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知南山桂
他的话音落定,房间里安静了一瞬,唯独烛火跳动。
“你……你觉得这是擦脸用的?”陈秉语气微妙,他的眸光轻轻流眄在眼前小哥儿的脸上,这种难绷的瞬间,是他穿成陈秉后,第二次碰上。
头一次是苏文进那个傻逼。
其二就是眼前这厮。
还是他的夫郎����名义上的老婆。
姜漓迟疑道:“……我弟弟身上就是这个味道?”
陈秉叹为观止。
“对,你说得没错,这就是擦脸用的,成婚这天夜里,除了喝交杯酒,还要用这合香膏,互相抹在对方的脸……手上也行,以此缔结仪式,成两姓之好。”
陈秉敛衣站起身,推着姜漓坐在圆凳上,灯下温柔,“姜哥哥,来,你坐这,我来给你抹上。”
“我不喜欢这个香,太浓了……”语气里带着几分鼻音的呢喃。
陈秉忍俊不禁,“洞房花烛夜,一辈子就这么一次,忍忍吧,姜哥哥,我手轻点。”
“那好吧。”
姜漓闭上眼睛,此时他头上的玉带凌乱,眉心红豆般的朱砂悄悄滚将出来。
陈秉沾了些脂膏,他低头嗅了,将其中成份猜了个七七八八。
有润肤滑腻的作用����抹脸上,也没毛病啊。
他将脂膏细细抹在眼前人细腻如瓷的肌肤上,姜漓并不很白,蜜一样的浅色,莹润,脸上没什么斑斑点点,皮肤很好。
玉带脱落,他也放下了所有戒心,紧闭的双眸,眉心一点朱砂,不冷硬,也不娇媚,不似男,也不像女,倒像是莲座上的观音。
“好了吗?”
“快了快了。”
陈秉强压下嘴角的笑,简直像个恶作剧的孩子,得亏跟前没有一面镜子,没看见那张����被古人评价为清冷,现代人评价为性冷淡的脸,露出如此鲜活的表情。
“好了?那是不是换我了?”
陈秉一怔,乐极生悲,他其实能躲开,但他没躲,姜漓这厮直接抠了大半,一口气“砸”他鼻子上。
姜漓打了个哈欠:“就这样吧,我做不来那等细致活,你自己抹开。”
陈秉面无表情拿帕子擦干净脸,明白了何为自作自受,人生大起大落。
两辈子结婚一次,洞房花烛夜竟然这样?
“今天晚上我们要睡一个被窝……他们说睡一个被窝才能有孩子。”
姜漓喝多了酒,已是强弩之末,困顿异常,抓住陈秉的手腕往床上带,薛教头等人明里暗里劝说他,即便他再粗苯,也知道是叫他留个孩子。
唉,其实有没有也无所谓,他还有个弟弟,让弟弟生……
不就是睡一个被窝嘛。
陈秉仿佛被强抢民女的那个民女,被恶霸推上了床,大红被褥之下塞满了花生莲子等寓意吉祥的干果,把他硌了下。
姜漓也被硌得难受,但他实在太困了,大被一盖,呼呼大睡。
徒留陈秉神色复杂凝视他的睡颜。
他握着他的脸,向外拉,如同大象之耳,姜漓勉强睁开眼,又闭上,一副懒得搭理你的样子。
陈秉看了他好一会儿。
屋里红烛未灭,浮动的光影落在姜漓脸上,不知道是光影,还是月影,陈秉的心头也跟着忽明忽暗。
鬼使神差的,他俯首在身下人眉宇间落下一个吻,随即他的脸色大变。
感受到身体的悸动,他终于意识到一件事:
����我容易对傻逼动心?
*
第二日,姜漓照常寅时三刻睁眼,也不梳洗,直接在院中施展开拳脚,神清气爽。
青菱一宿没睡好,听到公子院中起了动静,慌得鲤鱼打挺。
看见院中人身影的那一刻,他还以为自己见了鬼。
他一会儿看着紧闭的屋门,一会儿看向练武的公子,不知今夕是何夕。
昨天的婚堂,还有那么多红烛,岂非是一场梦?
姜漓出了一身汗,看向那边的青菱,问道:“有事?”
“公子……”青菱咬了咬唇,他简直想钻地缝死了算了,他憋不住问:“昨天给的那东西,用、用了吗?”
