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的白月光很好,我也想要 第114章

作者:楼小舟 标签: 穿越重生

周围人又是一阵哄笑声。

郁桉还听见了“怎么跟傻子一样”和“有钱人家养出来的废物”这类的嘲讽。

他抿紧嘴唇,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直直盯着面前的男人,看起来像是恼羞成怒。

阿布代眼底闪过兴味,上前一步,在郁桉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手里的枪就被夺走了。

“好东西。”阿布代仔细观察了一下手枪,就对准了郁桉:“三百万一把的手枪随身携带,看来你爸确实很有能耐。”

郁桉:“……”

他买枪花的是贺黎安的钱。

阿布代将他的沉默当作是害怕:“上车吧,小朋友,去我家玩几天,再给你爸打个电话让他来接你。”

“算你识相。”郁桉嘬着雪糕上车了。

阿布代错愕了一瞬,随即嗤笑着跟了上去。

其他人也哄笑着各自上了车。

阿布代上车的时候,郁桉的雪糕已经吃得差不多了,还剩下最后一口。

郁桉盯着那最后一口雪糕,清澈的嗓音在车厢里平静的响起:“我要吃完雪糕再走。”

前排的司机投过来一个看傻子的眼神,就自顾自的发动汽车。

阿布代比郁桉高出许多,他俯身凑过来拿枪抵住郁桉的太阳穴:“小朋友,你还真把这儿当你家啦?”

郁桉感受着太阳穴上冰凉的触感,转眼看向阿布代时,一双眼明亮如星辰:“你说对了,从今天开始,这里就是我的家。”

这话说得莫名其妙,阿布代无意识蹙眉。

就在这一瞬间,他感觉到脖子上浮起一阵凉意,面前那张白皙干净的脸即刻被血水喷溅得模糊起来。

只有那双明亮的眼眸依旧醒目。

这时,脖子上已经有暖意涌出来了,阿布代终于意识到了什么,喉咙里传出粗重如牛的呼吸,瞪大不可置信的双眼,沉沉倒了下去。

一切发生在几秒之间,前面的司机终于反应了过来,郁桉已经捡起了阿布代手里的枪。

两声枪响,汽车失控。

其他车辆注意到这辆车的异常,纷纷围上来。

郁桉推开司机的尸体,控制住车辆,锁紧车门。

做完这些,他有些体力不支的仰靠在阿布代的尸体旁边休息。

有枪声传来,打在防弹玻璃上,很吵。

郁桉默算了一下时间,保镖一号说莫风尧他们半个小时就能回来,估计没几分钟了。

闲着也是闲着,他决定找点事情干。

郁桉在身上摸索半天,掏出一把匕首,对着阿布代的身体一通乱扎。

欺负小孩子的人渣,该死。

他扎累了的时候,车窗上映出了莫风尧的脸。

莫风尧看见他浑身是血,面色大变的用力拍窗。

郁桉爬到前面解除安全锁,莫风尧立刻拉开车门:“老板,你没事吧。”

郁桉顶着满脸的血:“没事。”

莫风尧还是不太放心,他转头看见倒在血泊里的阿布代,松了一口气:“是他的血?”

郁桉:“嗯。”

保镖一号也跟了过来,观察了一下形势,确认郁桉没事,才问:“其他人怎么处理。”

郁桉低头拿衣角擦刀片:“一个不留。”

跟着阿布代一起来的都是组织核心成员,他们熟悉阿布代的管理方式与流程,能轻易重组继承阿布代的势力。

他没理由放他们回去。

……

金尼地方不大,消息传得快。

郁桉进城的时候,阿布代及其组织核心成员身亡的消息已经传开了。

阿布代在金尼为非作歹两年,金尼名义上的主事者手里根本没有实权,所以一直拿他没有办法,其他势力明里暗里都争不过阿布代。

就是这样一个让多方势力都束手无策的心腹大患,毫无预兆的身亡,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

嗅觉敏锐的人闻到了权势更迭的气息,彻夜难眠。

而造成这一切的当事人早已住进城中最好的酒店,清洗掉一身血迹,吃了一顿很正宗的金尼风味晚餐,在十点准时躺到床上。

第130章

郁桉这一觉睡得很好。

他在早上六点准时醒过来,推开窗听着外面偶尔传来的金尼语,觉得分外亲切。

他感觉到了书里讲过的归属感。

好似他天生就该生在这里,长在这里,活在这里,也死在这里。

门铃声响起。

郁桉打开门,莫风尧领着人过来给他送衣服。

莫风尧微笑:“老板,昨晚睡得好吗?”

