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小哥儿,异世穿梭 第7章

作者:棠梨煎蛋 标签: 布衣生活 种田文 末世 爽文 成长 轻松 古代架空

现在教学结束了,沈青紧绷的精神才松了。可是不知为何,手上被宋开霁碰到过的皮肤,好像在发热发烫。沈青下意识地摩挲了两下,将手背到了身后。

他选了六支不锈钢头的箭矢,还有七斤食物的额度可以交换。宋开霁翻着摊子上的东西,时不时给沈青一些推荐:“你还想要换些什么?吃的你应该不缺吧,衣服要吗?都是在商场专卖店搜集的牌子货,还有鞋子。”沈青衣衫干净,出手又如此大方把一背篓的食物全部换给他一点不留,显然家里食物和水都很富足。就是不知道这样富有人为什么穿成这样,他对沈青这身衣服还是很看不过眼,补丁摞着补丁,袖口的布料都毛了。

鞋子也很破旧,末世前地摊上二十几块钱的老北京黑布鞋都比他这个强,也不知道这位汉服爱好者从哪儿弄来这么一套?宋开霁在自己的空间里翻了翻,竟然还真有两双老布鞋,不知道是什么时候顺手收的,拿出来放到沈青面前。

不过不像沈青穿的是手工千层底,宋开霁的这个就是最便宜的牛筋底:“要吗?或者直接给你兑成晶核?”

沈青猜测,晶核大概就是刚才从丧尸脑子里抠出来的,亮晶晶的那种小石头。他觉得很恶心,心里膈应不想要。原本也不想要衣服的,这里人的衣服和他家那边完全不一样,换了也不能穿。不过发现宋开霁一再打量自己的穿着,沈青心思一动:“要的。”

他先把那两双布鞋拿过来,不知道衣服怎么挑,就偷偷瞄着宋开霁的打扮,有样学样的拿了一件白色帽衫,一件黑色冲锋外套,一条深色的牛仔裤。

他如果还要再来这个世界,还是穿得入乡随俗,不容易引人注意。

宋开霁在心里感叹这人眼光还怪好嘞,挑的衣服和他的审美很一致。又有些疑惑:“你不看看尺码吗?要不你试一试,看看合不合身?”

沈青手一顿,实在没忍住瞪了他一眼。

这里的人未免有些过于孟浪!让哥儿试衣服这样的话也张口就来?

宋开霁:?

怎么了,忽然凶巴巴地瞪他,他说错什么话了?但沈青很快别过眼,又让宋开霁觉得好像是错觉:“不用了,要是不合身我自己改改就是了。”

宋开霁:?还能这样?

沈青是真的会改。之前在老沈家的时候,家里把他当汉子使,下地的体力活儿都交给他。但苗氏觉得一个哥儿一点家务事不会不像样子,出了门子在婆家就苦了,还是尽力抽时间教导沈青。

所以女子和哥儿该学的,下厨,缝补,甚至裁剪制衣,沈青都会,就是手艺差些,马马虎虎凑合。

却也比宋开霁这样依赖工业化的现代人强多了。沈青刚才只是拿手指丈量,就知道这衣服自己是能穿的。他将这三件衣服和两双布鞋折在一起放进空了的背篓里,宋开霁给他一共算了三斤粮����这些衣服都是质量很好的品牌货,末世前要七八百,冲锋衣更是得一千多块,现在也只值三斤粮食了。

人不换衣服不会死,不吃饭却会。末世的来临使这个世界的物价倒退回原始。

剩下的四斤粮食,沈青就真不知道能换些什么好了,很多东西他也根本不知道是什么,看来看去目光还是围着那几样金银珠宝打转。

宋开霁不理解。末世之后,最先暴跌的就是这些珠宝首饰和奢侈品。起初黄金还有些价值,有一些异能小队甚至会特意去收集。可随着末世时间越来越久,几乎看不到结束的希望,黄金的价格便越跌越厉害。到上个月,虹城官方公布了的兑换比例已经到了十克黄金换一枚晶核。

要知道,三枚晶核才能换一斤大米!即便如此,也是有价无市,用晶核去换黄金很容易换到,用黄金去换晶核和粮食,却根本没人想要换,也就是官方还在支撑着金价。

连黄金都跌成这样了,何况其他!除了黄金之外的首饰、奢侈品,说是掉在地上没人捡都不奇怪。但是想起面前这位沈小哥好像是个拿得出新鲜山楂和香菇、木耳的“有钱人”,宋开霁又觉得不是很奇怪了,人家“有钱”,买点让自己开心的东西怎么了?

