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攻贱受都喊我爹 第30章

作者:不吃姜糖 标签: 甜文 成长 逆袭 日常 穿越重生

明华的学费还没有立刻要求要交,他这几个月再努努力打工赚钱,希望能尽快把明华的学费凑够吧。

东拼西凑把明景的手术费凑够,这下明则仙一家人可算是“两袖清风”,真的一贫如洗,一无所有了。

所有的家底几乎都掏给了医院,不剩多少,明则仙留了一点钱算作一家人的生活费,随即又用仅剩的最后一点钱买了一辆二手的电动车,注册了一个账号,送外卖去了。

过年期间送外卖收入会高一点,明则仙从早跑到晚,一天大概可以赚三百块钱左右。

有了收入进账,明则仙倒是没有那么焦虑,可明景后续的恢复和治疗还是需要钱,到时候又该怎么办呢?

明则仙送外卖很辛苦,经常早上很早就出门,晚上又很晚回来,有时候回来时,身上还会带着泥土和伤,应该是为了不超时扣钱,跑太急转弯时没能控制住,从车上摔下来造成的。

明景马上要做手术了看不见,可明华却对此看的清清楚楚。

他心疼明则仙的伤,可却做不到劝明则仙不要出去送外卖。

毕竟他们家现在这个情况,如果明则仙一旦失去收入,那三个人都随时有可能会饿死在街头。

一日,在他陪床时,听到有隔壁床的人议论,说是有朋友的女儿在做夜场,很赚钱,每个月都能挣大几万。

明华便将这些闲聊记在了心里,纠结犹豫了好几天,最后在等明景因为第二天要动手术而睡下之后,偷偷拿走了明景的身份证,来到了一间酒吧应聘。

他听说在酒吧做夜场挣得多,是快速来钱的好方式,所以硬着头皮进了酒吧。

酒吧的老板第一眼见到他的时候,还不肯收他,觉得他未成年,但当明华拿出了哥哥的身份证之后,老板便不说话了。

身份证是明景十六岁的时候拍的,两个人又是兄弟,眉目很像,酒吧老板便没有怀疑。

但他并没有马上录用明华,而是决定试用他几个小时。

试用期也有工资,客人的小费还另算,明华想了想,有些心动,随即看了看时间。

明则仙现在应该还在外面送外卖,没那么快回到医院。

思及此,明华点头答应了。

酒吧老板便让人将明华带下去。

明华年纪小,穿上那些奇装异服的时候,并不显得违和,明则仙这半个多月又有好好养着他,此刻的他不再面黄肌瘦,脸颊上有了丰富的胶原蛋白,镜子里倒映出他皮肤白皙,容貌姣丽的模样,因为年轻,所以皮肤好到不需要上粉底,只不过唇色有些发白,经理便让人随便给他抹了一点口红,免得脸色白的像鬼吓到客户。

他和明景的眉目很像,但气质却截然不同,脸上的五官和轮廓也要柔和很多,是夜场里很受欢迎的不安世事的小白兔。

正巧此时有人来找酒吧老板,说是有老主顾到了,点名要新人,让老板带人过去伺候。

老板欣然答应,转过头就让明华上场。

明华没做过夜场,在去往包厢的昏暗过道上,心里直打鼓。

他反复吸气、呼气,企图让自己冷静平静下来,但不管如何努力,心中都紧张不已,穿的裙子都被他揉皱了——

这老板说他身量不高,穿女装正好,讨客人喜欢。

明华自己是无所谓的,只要能搞到钱,别说女装,就是让他不穿都行。

他的自尊早就在漫长的霸凌和贫困中被磨平了,所剩无几,相较于如今明则仙的死守,坚持要靠劳动和努力赚钱,他和明景的道德底线都相对会低一些,被引入歧途的可能性也更大——

毕竟上梁不正下梁歪,原主明则仙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明景和明华这么多年没去偷没去抢,已经算是往正常人的方向去长了。

眼睫轻轻颤抖,明华虽然反复告诉自己只要能赚到钱就行,但当他真的站在包厢面前之前时,他还是忍不住感到了些许慌张,双腿发软,甚至有了一种想要拔腿就跑的冲动。

一旦做了这行,一旦尝到了赚快钱的滋味,想要向正常人一样踏踏实实靠努力和勤奋去赚钱,就不能够了。

这个道理,明华不懂,但明则仙却很清楚——

明华和明景现在还太小,一旦让他们接触到赚快钱的路径,他们很快就会迷失自己,所以宁可自己出去送外卖,宁可赚钱辛苦一点,也要为他们做好一个好榜样。

以他现在的样貌,要下海当鸭挂牌五万是分分钟的事情,可明则仙不打算卖钩子,一是他吃不了这碗饭,二是他觉得事情也没有真的到了绝境的地步。

绝境,什么是绝境?

明则仙想,只要一家人还没有流落街头上街要饭,事情就有转机,只要他努力,总有两个孩子一口饭吃。

可明华却不想明则仙这么辛苦。

他也想要为家庭分担一些。

他想,既然家里没钱,都没有读书的机会了,为什么不早点出来工作,供哥哥上学呢?

