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小货郎,养家宠夫郎 第103章

作者:菇菇弗斯 标签: 布衣生活 种田文 甜文 先婚后爱 穿越重生

“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

曾如意念到后面,已经顾不上看常霄了。

经书的内容可比平常说话难多了,再者他小时候学认字的时候,也只读过《百家姓》《千字文》云云,现在读这个,其实是囫囵吞枣,不解深意,完全只是把认识的字拼在一起读出来而已。

“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

好不容易读完一篇,曾如意长出一口气。

书册合起放回桌上,再看常霄……

果然又在打瞌睡了。

现在曾如意真心相信常霄不是念书的料,要是从前也在夫子眼皮子底下这般,怕是手掌心都要被板子打肿了。

当然现在犯困,也有白日里太累的缘由。

一旦开始出门卖杂货,天不亮的时候就要起床。

“官人?”

他拍了拍常霄的胳膊,见对方一个激灵,睁开眼睛。

“念完了?”

常霄伸出双手猛猛搓脸。

“念得好。”

他无比肯定道。

曾如意笑吟吟地看着他。

“真的听了?”

“听了,我还会背。”

常霄没说谎,他刚刚虽然眼睛闭上了,但耳朵又没有关门。

只是到后面曾如意的声音一停,思绪稍断,好似立刻就要去会周公。

他拿过书册,晃晃脑袋,煞有介事道:“……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

两行背完,曾如意很捧场地拍了两下巴掌。

“都对。”

常霄得意道:“那是,以前上课学过。”

也是不懂为何毕业这么多年还能记得,可能这就是应试教育的威力。

但曾如意并不知道常霄所说的“上课”不是他所想的那个“上课”,实际对于要科举的学子而言,五经里随便抽出一句都该倒背如流,这甚至是刚开蒙的几年里就要做到的事。

看来官人真的不爱念书。

曾如意再次感慨。

此事也不是不能理解,常老爷子望子成龙,不惜搬家迁坟,上一辈又当真出过秀才,常霄身为儿孙,可以说自打出生就注定要走上这条路,不会有人问他喜不喜欢,是否真的有志于此。

曾如意收起珍贵的书册,抱在怀里的同时,忍不住看向常霄,开口道:“官人,更喜欢,走商。”

常霄愣了一下才想明白这句话的意思。

他看向书册封皮上的《礼记》二字,一时默然。

原主是真心喜欢念书吗?

这个问题的答案已经无从追究。

或许是喜欢的,又或许是为了身上甩不脱的担子和责任,必须要一条路走到黑。

而随着自己的到来,最早弃文从商时给所有人的理由都是“不得已为之”,如今小哥儿却已然窥见真相。

“比起困守书阁,我的确更喜欢行走四方。”

他如此回答,见到自己的小夫郎肩膀微沉,仿佛终于释然,说出的话像是在回答一个更远之前的问题。

“想去,就去。”

他用戴着草戒的那只手碰了碰常霄的手指,语气坚定。

“我,等你。”

第87章 囤粮(加更)

曾如意话音落下,屋内气氛一时凝了凝。

两人相视而望,眸中仿佛都盛着千言万语。

常霄拉过曾如意的手,指腹扫过那枚轻盈的草戒……他突然想到了那块玛瑙石应当用来做什么。

与此同时,他也觉得心口很是酸涩发胀。

“怎么突然说这个?”

“想你,开心。”

小哥儿一向坦诚,当决定把话挑明时,就不会再说一半藏一半。

无论是言语还是行动,一概发自本心。

常霄失笑,又有些无奈。

他把人拉到跟前,一并坐回炕沿。

“谁告诉你我只有出远门才会开心?”

路途迢迢又音讯难传的时代还是太难了,常霄忍不住叹口气。

“到时出门几月,见不到你,我如何开心?”

人一旦有了牵挂,就像是悬在高空中随风而荡的风筝,走不远,也不舍得走远,即便飞得再高,也还是会知晓回家的路在何方。

“但,你想,去。”

曾如意艰难咬准了字,他转头看向常霄,浅浅扬起唇角。

面对这样的曾如意,常霄也做不到再骗自己。

“没错,我想去,哪怕这辈子只出去一次也好。”

陌生的时代,陌生的风物,他既来到此处,不远行见识一下大好风光,怕是会抱憾终生。

而不同的地域又有着各自不同的土产,将其来往贩卖正是商贾的得利之处。

问题在于分离是他们不愿面对的,一旦离开故土,风险亦是未知。

但是……

常霄忽然意识到自己与曾如意都钻了牛角尖,这个问题本就不单只有一个解法。

“如果,到时你我一同去呢?”

他越想越觉得此事可行。

因着自家压根没有任何事能把人绊住,两人没有田地要料理,也尚不曾实现开铺子的愿望,以及上无老人需孝敬,膝下暂且也没有孩子需看顾。

换句话说,若是想两人同行,简直正在最合适的时机。

当然,手头上的几桩生意还是要妥帖处理,可是就算要出门也不急于一时,办法是人想出来的,只要有心解决难题,就总能想出解决的法子。

事实上,常霄深知一点。

那就是随着自己经手的买卖越来越多,一个人劈不成几瓣用,总有一日他要么拉人合伙,要么雇人做管事代为操持,若是永远亲力亲为,实在是累都要累死。

“……一起?”

曾如意从来没想过还有这个可能。

走商都是汉子在做,更不曾听说哪个商队还许人带家眷的。

可若是这个法子能够如愿成真,他设想一番,还真是有几丝雀跃。

谁不想出去看看外面是什么样子。

那日听尤驰说起南北风物,四时见闻,心生向往的人实则不单是常霄一个。

“可以,吗?”

他迟疑地开口。

“没什么不可以,脚长在咱们身上,谁还能拦得住。”

常霄甚至连曾如意出门在外要怎么装扮都想好了。

“到时你大可扮作男子,只要遮住孕痣,换一身宽大些的衣裳,哪里又有那么多人会细究。”

小哥儿和汉子的身量差别并没有那么大,街上不乏矮小的男子,或是高大的哥儿,只要掩去孕痣,本就很难分辨。

要说长相,男子中也不乏清秀样貌的,拿这个辨别可就更加不做准。

曾如意看常霄想得热闹,信了他是真的想带自己同行,而不是哄自己开心。

那点还没成型的怅惘倏地被打散,他顺势生出另一桩妄想。

如果真有那么一日,走的商路恰好是昔日兄长走过的就好了,说不准能因此得到兄长的消息。

哪怕……

哪怕只是荒郊野岭的一座荒坟呢。

到时自己也定要带他回家,落叶归根的。

——

哪怕躺在床上想得再周全,出门走商到底还是将来的事,尚不知哪日能够成行。

在此之前,人还是要把心思落在眼下的柴米油盐上,譬如卖货、攒钱、囤粮。

是日,常霄赶着驴车到了马桥,头一回哪里都没去,直奔了粮食铺子。

草市集的粮铺不算多热闹,常霄停下牛车进去问粮价,却被告知价钱涨了。

现下粟米要十四文一升,麦子要十二文一升,别看只是两文钱,放在粮价已是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