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渡 第98章

作者:狐狸不归 标签: 情有独钟 天作之和 穿越重生

  可这些人里,谢长明对盛流玉的态度是个例外。好像从一开始,即使是不知情的时候,谢长明也没有反感过他,抱过,背过,两人成日待在一个屋檐下,还让他睡了自己的床那么久。

  或许是饲主和鸟之间特有的心有灵犀?

  谢长明猜测。

  脚踝处的皮肤平日里都覆盖在衣服下,常年不见天日,触感过于细腻柔软,让谢长明的心也慢跳了半拍,冰冷的掌心忽然发烫,他甚至没有用力,只是虚握着,似乎是怕伤害到这只过于脆弱的小鸟。然后他抬起头,看向盛流玉。

  他被人捉到了腿,箍紧脚踝,握住了弱点,也没有反抗,甚至像是还没有反应过来。

  谢长明是迎着光的,他不自觉地眯了下眼。

  白炽灯的强光勾勒出盛流玉侧脸的轮廓,他脸颊处的皮肤极白,透着玉石般的光泽,灿金色的眼瞳则显得有些冰冷,像是被冻住的太阳。

  似曾相识。

  可谢长明确定,除了盛流玉,他再未见过第二个眼瞳是金色的人。

  谢长明皱起眉。他的记性极好,但凡在他眼前出现过的人,即使只是路过,只要多瞥一眼,再回忆也能记得起来。

  很少会模糊的记忆也会出错吗?

  谢长明还未来得及深思,就见盛流玉歪了歪脑袋,很轻地问:“不会吧,你也摘不掉吗?”

  只一瞬间,金色眼瞳中的冰冷烟消云散,方才的感觉都不复存在。

  谢长明回过神,稍稍用力,系在脚踝处的绳子断开,细碎的灵石纷纷落下,全都陷在毯子中,没发出丝毫声音。

  盛流玉很小声地“哇”了一下,大约意识到这本来就是谢长明的错,又克制住脸上的笑意,抬起腿,收到被子里。

  谢长明没有着急,而是将毯子里的灵石一粒一粒地捡了出来,放到一旁的桌案上。

  等捡完了,再抬起头时,也没过多久,困极了的小长明鸟已经陷入深眠之中。

  即使昨天才遭遇了一场意外,现在也睡得安稳极了,没有丝毫的警惕,就算是外面发生槍战,此时也不能使他醒过来。

  谢长明看着盛流玉,失笑,在心里说了句“你是小猪吗”。

  但这样的话,是不能说出口的,要是被小长明鸟知道,就不太能哄得好了。

  不知看了多久,谢长明才收回目光,走到玻璃窗边,思忖了片刻,又去洗了个澡,掀开床上的另一条被子,躺了进去。

  盛流玉的头发太长,他睡觉又不老实,头发在床上散乱开来,连谢长明的枕头都被占领了一半。

  谢长明坐在床头,小心地梳理小长明鸟散乱的长发,放到他翻来滚去也不会压到的地方。

  由于担心会弄醒这只“猪鸟”,谢长明的动作很慢,颇花费了些功夫才将自己枕头上的头发理好,准备打理另一边时,却忽然在盛流玉的枕头下按到了一个圆形的硬物。

  着实奇怪。

  盛流玉生来矜贵,是最娇气的小鸟。按照陵洲书店里卖的童话书里的故事来说,大约可以称得上是王子遇到的那个豌豆公主,隔了十几层羽绒被,也能被底下的一小粒豌豆硌到睡不着觉。

  按常理而言,盛流玉是必不可能毫无察觉的。

  谢长明伸出手,从枕头的深处,几乎是盛流玉脑袋的正下方摸到了一粒木头珠子。

  他的动作一顿,意识到这是自己丢失的那枚不动木。

  三百零七粒佛珠,他只找回三百零六粒,原来最后一颗在这里。

  他收回手,将佛珠也拿了出来。

  不动木上沾着血,佛偈都被血迹覆盖,看不清写了什么。若是平常,不用说将这种玩意收起来,盛流玉连碰都不会碰。

  所以,他收着这个做什么?

  谢长明一怔。

  作为一个可能不太合格的饲主,谢长明想了很多,也没能确定。

  良久,他将那枚木头珠子放了回去,放在盛流玉的枕头下。

  即使那不是普通的佛珠,而是一枚不动木,只要回到东洲,只要盛流玉没有丢掉它,他就会立刻发现其中的不对劲。

  可小长明鸟要的,谢长明就不会不给。

  因为是他的鸟。

  谢长明的心微微一动,又反驳了一句。

  人形比鸟形的时间要多得多,好像说得也不太对。

  也许可以说,是他的人。

第093章 大厦

  又过了一周,程先那里终于传来了离魂草的消息。

  消息是从周围一个镇子上的大夫那儿打听到的,那老大夫活了有八十岁,祖传了一本医书,上面记载了离魂草。

  “性寒,味甘,可治失魂多梦之症,生于大闫山。”

