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柔弱,却变成了战马?! 第63章

作者:胖虎打酱油 标签: 宫廷侯爵 甜文 轻松 穿越重生

于是他在行军路上就写了四封信送出去。

一封给陆十九,一封给高先生,一封给府里的新管事,一封给阿铮。

不过宋铮那封肯定是错过了,因为霍霁风前脚离开京州,他后脚就出了将军府。

耳廓、颈侧....温温热热连成一片,宋铮只觉毛茸茸的大狗狗在自己脖子里钻,有点痒,有点想笑。

还有点....鼻酸。

他也想霍霁风了。

一路上都在想。

在世人眼里,霍霁风是战无不胜的大将军,在他眼里,霍霁风只是有血有肉,也会受伤,也会疼也会喜怒哀乐的人。

见过霍霁风满身的伤疤,不敢想他滚过多少刀枪剑戟,吃过多少苦,一路到今天遇到过多少磨难,只希望起码以后的日子,不管在军营吃苦,还是在京州城里享荣华富贵,他都好好陪着他。

蓦地,宋铮呼吸微微一滞,某人的手在里衣,捻了。

霍霁风不是故意的,亲着亲着就不由自主,刚那么一下,自己也是一顿。

但一下是使坏,两下也是使坏,没区别,继续。

宋铮蜷缩起来,大半长脸都埋在大氅的毛领里,呼吸吹得皮毛东倒西歪,凌乱摇摆。

耳边是霍霁风不要脸的话:“离开京州那天,我从阿铮那儿取了件还没洗的里衣,一直随身带着,想阿铮的时候便拿出来用一用,闻一闻,昨夜我发现,阿铮的味道几乎快没了,你倒及时来了。”

“.........”

宋铮需要用两只手,才能按住霍霁风的一只手,“霍霁风,你好变态!”

相聚的两只蝴蝶落在案几上,同样如胶似漆。

第56章

宋铮跑来边关, 是不想与霍霁风分别,也是想帮他打败北梁,但是他的计划得慢慢商榷, 一口吃不成大胖子。

眼下更重要的是宋铮晚上的住宿问题。

既然阿铮来了,霍霁风必然不肯把他扔在一群大老爷们堆里,又是战争吃紧的时候, 不适宜儿女情爱,于是想了个折中的办法, 把宋铮调为亲兵, 晚上就住中军帐内,白日里再跟着新兵们活动, 全当是锻炼身体了。

霍霁风亲了一阵, 宋铮好不容易推开他的脸, 气喘吁吁跑了。

回到新兵堆里, 大伙儿都瞧出来了,宋铮一定是挨了大将军的训斥, 瞧那面红耳赤的样子,定是被骂得狗血喷头。

连什长都有些于心不忍。

什长是老兵, 在北梁这次还没攻打过来之前, 他也只是个普通士兵, 因现在征了不少新兵,他才跳过伍长直接晋升为了什长。

“哎。”

什长二十来岁, 年纪轻轻已经一把年纪,老气横秋, “你是新兵,所以不清楚大将军的性格,大将军见不惯的就是那些粉面白皮、柔弱不堪、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文弱公子, 按照大将军的话说,那是个什么玩意儿?!”

宋铮:“........”

什长:“你嘛,就是柔弱不堪的典型,看看这面相,看看这手,就不是当兵的料。”

一群新兵跟着点头。

什长:“所以大将军一见了你,就来气,提走训斥也是理所当然,可你别因此一蹶不振,针对你也是恨铁不成钢的意思,爱之深责之切。”

沉默的宋铮:“......”

点了下头。

“对了,大将军还把小宋提为亲兵了,这是要亲自训练呐,”一人说,言语里是心惊胆战,得大将军亲训,那得吃多少苦头。

阿冬陪着宋铮一起沉默。

从这天开始,宋铮每天都要被大将军叫走。

扎马步还没一盏茶时间,大将军来了:“你,随我来!”

新兵们开始接触武器,宋铮分到了一把长刀,长刀挺沉,他得两只手握着才能顺利挥动,刚挥了一下,霍霁风又来了,“你,刀放下,随我来!”

新兵们被拉去校长与老兵过招,半路上 ,宋铮又被劫走了。

每每宋铮被放回来时,都已经午饭或者晚饭时辰,该训练的一点没训练上,该吃饭的时候,霍霁风一分钟都没让他耽误,不过在霍霁风的营帐里他已被投喂了不少吃的,饼子、果子....别人都练精悍练瘦了,他竟然胖了两分。

两个多月后到了年关,百姓们的房屋修缮得差不多了,大军也得到了修养,大约是因为过年,北梁的军队也安生不少。

宋铮现在已经不待新兵营了。

他每天在霍霁风的帐子里研究火药,旁听军事商议。

一开始好些军官心里还不服气一个年纪轻轻,看起来完全不会打仗的弱冠公子给他们提参考意见,后来知道引湖水的计策是他想出来的,并且听着宋铮不慌不忙,娓娓讲述其中如何行事的细节,不得不从心底对他佩服。

