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里斯的河岸农场 第11章

作者:三花大小姐 标签: 天之骄子 种田文 美食 西幻 日常 开荒 穿越重生

将看完的地图仔细收进兜里,西里斯站起来伸了个懒腰松松筋骨,多洛斯还差1/3就要完成背篓的编织,在这段时间里他得找点事情干。

比如说到鼹鼠那边去看看。

“我先去褐色山丘那边看看,等会回来。”西里斯说。

“嗯嗯,你往那边走。”多洛斯给他指了方向。

西里斯边看地图,边划树,边朝着鼹鼠们居住的褐色山丘走去。

鼹鼠们居住的褐色山丘就像它的名字那样,颜色是褐色的。

因为开采粘土和烧窑的关系,有一大片地方的泥土裸露在外,被高到胸口的石头矮墙围了起来。

鼹鼠们对西里斯的反应要比河狸们好上一些。

“噢是人类,已经好久没有见过活蹦乱跳的人类了。”

“之前的人类看起来情绪都很不稳定,会到处尖叫。”

……

“你好人类,你到这里来是迷路了吗?”一只看起来是他们之中的头头的鼹鼠走了过来。

“没有,我是来找你们的。”西里斯说。

他有些好奇地打量着面前的这群鼹鼠,他们的体型可比那些巴掌大的普通鼹鼠大得多,参差的身高在他的大腿和胯部之间。

“噢,那你一定是来做陶瓷器皿的对吧,整个迷雾森林里,我们的手艺是最好的。”鼹鼠说。

“还有别人做陶瓷吗?”西里斯说。

“没有。”鼹鼠回答。

噢,那怪不得是最好的,因为也没有别人。

“你们有做好的陶瓷可以看看吗?”西里斯问。

“当然有,我们有做好的,也可以特别订制,需要的报酬不一样。”鼹鼠说,“还没自我介绍,我的名字叫格里格。”

“我叫西里斯。”西里斯礼尚往来。

接着他就被带进鼹鼠们的陶瓷工坊参观。

外面几座陶瓷窑烧得通红,没开窑的时候就是一个个大烟囱,没什么好看的。

陶瓷工坊的门做得很高,高得西里斯不用弯腰就能走进去,里面是几个转动的陶轮和一长块的案板,一排鼹鼠在勤勤恳恳地捏泥巴。

格里格带他去看的是后面的架子,上面摆放着很多瓷器陶具。

从餐具到装饰用品,这里几乎囊括了所有能用粘土做出来的全部物件,每一样都做得很用心。

“如果我想要一套碗碟,我该用什么来交换。”西里斯问。

“煤炭,3斤煤炭或者各种颜色的矿石染料,野猪狍子之类的猎物也可以。肉类可以换更多的陶瓷,只要你能带来。”格里格说。

“下次一定。”西里斯什么都没有,穷光蛋可悲地离开了。

回到美味烤鸡村,多洛斯不仅编完了背篓,还给他多做了一个结实的柳条篮子。

柳条背篓+1。

柳条篮子+1。

“你带回来了很多的柳条,我不能占便宜,所以我给你多做了一个篮子,我想你会需要它的。”多洛斯说。

“你真是太好了!”西里斯高兴得将多洛斯举起来转了几个圈。

可怜的多洛斯差点就晕了过去,幸好在彻底晕过去之前他的脚重新碰到地面。

挥别美味烤鸡村,西里斯回去的路上放肆采摘,统统都到筐里来!他超级能装的!

苹果+19。

蘑菇+21。

浆果+62。

接下来的两天时间里,西里斯勤勤恳恳地清理了那片被圈出来的农田,不仅开垦播种,还就地取材围上了一圈高篱笆。

农田+4。

篱笆墙+4。

有了农田的每天都过得很充实,西里斯每天清晨第一件事就是给地里浇水。

鲍勃的陈年种子竟然还能发芽,没几天,地里就有绿色的小苗冒头。

“看来我还是挺有当农民的天赋的嘛。”西里斯叉着腰说。

除了照看农田以外,他还做了别的事。

在附近的树丛里挖坑,坑底插上削尖的树枝,再盖上薄薄的枝叶作为支撑,放上一块苹果作为诱饵来捕杀兔子和野鸡。

同时他本人还带剑出巡,碰碰运气看能不能遇到大型猎物。

在设下陷阱的第三天,西里斯终于有了收获。

3个陷阱里面,有一个坑里掉进去了一只贪吃的兔子。

“终于吃上肉了!”西里斯欢呼着将兔子掏了出来。

兔子+1。

他要赶紧回家!

