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温饵
可是他们低估了那些人的世俗目光,一个高贵的公子就不该和贱民在一起,而是一位同样高贵的小姐,所以家中有声望的族亲便,除去祸患,逼迫公子就范。
最终失去爱人的公子也心灰意冷,自杀而亡,随爱人而去了,妥妥的一个悲剧,赚足了全福的眼泪。
听到这样的故事,慕翎执毛笔的手突然顿了顿。
高贵公子,卑微贱民,让他联想到了自己与全福,他们何尝不是如同故事中的两人一般。
但不同的是,他不只是高贵公子,更是主宰天下的皇,绝不会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更不会允许有人伤害全福。
“陛下?陛下?”全福一连叫了好几声,慕翎都没有回过神来,于是他十分好奇地走了过去,看到了慕翎所作的丹青。
直到全福走到了他身边,他才反应过来,“怎么了?”
“真好看啊。”全福的情绪来的快去的也快,很快就被新鲜事物吸引住了。
慕翎也不愿与他聊话本子里真实又令人伤心的故事,于是快速地扯开了话题,“你是说人好看,还是朕作的丹青好看呢?”
全福知道慕翎是在打趣自己,他现在可不会轻而易举地被他骗了去,羞红了脸了,于是反问了一句,“陛下觉得是人好看,还是自己的技艺高超呢?”
“那自然是朕的福宝最好看了。”慕翎忍不住伸手揉了揉他的头发,然而亲了他额头一口。
“可我觉得陛下的技艺更加高超,能把人画得那么真实,那么漂亮,我可做不来这些。”全福小心翼翼地摸着画上的人,生怕自己不小心把人摸坏了。
全福把慕翎哄得心情愉悦,谁不喜欢长得漂亮又会夸人的小可爱呢,况且全福从来不说溜须拍马的假话,他说好看,定是真的好看。
“你啊,小嘴儿就跟抹了蜜一样,竟会说些好听的话。”慕翎刮了刮他的小鼻头,笑道。
全福觉得有些痒,拱了拱鼻子,“可我说的是实话嘛,陛下你再画两朵花嘛,我喜欢那个。”
“好。”慕翎一口答应,执着毛笔沾了些红色的颜料,继续画着。
阳光正好的午后,一高一矮的人儿靠着一起,一边欣赏着御花园的美景,一边抵头相谈的画面,最是温馨和谐了。
“陛下,我想出宫一趟。”全福忽然道。
慕翎皱了皱眉头,心情由晴转向微阴,“又想则安那个小崽子了?”
“没有,”全福摇了摇头,“我想去和兰君他们商量一下将父亲的骨灰迁入温氏祖坟的事情。”
当年,他提出要讲父亲的骨灰迁回玉关时,兰梅与兰君都是在场的,可因为资金不够,他们没能亲自跟着去看一眼。
后来,兰梅成亲了,家中烦扰的事情多了起来,夫君又忙着考取功名,她一直没有抽得开身,而温兰君去参军了,更是不能随意离军,所以他们也很久没有见过父亲了。
上次回去,他顺便提了一下父亲还在京城的事情,毕竟他们都是父亲的孩子,这样的大事应当与他们商议一下,而如今祖宅与祖坟俱在,更应该由他们一起操办。
但那个时候,温兰君刚刚回到京城,手头上有不少事情要做,加之也没有找到一个合适的好日子,所以这件事就一直被耽搁了下来。
如今温兰君在京中已经稳定许多,兰梅夫君姜束怀在朝中地位稳固,都能够抽得出身,就要将这件事提上日程了,不能叫父亲永远无法回归故土。
“朕可以安排人直接讲你的父亲迁入温家祖坟,牌位回归祖宗宗祠,不用你来来回回的跑。”更何况是现在特殊的时期,全福的存在有不少双眼睛盯着,稍有不慎就会有所差池,他经历过失去全福的痛苦,更不可能再经历一次。
全福没有听出了慕翎话中真正的意思,只是不想麻烦他,于是摇了摇头,“那不一样的,陛下是陛下,我是我,那是我的父亲,理应由我们做子女的安排好这一切,而不是指望着陛下。”
