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渡 第164章

作者:狐狸不归 标签: 情有独钟 天作之和 穿越重生

  只听谢长明问:“在仙船上,你送给盛流玉一封信,那封信是什么?”

  照世明踌躇了片刻,开口道:“那封信我是十八年前收到的,那人让我在十八年后送给小长明鸟。”

  与那封信有关的东西,照世明知之甚少,索性和盘托出:“那位客人……修为奇高,遮住了样貌,我也探查不出他到底是谁。他给的价钱很高,是一整条灵山山脉,只让我送一封信,这样的生意,谁能拒绝?”

  谢长明看了照世明一眼,似乎是在审视他言语的真假,又问:“那封信你没拆开过吗?”

  照世明有点尴尬,放在他手里的东西,他试肯定是试过,试了无数回:“拆不开。他说只有小长明鸟能拆开。”

  十八年前,小长明鸟还未破壳,就有人写好了信,寄存在照世明这里,只等十八年后小长明鸟拆开。

  而那是一封除了盛流玉再没人能拆开的信,送信这么容易便能做到的事,为什么不找别人,而是与照世明做了一桩赔本的买卖?

  偏偏是照世明。

  简直就像那个人故意借送信这个由头,让盛流玉知道有照世明这个人。

  照世明继续道:“至于盛流玉,他用左眼同我换了一样东西。”

  谢长明抬头看向照世明,他的眉眼是一般人少有的锋利,像一把出鞘的刀,令人难以直视。

  照世明略微偏过头:“祭典当日,天神的诏谕,不是盛流玉的幻术,是我制成的。”

  谢长明一怔,有片刻的失神。

  照世明贪婪道:“我已经说了这么多了,客人是不是也应该告诉我些什么了?”

  谢长明并不在意:“当然。”

  坦诚而言,那个禁咒不算多复杂,只要施法者的修为足够高,献出自己的骨与血,能全然地为另一个人牺牲,就可以替死了。除此之外,佩戴的过程中,施法者出现任何后悔之意禁咒就会失效。

  一个修为高于自己,愿意为自己付出一切,强大,坚贞,受到伤害也会违背本能,不会因痛苦而有一瞬后悔的人。

  照世明不认为自己能找到那样的人,但盛流玉有,他拥有了盛流玉的左眼。

  那枚金色的眼睛,比世上所有的宝石都要美丽璀璨,却像一团燃烧的烈火,让此时的照世明如坐针毡。

  可能是谢长明表现得过于彬彬有礼,就像小长明鸟一样,有固守的底线和道德,让照世明误以为他们是同类人,有遵守承诺,愿意等价互换的美德。

  照世♂风明交出盛流玉的眼睛,想要带走属于自己的容器,并且在短时间内将所有的魂魄都收回身体里。

  但谢长明不是盛流玉。他没有遵守承诺,愿意等价互换的美德,更何况他没有做出任何承诺。很多人觉得物似主人形,小鸟和饲主大约也会相互影响,但谢长明并未因为小长明鸟而变得善良一点点。小长明鸟的眼睛是无价之宝。

  就像照世明想的那样,谢长明不拿刀是因为觉得没有必要,他随时可以动手。

  谢长明也摘下了照世明的眼睛。

  照世明的血不停地涌出眼眶,太阳即将落山,他的血就像染红了的湖面一样红。

  照世明感觉到痛是先于知道失去眼睛的。

  谢长明站起身,对着光举起这枚毫无价值的眼睛,漫不经心道:“他给你眼睛时,也这么痛过,你难道不用还吗?”

  他没有丝毫犹豫,捏碎了那只眼睛,手上沾满了血,还有某些难以形容的碎片,还是很好脾气的样子:“你不是很擅长制作假眼吗?为自己做一个怎么样?”