  那老大夫祖上是从大闫山来的,那是一片雪山群,离桐城有几千里远。

  大闫山是一片荒山野岭,穷乡僻壤,别说是火车,连公路都不可能铺设,平时来回一趟要花费一个月。

  谢长明决定用自己的办法去。

  他一个人去倒也不难,只是不能带上盛流玉。

  虽然这次已经警告过胖球,不许它再惹是生非,又布下法阵,堪称铜墙铁壁,一旦启动,即使是火炮也轰不开,但谢长明还是放心不下。

  于是他叫来了程先,为了防止不知道什么时候可能出现的意外。

  程先是从底下摸爬滚打上来的,可算起来也有十年没当过别人的保镖了。

  他到的时候,谢长明还在卧室,没有离开。

  屋内很安静,那只猫也不在。

  片刻后,程先听到卧室里传来的说话声。

  是谢长明的声音。

  “起来后记得摇铃,伊老板会送早饭上来。”

  “算了,到时候让猫下去传话。”

  “现在去,如果顺利,晚上就能回来。”

  “……”

  “蛋糕?我叫伊老板准备了。”

  程先倚在门边,听了一耳朵,总觉得两人的对话不太对劲。

  过了一会儿,谢长明从卧室走出来,对程先叮嘱了几句话,就要赶赴数千里之外,却能在一日内往返的大闫山了。

  待到日上三竿,外面的大钟敲了九下,盛流玉终于起床,姗姗来迟。

  猫十分自觉勤劳,在他起床后便下了楼,要早饭去了。

  一刻钟后,伊老板亲自送早饭上来,一碗放满珍稀食材的甜粥,一杯甜牛奶,两碟时令水果,还有一盘点心,其中有一小块泡芙。

  盛流玉的目光落在泡芙上,停顿了一瞬,不紧不慢地提出一个房客的合理要求:“劳烦再替我买几块蛋糕。”

  伊老板“呀”了一声:“可是谢先生说过——”

  盛流玉偏过头,看着伊老板,轻轻道:“他今天不在,到深夜前都不会回来,吃完丢掉就好了。”

  伊老板对谢长明的害怕如同附骨之疽,很难消除,所以她还是很为难。

  盛流玉笃定道:“他不会知道。”

  伊老板:“这——”

  盛流玉抱着猫,将它举起来,连后路都想好了:“如果运气差被发现了,就说是买给它吃的。”

  他说话时总是半垂着眼,却并不是温顺的,而是散漫的,像是不需对人认真一样。就像此时,他绾着长发的簪子轻轻摇晃,透光的玉石辉映着盛流玉雪白的脸颊,是在桐城里少见的,不合时宜的美丽。

  可即使不合时宜,暗藏危险,伊老板也无法拒绝顶着这张脸的人说出来的要求,她终于点头。

  程先看完这一幕,不禁感叹,这年头,神仙的日子也不好过,连吃个蛋糕都受人辖制。

  为了留着肚子吃蛋糕,盛流玉的早饭只吃了一半,甜粥剩了大半,牛奶也没喝完,蛋糕倒是吃得干干净净,黑锅全给猫背了。

  吃完饭,盛流玉坐在玻璃窗旁的沙发上晒太阳,看前些时候买的书。

  程先等得无聊,不自觉地用余光看向盛流玉。

  毕竟他活了三十多年,也是头一回见到真的神仙。

  其实一直以来,程先对盛流玉这个“神仙”的认知都很模糊。

  盛流玉从不会单独出现,也从未展示过他作为“神仙”的能力,他双手很干净,像是从没被鲜血染红过,人也很天真。

  他过分美丽,过分脆弱,也过分依赖谢长明了。

  程先站得久了,从口袋中掏出烟盒。

  盛流玉翻书的手顿了一下:“不许抽烟。”

  程先的烟瘾是很大,但做事时也不是不能忍耐,他忍不住试探道:“出去抽可以吗?”

  盛流玉并不看他,冷淡道:“不可以。”

  他讨厌烟味,连烧的炭都要用最好的,烟草的味道更不可能接受。

  如果程先抽了,无论屋内屋外,衣服上都会留下烟味,而神鸟是不可能为任何一个人委屈自己的。

  他是那种没有条件,也要创造条件,解决掉使自己不舒服的事的性格。

  大概只有为“谢长明是个穷散修”这个事实而稍微克制过,收敛过。

  程先松开烟盒。

  他意识到一件事——从头到尾,盛流玉都对他视若无睹,就当他这个人不存在。

  程先之所以还敢一直出现在谢长明这里,甚至为他做事的原因在于,他知道在不触犯到谢长明的底线前,这位谢先生与其他来找他办事的老板没有任何区别。

  去掉那些常人不能理解的神异,谢长明就是一个可以沟通的正常人。

  而盛流玉则不同,他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很脆弱的美人,可谢长明离开后,盛流玉明明坐在屋子里,却像离得很远,遥不可及似的。

  这只是一个短暂的插曲,结束后,屋内又恢复了安静,偶尔有几声撒娇的猫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