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炮灰成了万人迷 第64章

作者:西厘 标签: 花季雨季 豪门世家 甜文 穿越重生

所以一切处理起来都十分顺利,加上有姜家打掩护,很快所有人都知道孟尚恩在外勾三搭四,卷款去国外的消息便在圈内流传。

至此孟尚恩落下个抛妻弃子的罪名,而姜莱也时常被人笑称留不住男人。当然,更多是女人对女人的怜惜,本来姜莱在圈内名声不好,因为这事儿她在圈内同性之间反倒混得风生水起。

谭桢其实并不是有意想揭露孟逢青的伤疤,他只是在给孟逢青上药时问一句,他早想知道其中缘由,但没想到这样曲折。

他一边听一边瞪大双眼,连擦药的手都忘记动了。

孟逢青接过他手中的药酒,自顾自地给自己擦上,一边瞧着谭桢不可置信的模样,一边弯眼讲到:“其实那段时间还好,不过后来大概是她太恨孟尚恩了,所以把那怨气全撒在我身上,她有时会饿我一顿,会打我,心情好会少打点。”

谭桢听得泪眼汪汪,一把鼻涕一把泪。

他对孟逢青的苦难只看见冰山一角,远远不知道他身上所受的痛。

孟逢青微微垂眼,指尖染着凉丝丝的药酒,他有些迟疑地想。

谭桢是在心疼他吗?

或许是的。

一如几年前,在那个暗无天日的地方,他陪着他枯坐一夜。

那也是出于同情。

有这点同情就够了,孟逢青想,他在奢望什么呢。

只是他有些不可遏制地想到这点同情一点也不特殊,他只得到过这点东西,可是这么一点东西或许也会被分给其余的人,其他的人也会有。

孟逢青第一次见到谭桢时,一度以为他是为他而来的,但后来他消失了,像是做了场梦。

他凭着梦里的人跟他说句“好好活下来”,他开始苟延残喘地活下来。

在他十八岁这年,梦中人来到他的世界。

完全忘记了他。

孟逢青一边嫌恶这点微妙的同情要与旁人分享,一边低贱地贪图这点情感。

他恶劣地揭开自己的伤疤,试图博取谭桢更多的眼泪。

他低敛下睫羽,嘴唇泛着白,低声道:“你见过的阿满,其实他并不是我的亲弟弟。”

阿满姓姜,是姜莱从孤儿院抱来的,他是姜莱唯一做的一件称得上善事的善事。

姜满有从胎里自带的血病,原生家庭因为病将他丢弃,于是姜莱救了他。

姜莱把他带回家,把他安置在后院,独栋的阁楼。

自此孟逢青的待遇更是一落千丈,他不能去学校,因为怕他乱说话,怕他说出姜莱的秘密,怕姜满因为他被其他人排挤,毕竟在外面孟逢青依旧是姜家的长子。

孟逢青稍稍大一点才开始有自己的社交。

谭桢听得咬牙切齿,恨不得穿过去全给他们敲死。

虽然那时候在梦里看见,但并没有完全把那小孩儿和孟逢青联系到一起。

现在知道是真的,他此刻只恨自己穿书的时间点不对,应该穿到孟逢青的小时候,拯救他于水火,带他逃离这个鬼地方。

谭桢觉得自己对这个世界的印象完全被颠覆了,按理说孟逢青应该是万人迷,人人喜欢他,但好像又不完全是这样。

谭桢不知道为什么会发生这种情况,因为他没有看完整本书,也不知道这本书接下来发生了什么。

他只能解释,这书的剧情不按常理发展,也怪他先入为主。

谭桢继续听孟逢青温吞地说着他的经历。

很明显的,姜莱喜欢姜满,她的一腔母爱终于有了承载体,她因为孟尚恩牵连孟逢青,孟尚恩死了,可她的怨气并没有得到消散,反而孟逢青的存在每次都在提醒她的狼狈不堪。

姜满的血病罕见,国外有种治疗办法,就是长期不间断地供血,一点一点的,实现换血。

姜莱很快为姜满物色好了血库,那人就是孟逢青。

他俩的血型刚好匹配,于是孟逢青顺理成章地成了姜满的血库。

他刚开始想跑,可他半大丁点的小孩儿能逃去哪里?

他只能一个人躲在房间里哭,然后被绑起来,婴儿手臂粗的针筒扎进他的手臂,一扎就是几年。

他的手臂上是密密麻麻的针孔,未痊愈又添新。

谭桢憋着泪,手抖地给他擦药,眼泪不受控制地掉下来,他抬手抹了抹,只断断续续地说:“孟同学,你受苦了。”

他声音哽咽,颇有与孟逢青感同身受地模样。

孟逢青的手指一颤,他低下眼睛,有些迟钝地摇头,想说自己不苦,想让谭桢别哭。

可话到嘴边又顿住。

他很恶劣地想让谭桢更心疼他一点,甚至想低声求求他让他多喜欢自己一点,多可怜可怜他才好。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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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一边孟逢青这样的念头在谭桢的泪眼朦胧中就此打住。

孟逢青垂眼, 食指攥紧手里的棉签,觉得自己卑劣极了。

在谭桢心里,他还是光风霁月的君子,实则自己丑陋不堪。

他怎么配得上他的同情。

他轻轻地擦掉谭桢眼下的泪, 一边温声道:“其实没什么……”

他试图弥补自己犯下的错。

谭桢见他居然反过来安慰自己, 更难过了,他小声哽咽着, 泪眼汪汪的:“要不你以后别回去了。”

孟逢青轻笑:“我不回去住哪里?”