第167章 婴厌

  严格意义上,盛流玉在魔界过得并不算差。

  从前堕入魔界的顶多是人族修士,人族出生时不分正邪善恶,即使经过修行,只要愿意背叛天道,这样的体质也很容易被魔界接纳。而长明鸟与一般人不同,是由天神赐予血脉的,通过阵法时,经历了诸多排斥。盛流玉从小重山下坠,漫长通道中的魔气幻化成无数的烈火和风刃,灼烧、割破他的皮肤,本能的恶意想要杀死他,混沌之中,盛流玉失去意识,不知道跌入哪个地方。

  盛流玉是在一个偏远的岩浆池边被人捡到的。

  准确来说,捡到他的并不是人,而是一种魔物。

  它们叫作婴厌,是一种群居而生的弱小魔物,不分雄雌,是婴厌母树上结的成熟果子落地变幻而来的。婴厌同凡间的蹴鞠差不多大,外形看起来像一个圆而结实的暗红色肉球,球的两面各有一只眼睛,一面生有嘴,另一面是排泄腔。论起丑陋怪异,它们在奇形怪状的诸多魔物中也不过平平无奇。它们的行动方式就是滚来滚去,时常聚集在一起叽叽喳喳,发出比不懂事的婴儿还要吵闹的响动。

  这样弱小,吵闹,营养丰富,味道可口,容易捕捉的魔种,在魔界是很受欢迎的食物。婴厌母树每五年结一次果,没人知道一只婴厌能活多久,大多被吃掉了,少数的一部分失足跌进岩浆中,化成了灰。不幸的是,婴厌却拥有神智,虽然最多不过如同凡间七八岁的孩童,且不能抵抗发出响动的本能。更不幸的是,它们也拥有痛觉——这种很多强大魔种所没有的东西,如果被吃掉的时候还是活着的,能感觉到疼和恐惧。

  总之,婴厌是魔界不起眼的一种小东西,高层魔族会豢养一些,野外也长有很多婴厌母树,供底层魔族食用。

  魔界的岩浆就像人世间的大海,会随着时间潮起潮落,盛流玉落的地方很快便会被燃尽一切的岩浆吞没。七只聚在一起玩耍的婴厌瞧见了这个新鲜玩意,围了上来,叽叽喳喳了一会,声音忽高忽低,最后一只体形巨大的婴厌殴打了剩下的一群,它们终于同心协力,决定把盛流玉抬到安全的地方去。

  漫长的昏迷中,盛流玉做了很多梦,那些是与谢长明有关的事:他第一次遇到谢长明,觉得这个人很讨厌;他的手指碰到自己的脸,很温暖的感觉;很少的几次说再见,这个人也会很不舍,不想做必须要做的事;最后是把翠沉山还给他时,他们之间说的每一句话。那些令他快乐或痛苦的事,他都不想忘掉。

  如果可以美梦不醒好像也不是什么坏事,人的本能是逃避。

  但盛流玉还是醒来了。

  他知道没有结束,自己必须要完成这件事。

  盛流玉就是在一群吵吵闹闹的婴厌中醒来的。

  上一次来魔界时,盛流玉保持着小聋瞎的状态,没有看到奇形怪状的魔种,这一次不同,一睁开眼,就看到无数只蹦蹦跳跳的肉球,受到了较大的冲击。

  有人叫他:“你醒啦?”

  盛流玉偏过头,看到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她的模样生得很美,穿着一身干净的白裙子,看起来与周围格格不入,怀里却抱着两只魔物,头上顶着一只,背后还有几只,全是肉球。

  她将那些都放下了,走到盛流玉面前,凑得很近,用一种纯粹称赞的语气说:“哇,你好漂亮。我以前在人间看到的那些妃子娘娘,都没有你好看。”

  盛流玉怔了怔。

  他还穿着祭典时的那身锦衣,重重叠叠的衣袍被火燎了一半,被风刃割断了大半截袖子,现在已经破烂不堪。不算太深的伤口早已愈合,还留有铁锈般的血痕。他仿佛被扔进泥土里,又在火中滚了一遍,是此生从未有过的狼狈。

  而他的灵力也被消耗殆尽,此时此刻,就像真的是个被人丢弃,毫无修为,只有美丽的娃娃。

  眼前这个女孩子跃跃欲试,很想重新妆点他。

  谁让这个人被自己捡到了。

  盛流玉解开手腕上的烟云霞,重新系在眼前,遮住光亮,镇定地问:“这是魔界吗?你是谁?”

