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不吃姜糖
平平淡淡才是真嘛。
不过两个人就算再爱,在婚姻里也是会有分歧和争吵的,真爱不是保证书,不是说真爱就必须凡事包容恒久忍耐,也不是说不符合某个条件就不算真爱,真爱不是单纯的**也不是具有指向性的误认,真爱是精神上的共鸣和心理上对彼此身份的高度认同。
两个人的生活习惯和成长条件天差地别,明则仙婚前节俭惯了,婚后也一样,不需要的东西坚决不买,但陆兰妙的吃穿用度只在意自己舒不舒服,对钱没有很强的概念,有时候买东西难免浪费,明则仙说他几句他又不高兴,明则仙只好默默地处理他用剩的东西。
家里的东西有时候多的哪里都是,尤其是卧室和衣帽间,陆兰妙的首饰香水和衣服多到要满出来,陆兰妙又习惯了人伺候,用完就一丢,从来不整理这些东西,一天不收拾就乱套,保姆也不能经常进他们的卧室打扫,最后还是明则仙回来收拾的。
明则仙倒是没什么特别的生活怪癖,很严肃很循规蹈矩的一个人,两点一线地生活,可陆兰妙爱玩,就经常要拉着他出去玩,但明则仙身份特殊,出国受限,每次出国都得打报告申请,一年也不能出去几回,把陆兰妙气的够呛,有时扬言要明则仙辞职,被明则仙拒绝之后,他只能自己气鼓鼓地收拾东西带着两个小孩出国去玩,玩回来又嫌带小孩累,搂着明则仙撒娇。
有时候明则仙觉得自己像是一个人带了三个小孩。
婚姻里难免有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和摩擦,不是说谁有钱谁就占上位,陆兰妙从小就没了爹,陆责死之前又是那幅不负责任的死样子,导致陆兰妙心里一直就存在缺失但却向往的父爱需求,这样的心理需求自然要从明则仙身上寻找和弥补,所以他对明则仙的感情一直很复杂,有暧昧阶段的情窦初开,有热恋时期的初恋情结,更有青春期需要满足但却没有得到的对男性年长者包容的渴望。
对于陆兰妙来说,明则仙绝不能仅仅是简单的丈夫身份,不能只作为他孩子的父亲存在,他得同时是自己靠谱的爱人、亲密的朋友、牢不可分的家人和类似于父亲一般包容他的引导者。
很少人能同时平衡且做好每一个角色的转换,好在明则仙性格够平和,情绪也很稳定,对于陆兰妙的工作环境和心理状态也能有比较全面的了解,加上他平时工作也没有忙到回不了家的程度,每次陆兰妙工作上不顺心或者遇到了事情不高兴都会认真倾听,给出建议,实在他也不知道怎么办的时候,就会抱着陆兰妙好好安抚一阵。
家是永远的港湾,但不是每个人都能扮演好港湾的角色,明则仙不是那种光靠脸,就能牢牢吸引住陆兰妙和徐榕妃母子俩人的,在这个浮躁的时代里,沉稳且具有强大抗压能力的性格内核才是陆兰妙喜欢他、爱慕他、对他心心念念的关键。
普通人总会变老、变丑、变矮,但人性的光辉不会在时间的洪流里被磨灭,也许过往的激情会被磨灭,被生活中如同浪潮一般反复扑来的倦怠和习惯所缠绕,但倘若在时光的光影变幻中还能牢牢握住彼此的手,真爱便在此中显现了。
春去秋来,日复一日,明则仙在某一日清晨里拉开阳台的门,见玻璃落地窗上已经结上了隐隐的雾气和霜花。
屋内开着中央空调,并不冷,明则仙走到阳台上,掌心擦去眼前的朦胧,入目既是往来的车水马龙。
厨房里阿姨正忙碌着,做着新鲜可口的早饭;与他一墙之隔的妻子尚且还躺在柔软的床上熟睡,而司机的车已经停在楼下等候,两个儿子匆匆起床洗漱,一边为谁昨天起床慢导致一起迟到而互相斗嘴,一边匆匆翻找着书包,准备上学。
明则仙蹲下身来,习惯性打理了一番自己的兰花,听着凌乱的脚步声从自己身后传来,紧接着,阳台的门又被打开,明则仙回过头去,见两张一模一样的脸出现在他身后,是徐明净和明天:
“老爸,早上好!”
