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菇菇弗斯
秦栓子不乐意,“那是勇哥先说的……”
常霄回过神来,看出吕风的意图。
每天守夜的人都是里正安排的,当中最年长的自然要做领头人。
现在常霄忽然明白了里正选吕风的原因,确实比陶勇和秦栓子稳重多了。
不过他和曾如意之间的感情并不作假,也没什么不能拿出来讲的。
“我原先一门心思念书,岁数到了,便听从了长辈的安排。”
他浅笑道:“像栓子一样,有心仪的人自然是最好的,不过有时纵然是父母之命,也不见得没有好姻缘,我大抵算是其中运气不错的。”
“我都看出来了。”
秦栓子听到了想听的,接话道:“没看我们来之前,常大哥甚至专门送夫郎去耿家吗?”
常霄一本正经,“天都黑了,当然是要送的。”
陶勇用肩膀碰他一下,挤挤眼,“这几天必须要和夫郎分开睡,你肯定心里一百个不情愿吧。”
常霄揉了揉鼻子,没有否认,无奈一笑,“也是没办法的事。”
谁让这边没有第二间屋,实在住不开呢。
话赶话,他顺势提起想要修缮老屋的事情。
“眼看入冬,还住在这里实在不是长久之计,想着把我家老宅子那边收拾一下,腾出一间屋来搬过去住,只是我没修过屋子,不知道从何下手,钱倒是攒了些,也不知够不够。”
果然面前三人很是感兴趣,都表示自己干过类似的活。
就算没有盖过屋,也补过瓦、夯过墙、修过火炕、垒过猪圈鸡窝……
横竖道理都差不多。
吕风见话题翻了篇,暗自松口气,拍拍胸脯向常霄道:“等秋收过后,你要是缺人修屋,喊上哥几个就是,这事不难,也花不了多少钱。”
陶勇道:“到时候你管大家伙儿一顿饭就成,曾哥儿手艺好,我们到时候也有口福嘞!”
常霄一口应下。
“等村里秋收的活儿忙完了,我就尽早安排这事。”
聊得差不多,实在是该上床睡觉了。
随后秦栓子去院子里牵了狗,到碾场上巡逻,剩下三人吹熄了灯火,各自休息不提。
第34章 卤味
一夜平静度过。
常霄初次守夜,除了见识了狗拿耗子和狗追野兔以外,完全没有任何新鲜事。
非要说的话,那就是大狗生吃兔子和耗子的场面有那么一点点血腥。
乡下养的狗大多如此,靠家里的剩饭剩菜是吃不饱的,都会漫山遍野跑着打野食。
因为是见过血的,拿来看家护院都好使,真遇见了偷鸡摸狗之徒,它们是真的会下死口去扑咬的。
但虽然吃相有些吓人,两只狗的模样乍看还是很憨厚老实,纯种的土狗体型偏大,在常霄生活的现代,基本都是城市禁养犬,以至于没有乡村生活经历的他很少见到。
今晚和两只大狗相处过后,他突然也起了养狗的心思。
自己白日里总不在家,以后搬回老宅,院子更大,留曾如意独自在家,要是再出一回上次那样的意外,后悔也来不及,若是能养只狗看门,不仅能通风报信,出事时也能护主,实在是个不错的办法。
终于熬到了天亮,常霄进屋叫醒了熟睡中的三人。
看守碾场不只有夜里巡逻一件事,清晨天上会下露水,难免沾湿粮食,需要趁早用木耙将所有粮食翻一遍,抖掉露水,不然更难晒干。
吕二和陶老四都很快咬牙起床成功,只剩秦栓子睡眼朦胧,拽起来又倒下去。
最后陶老四想了个办法,直接用布巾浸凉水,往他脸上一拍,凉水的刺激加湿布糊在脸上喘不过气,秦栓子一下子就从床上弹了起来,睡意全无。
半晌后。
“你们看,耗子屎,昨晚肯定有耗子爬过了。”
秦栓子打着哈欠用木耙掀开面前的一堆谷穗,常霄离他最近,探头看了一眼,果然看到地上有不少黑色的小圆球。
“没办法,防不胜防。”
而吕风听常霄说昨晚他家的狗抓了耗子吃,道:“乡下的狗都会抓耗子,就这还抓不绝呢。”
得知常霄想养狗,他热情道:“等我家大黄抱了窝,我给你留一只,你想要公的母的?”
