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冥河摆渡者
《我只是死了又不是弃养你》作者:冥河摆渡者
简介:
CP:大头小头随机承担思考重任暴君攻 x 半死不活但还有力气讲地狱笑话神君受
很多年前,我不相信鬼神真的存在。所以在主持祭天仪典的中途突然被亲手养大的暴君摁在祭台上、用赈灾圣旨威胁我给他搞的时候,我没反抗。
后来我死了。
死后第二天,我站在城门楼下,看着自己挂在城门楼上的尸体,惆怅地想:失策了,原来世间真的有鬼。早知道上一次就不答应在奉先殿里给他搞了,被列祖列宗看到,多不好。
可仔细想想,他们又不是我的列祖列宗……呃。
那,那也是有点愧疚的!!!
再后来,我的屁股凭借阻止暴君为祸世间的功绩飞升了。而鉴于我的屁股是我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也一起飞升了。
飞升当日,暴君在大殿中纵火自戮,尸骨无存。
朱雀神君问我:林春宫,你对此有何感想?
我:感想有很多,但首先,我真的不叫林春宫。
本人鹊华神君林修礼,一生不曾愧对先帝所托,不曾辜负百姓期盼。唯一的遗憾是死前没能见到我养大的那只小畜生,告诉他,其实……我他妈忍你很久了!!!
当然,如果你能保证再也不咬我腰带撕我衣服啃我脚腕,并同意被我连踹十八脚剁成肉馅再塞进油锅炸成狗肉麻团的话,我还是愿意继续养你的。
阅读指南:
1. 上辈子:疯批比格暴君攻x清正忍人帝师受,狗血铸大刀警告
2. 全篇剧情+回忆杀交错进行,比较慢热
3. 文是第一人称,回忆杀部分可能出现少量第三人称
4. 内含大量地狱笑话,1111
内容标签: 前世今生 仙侠修真 东方玄幻 古代幻想 轻松 美强惨
主角:林修礼,锦煜 ┃ 配角:朱雀,玄武,青龙,白虎,裴南,明澈,云娘,闻直,沈砚
一句话简介:自己养的比格,活着也要养完
立意:人可以活成自己
第1章
1
很多年前,北方神君的酒宴上,某位星君起了兴致,说要玩最近流行的游戏。他找了玉片来,一人一枚,让他们把自己的名号刻上去,然后掷入凡间。若有哪个凡人有缘拾得玉片,便可向掷玉的神仙求一件事。
玉片共八枚,但当时应和的加上他也只有七个。于是他就随手抓了一个恰好路过的,凑足了数量,将八枚玉片掷了下去。
那个被抓去“凑数”的,就是我。
后来七枚玉片陆陆续续都被凡人寻得,众神皆允了凡人所求之事。可我掷下的那枚宛如石沉大海,一直没被寻到。初时有人拿来打趣,问我将它掷去了天边还是海角,还有人打赌它要多久才会被凡人寻得。再后来这掷玉的游戏不再流行,众神仙便忘了此事,我也忘了。
直到又过了很多年,我犯了错,被押上斩神台。神骨剔到一半,玉片忽然被凡人寻得,击鼓来请。
……这凡人也是不巧,哪怕他早一日寻到玉片,我可能还剩点力气满足他的愿望。可惜我就要死了,昏昏沉沉,实在是有心无力。
本想着那凡人只能自认倒霉,没想到那日监刑的凑巧是北方首宿,斗木獬星君。他对于那些个契约之事最是认真,出手拦了一下行刑,说酒宴那日这玉片是他看着我掷下去的,总归是个缘分,便有始有终吧?
这斩神台从落成那一日到现在,从来没有过行刑到一半让罪神先去处理点事再回来继续的先例,天帝本不想允。
但那一日围观行刑的主要是北方星君们,众星君听了他们首宿的话,先是群情激愤,凑在一起嘀嘀咕咕半天,又忽然变成了群情激“奋”,联名向天帝请命。天帝见苦主们达成一致,也不好再拦着,便为我开了个先例,允了。
就这样,我获得缓刑的机会,拖着半副神骨下凡,去实现那倒霉凡人的愿望。
2
这剩下半副神骨,有好有坏。
好处自然是给我剩了些法力,不是全然如凡人一般。
坏处则是这神骨剔得只剩半截,疼。
我把身上的血擦了擦,理了理,这才去见那凡人。
����是个未及冠的少年,紧紧攥着玉片,以手为锤,拼尽了全身力气在敲那面残破的请神鼓,每一声都沉闷如雷,听得人脏腑齐振,难受得紧。
哦,对了,这是个请神的流程����拾到玉片的凡人需得敲响那面立在昆仑山巅的鼓,鼓声响彻云霄,神仙听闻后,便会下凡来应愿。后来掷玉的游戏不再流行,那面请神鼓也就废弃了。
当时对于如何回应凡人,也是有一套约定俗成的游戏规矩的。可毕竟那是百年前的事,我早已忘了该如何,便只是随便找了个能落脚的地方现身,走过去拍拍他的肩膀,问他所求何事。
少年见了我,慢慢伸出手,摊开已经被玉片硌出深深痕迹的掌心,声音嘶哑:“你是……鹊华神君?”
“是。”
他怔怔地发起了呆。
我等了等,不见他说话,便又问了一遍:“你所求何事?”
少年抬起头看着我,仍不说话。
我耐心地等着,直到他抿了抿干裂的唇,哑声道:“我姓锦。”
这次轮到我怔了一下。
锦,这个姓氏很特殊,是前朝皇族的姓氏。出于避讳的缘故,一般人是不会以“锦”为姓的。
细看他的眉眼,好像真有点故人的影子……
我想了想,问道:“锦��是你什么人?”