明天脸上是昨晚熬夜打游戏的睡眼惺忪,但说话的声音倒是活力四射,头发乱糟糟地蓬在头顶,随便用手抓了一下就算是梳头,还很心机地挑染了一抹红色,蓝色的外套塞在鼓囊囊的书包里,只穿着白衬衫和针织衫,校服领带也用手抓的和咸菜干一样,直接往肩膀上一搭,算是穿了。
徐明净就比他精神多了,虽然两个人长得一样,但他眼下没有熬夜的青黑,高挺的鼻梁上戴着浅度数的眼镜,皮肤白净,唇红齿白,头发也是正经的黑色,校服外套好好地穿在身上,领带打在正中,蓝色带子的学生证也挂在脖子上,衬得他脖颈纤长白皙,和他母亲陆兰妙一样,稳重道:
“爸,我和明天去上学了。”
“好。”明则仙在他们兄弟两人脸上扫了一圈,随即将视线落在明天头顶的那抹红色挑染上,皱眉:
“明天,你头上那撮红毛是怎么回事?”
“嘿嘿,我昨天下午去染的,好看吧。”
明天双手合十:“爸爸,求你不要告诉妈和外婆,不然他们会合起伙来揍我的。”
“我看你会先被教导主任打。”明则仙说:
“限你这周之前染回去。”
明天吐了吐舌头,哥俩好地揽住徐明净的肩膀,打着哈哈往外走:
“那我和哥先去上学了,拜拜。”
就在他揽着徐明净要往外走的时候,徐明净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开始对明则仙爆料:
“爸爸,我举报,明天昨天收了隔壁班女生的情书,还不止一封。”
“我靠,徐明净,你背叛我!”
明天气爆炸,转头也道:
“爸爸,徐明净也收了,收的还比我多!”
“我没收,我都丢垃圾桶了!”
“你就这么对给你送情书的小女生啊!太过分了徐明净,人面兽心,斯文败类,可耻可恶!”
“送情书的是男的.........”
“哇,那就不过分了是吗!”
“...........”
听着两个儿子吵架的声音,明则仙往两个人胸口上一人拍了一个蛋饼三明治,又顺便往他们书包里塞了一瓶牛奶,随即一脚把他们都踢出家门:
“快滚,别吵你们妈妈睡觉,再啰嗦就迟到了。”
好不容易把吵闹的儿子们都送走,明则仙转过身,看见陆兰妙双手抱臂靠在墙边看着他,身上还穿着真丝睡衣,许久没有剪的头发垂下,蓬松凌乱地遮住漂亮且雌雄莫辨的美人脸蛋,懒懒道:
“又帮着儿子们瞒我什么呢?”
“哪有瞒着什么事。”明则仙装傻,走到陆兰妙身边,伸出双臂抱住他,低头吻了吻陆兰妙的头发,道:
“醒了就洗漱吃饭。”
“一醒来就不见你人,就知道你又去阳台摆弄你那破兰花,”陆兰妙不高兴:
“每次起床都不见你人。”
明则仙捏他鼻子:
“你少赖床几次,不就见得到我人了。”
“起不来,”陆兰妙把脸埋进明则仙的怀里,像是还没生孩子时那样,对明则仙使劲儿撒娇:
“我要明叔叔把我吻醒。”
都老夫老妻了,彼此之间什么骚话没说过,但明则仙依旧被这话肉麻的一个机灵,片刻后又忍不住笑,
“小孩子似的。”
他低下头,亲了亲陆兰妙的脸颊,道:
“这样行不行?”
陆兰妙哼哼几声,像是已经满意了,两个人又抱在一起温存了一会儿,直到阿姨走过来,提醒他们再不吃早饭就要凉了,陆兰妙才不得不去梳洗换衣服。
陆兰妙头发留太长了,吃饭的时候就会掉进碗里,明则仙一边给他剥鸡蛋,一边顺手把他的头发别到耳边,随口道:
“时间过的真快,一眨眼,孩子们都这么大了,我今早起床照镜子的时候,看见头发又白了不少,你说,我要不要去把头发染黑。”
陆兰妙闻言,抬头看了一眼明则仙,摇头道:
“不用,我觉得现在就挺好的。”
明则仙把剥好的鸡蛋放进他碗里,闻言看了他一眼,道:
“妙妙,你说要是我有一天比你先走了........”
“大早上的说这些不吉利的事情干嘛,”陆兰妙伸出脚尖,在明则仙的小腿上蹭了蹭,很亲昵的小习惯:
“你看起来又不老,而且每年体检,身体指标也很正常,看起来比我还健康呢,怎么可能会比我先走,别没事想这么多。”
明则仙想了想,也笑:
“好吧,听你的。”
陆兰妙将煮好的燕窝粥递到他面前,催促道:
“快吃,凉了就不好吃了。”
明则仙“嗯”了一声,摸了摸陆兰妙的头发,低头吃饭。
碗勺碰撞在一起的声音,在安静的客厅内显地分外清晰,明则仙拿起勺子,视线的余光看见液晶电视前的一家六口的合照,片刻后不知道想到什么,轻微眨了眨眼睛。
心里不知为何,忽然想到一句古诗,却绝不可能与陆兰妙说。
“想什么呢?”陆兰妙仰起头,看着发呆的明则仙,问:
“吃饱啦?”