得知常霄第一次养狗,他道:“那还是养公的吧,母狗会来月事,不太好搞。”
四人聊了几句,又渐渐分开,把负责区域的谷穗全都翻了一遍,总算收工。
常霄喊人起床前就在灶上煮了些粥,还有昨天卖剩下的几个炊饼,只是太早了着实没胃口,所以都还没吃。
他喊吕风三人一起吃,三人却都道家里做了早食。
自家还有田地能打粮食,常霄的粮食却都是花钱买的,他们实在抹不开面子留下吃饭,再说谁家也不差这一顿的。
常霄见此,也没多客气。
把人送走,他就着粥水啃了两个炊饼,还煮了个鸡蛋,噎得直喝米汤。
上午又要走远路,不多吃点可撑不住。
差不多过半个多时辰,能听见村里人陆续下地了,曾如意也从耿家回来。
刚一走近,常霄就动了动鼻子,闻到了一股花香气。
他卖的头油是茉莉香的,曾如意也会用,但显然和此刻的香气不一样。
“你抹了什么?在这里我都闻到香味了。”
曾如意有些不好意思地抿了下鬓边的头发。
【誉嫂嫂的头油】
【说是栀子香的】
“这个好闻。”
常霄故意凑近用力闻了一下,惹得小哥儿红了耳朵。
“你要喜欢,下回我也进些卖,给你留一瓶。”
曾如意摇头。
【一瓶头油就能用许久了】
【成日干活,也不是天天用】
要不是昨晚康誉非要拉着他试一试,他也不会抹的。
相比茉莉,栀子的香气还是太浓了些。
曾如意同样没吃早食,耿家要留他,他不肯。
已是借住在人家家中了,哪里还有蹭饭吃的道理。
而且耿家吃饭是一大家子在一起,他一个外人怎能自在了。
常霄便给他端出米粥、炊饼和鸡蛋,自己也因为要陪曾如意,又多吃了曾如意没吃完的半块。
“我一会儿去马桥找屠户买猪杂碎,还有你说的那几种香料。”
曾如意把嘴里的鸡蛋咽下去道:
【那先煮上茶水】
【放凉后你带一葫芦走】
“好。”
常霄想了想又道:“昨天忘记去了,一会儿出门时我去跟刘大哥打个招呼,让他再送些豆干子来。”
当今日第一批收割的粮食送到碾场时,常霄都快走到草市了。
马桥有一片专门的肉市,区域内有两排大大小小的肉摊子。
他们的主顾除了常驻马桥的各色商贾、附近村子里的村民,还有过路的大小货船,路过时会打发人下来采买吃喝补给,买鲜肉和各样瓜菜果子。
屠户屠宰的猪大多是定期去乡下收来的毛猪,活着养到宰杀的这天,从放血断气到切割成块放上案板,期间可能连一炷香的时间都没有,绝对新鲜。
常霄今天来的是时候,看着好几家的肉刚刚摆好,甚至还冒着热乎气。
他果断绕过了打头的一家,上次买瘦肉就在这里,因他买的少,屠户满脸爱答不理,既如此,常霄也懒得再和他做生意。
他直接走到第二家,问有没有各色杂碎。
“要猪肝、猪心、猪肺、猪小肠这几样。”
据他所知,这几样放在猪杂碎里,也是卖得相对便宜的。
“你来得早,还都有。”
屠户伸手指了指堆在一起的各种杂碎,把常霄要的挑出来。
“肝子,心肺,小肠,别的还要么?”
他指了指一对猪腰子,还有猪肚、猪蹄子。
由于这些不太适合出现在卤菜里,常霄摆摆手,不过此时注意到了案板上的一盆猪血,看着颜色就新鲜,偶尔吃一顿能补补气血。
“再给我切一方猪血豆腐。”
他盯着屠户下刀的位置,看着差不多了就点点头。
屠户直接下手,把猪血捞出来,放在一片干荷叶上。
猪血易碎,是单独包的,剩下的都一股脑放在一起,价也便宜,巴掌大的一块也就五文钱,正好够炒一盘子的。
以及杂碎比起肉而言确实便宜,这一堆每一样都只有几文钱一斤,夹在不过花了三十五个钱,若是买肉,也只能买一斤带肥膘的前腿肉而已。
常霄掂了掂重量,选择继续往前走,在另一个肉摊子上又买了相同的几样。
第一次做,卤一副太少,卤多了怕卖不掉。
他仔细检查了捆肉的荷叶,确定血水不会淌出来,才放进货担里,来之前他还特地在货担里垫了干草,保证不会把担子里弄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