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瑾恒
他疑惑地掀起裤腿,映入眼帘的竟是一条黑色丝袜,为女士打造的单品哪怕尺寸是他的码,但因为男女的身材比例到底还是有所区别,所以穿在他身上,就显得十分束缚。
滑腻柔软的纤维被他的腿肉撑开,本来只该朦朦胧胧透出来的雪白,如今却是刺目的很,明晃晃得好像刻意在卖弄一样。
高档的蚕丝材质,也衬成了某些刻意做得非常粗劣,只需要轻轻一撕就能完全裂开的艳-情物。
许青岚眉头再次紧锁,他翻开裤头,发现这件西装裤的内部是和丝袜缝制在一起的。他又拿起还没穿上的衬衫,果不其然衬衫也缝着一款同色系的女士内衣。
这分明是在刻意整蛊他。
许青岚拿着衬衫,压下眉眼,看向一直站在一旁身形笔挺,一派肃容的连拓,“这是什么意思?偌大的一个邹家,难道找不出一件正常的衣服?”
连拓面对许青岚的质问,神色依旧没有丝毫波动,像是被设置好的程序一般,冷淡而平静,说话的声音甚至听不出一个有思想的人该带的情感色彩。
“先生的意思就只有这两套,如果许先生都不满意,可以继续穿你来之前身上的那件裙子。”
许青岚真自己不知道是倒了什么霉才被主角攻给注意上,他和第二本小说的主角攻受的渊源明明在十年前就已经了了,若硬要说还有什么关联,那就是主角受应该还记恨他这个曾经的养父。
按照小说的剧情,母亲的死亡让家庭成为了主角受不可被人触碰的逆鳞。在孤儿院的时候,因为岑劫的优秀,不少来收养孩子的夫妻都看中过他,但岑劫一直没答应过领养。
他的想法有些幼稚,甚至有些古怪,他不想喊其他人妈妈爸爸,岑劫的妈妈只有一个,哪怕她并没有教养过他,岑劫也不希望其他女人顶替她的角色。
至于妈妈口中经常所念叨的他的爸爸,那个该被千刀万剐的贱人,因为他本人的恶心,连同爸爸这个称呼,在岑劫这里也变成了下流龌龊的代称,岑劫怎么也叫不出口。
孤儿院的院长知道岑劫天资聪颖,如果能有好的资源培养,将来的前途一定不可限量,可眼看着岑劫都要耽误到十岁,正常的孩子在这个年纪都进行综合教育了。
岑劫却因为孤儿院中资金有限,只能在她和孤儿院其他义工勉强的教学下,进行自主的学习,心里自然是越来越焦急。
她知道岑劫的心结在哪里,也没有办法,来收养的夫妻大多数都是自己生不了,抱着养儿防老的心态来的,哪里愿意收养的小孩叫自己叔叔阿姨。
这么见外的称呼,他们怎么信小孩子和自己是一条心,养起来心里也总觉得隔着堵墙,亲近不起来。
而这个时候炮灰人物能收养主角受,显然是天时地利人和,炮灰看中了主角受的聪明伶俐,院长看中了炮灰的家境,性情,以及他没有伴侣,也不要求小孩子一定要叫自己爸爸。
两个人都很满意。
接下来就是主角受的意愿了,院长告诉岑劫炮灰的情况,岑劫原本没有动什么念头,直到院长说——
“院长妈妈看着小劫长大,疼小劫的心和小劫的妈妈是一样的。”
“所以院长妈妈知道,小劫的妈妈不会想小劫就这样孤孤单单下去的,而会希望小劫和其他孩子一样,有个正常的美好的家庭。”
“来收养你的先生是个很温和的人,很喜欢笑,院长妈妈记得小劫说过,小劫的妈妈脾气也很好,如果她在天上看着我们,会放心地让院长妈妈,把小劫交给那位先生的。”
“小劫以后就又有家人了。”
主角受被说动了,同意了收养,结果炮灰和其父母扭脸就把主角受“卖”给了主角攻,主角受自然怀恨在心。
扮演炮灰人物的许青岚十年前因为完成第一本小说的剧情得罪了古阮两家,当时主角攻派人把他送去了荒星,许青岚便认为主角攻的决定大概率有帮主角受出气的成分在里面。
但既然已经教训过他了,没必要现在又来折腾他一番吧,鞭尸也不是这么个鞭法啊。
实在是莫名其妙。
此刻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许青岚咬咬牙,还是脱掉了身上的裙子,把那件缝着女士内衣的衬衫给穿上了。
好在衬衫够厚,黑色的内衣透不出来,不然许青岚觉得其他人瞧见,一定会把他当变态的。
穿戴整齐,许青岚是一刻也不想多留,直接就往房外走,连拓见状,招手唤来一名佣人,吩咐其为许青岚领路,就去向邹肃风复命了。
已经在书房处理公司事宜的邹肃风,一边翻看着文件,一边问连拓道,“他选了哪一套?”