谭桢理所当然道:“住我这里啊, 我可以把我的床分你一半。”

说完, 他有些羞赧道:“如果你不喜欢,我也可以把隔壁的空房间腾出来给你, 就是房间比较小,床也比较窄,肯定没有你之前住的舒服。”

孟逢青还没有说话,谭桢已经计划好了。

孟逢青低声道:“我不会嫌弃, 只是……”

谭桢闻言, 立刻拍板决定:“那你就在这里住下吧,多养你一个也是可以的。”

反正谭桢是绝对不会再把孟逢青放回去的, 他现在才十八岁, 还没有高中毕业,放回去依旧是任人磋磨。

他一边幻想, 以后若是跟孟逢青住一起,那可太好了, 他可以骑着自己的自行车载孟逢青回来, 路上可以和孟逢青探讨学习, 夏天的时候可以一起买冰激凌。

和孔子钰不一样, 孔子钰每天都要打球, 身上臭烘烘的,谭桢十分嫌弃。

孟逢青冷不丁地出声截断他的念头:“谭桢,你知道养一个人有多困难吗?”

谭桢愣住。

孟逢青微微握住他的手腕,将药酒拉近,自己沾湿棉签涂抹在自己的伤口上:“谭桢,无意对你家造成麻烦。”

谭桢被冰凉的手指桎梏时,才突然反应过来,他窘迫地把棉签抽回来,自己低头给孟逢青擦药:“该擦后面了吧?”

孟逢青垂下眼,嗯了一声。

他慢慢地转过身

冰凉的药水触碰到脊背,孟逢青浑身一颤,他看不见身后的谭桢是什么样子,他低下眼睛,垂在一边的手慢慢地缩成一团,攥紧,手腕上的青筋凸起。

谭桢近视,他此刻没戴眼镜,看不太清楚,只好凑近一些,指腹摸到凹凸不平的伤疤。

他小心翼翼地擦拭,一边继续刚才的话题:“孟逢青,我知道养一个人很困难。”

他抿唇,说话的气息微微洒在裸在外的肌肤上,使得孟逢青的浑身一绷。

谭桢没注意,他自顾自道:“可是我也不能见你又跳进火坑。”

即便他知道孟逢青是主角,主角或许会有主角光环。

今天若不是他去救孟逢青,孟逢青说不定也会化险为夷。

可这些受的伤是实打实的,谭桢敬重孟逢青,感恩孟逢青对他在学习上的帮助,所以他不忍看着孟逢青继续回到火坑里。

突然的,他的手腕被握住。

谭桢一愣,呆呆地看着孟逢青。

灯光下,孟逢青轻颤着睫羽,他侧过身,狭长的凤眸微弯:“其实我可以养活我自己。”

谭桢一时尬住,他脸和耳朵霎时发烫,窘迫地哦一声。

他自顾自地以为孟逢青和他一样,没有家庭的抚养就不能立足,却忘了孟逢青比他厉害很多,或许他早就经济自由了。

孟逢青瞅一眼他泛红的耳尖,温声道:“不过我可能确实要在你这里借住一段时间,但我会给生活费,我自己其实偷偷攒了钱。”

谭桢抬眼,眼睛微亮:“这样也行。”

他呼出一口气,仿佛心头大患被解决了。

眨眼缓神后才想起什么,他低头看一眼被孟逢青拽着的手腕,只觉得有些发烫,于是默默地蜷缩一下。

孟逢青不动声色地松开手指,轻声道:“擦得差不多了,不用再擦了。”

谭桢回神地点头。

他给孟逢青找了一身衣服换,恰巧衣柜里有一套自己买长的衣服,没穿过几次,正好可以给孟逢青穿。

等孟逢青换好衣服从房间里出来,谭桢愣怔了一下。

他的衣服多数都是较为可爱的类型,这套睡衣也不例外,是可爱的恐龙宝宝睡衣,他穿着有点长,但孟逢青穿得反而有点短短的。

这反倒衬得孟逢青有点意外的可爱。

孟逢青本身就是个温润的少年,恐龙睡衣套着他,毛茸茸的睡衣软绵绵地裹着他,小恐龙的帽子盖在他头上。

他对上谭桢审视的目光,耳尖微红,低下头,把帽子掀下来,轻声道:“好像有点短了。”

谭桢翘起嘴角,压抑住眼里的笑意:“是有点短,等周末赶集,去集市看看再买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