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宠夫郎 第97章

作者:不曾阿 标签: 种田文 天作之合 生子 穿越重生

上辈子末世来临后, 整个人类社会很快回归到了农耕社会, 而且气候多变, 各种自然灾害频发,所以,在救灾这一块,他有着丰富的经验。

其实说到底,就是物资和钱。

黎荞提笔,但沾了墨汁的毛笔刚接触到桌子上的麻纸,他脑中突然想到了两道策论题的条件:

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给出具体的解决方法。

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

若当地官府比较穷,没有物资没有钱,那该怎么救灾?

就像是平城,之前交夏税,县衙的衙役推过来的板车很是破旧,一看便知道使用了多年。

当时他还有些惊讶,特意找庄丰收询问了几句,庄丰收告诉他,那几辆板车的确使用很多年了,平城财政上想来是没有多少钱的,因为历任的县太爷都挺清廉,收取赋税时也没巧立名目多收。

所以,万一碰到当地官府没钱,那该怎么救灾?

……

学习的时间总是短暂的,等黎荞的思绪从救灾中回来时,室内已经变得昏暗。

外边的院子里传来低低的说话声。

“浅哥儿,你就跟着我识字嘛,你看你的浅字竟然有这么多笔,写在纸上要费不少墨水,这说明什么,说明你的名字值钱。”

“我的名字大山若是值五文钱,那你的名字最起码值五十文钱。”

“你若是学会写你的名字,那等于小叔少掏了五十文钱,你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黎荞:“……”

郑浅浅来了?

很快,郑浅浅的声音响起,也小小的,要不是他是异能者听力好,那还真听不清楚。

“哼,是有那么一点道理。但我不想跟着你学,我就算是学,那也是跟着竹哥学。”

“竹叔忙,他得做点心呢,还得教小姑。我没那么忙,而且我已经教了二山、小山、小兰,我有丰富的教学经验!”

黎大山使劲推销他自己。

“你弟弟妹妹也开始学认字了?”郑浅浅惊讶。

“可不是,他们多认一个字,那小叔就等于少掏一个字的钱,这样一分摊,小叔读书就显得没那么贵了。”

“那他们现在认多少字了?”郑浅浅好奇的问。

“额……咳,最近忙着收红薯,他们没时间学,目前只认识从一到十的这几个数。”

黎大山的声音多了一丝丝的虚,但很快又道:“别看少,但好歹也是钱啊。一个数字一文钱,他们仨一个人学十个数,那算下来就是三十文钱呢。”

“……你说的有理,但我还是想跟着竹哥学。”

郑浅浅想法不改。

这时,脚步声响起,像是陶竹从厨房出来了。

“浅哥儿,我把石榴切开了,你们仨尝一尝。”

“我不吃了,我在家吃好几个了,让黎大山和春桃姐吃。还有荞哥,竹哥,要不你给荞哥送一个?”

郑浅浅道。

“嗯……算了,还是等他出来吧,天快黑了,他也该出来了。”陶竹抬头看了看天色,摇头。

他说着低头拿起一块石榴开始剥籽。

“哇,荞哥好厉害啊,能静下心读书。”郑浅浅低低的声音里满是佩服。

陶竹闻言,脸上露出一个浅笑:“可不是,他若是想做什么事,那就能全身心的投入进去,他最厉害了。”

“竹哥,你笑的好骄傲哦。”

“小叔那么厉害,竹叔当然要骄傲,今天中午小叔教我们做红薯干,等做好了我给你送过去,你就跟着我识字嘛。”

黎大山还在纠缠郑浅浅,想给郑浅浅当老师。

郑浅浅自是不肯,想让陶竹教他识字。

于是,两个人你一句我一句的,听的黎荞不由翘起了嘴角。

年轻就是好啊!

他站起身来。

先是伸了个懒腰,屁股倒是不疼,因为陶竹给他缝了一个很舒适的坐垫。

但坐的太久,肩膀有些疼,他活动了一下手脚,这才打开门走了出去。

陶竹的注意力一直放在堂屋,天快黑了,黎荞应该要出来了,此时真的瞧见了黎荞,他立马从小板凳上站了起来:“累不累?浅哥儿送过来一筐石榴,还挺甜的,快过来尝一尝。”

郑浅浅此时也看到了黎荞,也忙道:“荞哥,快来吃石榴,不然就要被黎大山吃完了!”

“我没有!”黎大山立马喊冤:“我给小叔留了的!”