  女孩子歪着脑袋,很不解的样子,魔界这么凶险的地方,比人世间有野兽的山林要可怕千万倍,怎么会有人遮住自己的眼睛,宁愿失去观察的能力?

  在一片混乱嘈杂的啼鸣哭泣声中,它轻轻地说:“好久没和人说过话了。我叫九厌,是一百年前,母树上结的第九个果子。”

  婴厌是低劣的魔种,没有修行的天赋,没有野兽的尖牙利齿,拥有宝贵的智慧,又稀少到不足以让它们进行复杂的思考,特性又促使它们变成别的魔物的食物。

  九厌是一个例外,也可以说是婴厌这个种族的奇迹。从母树上成熟后,它远比别的同族要聪明,并且有修行的天赋,运气也很好,偷偷摸摸去了人间,也没被修士发现,在人间待了一段时间。

  九厌对盛流玉倒没有什么防备之心,它也犯了以貌取人的毛病,觉得盛流玉可能是个倒霉的修士,被某些强大的魔族抓来当作食物或者什么别的,不小心丢在这里,否则无法解释眼前这个人为什么这么脆弱,穿得这么繁复累赘,周身上下毫无灵力或魔气。

  可能是真的太久没和人一起说话了,九厌又有婴厌一族的天性,此时讲得滔滔不绝:“人间真的很好玩,有那么多漂亮的玩意,那么多好吃的食物,真的好想再去一次——”

  盛流玉打断它的话:“那你为什么回来?”

  回到魔界,回到它的同族中,被无尽的烈火包围,凡间的那些有趣的玩意也经不住这里的高温,全部毁掉了。

  九厌眉头紧皱,看起来有点为难:“你们人类不是说,叶子从树上掉落,最后还是要回到泥土里的根茎里?人间是很好,但我总是很害怕被人发现自己不是人,而是异类,永远不停找新的地方。后来突然有一天,我很想念自己什么都不会,和同族一起挤在岩浆退去后的滚烫石头上的那些日子,就决定回到这里了。”

  也许别的魔物觉得婴厌只是一群弱小且吵闹的食物,但它们真的拥有灵智,也拥有感情,在它从树上跌下来,一无所知的时候,有别的婴厌托起它,喂给它从岩石中采集来的宝贵食物。

  它找到了养育自己的母树,母树长在很偏僻的地方,没有什么魔物会特意前来捕猎。而地方偏僻又贫瘠,所以母树二十年才会结一次果,出生在这里的婴厌没有被魔物吃掉,大多是饿死的。当一只婴厌死去后,同族们会吃掉它的尸体,即使可能半天前它们还挤在一起唱无人能听懂的歌。

  关于这些,九厌似乎也不想提更多,很快转移话题:“反正是我们救了你,不是说救命的恩情,报答时应该像岩浆上涌时那么滚烫热情?!总之,你要报答我!”

  盛流玉:“……嗯。”

  从人间回到魔界,九厌十分有创造性地将这句俗语进行了改编,丝毫没有发觉有什么不对。

  至于婴厌为什么会从岩浆退潮的地方捞出盛流玉……

  九厌有点心虚。

  婴厌是很低智的魔物,生平所见之人唯有九厌,陡然看到一个人形生物倒在地上,还以为是九厌。七只婴厌就九厌在和它们开玩笑还是真的晕倒上产生了争论,最终还是某一只以寡敌众,决定把“九厌”搬回来。直到进入洞穴,看到里面真正的九厌,才发现救错了人,又吵成一团。

  九厌对于漂亮的东西有着天然的喜爱,它托着下巴,喃喃道:“我以前一直觉得,人族女孩子的脸要比男孩子的好看得多,没想到还有你这样的,眼睛也是金色的,从来都没见过。你把脸送给我,就当作报答了,好不好?”