他直愣愣地睁着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看着我,答道:“是我……高祖父。”
我:“……”
我没记错的话,锦��死的那一年,距今已有三百四十三年。
这少年还未及冠,最大也就十九岁。我算了算年份,喃喃:“就算锦��是在身死那一年有的孩子,再按你今年十九岁来算,那他的后代也得……呃,平均一百零八岁生一个儿子?”
少年:“……”
他眼神飘了一下,坚定地点头:“对!”
我:“……”
令尊、令祖父、和令曾祖父的养生之术,好生厉害。
3
我本名林修礼,在前朝的官职最高做到了礼部尚书。而锦��,就是前朝最后一任皇帝。
从某种角度来说,我正是因为锦��才成的神。
我少时颇有才名,十五岁便连中六元。先帝觉得这是个吉兆,对我颇为看重。我入了翰林院没多久便被调去礼部,官职升得飞快,很快就做到了礼部侍郎。几年后,礼部尚书因为贪污被抄家斩首,先帝下旨命我代领尚书之职,这代着代着,我就真成了尚书……
先帝死的时候,封了我一个帝师,托孤于我,命我辅佐新帝。
也就是锦��。
锦��本是二皇子,上面有一个身为太子的兄长,不幸因为坠马失明,只能让他继承大统。可锦��自幼没有接受过储君的教育,又养成了无法无天的性子,登基后直奔遗臭万年而去。我为了劝阻他呕心沥血,劳身费心,好歹没让他把那些个荒唐的政令颁布出去,又想方设法地劝他推行了不少利民之策,也算对得起先帝的嘱托。
然后,我就死了。
死因挺……尴尬的,就不说了。
我死后一年,锦��成了昏君。
三年,暴君。
有了这前后鲜明的对比,百姓无比怀念我还活着的时候。也不知道是谁起的头,将拜我当作了寄托。于是百姓们纷纷在家中私设祠堂,偷偷祭拜我,就这么把我祭拜成了神。我封号为鹊华,缘由正是因为百姓只敢在深夜取出我的牌位,借着月光祭拜。
我成神那一日,锦��在大殿中纵火自焚,人间自此改朝换代。
这些于我而言已是陈年旧事。凡人早已忘却前朝之事,哪怕在天庭,知道鹊华神君本名是林修礼的也不多,而知道林修礼是什么人的,那……呃,那其实还挺多的。
……这个就不提了。
也不知这少年是从哪里听说的,还偏要冒充锦��的后人����要知道,我和锦��之间的关系可从来不是什么戏文编造出来的“明君贤相”、“怎奈相负”、“时也命也”。非要找个词形容的话,得用“仇怨”����但我赶着回去上斩神台,不欲耽误时间,就不计较了。
我心平气和地问道:“你叫什么?”
他低下头,吐出两个沙哑的字:“锦煜。”
我:“……”
煜对��,也亏这孩子想得出来这么一个专克祖宗的名字。
“你既寻到了我掷下的玉片,便可以向我求一件事。”我第三次问道,“你所求何事?”
他舔了舔干裂的嘴唇:“我想找到……我高祖父的尸身。”
我:“……啊这。”
据我所知,锦��是死于自焚。先不说他的灰还能不能找到……就算被人找到了,以他的所作所为,大概率当场就被扬干净了。
“我不擅卜卦寻物,你要不要换个愿望?”我问,“比如求财,求权,求情之类的?”
锦煜猛地抬头,直直地盯着我:“你能应‘情’愿?”
“……差不多吧。”我点头。
所谓“应愿”,就是回应信徒所求之愿,这属于一种特殊神术,能施展的前提是有信徒才行,而能实现什么愿望则受限于信徒们的愿力����这就要说到神和仙的区别了。虽然无论是凡界还是天庭都习惯统称为“神仙”,但其实……
唉,算了,我活着的时候长篇大论写得太多了,这都要死第二次了,实在不想多废话。
总的来说,有信徒、有愿力、凭借他人力量成就神位的,就是神;而凭自身修行至脱胎换骨的,就是仙。前者主要用的是神术,威力更大,局限也更大,后者则是仙术,也有的人习惯叫术法,威力通常没有神术那么大,但也没什么局限。
我是鹊华“神”君,在大分类里属于“神”,而非“仙”,所以犯了错被押上刑台的时候,走到第一个弯的地方应该往右拐,右边是斩神台。
但我其实不是因为香火而成的神,也没有信徒����我是因为自身功德和百姓感念成的神。这其中的区别是,香火掺杂了信徒的愿力,而感念没有。当年百姓祭拜我的时候,更多的是感激怀念我活着时候的所作所为……他们不曾信仰于我,自然也不曾向我求过什么。
似我这类以功德为主的神,通常会先被封为城隍或土地,积累信徒和愿力。可是你知道的,就算是人间界的状元也会因为没有空余官位而在翰林院一呆数年,天界的小神也是一样。没有神职,没有信徒,我就只能顶着个神君的名号在天界吃闲饭,一直没收集到愿力。
……所以我用不出“应愿”的神术。
当年掷玉游戏流行的时候,便是在众神君之间盛行。像我这种在人间界无名无姓无信的,那是刚巧被拉去凑数的。
不过,实现愿望,也不是非要用那一种神术不是?
我完全可以教导这孩子几个讨好姑娘家的小技巧。当年我有个好友很擅长此道,和我说过不少来着。我虽然没实践过,但看他用那些技巧无往不利的样子,我觉得应该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