郁桉昨晚睡前就说过,早上六点之前不可以找他,莫风尧是踩着点来送衣服的。

那两座山一样的大块头,绝不可能比他更会替老板效力。

郁桉:“嗯。”

莫风尧保持微笑,侧身让人把两架挂满衣服的移动衣架推进去:“不清楚您更想穿什么风格的衣服,所以我选了一些商务衬衫和休闲装。”

“谢谢。”

郁桉被那一排花衬衫吸引了目光,走过去拿起一件在身上比划起来。

莫风尧有些惊讶:“您喜欢这种的?”

“很好看,也很有热带风情。”郁桉满意的点头:“就要这件绿色的,和我的手表很配。”

莫风尧:“好的。”

他带着送衣服的人一起离开,郁桉在房间里洗漱好换完衣服,出去的时候,两个保镖已经等在了门口。

酒店的早餐要经过一个回字形的走廊。

走廊一侧有供人休息赏景的长椅,郁桉走到转角处的时候,长椅上躺着的人一个翻身手脚并用连滚带爬的跑了过来。

保镖一号迅速上前控制住他:“你是什么人?”

那人抬起一张睡眠不足的脸,两眼放光的看着保镖一号,一口汉语说得很流利:“你就是那个叫郁桉的有钱人?”

空气静默两秒。

郁桉上前,将墨镜往上推了推:“找我?”

那人瞬间愣住。

郁桉长得白,绿色衬衫又很衬肤色,推高墨镜拿那双大眼睛看人的时候,单纯好看得像只养在温室的柔软兔子。

怎么看都不像是跟阿布代血战成功并全身而退的人。

郁桉看出他的想法,重新戴回墨镜:“道铂主席,你要谈的事情,我不同意。”

说完,他目不斜视的从道铂身旁走过。

金尼是郁桉精挑细选出来的居住地,所以他对金尼的形式与势力状况完全清楚,自然也知道金尼目前的话事者叫道铂。

道铂有管委会主席的名分,却无权无钱,一直致力于拉拢各方势力想好好治理金尼。

来金尼的大多是在其他地方混不下去想来这里割地为王的,所以根本没人理道铂。

郁桉很欣赏道铂的坚持不懈。

也知道道铂一定会来找他。

郁桉吃完饭出来,又被被道铂拦住了去路。

郁桉有点烦他了,但下一秒,道铂直接就是一个滑跪:“郁先生,之前是我有眼不识泰山,您大人有大量,别跟我计较,求您了……”

出于礼貌,郁桉从包里掏出一把钱放到道铂手里。

道铂:“……”

郁桉:“不够?”

道铂面色复杂道:“既然都给了,能不能再多给一点,我们军备武器的缺口挺大的。”

郁桉:“你真不要脸。”

道铂老脸一红:“我也是没有办法,我这个管委会主席当得实在艰难,要不这样,我把我女儿介绍给你认识,如果你们能走到一起,那我们就是一家人,如果我们成为一家人……”

郁桉面无表情:“我不喜欢女人。”

道铂:“……”

……

郁桉按照昨天的约定,去找那个女孩买香瓜。

金尼很小,有钱好办事,他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就打听到了女孩子的家。

女孩叫乌春,住在城市边缘的棚屋里。

郁桉过去的时候,她正在洗衣服,一个中年男人坐在旁边骂骂咧咧的抽着烟。

郁桉来之前学过金尼语,远远站着听了一会儿,就大致弄清楚了情况。

那个中年男人是乌春的父亲,他辱骂乌春没用赚不到钱,长得也不漂亮卖出去也没人要,说到后面又开始辱骂乌春早逝的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