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宠夫郎 第106章

作者:不曾阿 标签: 种田文 天作之合 生子 穿越重生

三十两能盖崭新崭新的青砖房子,能娶两门媳妇,多少人攒十年也不一定能攒下这个家底!

“黎荞咋不是咱村的人呢,好处都让三柳村给占了!”

“唉,可不是嘛,黎荞娶的夫郎也是三柳村的,你说这气人不气人。”

“黎荞已经成亲了,现在只能打他孩子的主意了,希望他的夫郎赶紧怀孕生子,这样我好把我家的姑娘、小哥儿嫁过去!”

……

正一脸美滋滋听夸奖的黎荞,美不下去了。

幸好这会儿他们的牛车已经远离了那几道声音,陶竹听不见,不然的话,这不是在给陶竹添堵么。

轻声咳了一下,他把身子往陶竹身上靠:“竹哥儿,冷不冷?”

“不冷。你冷不冷?”

陶竹说着换了个姿势,好让他靠的更舒服些。

“我也不冷,你做的衣服太好了,从头到脚全方位保暖,我现在浑身暖和着呢。”

陶竹闻言不由笑:“你每天要读书,坐在书桌前太冷了,得穿的厚一些。”

其实以现在的天气来说,他希望黎荞能待在炕上读书,反正现在他家比从前富了,不怕烧干柴。

奈何黎荞说待在炕上读书他的大长腿施展不开,容易昏昏欲睡,没办法,他只能给黎荞做厚一些的衣服。

“竹哥儿最好了,能娶到竹哥儿当夫郎是我的福气。待会儿到了县城,咱们下馆子去。”

“啊?”陶竹闻言一愣。

夸他和下馆子有什么必然的联系么?

“今天是你的生辰,从今天开始,你才是真正的二十岁呢。”黎荞笑眯眯的道。

陶竹:“……”

他眸子瞬间睁大了不少。

片刻之后,他一颗心顿时热乎乎的。

对,今天是他生辰。

但这么些年从未过过生辰,所以他把这事儿给忘了,可没想到黎荞竟然记得!

“你是怎么知道的?”他忍不住问,一双水眸已经弯了起来,被兔皮围脖遮住的嘴角也上翘。

“我特意问你娘了。”

身为一个现代人,像是生日、结婚纪念日、七夕等特殊的日子,早就刻在黎荞骨子里了。

这都是大节日,必须得过。

所以,他才非得今天去县城。

别说是阴天了,就是下雪,那也挡不住他要带陶竹下馆子庆祝的脚步!

“好,那咱中午去望月楼吃饭。”陶竹忍不住伸出戴着手套的手,去抓黎荞的手。

若说福气,他才是有福气的那个。

能嫁给这人,他上辈子肯定做大好事了。

夫夫两人一路说着话,走了一个多时辰,这才来到了县城。

陶竹想买一些布料做被褥,也做明年黎荞去县城读书所需的衣服。

若无意外,明年黎荞就要去县城读书了,相关的衣服他现在就得准备上。

从布店里出来,两人去了书铺。

这些日子黎荞已经把四书给背熟了,上次庄文给他推荐的注释书籍,他也背的差不多了。

所以,他准备开始读五经。

除了五经之外,相关的注释书也要买,这样一边读一边理解,能加深记忆。

除了五经之外,他还买了字帖。

现在他每日都要写大字,经过这么久的练习,他写字的速度加快了不少,字也不软趴趴了。

但是,当今圣上重视书法,所以他也必须重视起来,不求有多出众,但也不能低于考生的一般水平。

书铺的伙计看他一口气买了十多本书之后还要买字帖,笑的嘴巴快咧到耳后根了。

大客户大客户!

如今科举考试的官方字体是台阁体,这算是楷书中的一种,这种字体的特点是方正,整洁,大气,美观。

于是伙计便拿出了好几本字帖让黎荞选择。

“读书人最爱的便是这几位大家的字体,每一种都卖的很好,您看您具体要哪一种。”

黎荞将这几本字帖在柜台上摊开,一一细看。

这几本字帖都是台阁体,只是在细微处有差别。

看了好一会儿,他最终选择了特点最不明显的一本,太有特点的话,反而不容易模仿。

挑一个较为平庸的,这种不会出错。

他不打算跟真正的古人比书法,书法只要不拖他后腿就成。

买了字帖,那肯定要买毛笔、纸张、墨锭,于是,从书铺出来时,陶竹手中的钱袋子空了大半。

进一趟书铺,五十两银子都没打住!

但陶竹一点儿都不心疼,他小心的把这些书籍、纸张、笔墨放到书箱里,又把书箱放到了他和黎荞中间。

然后他看向了黎荞:“咱们去望月楼?”