连拓简短回答,“衬衫和西裤。”
邹肃风轻笑一声,“我这个侄儿,还挺有意思的,不是吗?”
连拓知道邹肃风并不是需要他的回应,于是没有开口,而是退到了一旁,默默等待起邹肃风的下一个指示。
夕阳西下,辽阔的马路上,一排豪车疾驰着,穿破空气发出的轰鸣呼啸声震耳欲聋。
待行至湖边的一片空旷地带,车辆逐一停下,最前面的车辆打开,下来的青年穿着无袖T恤和牛仔裤,独属于少年人才有的蓬勃而又丝毫不夸张的肌肉,在路灯下流淌着蜜一般的光泽。
刚刚飙完车的小弟们在他的周围说说笑笑,突然有人道,“老大,最近学神怎么不和我们一起玩了?”
夜风吹散着霍晔额前的碎发,闻言,他原本轻松的笑容消失,他无比平静道,“我和他已经绝交了,以后走哪儿你们也不用招呼他。”
小弟们闻言,纷纷露出惊讶的神色,彼此交换着眼神。霍晔和章朴从小到大有多么要好,他们都是知道的,但霍晔已经发了话,他们虽然心里有诸多疑问,但也没有说出口。
霍晔原本是无意想起章朴的,但既然被人提起,他又不可避免地回想起章朴从自己家里离开时那种阴鸷无比的神色,隐隐的,霍晔心中总有些不祥的预感。
收回思绪,他对着小弟们道,“你们手底下都有不少人,帮我盯着章朴,一旦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立刻告诉我。”
小弟们严肃地点点头,将事情记在心里。
交代完毕,霍晔走向自己的跑车,“先走了!”然后就发动引擎,朝着家里开去。
到屋后,正要上楼,霍晔就瞧见佣人提着垃圾袋下来。
霍晔早上走之前,是看着佣人收拾过自己房间的,便道,“这是什么?”
“许先生让我们扔掉的垃圾。”佣人扎垃圾袋之前还看了看,知道里面是一套看起来面料就很昂贵的衣服,也不明白许青岚为什么就这样不要了。
“他房间里的?”霍晔盯着垃圾袋,喉结滚动了两下。
他左右看了看,发现没有其他人注意这边,迅速从佣人手里抢过垃圾袋,“我的了。”
“啊?”佣人一脸问号。
“不准说出去!”霍晔压低声音,凶恶无比地警告佣人。
“是。”佣人立马垂下脑袋,快步走掉了。
怕又撞上什么其他人,霍晔像是捡了宝贝的小偷一样,掀起T恤下摆,将垃圾袋塞了进去,然后抱着东西跑回了自己房间。
第34章 小白脸人到中年后(三十四)
霍晔打开垃圾袋,发现里面是一套被丢弃的衣物,他小心翼翼地将其拿出来,俯身将脸埋进去,深深嗅了一下。
来自许青岚身上的味道充盈着他的肺腑,让他脸上泛起兴奋的红晕,弓起的脊背也忍不住发抖。
他痴迷地用高挺的鼻梁不断往前蹭,双手也不停地揉捏着衣服,指尖却突然感受到了异样的触感。
霍晔翻开衬衫的内里,瞳孔猛的一缩,这竟然是一款女士的蕾丝内衣,他抖着手,又查看起那条西裤,果不其然也有着别样的设计。
霍晔脸上满是难以置信,他手足无措地将衣裤叠好,以让自己的眼球不再被那薄薄的布料所刺激,然而猛烈跳动的心脏却始终平静不下来。
他没有想到许青岚竟然还有这种爱好。
另类,异样,色-情,又变-态。
如果是其他男人这么穿,霍晔会觉得很恶心,但因为这么做的是许青岚,他却觉得有种很微妙古怪的性感。
想到平日里在风月场中游刃有余,轻轻抬眸,便会吸引无数太太小姐飞蛾扑火的漂亮老男人,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竟然会偷偷地穿上这些小玩意,对着镜子或是羞赧,或是大胆地摆出各种姿势,他就要肿死了。
霍晔好想给许青岚买更多不同颜色,不同风格,不同类型的,然后看着他在自己面前一件接一件地试穿。
他的心意会像如今他手中的这两样,被老男人藏在得体正式的衣冠下,日日夜夜紧裹着其雪白细腻的皮肉,直至每一处纤维,每一根丝线,都被他甜蜜诱人的气味浸个彻彻底底。
*
关迮秋委屈的声音从光脑里传出来,“嫂子之前可是答应过,要来医院看我的。”
许青岚眉头微皱,找着一点都不走心的借口,“最近不太得空。”
“我都在医院等嫂子好些天了,嫂子要是再不来……”关迮秋声音含上些许笑意,他很是期待道,“我就只有去林女士家里找你了。”
“林女士这么喜欢嫂子,对弟弟说不定还会款待一番呢,到时候大家一起吃吃饭聊聊天,多热闹啊。”