“没有。”
明则仙抽出纸巾,顺手擦掉陆兰妙嘴角的米粒,轻声道:
“只是想到了点别的事情,不重要。”
“哦。”陆兰妙没多想,低头继续吃饭,餐桌边的窗户没有关紧,呼呼的风从窗户漏进来,穿堂入室,将书房里阅读过却未阖上的书翻的哗啦啦作响,最终不甘心地停歇落于纸上。
书的某一页被人折起一个小角,白色的纸面上被人用黑色的笔做了注解,字迹清隽,铁画银钩,如同这本书的主人一般,沉静稳重:
“相逢情便深,恨不相逢早。识尽千千万万人,终不似、伊家好。”
幸得命运相垂,我因意外来到这世间,得以阅见千千万万事,得见千千万万人,有些事、有些人如蜻蜓点水,转瞬间便消逝不见,不在心上留下任何涟漪,唯有你,刻骨铭心,永世难忘,头一回憎恨时光在我身上流淌的太快,未能与你相识年少,相恋青春,携手暮年。
若有一天我先你一步离去,不要悲伤,不要哭泣,因为即便衰朽的暮年和残忍的死亡也不能阻止我爱你,或许命运转角,时光尽头,我仍旧盼望与你相见。
也许有一天,我将并不憎恨衰老的降临,因为我能给你的不多,唯有白发和皱纹,是我最能拿得出手的,长久爱你的证明。
——致爱妻,陆兰妙。
信件底下,落款是“明则仙”三个字。
最后一笔落下,深深嵌入纸张之中,折进书里,放在书架上,不知过了多久,直到雪白的纸面泛黄发暗,直到被他原本的主人遗忘,才在偶然的某一天清晨,被一只布满皱纹的手指抽出,得以重见天日。
颤抖的热泪滴落在上面,写下这封信的主人化作时光的沙粒消失在了命运的洪流里,唯有永恒的真爱依旧闪光,烙印在了心上。
有一天他们都不再年轻,可有人永远年轻,人与人之间的际遇是如此的奇妙,或许还存在某一个平行世界,那一天的时光转角,头顶梧桐树木葱绿,路边蓝花楹绵延盛开,金色阳光正好,万春巷红砖热烈,斑驳树影落下,黄风铃木暗香浮动,落下的花瓣打在穿着校服的少年身上,他俯下身捡起滚落在地上的书籍,递到另一个少年身边,对他扬起一丝笑,道:
“你好,我叫明则仙。”
盛夏青春的风随着呼吸静止,忽然又热烈起来,跨过千山万水,与他们一同相遇,呼啦啦地转过书页,写满了少年心事的书最终被阖上,奔涌的时间在刹那间穿过无数粒子,凝成一线,世界在某一刻重归寂静,只能听到彼此鼓噪的心跳声。
“你好,我叫..........陆兰妙。”
“我........喜欢你,很久很久了。”
【正文完】
第82章
我和明景是因为一次意外认识的。
我读的环境设计, 他学的心理,我们在龙成上大学的时候,都不是同一个专业、甚至不是同一个学院的学生, 所以上课的时候基本遇不到, 就算是马原思政这样的大课,也因为人多, 也很少会撞见。
但是我比他认识我,更先认识他,因为我在和他本人见面的之前,曾经在学校的表白墙上见过他好几次,新生刚入学那会儿,他的照片就全校满天飞了。
他是男生, 所以他的照片不会像女生一样被比较敏感地保护起来,我记得当初我们系的系花刚进学校的时候,虽然大家都传她漂亮,但是因为考虑到系花是女孩子嘛,所以大家处于保护等等因素, 没有人会堂而皇之地把她的照片随便丢到群里,但是明景就不一样了, 他的很多照片经常会被发到表白墙、贴吧或者企鹅空间,我一边觉得那些人发的时候肯定没有问过他本人的意见,一边又很心虚地享受别人偷拍的成果偷看他, 像是阴沟里的老鼠,见不得光的变态。
不过因为我一直没有见过本人, 所以尽管我觉得明景好看,但是却在心里坚定地认为那些有关他的图是高p的,加上有些图真的实在太糊了, 连五官都看不清楚了,谁知道他是不是真的有同学们说的那样帅,万一是假的呢。
我这个人比较务实,只相信眼见为实,故而一直没有把明景这个人很放在心上,对他,我的脑海中只有一个很模糊很大概的轮廓和概念,距离喜欢上,其实还有一定的距离。
话又扯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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