慕翎也知道那是全福的身生父亲,不可能不重视、不亲力亲为,他也是失去过父亲的人,当年由于父王不能进皇陵而煞费苦心,甚至与朝臣作对,最终还是没有成功。
虽然父王更爱山清水秀,与母妃在一起的地方,但到如今还是慕翎心中的一块的疙瘩。
于是也没有再勉强,而是摸了摸全福细软的头发,道:“那我让程泛跟着你,记得早些回来。”
“好,我会的,不过是去兰君府里商议一下罢了,不会走远的,陛下莫要担心。”全福朝着慕翎露出了一个无比灿烂地笑容,两颗小梨涡也是十分地明显。
那表情与神态与画中的样子简直是如初一辙。
第二日,全福便去了温兰君府上,兰梅同样在那里,他们从白氏的口中得知,父亲的骨灰坛一直埋在郊外的小山丘上。
一个荒无人烟的地方,甚至连个正经牌位都没有,只用一个木头桩子做了一个标记。
将父亲请回来的那一天,他们都红了眼眶,可偏偏不见白氏的踪影,她想必也是无颜来面对他吧。
他们选了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将父亲风风光光的从京城迁入玉关。
人人都知道,那位温先生是年轻校尉温兰君、救城英雄温兰竹、状元郎之妻温兰梅的父亲,风光无限。
虽然父亲活着的时候没有看见他们有出息的样子,但死后却也让他光耀门楣了。
***
勤政殿。
慕翎翻着奏折,可是有点心不在焉,全福去他父亲了,自己也暗中拨了一些人给他,以保障他的安全,但人不在自己身边,还是有些叫人不安的。
忽然,他翻到了一个折子,是从西沅送来的,说着西沅的境况,那个浮光还没有找到踪迹。
不过,里面还夹了一封书信,上面写着歪歪扭扭的几个字,“全福亲启,络娅”。
是络娅公主给全福写得书信。
她虽然会说中原话,但中原字写得并不是特别的好,甚至比还没有学会写字的全福的字迹还要丑上两分,让慕翎不禁皱起了眉头。
然后将书信递给了苏义,道:“将信收好了,等他回来,让他亲自看看。”
苏义满脸堆笑地接过,“陛下对温公子真是打心眼儿里好啊。”
自从全福重新回到宫中后,宫里上上下下对全福的称呼都变了,就苏义也变了,他是一切都以陛下为主的,陛下所认定的人也是他半个主子了。
“若不是陛下提拔了温小公子为校尉,温家也不会有如今的出头之日。”苏义笑道。
“不,”慕翎摇了摇头,“也不竟是朕的原因,最主要的还是温兰君的确是个有用之才。”
温兰君小小年纪能够坐上校尉,虽然其中有他的手笔,但更重要的是自己有这个能力。
慕翎是喜欢全福,也有意无意地提拔温家,想让全福有个更加好的出身与依仗,但他不昏聩,并非什么样的人都提拔,若不是温兰君自己争气且有能力,他也未必会让他做校尉,将来好建立功业。
“对了,陛下,过些日子,就是王相的七十大寿了。”苏义在一旁提醒了一句。
“原来,不知不觉,朕的相父已经这般老了。”慕翎喃喃了一句,眼底一片精光。
“是啊,王丞相是三朝元老,朝中大臣在他这样的年纪的,大多都已经致仕了,但王相仍心系陛下,在尽力地辅佐陛下呢。”苏义也忍不住感慨了一句,王相的功绩是有目共睹的。
慕翎嘴角噙着一抹笑意,“相父的七十大寿,自然是要去的。”
第88章
慕翎散朝回来,收到了全福的书信,说是事情已经办妥,不出意外明日就要抵达京城了。
看着书信的内容,与越来越好看的字迹,慕翎的嘴角微微上扬。
苏义在旁边瞧着,眼底也是止不住的笑意,全福没来之前,他可从来没有见过陛下笑得这般开心过呢,心里对全福的喜欢又多了几分。
“明日,便是相父的七十大寿了吧。”
“是。”苏义道。
“礼物都备好没?”