见沈青只是看没有上手,以为是款式不喜欢,干脆把空间里的首饰都拿出来,堆在沈青面前给他挑:“你随便选啊,除了黄金都随便拿。黄金的话,现在按照黑市的价格,算你五十克换一斤大米吧。”

这都算宋开霁占便宜了。

沈青看着他凭空变出一堆亮的晃人眼睛的金银珠宝,第一次觉得自己可能晕钱。

这是真实存在的吗!!

他眼馋地看了半天没有伸手,就是害怕太贵买不起,再给碰坏了赔不起。结果宋开霁说,除了黄金都随便拿?

他晕晕乎乎的开始挑拣:精致小巧的银镯子、五颜六色的玉镯子、每颗都有小指肚大小的珍珠项链……

沈青选了十几件,就不好意思的收手了,还觉得自己有点贪心了。至于黄金,宋开霁说的什么五十克他听不懂,不过也不重要,他们村里怕是村长也没摸过黄金,他拿了也不方便花,不如就拿银子!

宋开霁却还觉得他拿得太少了,连一斤粮食的份额都不够。见沈青喜欢银子,便抓了一把银锁、吊坠、戒圈,又拿了四只三十几克的大金镯子一起塞给沈青:“你千万收下,别跟我客气。就该是这个价格,你以后再有好东西,还记得我,来找我换就行了。”沈青半天才拿了一点儿,让宋开霁有点怀疑,是不是刚才自己救了沈青,这个沈小哥故意让价给自己。

要说交易之前沈青确实有这样的想法,现在却是纯纯因为不知道这些金银珠宝,在这个世界竟然贱价如泥!沈青终于意识到,这个世界也许因为丧尸的出现,物价产生了极大的变化,食物比金银贵!捧着这一堆,他激动得脸都红了,只觉得宋开霁真是个好人,说是童叟无欺,就真的童叟无欺!

沈青把东西装进背篓,手碰到了装着饼子的布袋。按理说他出来也有大半天了,早过了饭点。但不知道是因为精神一直高度紧张,加上见过了丧尸觉得恶心,竟然一点不饿。

他郑重地朝宋开霁点点头:“我下次肯定还找你!你平常在哪儿摆摊?我想认认位置,下次找你也方便。你是不是喜欢吃山楂?我下次再多带些山楂来。”后面那片林子还有好多呢!

他不是说客气话,是真的打定了主意下次还找宋开霁。人在异世他乡能遇到个可以相信的人,特别不容易。宋开霁救过他,做生意又实在,看起来善良又诚信,以后与其自己像没头苍蝇一样乱撞露出马脚,或者遇到心眼不好的人上当受骗,还不如一直和这人合作。

宋开霁是个好人,沈青想和他搞好关系:“我这儿有一些自家做的野菜饼,送你,谢谢你刚才救了我。”

宋开霁一愣,看着沈青红红的面庞和手里拿着的饼子,不知为何觉得自己的脸也热了起来。

第014章 初入末世5

第十四章

宋开霁大口大口地吃着野菜饼 。这是他近半年来,吃过最好的一餐了!

原本沈青递过来的时候,这颜色卖相不怎么好的粗粮饼子并没有让宋开霁觉得会是什么了不起的美味,但毕竟是吃食嘛,这年头还会有人嫌弃吃食吗?就算是基地发的黑硬的粗粮饼子,沈青舍得免费送自己这么多,已经足以令人感激了。

更别提一口咬下去,满口的鲜咸鲜香让他多震惊!油、盐还有新鲜的菜如今都是拿着晶核都未必能买到的紧俏货,知道“有钱人”吃得好,不知道“有钱人”吃这么好!

原本还略微顾忌着形象,沈青去隔壁门面换衣服,离开之后宋开霁用狼吞虎咽来形容都不为过。就是心里有些纳闷,沈青换个衣服干嘛还要去隔壁,都是男的有什么好避讳的?

