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菇菇弗斯
顺便,他还给伙计提供了另一个办法。
“我瞧着这东西,像是你们铺子拿着货以后自己分装的,若是能直接卖散的给我,也可,不过同等份量的,我只给二百三十个钱一罐,你问问你们掌柜答不答应。”
这般他还不用为着瓷罐多付本钱,回去想法子找一批瓷罐来自己装也是一样。
相信同样的账,铺子掌柜也算得清。
说罢,他只数出二百个钱,拿走了最初看好的香膏。
还没赚钱,就先花上钱了。
常霄把香膏装好,出门时无奈地笑了笑。
出门几日,也不知家里如何了。
——
曾如意在吕家看小狗。
距离出生已经快过去一个月了,小狗睁了眼,长了一身奶膘,变成了一个个在窝里乱爬的胖球。
现在他们看好的那只小白狗,已经可以随便拎出来抱在怀里摸了。
对此母狗的反应是视而不见,甚至有时候看见人来了,还会特地跑得远远的,躲去院子里趴下,再重重地叹口气,完全是一副看孩子看累了的模样。
“我们打算满月就给它们断奶了,再喂下去,大狗吃不消。”
吕风他娘在旁陪着,跟曾如意道:“到时候你就抱走,可起好名字了?”
曾如意的手掌贴着小狗暖呼呼的肚子,嘴角不由上扬。
“叫,团子。”
这是常霄出门前他们就商量好的。
“团子?”
吕风他娘重复一遍,摇头笑道:“还是你们年轻人会起,我们乡下狗子,少见什么花头。”
大多都是按着花色起名,什么大黑二黑,大黄二黄的,喊一嗓子,好几只狗回头。
“我是看出来了,这狗崽子到了你家,等着享福吧。”
陪小狗玩了一会儿,小哥儿就告辞回家了。
现下他不能离家太久,因为时不时就有人上门买杂货。
今天也是因着去刘家买豆腐,回来路过,才拐进吕家看了一眼。
算算日子,常霄已经离家六天了,到了明日,说不准程三就要送草编鸟笼来,接着董家庄的黄来会上门取货。
一桩桩一件件,都安排得很是分明。
唯独绣坊那边始终没有消息,村里接过绣活的绣工见到他就会问一句,奈何曾如意也给不出什么肯定的答复。
回到家,打开门,四下空无一人。
哪怕常霄在家时也是早出晚归,眼下的感觉也和平日不同。
曾如意只在院子里略站了站,就逼自己忙了起来。
扫地、洗衣、打水、浇菜……
见着快到饭点了,单给自己简单烧了个豆腐配炊饼吃了。
随即趁着天还没黑,继续坐在绣架前绣起花。
不过毕竟是傍晚时分,天没黑,却也昏暗,又犯不上点油灯。
若是常霄在旁边,肯定要怪他这时做绣活伤眼睛,如今人不在身边,倒是没人管了。
曾如意看着那被一针一线充实起来的绢上图案,脑海中却总有一个影子挥之不去。
末了,终究还是停了针。
想他了。
第104章 可能(小修)
常霄在街上逛了差不多一个半时辰,大致摸清了县城内民居的分布,晓得哪边住的多是富户,哪边又多是平民独院和杂院,对明天该怎么走,心头大致有了数。
这般看着天色渐晚了,才溜溜达达往回走。
换了普通人,在大街上走这么久怕是腿都快断了,于常霄而言不过寻常。
即使如今出行卖货有驴车可用,从前练出来的脚力也没丢掉。
半道上,他意外瞅见街边食摊上坐着个眼熟的人,正是丁同。
食摊卖的是羊汤,架起的大锅往外冒着热气,味道闻起来并不腥膻,还有些勾人犯馋。
常霄意动,也朝那边走了两步。
“这家开了好些年,我每回来棣县都吃。”
丁同认出常霄,朝他招呼道:“坐下尝尝,我请你。”
“这怎么成。”
常霄刚想坐下,一听丁同这话又顿住了。
“不好让大哥破费。”
“我这人喜欢直来直去,让你坐就坐,一碗羊汤几个钱?”
丁同一路上都是这性子,常霄已是见怪不怪了。
他听见丁同跟摊主要了两个大碗羊汤,自己不想白占便宜,便又追加了一盘子拌羊杂。
丁同见了,没说什么,领了他的好意。
因是下半晌随意吃上一顿,即便摊子上也卖胡饼,两人都没要,免得吃太饱,到了晚食的时辰吃不下,结果半夜又饿,最是磨人。
“莘县县城有个脚店也擅做羊肉,辣羊脚子最是一绝,想必丁大哥也听说过?”