“好了,现在天气渐冷,刘将军前些日子猎了一匹灵狐,正好制成灵狐裘,华贵的不行,还有一些稀世珍宝。”
慕翎点了点头,“嗯,那便好。”
王相的七十大寿是件大事,场面上得过得去。
一个小太监忽然来报,“陛下,方大人求见。”
“嗯,让他进来。”
方渐青走了进来,行了行礼,慕翎让他坐下,他和慕翎交代午涣灾害与时疫之事。
时疫之事很是棘手,甚少有官员愿意前往,一个不小心就会沾上疫症,而许方浅自告奋勇而去,不过一个多月,灾情与时疫已经得到了控制。
慕翎听着方渐青,“许方浅确实有些手段。”
他当初没有看错人,不过,他此次前去是协助张大人,许方浅未经科考,无法做官,他也不好越过族制。
如今,许方浅已经恢复了身份与户籍,可以正常地参加科考,只待来年便好,考取功名,入朝为官。
“陛下……”方渐青坐在那儿,扣了扣手指。
一向端方自持的方渐青甚少有这样扭捏与羞怯的姿态,耳尖有些微微泛红,犹豫了许久,才道:“臣……要成亲了。”
“什么?”慕翎瞪大了双眼,眼底竟是惊讶。
距离方渐青与刘跃封的事情暴露出来才半年之久,他们居然要成亲了。
不过惊讶之余,他也为方渐青与刘跃封高兴,刘跃封赤条条一个人无所畏惧,但方渐青不是,他的家族、身世都是束缚,他能说服方阁老同意他们的婚事,真是不容易。
“定在什么时候?”慕翎的眼底都带着笑意。
方渐青道:“年前。”
慕翎隐隐地算了算日子,道:“那也快了啊,朕真的没想到方阁老居然会同意。”
“父亲……原先也是不同意的……”
他们方家几代清流,又是几代单传,到了他这一代,香火是彻底断了,他们的事情出来之后,父亲大怒,一度要和他断绝关系,但最终还是没能忍得下心来。
两人较劲了快半年,最终以刘跃封必须入赘为由才同意他们的婚事。
这正和刘跃封之意,他们全家只剩下刘跃封一人,本就是孤孤单单一个人,哪里会计较这些,能得一个家人,一个温馨的家,于他而言才是最重要的。
这件事是他们两家人关上门商量的,慕翎并不知道,但听到这样的真相却也没有多大的惊讶,他与刘跃封从小一同长大,又在同一年失去父亲亲人,没人比他更了解刘跃封有多渴望一个家,如今有了这么一个机会,绝对不会放过。
“待你们成亲那日,朕一定会送上一份厚礼。”
方渐青露出了一个笑容,笑意浓至眼底,是真心且幸福的笑,他看着慕翎,道:“陛下,也一定会得偿所愿的。”
您可是陛下啊,是整个大顺的皇帝,没道理还比不上他们这些做臣子的。
明天很快就到来了。
到了王相七十大寿的那一日,慕翎如期去了丞相府。
知道陛下来了的王相立刻抱起自己已经满周岁的小外孙迎了上去,小娃娃粉雕玉琢的,手里还啃着一块小糖糕。
慕翎将备好的礼物递上了。
王相眼底笑着收下,然后让自己可爱的小外孙问一声好。
小娃娃眨巴着水灵灵的大眼睛看着眼前漂亮高大的男人,咧嘴一笑,露出了刚刚长出的小牙齿,可爱讨喜的不行,糯里糯气地道:“陛下……好……”
“你好。”慕翎伸出手轻轻蹭了蹭小娃娃嫩乎乎的脸颊,笑道。
小娃娃脸红了,怯生生地把手里啃了一半的小糖糕放在了慕翎的手心里,上头还沾了一些口水。
慕翎有些无奈,拿着小糖糕无所适从,最终还是王相拿了回来塞到了小外孙手里,“乖孙,你自己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