不过想起沈青将野菜饼递给自己时那红红的脸和亮晶晶的眼,宋开霁不防被呛了一下,狠狠咳嗽了起来。

沈青在隔壁换衣服。这些衣服和他的世界太不同了,沈青摸索了半天才穿好,把自己的旧衣服叠得整整齐齐放进背篓。他打算待会儿跟宋开霁过去认认摊位,也顺便多观察一下,这个世界到底是什么样子的。

他要多看、多了解,才能更好地融入这个世界,不露痕迹地往返两个世界换东西。今天的收获真是让他心里一片火热,那么些金银珠宝,他只拿出几个银镯子,就够买地、盖房,过上好日子了!

之前一切担忧的事情都迎刃而解,他再也不会挨饿受冻,再也不会吃了上顿没下顿,铁锅能买了,积酸菜的水缸也能买了,再买上几匹布和棉花,他和娘过年都能做上新衣和厚厚的被褥!

就差找个上门婿!不过他如今有这么多钱,什么样的人找不到?找不到就和人牙子买一个好了,村里那些小子他也看不上!

沈青高高兴兴地回了纪念品店,就看见宋开霁撑着墙咳得肺管子都要出来了。他赶紧拿出水囊来递过去,宋开霁却摆了摆手,自己从空间里取出一个矿泉水瓶灌了两口,这才压了下去。

如今水也是很贵的,他已经得了沈青这么多好处,不好意思再要沈青的水了。不过低下头,他又觉得这水收下也无妨:沈青穿着卫衣套冲锋衣,深色牛仔裤,底下穿了一双老北京黑布鞋。

宋开霁:……

他叹了口气,从空间里翻出双鞋子递过去:“谢谢你的野菜饼,我很久没吃过这样好吃的东西了。送你双鞋子,就算我的回礼了。”

沈青接过来,看看自己脚上的鞋,再看看宋开霁脚上,不好意思地换上了。他这次倒没避讳宋开霁,乡下哥儿不像大户人家的姑娘和小哥儿,脚不能让人看了去。沈青村里的哥儿下水田插秧,谁不是光着两只脚?都习以为常了。

宋开霁却忽然觉得有些不自在,只瞄了一眼沈青光裸的脚,就默默地别过了眼。

换好了鞋子,两人就往基地去了。虹城基地坐落在郊区的一处游乐园旁,因地处郊区人烟稀少,末世爆发后丧尸数量也不多。不过虹城官方并没有将整个游乐园都纳入基地范围,而是依游乐园的度假小镇和周边的酒店建成了小型的基地。

沈青出来的那座山,就是游乐园中的假山。末世爆发得猝不及防,当时游乐园中还有上万的游客,不少都变了丧尸。经过小半年的清扫,才把整个游乐园都清扫干净,虹城官方下一步就打算扩大基地范围,把整个游乐园都囊括进来。

而宋开霁在末世爆发前,正在虹城大学读大三。说起来他幸运又不幸:幸运的是末世爆发的时候他并没有在学校,而是在去做家教兼职的路上。不然以校园内的人口密集度,他能不能跑出学校都不一定。

不幸的是他当时也是在郊区,和基地相反方向的郊区。幸亏郊区人烟稀少,他在一个咖啡店和两个店员相依为命了半个月,全靠着店里的咖啡和甜点活下来,才收到了基地在游乐园附近建成,让大家自行前往的消息。

他和两个店员一起出发,坐地铁两个小时就能到的路程,他们足足走了快一个月。期间一个店员被丧尸抓伤变异了,另一个店员情急之下觉醒了火系异能。

而宋开霁的空间异能,却是在末世爆发半年后才觉醒的。因而他空有空间,空间里却根本没什么好东西:半年时间足以让其他更早觉醒空间异能的异能者把这个城市搜刮得干干净净。

而空间异能者没有攻击能力,又有藏私的可能,在其他异能者中并不受欢迎。除非自带大批物资自己组建团队,否则其他小队需要空间异能者,却又防备他们。最终大部分团队选择每次任务临时雇佣空间异能者,提前说好空间异能者需要帮他们带回什么物资,而一路上遇到的其他物资则归空间异能者自己。

比方说前几天宋开霁接了一个去罐头厂找物资的活儿。就协商好罐头厂的所有的食物都归人家小队,队伍里有人专门清点计数之后,再由宋开霁装起来。而宋开霁本着来都来了的心态,收了一些不锈钢盆、玻璃瓶,还有几辆停在厂子车棚的电瓶车、自行车����如今宋开霁的空间里大多都是这样捡也行,不捡也不可惜的东西。

宋开霁倒很想得开,基地要扩建,要是把整个游乐园囊括了,三四千亩的占地面积,总有人需要自行车。到时候再转手呗!