思及此,明华又下定了决心,缓缓抬起眼皮,随着门被打开的动作,向包厢里面看去。

包厢里面射出五颜六色的灯光,一群男男女女凑在一起玩笑、喝酒、唱歌,打牌,而成色上好的真皮沙发正中,正坐着一个少年。

他年纪很小,但躺倒的姿势却很老道,神情慵懒,葱白的指尖夹着一根烟,却不抽,只等着人用打火机给他点上,他才象征性地抽了一口,随即按灭。

他应该是一开始还没有注意到门被打开了,直到经理带着明华和几个侍应生鱼贯而入,分列拍在一群富家少爷小姐们面前。

“霍少爷,梁少爷,这是今天醒来的一批侍应生。”

经理已经是拉皮条拉惯了,对着霍云琅和梁检昭笑的一脸谄媚:

“你看看合心意吗?”

似乎是感受到了无数打量的视线从四面八方传来,明华很紧张,低着头,指尖死死地揪着裙摆,不敢吭声,更不敢抬头。

梁检昭对今天的聚会没有兴趣,要不是他的发小非说要给他办一个回国的接风宴,他也懒得来。

原本只是打算待一会儿就走,但当他的视线落在明华身上时,禁不住瞳孔骤缩。

原因无他,因为明华.........和他的初恋楚新宜太像了。

两个人几个月前,还因为人生规划的不同而大吵一架。

楚新宜想要高中就出国读书,并留在国外的大学校园里当老师,但梁检昭的家世注定了他必须留在国内继承家业,所以在大吵一架之后,楚新宜直接收拾行李,头也不回地出国读书了。

梁检昭随后跟了过去,但横亘在两个人之间的矛盾始终无法得到解决,最后梁检昭和楚新宜分手,梁检昭一个人黯然神伤地回到了国内。

两个人是青梅竹马,情窦初开的时候在一起,最多拉拉小手,嘴巴都还没亲过就分了,梁检昭又是难受又是不甘心,回国后心情不佳,因此向来不爱这种场合的他也还是半推半就来了,就当做散心。

但他没有想到还能在这里遇到和楚新宜这么像的明华。

眉眼像,气质更像,只不过明华没有楚新宜那么骄傲,看起来怯生生的,一副畏缩又胆小的模样。

一看就知道是穷人家里出来的。

梁检昭从来没有把与他家世地位差这么多的人放在眼底,按道理他应该是不记得当初在书店里与他有一面之缘的明华的,但明华因为和楚新宜有几分像,梁检昭还是把他记住了。

他眉心微动,片刻后伸出手,招了招,对明华命令道:“你,过来。”

明华还没意识到梁检昭是在叫他,兀自低着头,直到身边的侍应生推了他一下,他才如梦初醒,下意识往前走了几步,随即抬起了头,对上了梁检昭狭长冷漠的眼睛。

他微微一愣,似乎有些意外能在这里遇到梁检昭,但梁检昭似乎对他的磨蹭很不满意,拍了拍自己的大腿,言简意赅道:

“坐过来。”

明华迟疑片刻,随即听话地走过去。

他分开大腿,坐在了梁检昭的大腿上。

梁检昭懒散地抬起眼皮,用视线将明华的容貌上上下下打量了一遍,像是在透过他看什么人,随即缓慢伸出了手。

他的视线从明华的大腿往下滑,落在蕾丝过膝袜上,随即勾起那片薄的遮不住什么的蕾丝边,轻轻往外拉,径直露出饱满白皙的大腿肉。

他并没有用指尖直接去摸明华,而是肆无忌惮地将视线探进去,仿佛滑过明华的腿,有一种居高临下打量喜欢的物品的感觉,那种漫不经心却势在必得的眼神,看的明华浑身不适,鸡皮疙瘩都要起来了。

他掌心搭在梁检昭的肩膀上,浑身紧绷,有了一种掉头就走的冲动。

这钱.........不赚也罢。

正在他纠结现在走会不会被酒吧经理和老板打死的时候,梁检昭却忽然开了口:

“你几岁了。”

“.........十八。”

骑虎难下,明华硬着头皮撒谎。

成年了。

梁检昭点头,随即又道:“你叫什么名字?”

明华:“明........景。”

“明天的明,景色的景?”梁检昭猜。

明华很惊讶他一猜就对,复又点头:“是。”

梁检昭又问:“十八岁了,在哪里上学?”

明华:“咳.......龙成大学。”

大学生,还没出社会,应该挺干净的,没什么病。

思及此,梁检昭缓声开了口:

“你以后跟了我吧。”

梁检昭很直接,一出口就让明华惊愕地瞪大眼睛:

“我一个月给你一万。”

明华:“...........啊?”

一旁的霍云琅听到这句话,嗤笑一声开了口:

“还啊什么?还不快谢谢我们梁少。”

周围也响起了起哄的声音,余光里可以看见身后站着的一排侍应生用羡慕嫉妒又带着恨的神情注视着明华。

明华迟疑片刻,随即又道:

“你一个月给我一万,需要我做什么吗?”

“?”霍云琅被明华逗笑了:

“小朋友,你第一天来这里啊。”

他说:“一个月给你一万,说粗俗一点,就是包养,让你卖身。卖身之后,梁少想让你做什么,你就得做什么,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明华:“.............”

他对一个月一万块很心动,但就算再笨,也知道“包养”和“卖身”不是什么好词。

他想,要答应面前这个人吗?

被包养,那是不是就得随叫随到,让做什么就做什么,那他还能继续读书,照顾哥哥和爸爸吗?

正当他犹豫着的时候,耳边忽然想起了一阵手机铃声——

“回首依然遥望故乡月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