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观君子
陶家隔壁,邻居陶阿牛一家是被杏叶做的朝食味道唤醒的。
陶阿牛躺在床上,轻踢了踢他夫郎的脚道:“夫郎,该弄得饭了。”
陶阿牛夫郎严小河反手给了他一肘子,搂着怀里才一岁的孩子道:“晚上跟饭桶似的吃了大半锅,还没吃够。”
“那不晚上了吗?”
陶阿牛嘿嘿笑着,揽过自家夫郎腰,大手盖在他软绵绵的肚腹。
他赖了一会儿,小心翻身坐起。
严小河用脚趾夹了自家男人腰间的肉一下,吩咐道:“我也想吃鸡蛋饼子。”
“好,吃鸡蛋饼子。”
严小河听了,这才满意。
他斜斜地瞥了隔壁陶传义家一眼,还是没忍住咕哝:“就他家勤快,寒冬腊月的这么早起来做饭,扰得我们都睡不好。”
陶阿牛踩着自个儿鞋子,道:“人家陶二娶的贤妻,能干是好事儿。”
“你什么意思,我不能干了?!你要喜欢那女人,你跟她过去!”
陶阿牛一看自己夫郎变了脸色,赶紧倒回来,压着人好一顿亲。
严小河被顺了毛,抿着晶莹泛红的唇哼了声,不好意思道:“饿了。”
“好,马上。”陶阿牛顿时笑出声来。
他自个儿夫郎也好,他才不跟那妇人过。
被窝里暖和,严小河看着男人出去,搂着暖呼呼的儿子不想出来。他上头没婆母管着,日子过得很是舒服。
但想着自家男人说的隔壁那女人能干……
严小河冷笑。
他怕是没看到,杏叶那小哥儿天不亮出来打水、洗衣,天黑才进牛棚睡觉的样子。
严小河跟陶传义家挨着的,这么多年,怎么没看出那陶家的是个什么样子。
*
杏叶赶着天亮从河里挑了水,又做好了饭菜,洗完了衣服晾着。等王彩兰要醒,像胆小的猫似的,急匆匆地回到了自己的牛棚。
早上吃过一点饼子,忙了一个多时辰,杏叶饿了。
他挠了挠自己泛痒的手,揣在腋窝,试图缓过去。
冬日就是这点不好,容易长冻疮。他手上、脚上、耳朵都有,沾了冷水,更是痒得钻心。
可又不敢怎么挠,怕破了,迟迟不好。
杏叶生病还没好,忙得累了,这会儿就蹲在牛棚角落里闭目养神。
听到牛叫,杏叶吓得猛然睁眼,却看赵春雨已经牵了牛,要出去放了。
两人视线对上,一个木讷,一个避之不及。
赵春雨闷声道:“快去吃饭吧,我娘出门了。”
说着,拉着牛就走了。
杏叶一动不动,等听到一人一牛走远了,才伸展了腿,扶着墙壁慢慢起来。
缓过一阵晕眩,杏叶悄悄从后院出去。
在侧边停留一阵,只听到陶昌跟陶春草玩儿的声音,才贴着墙快步进了灶屋。
灶头上,吃过的碗筷被端了过来放着。
王彩兰不会做这样的事,多半是赵春雨做的。
杏叶看了看剩菜,只几片萝卜,一点点的咸菜,鸡蛋饼子早没了他的份儿。至于米饭,能舀出来小半碗。
陶家日子过得不算紧吧,但也好不到哪里去。
早上杏叶按照王彩兰的吩咐,每日给陶昌煮一个鸡蛋。其余人喝糙米粥,里头放了红薯,煮得不算浓稠。
杏叶不敢耽搁,盛了饭,就着剩下那点菜赶紧吃完。
紧接着,他又开始洗碗,收拾灶台。做完后,又看了眼水缸里的水,估摸着明早不用担水,这才离开。
*
观音庙。
临近年关,庙里上香的人也多了。
陶传义近几年来开始做香蜡纸烛的生意,在庙外摆摊,卖这些东西。
他早上在文和尚这里喝了点酒,吃了点花生米,赶着天亮前,先把摊子支出来。
他那些货都放在庙里,拿出来就能摆。
东西放好,又担心过会儿就饿,陶传义又去文和尚那里要了两个大肉包子来吃。
不过人家也不白给,三文钱一个。
吃过早饭,没多久,山脚下渐渐上来人。