“好,我尝一个。”

黎荞笑眯眯的开了口。

这个世界交通不便利,外地的水果运送不到平城,也没有反季节这种技术,所以黎荞自打穿越,吃的水果挺少。

郑浅浅家种的有石榴树,眼下到了石榴成熟的季节,他要多吃几个,不然到了冬天,那更没得吃了。

“浅哥儿拿过来的石榴又大又红,挺甜的,就是生有虫子。”陶竹道。

“无妨。”石榴上有虫子太正常了,黎荞不在意。

等他在桌子旁坐下,陶竹将一小碗剥好的石榴籽放到了他跟前,碗里还放了一个勺子:“吃吧。”

“谢谢竹哥儿,竹哥儿真好。”黎荞先是道了谢,然后拿起勺子开吃。

陶竹轻轻笑了一下,拿起另外一个石榴,继续剥籽。

郑浅浅瞧着这一幕,斜了黎大山一眼:“黎大山,你快去找能给你剥石榴籽的夫郎。”

“……我不要我的夫郎给我剥,我给我夫郎剥。”黎大山赶紧道。

“哼。”郑浅浅又赏给他一个白眼,然后才对着陶竹道:“竹哥,不知道你家的红薯咋样,反正今年我家的红薯大丰收,我爹说这个冬天得多吃红薯,不然肯定要放坏了。”

他说着叹气:“我不爱吃红薯。”

“我也不爱,咱们俩在吃饭上绝对能吃到一起。”黎大山插话。

郑浅浅不理他,还是对陶竹道:“你家的红薯还没成熟,我让我爹送过来几麻袋吧?你和荞哥帮忙吃一点儿。”

“大山下午才用牛车拉过来三麻袋,现在我家不缺红薯。”陶竹摇头。

“那过些天交秋税,我家交红薯好了。”郑浅浅小脸蛋皱起。

他真的不爱吃红薯。

“那等修路的时候,大家伙儿吃的肯定都是红薯了。”

陶竹道。

夏税必须得交小麦,但秋税没那么多规定,凡是杂粮,都可以上交。

有的人家种的玉米多,那就交玉米。

有的人家种的红薯多,那就交红薯。

交了秋税之后,马上就要服徭役。

三柳村这边的徭役是修路挖河,每家出一个男丁,男丁自带一半的干粮,官府也会提供一些饭食。

官府提供的饭食,就是从当年秋税所收的粮食中出,秋税收的红薯多,那到时候官府提供的饭食肯定是红薯。

玉米、小米、高粱这些杂粮放个一年两年不成问题,但红薯不行。

一般情况下,红薯若是放在地窖中,那可以保存三到六个月,但若是超过这个时间,那就会坏掉,所以必须得抓紧时间吃掉。

至于切开直接晒成红薯干,人家官府才没那个功夫呢。

官府只会想办法早些把红薯吃掉。

“是这样的,不过我就不用吃了,我家每年的徭役都是交钱的。”

郑浅浅道。

交钱就可以不用服徭役,一个人五百文,这个钱郑家出得起。

从前的陶家出不起,再加上陶竹长的像是男子,所以从陶竹十四岁开始,陶家服徭役都是他去。

“今年我家也交钱。”陶竹道。

“但你家肯定也要交粮食的,不如你们也交红薯吧,我把我家的红薯便宜卖给你和荞哥,你们帮着消耗一下。”

郑浅浅还是想把自家的红薯往外推。

他家不缺吃的,每年种的红薯都是留着自家吃,但今年红薯长的好,亩产量比去年高了三分之一,于是他家的红薯就多了。

最近这几日,他家顿顿都有红薯,他不爱吃红薯,他想把家里的红薯处理掉。

“黎荞,你看?”陶竹扭头看向黎荞,征求黎荞的意见。

“你做主便好,小事。”黎荞咽下口中甜滋滋的石榴,这真的是小事。

“那就买浅哥儿家的红薯。”陶竹道。

“好哇!我这就回家告诉我爹。”郑浅浅很高兴。

“吃了晚饭再回去吧,今天黎荞回来时捞了些小鱼,待会炸一下,再配上黎荞调制的烧烤料,味道肯定好。”

陶竹想留郑浅浅吃晚饭。

“好!”郑浅浅想也不想的点头。

反正今天家里的活儿干完了,他就多留一会儿。

咳,最近家里的生意越来越好,他每天要干不少活,每日也就黎大山去他家买肉时能看到这大傻子。

好不容易来他竹哥家一趟,他就多待片刻。

陶竹要买郑浅浅家的红薯,郑家第二天就把红薯送来了,今年红薯大丰收,但物以稀为贵,所以今年红薯的价格肯定比不上去年的。

和玉米一样,平城这边几乎家家户户都种红薯,乡下种的多,县城里不种红薯的人消耗的少,又运送不出去,再加上红薯比玉米高产,所以红薯的价格一直都比玉米低,是两文钱一斤。

陶竹也没让郑家降价,以两文钱一斤的价格买了一千五百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