这话简直烫舌头。
姜漓颇为得意道:“何止,用了好多!都快用空了。”
小哥儿青菱惊呆。
“其实我不喜欢的,但他说洞房花烛夜,让我忍一忍……我就忍了。”
香菱这下脸红得滴血。
公子……
您这不能什么话都往外说啊。
第13章 柔弱夫君
姜漓寅时三刻(凌晨三点四十五分)起床练武,姜家同样寅时三刻起床的子弟,还有继母张氏的儿子,姜兆龙。
只不过嘛,一个练武,一个“寒窗”苦读。
若说姜闻��居所是四个孩子中最繁华的地方,那么姜兆龙所在的“励志斋”,就是最最简朴的地方。
张氏希望自己的儿子“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在家里一心只读圣贤书,待得他日皇榜高中,光宗耀祖,因此杜绝一切可能的侵扰,生怕他玩物丧志。
姜兆龙的住所简陋,比姜漓的更甚,姜漓满是兵器,而他房里则只有几样东西,一面墙的书架,其上堆满正经的科举用书,什么《四书五经》《章句集注》……没有任何“丧志”闲书,杂书诗集一概都没有。
桌上青石砚,一整排大小不一的狼毫笔,砚中时时有墨,随时待命,桌案角落更摆放着计时用的更香和小戒尺。
这方书案有专人负责看管。
“兆龙起来了?”张氏每日早起简单梳洗过,必定要去励志斋看一眼,得知姜兆龙读书过三回,方才心满意足勾起嘴角。
待得这一缕更香烧完,张氏走过去拿起儿子的手:“今日不必读书,昨日是你漓哥哥的大好日子,新来的陈秉,往后亦是你兄长,你一道随母亲去见见他。”
姜兆龙穿一身低调素绸,尽管姜家不贫,他往日的衣服,非青即灰,沉闷严谨,毫无纹饰。不过十六七岁,却已经是少年老成的模样。
“听母亲的话。”姜兆龙微微扬起下巴,在张氏的教育之下,他对姜漓兄弟俩极为不屑,对嫁入姜家的赘婿陈秉更是轻贱。
呵,这些愚人。
今日寒窗苦读,正是为了他日为官做宰,这些庸人耽溺享乐,燕雀安知鸿鹄之志也。
“这位新兄长亦曾下场科考,你若有疑问,可向他����”张氏突然打住嘴,一副讳莫如深的样子,随后缓缓道:“……倒也得仔细着些说话,莫要触人伤心事。”
明面上话是这么一说,实际上的潜台词,则是提醒:
【儿子,为娘今日带你去往他伤口上撒盐。】
一个快死的赘婿,早就断了科举的念想,而她儿子姜兆龙,青葱年华,少年有为,不日,也就是七月参加院试,如若通过,便是秀才公,哪怕不通过,他还年轻……迟早有一天他能高中举人。
想那陈秉见了姜兆龙,自会“相形见绌,自惭形秽”,内心更恨姜漓,命不久矣还不打紧,更惨的是嫁给老哥儿当赘婿,惨绝人寰。
张氏抿嘴,眸光远远看向窗外,那方站着两个十五六岁的丫头,一个清秀婉约,一个姿容姝色,却故作灰头土脸的低调打扮。
她这个当后娘的,也给新儿婿送点好东西过去,为他惨淡的人生,添上几分光彩。
“娘,我自是省得。”姜兆龙嘴角向上一扬,母子连心,哪能读不懂母亲的话,此时他优越感十足。
母子俩径直走出去,领着两个小丫鬟往姜漓的东院而去。
姜兆龙跟在亲娘背后,那双眼睛到底忍不住往小丫头脸上瞟。
母子俩来到东院,还没进去,空气里便飘来一股舒缓的米香。
张氏一愣:“这是在做什么?”
青菱让人看着火,回说道:“给新郎君煮燕窝粥,漓公子都吩咐过了,新郎君身子病弱,每日清早需食燕窝,昨夜便用冷水浸了燕窝,仔细挑去杂质,用开水反复浸发,以备待用。”
“早上先将米熬作粥,待粥七八成时加入冰糖,等到新郎君起身时,再将发好燕窝放入粥里滚上一滚,方可制成。”
张氏傻眼:“什么?”
后面的姜兆龙也仿佛后脑勺挨了一闷棍,他每日清早,不过馒头小菜,以前也不是不知道其他兄弟富贵,但还是第一次亲眼目睹。
“这……这都几时了?”
“巳时(早上九点)。”
张氏惊疑:“这时还在煮?”
青菱这会儿也是嘴角抽抽,“已经煮过了一盅……新郎君他还没起身。”
姜兆龙脱口而出:“他还没起来?”
每日清早须食燕窝����这家伙他有清早吗?
自己早已起身读书三个时辰,这赘婿不仅没起床,还有燕窝粥备着。
“新郎君这会儿起来了!”有人喊道。
陈秉慢悠悠起床更衣,作为一个自由的现代人,凌晨一二点睡觉,早上九点十点起床,这不是理所当然的事吗?
穿戴齐全,他出去见人:
“小婿怠慢,还望见谅。”
张氏深吸一口气,勉强挤出一抹笑,在这一刻,她当真很想当一个“恶婆婆”,但她不能,毕竟她“素有贤名”。
要知道姜闻��那个小纨绔,都没荒唐到巳时起床!!!!
姜家这是进门了一个什么玩意啊?
姜兆龙看向面前的陈秉,脸色则更加难看,眼前新郎君着一身雪白圆领长袍,内搭不穿正统中衣,而是绯色交领儒衫,微微敞开的领口,露出一圈红,颜色碰撞交错,衬得他新雪红梅,气质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