人,接著低头有些哽咽地轻道:“我、我对不起妈,我真的很不孝……”

“……”任三爷合了合目,他不会去谴责任筠雅。

说到底,他才是进一步促成不幸的源头。他没有这个资格去谴责谁。

等到女子平复下来之後,她擦干了眼角的泪,对著弟弟露出了发自心底的淡笑:“这笔钱,我一定会还你的,对了,这是我的工作室。”女子从手提包里拿出了一张粉色名片,她有些涩然地笑笑道:“虽然在三弟你面前实在不好意思拿上台面,但是我一直很用心地经营著……”

她现在从事著服装设计,工作室才成立了三年,就是因为内部操作不当,而发生了让人卷款营私的事情,在迫不得已之下,只能低声下气地来找回娘家来。

任三爷亲手将名片接了过来,低头认真地看了看,接著也对著女子轻轻地扬起嘴角。

姐弟俩常年来的心结,在这静默的相视之间,仿佛渐渐地有所软化。

此时,外头似乎传来了什麽声音。

“三爷,我去外头看看。”下属正要去走前去,门口突然就让人给打开来。

任祺日带著压抑的神情看著前方,他暂时性地遗忘了自己鲁莽的行为,尤其在他身後的男孩从他背後探出头,怯生生地唤了一声“妈妈”……

任祺日只觉得脑子像是轰的让人重重一击,目光在女子和男人身上转了转之後,握著门把的手紧了紧,之後将眼神定格在自个儿三叔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