来的人鲜少是自己带香烛的,一般都是在庙子前的摊子买。做这香烛的生意的摊子不少,这么小个庙外就有三家。
陶传义因为跟庙祝文和尚混得熟,来庙里上香的人也认得他,来他这里买的人不少。
一对烛三文,一沓黄纸五文,香五文,鞭炮七文,只买一套陶传义就能收二十文,净赚五文。
铜板哗啦啦入账,陶传义心里高兴了。
他见山下又一批客人上来,扬起笑,只等着铜板送上门来。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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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晚上九点更新。
第5章 好不安生
程仲今日在本村杀猪,上午干完,下午就没活儿。
中午他正打算自己做一顿凑活吃了,在县里当白案师傅的洪松,也就是他表哥回来了,姨母叫他过去吃饭。
程仲锁了门,带着昨日那副得来的猪肝,去了村西头。
虎头迈着步子跟着,毛尾巴竖起,在背上弯处一道毛绒绒的弧度。
小狼依旧养在家中。
姨母家房子修得好,是青砖大瓦房。院墙用石块儿垒砌,里边收拾得干净亮堂。
程仲径直进去,见个气质内敛,如儒生般的男人坐在院中,逗弄着个胖娃娃。
程仲道了声:“大松哥。”
“诶!来了。”洪松起身,笑着扫过他手上的猪肝,“可好,多添一道辣炒猪肝。”
一家人亲,即便程仲打仗走了三年,回来后,姨母一家从始至终也如以往那般亲厚。
程仲没个生疏,洪狗儿更是跑过来,跳起就往程仲身上扑。
程仲单手接住他,一边往灶房走。
程金容闻声走到灶房门口,接过猪肝,笑道:“还是用坛子里的泡椒炒吧?”
“狗儿不吃辣!”趴在程仲肩上的胖娃娃道。
程金容一听,笑得慈爱:“那你的不放辣。”
程仲看里头帮忙的宋芙,道了声嫂子。
宋芙温柔一笑,道:“狗儿可盼着你呢。”
程仲偏头,身上的小娃娃勾住他脖子,亲昵地趴在他身上。见他看来,嘴巴一咧,笑得傻兮兮。
比起爹娘,他更喜欢表叔抱,又高又稳当,可舒服了。
灶房里有人在忙活,程仲便走到院子,与许久没回来的洪松说说话。
洪松看赖在程仲身上的胖娃娃,道:“狗儿,去给你阿叔端凳子。”
洪狗儿撅着屁股往下滑。
程仲弯腰,将小孩放下。
“明年还是这般打猎?”洪松比程仲大两岁,自程仲到家,便一直当哥哥。
程仲虽是表兄弟,但他对程仲与对洪桐一般无二。
程仲看小胖娃抱着凳子颠颠地往外跑,又穿得厚实,瞧着跟滚动的瓜似的。
他接过小孩儿坐的小凳子,曲腿坐下,瞧着是局促了些。
洪松笑了下,看着自家崽子顺畅地窝进程仲怀里,一下就笑不出来了。
他才回来,孩子都不亲他了。
程仲观他面色,将小胖娃搂到腿上坐着,一边揉搓着胖娃娃的手,一边回答着洪松的问话。
“我没多少地,只回来时包了点果林,如今还不见怎么结果,自然是要打猎的。”
洪松注意力被拉回来,道:“先前叫你买地,你非要买那没人要的果林。”
程仲:“不太想种地。”
洪松:“难不成老了还上山打猎?”
程仲:“不是有果林。”
洪松:“……”在农家人看来,土地是根本。那产不出粮食的山坡能有跟什么用。
但程仲主意大,劝也劝不了。
洪松怕给自己气着,只得转了话头,道:“听娘说,你之前相得不成?看你意思,想打光棍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