“我家就在虹省,离虹城并不远,开车只要四个小时。不过小城市并没有建基地,通讯没有彻底切断之前,亲人告诉我他们会来虹城基地找我。”宋开霁取了一辆自行车出来,载着沈青慢悠悠往基地南墙去。

沈青整个人都绷紧了,死死地扒着车座子。为了不露出马脚,他没有拒绝宋开霁骑车载他,但他实在想不通,那么细的两个轮子怎么就能载动他们两个大活人了!他一边担心从车上摔下来,一边还要费神记路。

好在并不远,很快就到了。沈青连忙跳到一旁,看宋开霁把车子收起来,带着他走到自己平常摆摊的位置:“所以我在这里摆摊,除了为生计,也是希望能得到更多消息,早日找到我的亲人。所以不管多忙,我每天都会来,你要找我的话就天黑之前来这里。”

他一伸手,那个熟悉的布卷就出现在面前的空地上。宋开霁熟练地把布卷摊开,将东西一样样地在上面摆好。

之所以是天黑之前,是因为天黑后这边就要换一副面孔了,宋开霁也要离开了。南墙根是末世基地外的非正式交易市场,比起基地内的交易市场,好处是不用交摊位费,缺点是治安远不如基地内,鱼龙混杂潜藏着危险。很多交不起入城费的人也搭着帐篷住在这边,俨然已经变成了外城。而到了晚上,很多女人甚至年轻男人便会裸露身体在此招揽客人,交换食物或希望有人能带他们进基地。

基地入城费是三枚晶核或一斤粮食,之后每周再收取一枚晶核的管理费。对于宋开霁来说支付得起,但末世至今,竟然还有许多人仍然不敢猎杀丧尸,只想着依靠别人,才沦落到了这些地方。

宋开霁以前收集过首饰和化妆品,就是想着既然这边做皮肉生意的人多,说不定需要化妆品和首饰装扮自己。可惜,都沦落到做皮肉生意了,是饭都吃不饱了,哪里还有闲钱来买这些东西,一次都没卖出去过。

沈青站在他身后,不动声色地观察着这个世界,渐渐地发现了一件令人震惊的事:他没有在任何一个男人眉间看到孕痣。

第015章 初入末世6

第十五章

沈青惊讶不已,哪怕是角落里那些衣着简单,明显以色侍人,和几个同样着装清凉的女人一起向着路过的汉子搔首弄姿的男人����在沈青看来,这总该是哥儿了吧?可他们的眉间依然没有孕痣。

这个世界…难道没有哥儿?他犹豫了一下,忍不住试探地问了宋开霁一句:“这里…这里没人像我一样,眉间有颗…红痣。”

宋开霁被这问题问得莫名其妙,眉间正中能长一颗红痣可少见,他也就见过年画娃娃。

所以这人是什么意思,在凡尔赛吗?

不过这很可能是自己今后的金主,于是宋开霁毫不吝啬地赞美:“那当然啦,我就见过你一个人天生眉间长红痣,挺好看的呢。小时候倒是有不少家长喜欢在小孩子额头上用口红点一个,像你这样天生的还真没见过。得天独厚啊!”

别说,宋开霁细细打量沈青,越看越觉得好看,这红痣也很配他,衬得人眉目如画。就是皮肤和气色不太好,肤色也黑,一打眼看过去并不惊艳,却是越看越好看,耐看型。

不过末世嘛,风餐露宿吃了上顿没下顿,皮肤和气色不好也是正常。宋开霁扒了扒头发:自己不也是一样吗?