常霄没想到丁同还是个爱吃的,顺着与他搭话道。
“你是说韩家脚店吧?他家的吃食确是还成。”
等汤端上来的间隙,丁同跟常霄说起羊汤的讲究。
“好的羊汤,汤要和羊乳一样白,闻起来不膻,喝起来不腻,哪怕隔夜放凉了也不腥,这才是好汤。”
常霄表示受教。
“可惜这汤头不好带回,不然倒是想让内子也尝尝。”
丁同瞧他一眼,说笑道:“这才出门几日,你提起你夫郎,没有一百回,也有几十回了。”
常霄丝毫不害臊,坦荡道:“实在是成亲以来第一回久别,怎能不多惦记些,再者我家人丁单薄,也没个人能帮把手,家里一摊子事全靠他一人支应,总还是挂念的。”
丁同颔首道:“不经常着家的汉子,家里是得有个人照应。”
他心想,汉子多是心口不一的,为的不让人笑话,心里再舍不得家,面上也要装混不在乎,更有甚者,是压根不恋家。
走商这行当,多有老家一个妻,外头一个妾的,更不要脸一些的,干脆两个都是妻,到了哪里,就在哪里享快活。
如常霄这般的倒是不多。
常霄不知丁同在想何事,他只晓得自己话里说的是家中生意,但丁同大概是理解成了料理家事、照顾老幼。
实则很多汉子到了岁数成亲,确实是为了能多个人孝敬双亲。
丁同如今还是孤身一人,更不知老家究竟是否在莘县,常霄与他还没熟到那份上,故而也不曾深问。
羊汤上来,喷香扑鼻。
常霄喝了两口,不由感叹道:“确实是香。”
和这碗汤相比,他以前喝过的羊汤浑似水一样了。
丁同朗声笑道:“但这还不是我喝过的最好的羊汤,要想喝更香的,得继续往北边走,河西的羊才是顶好的。”
丁同给人当护卫,比起尤驰等人去过的地方更多。
因商贾总要走成熟的商路,而且常走的商路一旦定下,沿途有了固定的进货、出货渠道,便不会轻易更改,不然岂不是要从头再来。
会雇佣护卫的人却是什么人都有,去的地方亦是东南西北,无所不包。
常霄善谈,凡是说过几句话的,都喜与他结交,丁同也不例外。
一路上凭着常霄的表现,他已是把常霄当成个生性好奇的小兄弟相处,聊着聊着,便又忍不住讲起故事了。
“我们这等武夫,干的是刀口舔血,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活计,无论是从前在大宅中,还是其后走南闯北,我敢说我见过的恶事,是好些人一辈子都见不到的。”
常霄问他护送过多少商队,丁同沉吟片刻道:“记不清了,近的如你们这般,一个月就能走一趟,最远的,大半年才能回来。”
常霄咽下一口汤。
“小弟倒是有桩事,想同大哥请教。”
曾如安的事他曾跟尤驰讲过,尤驰也答应今后出门时会替他打听,但丁同与尤驰不同,正如他自己所言,见识过的人性之恶只会比普通商贾更多。
另外,这习武之人,对待一些个危险总是更为警醒,看问题的角度,兴许也较为独特,说不准能给出新的思路。
“我听尤掌柜说起,你从前是个读书郎?说话总是这般客气,要不是你着实对我脾性,我最懒得与你们这些个书生相交。”
他仰脖一口喝净碗中羊汤,意犹未尽,挥手让摊主再来一碗,又问常霄要不要,常霄连连摆手。
丁同的饭量这几日里也有见识,属实比不得。
见丁同如此,常霄便又把自己所知的,曾如安的遭遇讲了一遍。
“小弟只想着,是生是死,总得有个定论,不然内子岂非要抱憾终身。奈何多年过去,现下如那无头苍蝇一般,实不知从何查起。”
丁同夹了两筷子拌羊杂里的大葱塞进嘴里,嚼了两下,默然片刻道:“要我说,你方才这番话里,不是已经有了些计较了?”
“大哥的意思是……”
常霄的语气暗含几分意味深长。
丁同轻笑一声,放下筷子,从袖子里掏出块旧帕子抹抹嘴,很是直接道:“你应当已经对你夫郎的大伯起疑了,为何不从他身上查起?”
常霄并未否认这一点,也惊讶于丁同的敏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