  盛流玉微微偏过头,烟云霞垂在他的侧脸上,很多人的美丽浮于皮相,九厌觉得这个人不是,但它匮乏的语言无法形容。

  盛流玉轻轻道:“不行。”

  九厌被拒绝了,也没什么脾气:“算了,和你开玩笑的。漂亮的脸长在漂亮的人身上就好,长在我自己身上我也看不到。”

  它虽然有一百岁,可能大多数时间还是待在婴厌的族群中,看起来有种幼童式的天真:“我现在的脸是一个人族女孩子的。她的肚子被人捅穿了,快要死了,求我帮她报仇,愿意做我的替身,把皮送给我当报酬。我在河水里洗澡,她看到我作为婴厌的样子,可能以为我是水鬼。当地的人总是说,水鬼要拖人下水溺死,扒下皮,披在自己身上,就能重新变成人了。我又不是水鬼!但是这么漂亮的皮,就那么烂掉好像也很可惜。我拿了她的皮,作为交换,杀了她的丈夫。”

  到涨潮的时候了。

  洞穴里的温度骤然升高,岩浆的火光照亮九厌的脸,那是与人类截然不同的神情:“不过幸好是我啊!故事里的水鬼都是不能上岸见光的,她又没告诉我她的仇人到底在哪。我找了一年。普通的人族真脆弱,婴厌被吃掉一半,还是能继续活下来,但捅穿人类的身体,他们就死掉了。我变成凶猛的魔物,想要吓吓她的丈夫,他吓得跪地求饶,胆子那么小。换上这身皮后,他把我当成那个死掉的女孩子骂了一顿,说不要这么不识抬举,如果我愿意,他可以把她的尸体葬入祖坟。”

  它哧哧地笑了几声:“人族真的很奇怪,有的五马分尸也要保护不相干的人,有的又要杀掉自己的同族,总是做让我不明白的事。”

  它又满怀疑惑地问:“你也这么奇怪吗?”

  盛流玉并不是人。

  但以九厌的标准来看,他大概也很奇怪。

  宁愿身败名裂,宁愿以命相搏,那些是九厌不能明白的事。

  曾经不知世事的小长明鸟也不能理解这些,但他现在全都明白了,谢长明让他感受到快乐,他也经历过痛苦。

  但即使如此,他也从没有一刻后悔,想要回到懵懂,回到没有遇见谢长明的时候。

  盛流玉缓慢地拂去身上的尘土,抹掉血痕,那些都是他自己的,没有谢长明的。

  谢长明也是奇怪的人。

  他点了下头,很轻地回答:“可能吧。”

  作者有话要说:

  九厌:嘿嘿,捡到一个好漂亮的人偶要怎么玩!

  饲主is watching you……

第168章 债主

  盛流玉首先要寻一个能待的地方,再做别的打算。

  魔界的生存环境着实险恶了些,想要找到个能达到盛流玉心中底线的地方也颇为困难。看来看去,只有三十三魔天似乎可以遮风挡雨,勉强能住人。

  盛流玉很轻易地占下了第三十三魔天。

  魔界的消息一贯滞后,加上长明鸟堕魔之际,不知又出了什么乱子,魔界与人间来往的通道全部不能用了,并没有人知道第三十三魔天主人的真实身份。

  盛流玉长得十分清俊矜贵,与寻常魔族凶恶诡异的样貌不大一样。而魔界之人,大多又以貌取人,譬如九厌,看盛流玉模样好看,就觉得没有什么威胁,欣欣然地在巢穴中和小长明鸟将自己的底细抖落得干干净净,之后才发现判断有误。如此一来,便有很多不知盛流玉真实身份的魔族想要来挑战,都没有什么好结果。

  来的人多了,盛流玉也烦了。他在谢长明身边被养得十分娇惯,对这些都没有什么兴趣,困乏得很,越发觉得在魔界无须言语,架打得好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