他心思缜密、布局周详,比之高先生有过之而无不及。

没多久,宋铮就配比出了火药的成分,装灌进竹筒里后做成小炸弹,不过是实验品,但将士们已对他五体投地。

然而宋铮不得大将军的心,总被“训斥”的谣言没停过。

想活动活动筋骨的时候,他还会去伤兵营帮忙,太血腥的伤势他处理不了,但简单的包扎、侍弄草药很得心应手,军医很喜欢他。

但凡去过伤兵营的,对宋铮的印象都会非常好,看着他包扎伤口,止疼效果比麻沸散还有效。

伤兵营成了热闹的地方,什么小病小痛都爱往这儿挤。

天黑之后,大将军风尘仆仆从外头回来了,回来的头一件事就是去伤兵营。

还没到门口呢,听见里面传来说笑声。

养伤的士兵不用守那么严的规矩,这会儿都还没睡,偌大的伤营里点得亮堂。

在说笑话的是伤了腿的千夫长。

前两日跟着霍霁风绕过北梁营地去开凿引水的渠道,不小心被砸到了脚脖子,霍霁风记得他当时满腔热血地、掷地有声地向他发誓,别说是砸伤脚脖子,就是腿折了,爬也要爬着来助大将军一臂之力。

现在呢,赖在伤兵营不走了。

霍霁风掀开门帘。

帐内陡然一静,随后齐声参见大将军。

霍霁风一抬手,集体静了。

伤兵营里的帐篷不像普通营里的大通铺,床位都是分开安置,类似现代的病房,但是地方宽敞得多,还有许多木桌子、架子,摆放要用的纱布、伤药....

宋铮正挑拣伤药给腿上有刀伤的士兵包扎,头都没回,跟着敷衍地喊了声见过大将军。

“阿...小宋,你....”

“大将军稍等,”宋铮打断,去帮士兵处理腿伤。

霍霁风负手而立。

有大将军在,谁也不敢说笑了,一人看到宋铮手腕里露出的一圈痕迹,实在是没忍住,小声与身边人叨叨:“你看小宋的手。”

“我早看见了。”

“这是被动私刑了吧。”

“是不是有点太残忍了,小宋是不会打仗,但也不能这么对他。”

“着实过分了。”

“哎....小宋可怜呐....”

议论声越来越大,霍霁风脸黑,沉声一喝:“一个个打仗不行,嚼舌根倒是在行!明日都上校场给我练起来!”

帐内鸦雀无声。

好歹都是伤兵,哪能说拉去练就拉去练,宋铮睨他一眼。

霍霁风心里咯噔一下,微敛眼皮,也老实了。

回到中军帐里,霍霁风搂了人在怀里,捉了宋铮两只手放入自己衣服里捂着,宋铮还想研究研究火药,霍霁风不让,洗漱完就把人抱上榻。

宋铮很喜欢挨着他,天生的火炉,特别暖和,两只冷冰冰的脚丫子贴在霍霁风小腿上,犹如踩着汤婆子,手也钻进霍霁风衣服里,用腹肌暖手。

真舒服,心里说。

“今日进展得如何了?”宋铮问。

“顺利的话,到今年谷雨便能大功告成。”

引湖水的计划在宋铮来军营不久后便开始实施了,霍霁风与夏戎、魏常三人轮流带队亲自去开凿,但是要绕过北梁的大营不被发现,所以得趁着天黑去,每次带足干粮,等干粮用尽再趁着天黑回来,动静还不能大、不能引起北梁军注意,十分耗费时间。

这次霍霁风在那儿待了七八天才返回,也就是说,有七八天没见阿铮了。

“嗯,”宋铮应了声,然后发现一件事,“顶着了。”

大多时候,霍霁风抱着他没多久便会这样,但仅限于亲亲、蹭蹭。

“我不在营里的这几日,你定是闲不下来,今晚不闹你,睡吧,”霍霁风有多能忍就有多硬。

宋铮也是没脾气了,自己也是个男人,也是有欲望的,因为霍霁风总忍着,便导致亲起来没完没了,弄得的他也是一身火,到头来还得靠自己。

手往下。

霍霁风一下按住他手腕,气息抖了抖:“阿铮。”

宋铮的膝盖摩挲上来,在霍霁风耳边呵气如兰:“霍霁风,你究竟是不是个男人?”

霍霁风:“.......”

这晚,宋铮尝到了什么叫做后悔的滋味,事实证明,一个相当硬气的男人是经不起激的,被褥上不止画了地图,还淅淅沥沥,洒了。

霍霁风亲自换了一次干燥的褥子。

但远还没有结束。

宋铮把霍霁风的肩膀咬了,咬出了血印子,不过那点血只相当于淋漓汗水中的一颗而已。

帐外是瑟瑟呼啸的寒风,帐内是旖旎沉醉的滚滚热浪。

宋铮不干了,趁着霍霁风大刀阔斧,不甚滑脱,抱着自己的棉衣就跑,他就算蹲在角落里窝一晚,也不和禽兽睡一榻。刚踉跄没几步,拦腰被抱住,双手不由得掐住霍霁风的铁腕,脚尖高高踮起,打着颤。

“阿铮,地上凉,万一得了风寒如何是好!”霍霁风话和他人一样,又急又凶。

“霍霁风....”宋铮扭头想求饶,霍霁风吻了,没让话出口。

回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