许青岚眼中掠过一丝不耐烦,关敦的这个弟弟简直就像甩不掉的狗皮膏药一样。上次在关氏的时候他也看出关迮秋有时候做事是真不顾后果,如果让他舞到林嫚面前,不知道会引起多少不必要的麻烦。
“我马上来。”许青岚挂断通讯。
关迮秋所住的高端私人医院集医疗和修养于一体,地皮相当可观,特供能出得起高价的上流社会群体,因此为了保障清静优美的环境,私家车在距离住院部还有一公里的区域,就不允许再往前面开了。
许青岚踩下刹车,将车辆停好,正准备步行前往,一辆轿车却突然从旁边的路口猛的冲出,以极快的速度,朝着他直直地撞了过来。
轮胎摩擦过地面,发出尖锐刺耳的声响,如此突如其来的危险,从人的眼睛察觉,再将信号传递给大脑,接着指挥身体作出反应,所需要的时间比车祸发生的时间可要长。
再加上人体进入应激状态导致的身体僵硬,许青岚脑子里充斥着赶紧跑开的这个念头,但双腿却牢牢地站在原地。
就在轿车车头的阴影即将压过他的下半身的时候,一个像是离弦的弓箭一般快的身影,在他自己都还没有意识到的时候,将站在路中的他猛得扑向街边。
两个人在地上滚了好几圈,许青岚被护着,身上一点事都没有,反而是将他从鬼门关拉回来的人,脸上胳膊上全是擦伤。
一米之外,猎物落了空的轿车的挡风玻璃,在乌云天下显得有些雾蒙蒙的,驾驶座上坐着的章朴的身影好像也由此变得有些模糊不清起来。
但很明显的,他被阴影笼罩着的面庞上,并没有平日对外展示的温润如玉,而是一派毫无表情的冷漠刺骨。
章朴一直以来都将所有人视为自己棋盘上可以任意摆布的棋子,哪怕他喜欢了多年的霍晔也一样,只是毋庸置疑的,霍晔是章朴所有棋子中最在意的那一枚。
然而本应该每一步都按照他的想法行动的霍晔,却突然脱离了他预设的轨道,这让章朴感到极度不悦,甚至是滔天的愤怒。
这不仅是因为那点情爱之事带来的挫败,更是因为章朴自负的性格,无法接受有人摆脱他的掌控。
蠢货是不应该有自己的思想,他们有着人的称谓,但事实上只是由情绪和欲-望支撑起的一堆红肉而已,和猪,狗,或是其他牲畜,其实没有什么两样。
从有意识以来,章朴操控着周围的人,像是上帝操控着渺小的生物体,只要他想做,就没有办不到的事。
所有人被他玩的团团转,还会发自内心地信任他,亲近他,将他随口的一句话当做金科玉律,虔诚地崇奉着。
可这是第一次,第一次有人竟然违背了他的意志!
章朴不明白霍晔怎么就喜欢许青岚到,连和他十几年的情分都能够割席的地步,这是不能被理解的,不正常的,是章朴所构建起来的世界观中需要被清除的故障。
霍晔需要得到一个深刻的教训,他不是喜欢许青岚吗,少年人的情窦初开,都是一发不可收拾,如果许青岚死了,那霍晔该有多难受。
这就对了,只有这样,霍晔才能明白他根本就不配得到任何的幸福,他所在意的,无论是母亲,父亲,还是许青岚,都不会眷顾他,陪伴在他身边。
从小到大,他身边只会有,而且只能有他章朴,除了自己,没有任何人会真正地关心霍晔,他背离自己,就是背离唯一的锚点,只会获得无穷无尽的痛苦。
这些日子,章朴已经策划好了一场万无一失的车祸,可临到头了,他却又改变了计划。
许青岚这样的美人实在是太过稀少,死在其他庸人的手里未免是对美人的亵渎,所以章朴最后还是决定亲自送他上路。
他以前清理过许多“垃圾”,原因章朴记不清了,有可能是和他有利益冲突,有可能只是单纯碍到他眼了,但章朴从来都是借刀杀人,不会让死猪身上的污臭沾染到自己一星半点。
但面对许青岚,他很乐意将自己的第一次献给这个漂亮的老男人。
这般尤物,血应该都要比常人要红的多吧,在撞击他的一瞬,漫天的血雾涂满整个车窗的挡风玻璃,整个视网膜都被其充斥,该是如何的惊心动魄。
许青岚,许青岚。
你死后如果有鬼魂,别跟着你那些金主,也别跟着霍晔,这些蠢货如何能真正欣赏得了你的美丽,来缠着我吧。
我可太喜欢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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