沈青有些窘迫地摸了摸自己眉间的孕痣。这还是第一次有人夸他孕痣长得好……他的孕痣在哥儿里算黯淡的,村里老人都说这样的不好生养,这也是沈青婚事难的原因之一。并且孕痣关乎着哥儿的生育能力,在他们那儿当面夸是很轻浮的,约等于当面点评女子胸大屁股大,很冒犯人。

不过倘若这个世界从来没有哥儿,宋开霁以为他是汉子,那也是不知者不怪了。沈青想起之前宋开霁对于自己要去隔壁换衣服的不解,和对自己毫无避讳的肢体触碰,此刻才算解了疑惑。

原来如此,这世界竟然是没有哥儿的,可是没有哥儿,那些人又是在做什么,难道汉子也可以……伺候汉子?这对沈青来说是从来没听说的,汉子怎么能和汉子呢?这些信息对沈青的冲击着实不小,可他也不敢多问,只不住地往角落里看。

宋开霁也顺着他的目光望过去,平日里很常见甚至感到麻木的画面,这时候却莫名让他觉得有些羞耻和刺眼,低声解释道:“这边白天不这样的,现在不是天快黑了嘛。我天一黑就会走的。”

宋开霁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解释,可他就是想让沈青知道,自己是个正经人,虽然在这里摆摊,可是从来没有和那些人鬼混过,他!出淤泥而不染!

沈青胡乱点了点头,收回目光,按捺住内心不断冒出的各种想法。没有哥儿又怎样?他只是来这个世界换些钱,有没有哥儿和他没有什么关系。只是那些汉子对路人谄媚讨好的姿态,到底在他心里落了一点影子。

“你每日都会来这里摆摊吗?”他问宋开霁。

宋开霁点了点头。因为怕和亲人错过,他从来没有接过长途的任务,都是当日便能往返回来的。不过想到一种可能,他自嘲地笑笑:“如果一直没来,可能是我已经不在这世界了。”

沈青想到了那个被怪兽分食的女人。

沈青忽然觉得,如果他能和宋开霁保持长期交易,也许不止是他能够获得巨大的财富,宋开霁也可以不再去面对那些可怕的丧尸。想起宋开霁对他的救命之恩,和交易时的诚恳做��*�� 派,沈青也不愿意这个很好的合作对象随便死掉。这是一件实实在在互利互惠的好事。他攥了攥背篓的肩带:“你救过我,以后再见,我会报答你的。”

告别宋开霁,沈青背着一包金银首饰和一套弩箭往回走,背篓里比来时沉了很多,沈青心里却觉格外轻松。回去的路上他还路过了其他摊位,偶尔有人在交易,让沈青更加了解到,这个世界究竟有多缺食物,竟然连水都能卖钱!

他这才明白宋开霁不接他的水,大约是不想占他便宜,对这个人的人品更加认可了几分。

离开南墙根,他远远望了望基地的大门,扭头往来路走去。他把弩握在手里,一路小心谨慎只怕再遇到丧尸。虽然之前那只丧尸没有攻击他,可也不敢掉以轻心。他没有直接回到山洞,而是把敞着门的小门面房全搜刮了一个遍。

首当其冲就是那间他和宋开霁落过脚的纪念品店:散落在地上的零零碎碎全放进背篓,连窗帘也给拆了下来:这布看起来就贵气!又厚实,摸起来像缎子一样光滑:虽然他从来没摸过缎子。

就算不能做衣服,做个被面也好啊。

隔壁的冰欺凌店和手抓饼鸡排店,虽然食物被搜刮一空,却还剩下不少有用的东西:模样精巧的细瓷碗碟和勺子、上面不知道嵌了什么,拿在手上沉甸甸的筷子。要不是不好遮掩,沈青只想把桌子也给搬走:这店里的桌子用料实在,漆也上得均匀。

不过上山一趟,抗下一张桌子来也太奇怪了,沈青遗憾作罢。

一路上又多收集了几块窗帘,小背篓装得满满登登,沈青只觉得自己踩在地上都不踏实,整个人都快乐得要飘起来。

不劳而获的快乐,谁懂!

回到山洞,原想着过了那么久,那头野猪该离开了吧?谁知道它竟像和沈青卯上劲了一般,虽然没有再撞树,却仍旧在树下徘徊。眼前的一幕将沈青从轻飘飘的状态中拽了回来,他换回了自己补丁摞着补丁的旧衣服,盯着下头的野猪,举起了新买的复合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