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阴湿男鬼花式快穿 第121章

作者:眠毋成眠 标签: 幻想空间 情有独钟 系统 甜文 穿书 穿越重生

哪怕不加上快穿世界的这些年。

两个人也互相占据了对方生命中很重要的一部分,那是人类生命中最美好的一段年华!

冷漠的精灵简直很快就被自己的想法说服了。

既然他喜欢我,那么就是我的!

劳什子国王,就让他见鬼去吧!

一边想着,精灵一边激动得不行。

趁着小妖精闭着眼睛打着盹。

精灵眼疾手快,一把拎住了小妖精的后颈,往自己的嘴里塞去!

“什么东西?!”

顾流瞪大眼睛,浑身打了一个激灵,物理意义上一阵恶寒!

自己刚刚,好像被什么很大很软的东西狠狠擦过了!

再摸摸自己的身上,除了衣服和皮肤上都有点湿润之外,好像什么事情都没发生。

顾流眯着眼睛,将疑惑的目光投向了贺清。

聋哑精灵神色平静地与自己手中的妖精对视。

好可爱!怎么会这么可爱!

既然确定了自己的心意,精灵也懒得再维持猎物的待遇了。

他动手能力不错,用自己的藤蔓编织出了一张小小的、更为精致的网。

还顺手薅下了路边很多白色的毛绒干草,将网兜底部铺得严严实实的。

又厚实又软和,滚起来非常舒服。

他摘了大大的柔软的玫瑰花瓣,用作顾流的小被子。

而蓝色的紫罗兰花瓣就是顾流的小枕头。

贺清给顾流铺了一张网兜小床。

贺清不想让他再继续抱着李子啃了,这样对嘴和牙齿都不好。

于是用小刀把水果都切成了一小块一小块的,用新鲜的绿叶当作碗。

绿叶碗里装满了不同的水果块。

水果上还洒满了切得非常细的干帽。

一碗碗干酪水果被递给网兜内的顾流。

这样,顾流可以坐在网兜入口,一边吃着东西,一边看着沿途的风景了。

只需要晃悠着两条小短腿,不用费一点力气。

两个人在沼泽地和田野上走了一天一夜。

沼泽地里有许多沼泽小狗,在泥巴里打着滚,撕咬着猎物,进行凶狠的翻滚。

它们的爬行速度很快,披甲也很坚硬,甩着大尾巴,不自量力的就想要来咬贺清。

知道心上人就在自己身边,精灵有意想耍个帅。

于是平常一击就能击杀的沼泽鳄鱼,他故意用不同的招式一条条击杀。

结果低头一看,发现顾流早就躲到网兜里面去了。

也许他是去睡觉了……精灵这么想,却还是忍不住失落。

顾流还不知道贺清打赢了,此时正在疯狂用碗里的清水搓着背后翅膀上的果汁。

死手快搓,我要去助他!

好容易平安无事地走过沼泽。

之后又是一大片麦田。

麦田中,金黄的麦浪起伏着。

麦浪非常平缓,那起伏的弧度,看上去就像是一只酣睡小狗不断起伏的肚皮。

在沼泽地和田野上走了一天一夜之后,终于到达了黑森林。

天色破晓,橙黄色的阳光将黑暗的天空冲出了一丝光明的裂隙。

精灵正从大黑蜘蛛的尸体上拔下了自己的长箭,用树叶擦拭掉箭头上的血迹。

与此同时,湖边一个美丽的少女怀里,正依偎着一只白色的、戴着金黄头冠的野天鹅。

第75章 贪财妖精(5)

为了方便贴贴, 精灵很心机地稍微修改了一下网兜的样式,把网兜兜挂在自己的脖子上。

这样,小妖精就能趴在自己的胸前了!

而现在, 顾流正扒在网兜边缘,瑟瑟发抖地往下看。

跟星际世界无数虫族相比, 这种场面算不得血腥可怕。

不过是一只蜘蛛而已。

只是顾流现在很小, 而那只大黑蜘蛛体型庞大, 足足有一人多高!

大黑蜘蛛都不用吐出毒液等到顾流被体外消化,直接一口就能将他吞下去了!

顾流站得高看得远。

那只蜘蛛头身上的螯肢, 步足上的刚毛, 全都看得一清二楚!

口器边上还沾着点湿漉漉的肉汁, 散发出恶臭的腥味儿,不知道是哪些动物的碎片。

更关键的是,顾流又恐高了!

他头晕目眩地躲了回去, 拉起了玫瑰花瓣做的被子,缩成了小小一只。

胆小的小妖精躲在被子里,瑟瑟发抖。

缓了半天后,他才意识到这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

“如果我一直恐高下去的话,我后面这两对翅膀不就变成摆设了吗?”

“要是只能走路的话……到时候人家迈一步,我得跑个一千米才能赶上!”

血亏!

顾流深深地觉得这样不行。

要不……我就克服困难,克服一下恐高吧!

就从今天做起!

于是, 一只小脑袋又伸出了网兜。

那只圆滚滚的脑壳在门口探头探脑的,偷感十足!

贺清不经意低头看了一眼,简直萌出鼻血!

只是他手上沾满了蛛丝, 腾不出手来摸一摸小妖精的脑袋。

可惜还没等他处理完,没过多久,毛茸茸的小脑袋就缩了回去了。

顾流一屁股坐在了柔软的干草床垫上, 心有余悸。

“果然!世上无难事,只要肯放弃!”

“守护甜心还是不够写实,”顾流捂着小心脏,喃喃自语道,“我就不相信这么多守护甜心,里面居然没有一个是恐高的!”

在顾流闭目养神的期间,贺清已经深入了黑森林,收集了不少蜘蛛丝了。

他本来是想抄近道,走过这片黑森林,到达另一个富裕丰饶的王国的。

那里应该会有漂亮的衣服。

只有最漂亮的衣服,才配得上自己怀里的小妖精。

而现在,精灵突发奇想,他想试试看,能不能用这些柔软的、轻飘飘的蛛丝,给漂亮的小妖精做一件配得上他的衣服。

黑森林是个危险的地方,鲜少有人会过来。

仅仅是森林的外围,就已经居住着许多大黑蜘蛛。

很少有人知道,森林里面会有什么危险的东西存在。

会有那种长长的、非常狡诈的毒蛇盘在树上吗?

会有野蛮狂躁、尖锐的獠牙上闪着寒光的野猪吗?

会有凶残无比、将人生吃活剥的熊罴冲人挥着熊掌,诱骗猎物上当吗?

总之,只有最最勇敢、最最富有技巧的猎人,才能够大着胆子,从黑森林中满载而归。

外层的大蜘蛛有一定的攻击力,如果是手无寸铁的人,会很难对付。

虽然搏斗的时候,大蜘蛛不一定能将一个成年人类成功咬死,蛛网也很难将一个人黏住,大部分情况下赢的还是人。

但是人类身上挂点伤,那还是免不了的,很难无伤速通。

而哪怕农夫已经不算是手无寸铁了,他们的手上大部分都有能用作防身的农具。

可普通的农夫也根本就不会接近黑森林。

要是仅仅靠着自己的双手,与脚下的这片土地,就能吃饱、就能穿暖……

对于大部分人来说,那还有什么铤而走险、猎杀怪物的必要吗?

能够组团,成群结队的去猎杀魔王、恶龙的勇士固然勇敢,勇士们的荣耀也非常令人羡慕。

可是,那些倒在半路上默默无名的勇士,数量远远要比大出风头的勇士们多得多。

不然的话,为什么在驱赶着牛儿羊儿上集市卖牛奶卖羊毛的时候。

自己总是会在路旁看见那么多的白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