“嗯,正事儿办完了,咱们下馆子去。”黎荞笑眯眯的点头。

于是,夫夫两人赶着牛车去了望月楼的后院。

停好牛车,两个人拎着书箱去望月楼的前院找王掌柜。

这会儿还不到十一点,但望月楼的大堂已经坐满了。

二楼的雅间也几乎满了。

不过黎荞不担心,他昨天就让小五给王掌柜打招呼了,王掌柜给他留了雅间。

王掌柜知道黎荞和陶竹要来,但他太忙了,他领着黎荞和陶竹去了二楼的雅间,没说几句话就匆匆离去了。

黎荞和陶竹并不介意,都是熟人,王掌柜不必费时间招待他们。

王掌柜给留的雅间位置很好,靠窗,打开窗户可以看到下面的街道。

菜还没端上来,黎荞便拉着陶竹打开窗户欣赏街景。

在村子里待久了,黎荞偶尔也会想看看县城的繁华。

“咦?望月楼的伙计咋端着烩菜去对面茶馆了?”他刚打开窗户,便看到一个伙计端着托盘进了望月楼对面的茶馆。

托盘上放着四碗烩菜,他一眼便认出来了,那是他家隔两日便要吃一次的菜,比大盘鸡都受欢迎。

陶竹也看到了,就在黎荞说话的间隙,又有一个伙计端着四碗烩菜进了茶馆。

而茶馆里,从他们这个角度所看到的几张桌子已经坐满了人。

恰好这时有个伙计拎着茶壶进来给他们夫夫两人上茶,黎荞便指着对面的茶馆问这是什么情况。

那伙计听完黎荞的话,立马就笑了:“荞哥,咱们望月楼的生意太好了,很多食客没地方坐,但他们又不愿意离去,非得吃咱们望月楼的烩菜,于是昨日掌柜的就租了对面的茶馆,凡是吃烩菜的,都可以去对面的茶馆。”

黎荞:“……”

他知道望月楼的烩菜卖的好,常常有食客愿意端着碗站着吃,但没想到竟然火爆到可以租用人家的茶馆了。

这时,旁边雅间里传来了一道挺稚嫩的声音。

“表哥,这个烩菜好吃吧?还是望月楼做的好,府城的吉祥楼哪怕是买了粉条也做不出这个味儿。”

“嗯。”一道略低沉的声音回应这道稚嫩的声音。

“那你在年前就不要回府城了,留在平城也可以读书,还能天天来望月楼吃饭。烩菜,酸辣粉,炒粉条,凉拌粉条,粉条包子,粉条饼,哇,每一种都好好吃。”

沈画掰着手指数望月楼的粉条菜式,哪怕他面前放着一碗豪华版的烩菜,他也忍不住咽口水了。

而他的表哥徐瑛,面前不仅放着豪华版的烩菜,还有一碗豪华版的酸辣粉。

他此时忙着嗦粉,只能含糊的应了一声。

为了这么多的粉条菜式,他愿意留在平城!

不管是烩菜里的粉条还是酸辣粉里的粉条,夹起一筷子,然后轻轻一吸溜,顺滑美味的粉条就进了嘴巴。

这感觉,妙!

而沈画得了徐瑛的回答,高兴的拍了下手:“那待会儿找王掌柜买一百斤粉条,随着信送往徐家,你等过年时再回去。”

嘿嘿,他希望府城的大小餐馆即便是有粉条,那也永远都做不出望月楼的味道,这样他表哥就能一直留在平城啦。

不过,想到粉条的火爆,他立马招来了伙计。

望月楼推出干粉条的第一天,就有敏感的商人嗅到了钱味,这些商人知道平城只能由望月楼卖粉条,于是他们就把粉条卖去了府城。

府城那么大,而粉条又那么美味,但望月楼每日只能提供几百斤粉条,所以,他想为徐家准备一百斤粉条,那得提前找王掌柜预定。

黎荞这边,被迫听了沈画和徐瑛的对话,他忍不住对陶竹道:“咱们真的低估了粉条的魅力了。”

之前通过小五的嘴巴,他们知道粉条卖的很好。

但眼下亲耳听到食客的话,这感觉比从小五嘴巴里听到时要爽。

“所以你厉害呀,能想出这样的做法。”

陶竹微微笑着开口,看向黎荞的水眸亮晶晶的。

“一般一般。”黎荞摆了摆手,转移陶竹的注意力,今日是陶竹的生辰,陶竹才是主角。

望月楼的特色菜,黎荞全点了,大大小小各式各样的碗碟摆满了整张桌子,夫夫两人没喝酒,以茶代酒,一边慢悠悠的品尝美食,一遍说些琐事。

家常饭虽然美味,但没有下馆子时的热闹和新鲜。

所以,这一餐饭,陶竹极为满意。

没吃完的饭菜,两个人打包带走,这时王掌柜终于出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