才离开空心树一会儿的功夫,等他回去时,空心树洞外就多了个人。

不,也不算是人,他有一双精灵才有的尖耳朵。

浅金色长发,深蓝色眼睛,如同一尊忧郁的洁白大理石雕塑般苍白无色,幸亏面庞俊秀得出类拔萃才让他没有那么像个刚从坟地里爬出来的死人。

西里斯和他对视上了。

那一秒漫长极了,漫长得足够一颗孱弱的种子生根发芽长成参天大树,满树繁花纷纷雪下。

精灵无声张嘴,晶莹剔透的泪珠划过面庞,眼里掺杂着西里斯看不懂的喜悦,几经哽咽,才发出沙哑的嘶鸣。

“西里斯大人,我终于追寻到了您。”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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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见上面啦[三花猫头]

第9章 精灵

西里斯情绪没有那么充沛,他提着滴血的兔子有点尴尬:“那什么,我们认识吗……”

他觉得面前的精灵有点眼熟,好像在哪里见过。

等等,不就是梦里的那个怨灵吗?!

名字叫什么来着……叫泽维尔。

害他一晚上没睡好!

泽维尔轻轻擦拭了脸上的眼泪:“很抱歉,让您看见我失态了。我很高兴,很高兴能够再次见到您。您还活着真好,我很高兴。”

西里斯很怕见到眼泪,有些别扭地偏过一点头:“我醒来的时候什么都不记得了,没有关于以前的任何记忆。但我梦见过你,你的名字是不是叫泽维尔,我们以前认识吗?”

泽维尔的眼睛扬起一抹异样的光彩,但最终克制成一种节制有礼的喜悦:“是的,我是您的部下,也是您最忠实的追随者。”

西里斯有点莫名失望:“不是朋友吗。”

泽维尔笑:“当然是的,我们也同样是朋友。”

这个回答让西里斯稍微高兴了一点。

他装作不甚在意的样子哦了一声,说:“那既然是朋友的话就留下来吃个饭吧,正好今天抓到了兔子。”

对于一个穷光蛋来说,邀请一起吃肉是最高招待仪式。

泽维尔当然会留下来,他很自然地走到西里斯身边,从他手里拿过那只兔子。

接下来就到了让西里斯感到嫉妒的部分。

他竟然有一柄锋利的匕首!

窄薄的刀刃只要在皮毛上轻轻一划,就能将整张兔皮撕下来,可比在石头上反复摩擦过的黄油刀和虽然锋利但太长的剑好用多了!

西里斯眼珠不转,一直紧盯着泽维尔,紧接着就有了另一个发现。

精灵的背上挂着一个箭筒和一把弓箭,那也是他同样想要的东西。

大概是他盯着的时间太长,泽维尔转过来面对着他:“怎么了?”

西里斯从泽维尔敞开的披风里发现了一把佩剑。

这个精灵!竟然如此富有!

“我想要那个。”那他要点也是应该的。

“这个?”泽维尔顺着他的目光稍微往后偏了一点头,然后露出了一个有些怀念的微笑,“您曾经说过一模一样的话,也同样是向我索要我的弓箭。”

“所以你给我了吗?”西里斯问。

“给了,但您又还给我了,您说它轻得就像一片羽毛。”泽维尔放下手里的兔子,擦拭干净手上的血渍,才将背上的弓箭和箭筒取下来。

西里斯觉得,失忆之前的他一定很有忍耐力,所以才受得了泽维尔的慢条斯理。

泽维尔的手擦得很干净,递过来的弓箭和箭筒也很干净,润泽的柔和木质上看不见一粒灰尘。

西里斯低头看了一下自己的手,不久前扒开过泥土和树叶,有些灰扑扑的。

好想在泽维尔的披风上面擦手哦。他心想。

大概时因为他看泽维尔的披风看得太明显,轻轻的一声“咔”响起。

视线落在声音响起的地方,是箭筒和弓箭落在了他的脚边。

注意力和视线都被分走,失去防备的手腕突然被抬起。

紧接着手指就和一团柔软的东西触碰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