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官纨绔 第121章

作者:枫香 标签: 宫廷侯爵 种田文 基建 轻松 古代架空

早上漂亮精致的贵公子,这会儿像是蹲酒楼门口的小乞丐。

“哎呀,你们怎么来啦?来福,你回来啦?梓萱还好吗?”

梓萱前几日查出来有了身孕,搬去赵英娘家住着了。

军营里到底不方便,万一有个什么,也不方便请大夫。

军中虽然有大夫,但肯定不擅长妇科。

来福要是有空,就会去城里看媳妇。

他自己倒是一点都不嫌累,仿佛回到了当年他跟梓萱确认了关系之后,他时不时在神都和军营往返的那会儿。

那时候他是筹措婚礼,这时候却是筹备他家第一个孩子的降临。

赵淩见到人,加快脚步从山上往下跑。

来福赶紧下驴子,上前帮他扛木头:“你是上山砍柴了?”

赵淩让开来福伸过来的手:“没。我扛着,你别碰。这是个很重要的东西。”

来福怎么看都是一截破木头,不理解哪里重要了。

赵淩用一副你不懂的眼神看他,再看看还有好多人在:“你们不会是来找我的吧?没必要啊,我方向感好着呢。”

三毛表示同意:“嗯昂~”

所有人都用一种不可思议地眼神看着他,但都没吱声。

好在人算是平安回来了,其他人算是松了一口气。

这会儿还有些天光,一行人赶紧先回家。

还没到家,就见小院门口燃烧的火把。

米二叔正守在门口,对着他们招手,瞧见人群里的赵淩,对院里面喊了一声:“水灵回来了!”

他们的身份不方便出军营找人,只能在家里干着急。

赵淩这会儿倒是不好意思了:“二叔,我没事,就是扛根木头,走得慢了点。”

至于为什么他想偷偷跑去瞅瞅新边境,结果跑到了山上林子里,那不重要!

米家一群人围过来,纷纷围观这一截让赵淩“爱不释手的木头”,结果一看,发现木头上面长着一个个小蘑菇。

米二叔的神色立马严肃起来:“蘑菇可不兴吃啊。本地都有不少人吃蘑菇毒死的,我们这些外乡人更认不准了。”他想说让赵淩把木头扔了,想想人家一路从山上扛下来的,估计舍不得,换了个说词,“要不你摆墙边当个盆栽看看?”

赵淩也不跟他争辩,还真把木头倚在后墙边,吩咐常禾:“别扔,记着早晚洒些水。”

常禾不明所以,但赵淩的命令照做就得了。

然后赵淩就带着……赵淩就被三毛带着去了好几趟林子,扛回来了更多的带着小蘑菇的木头。

米希也看出来了:“这是……香蕈?”

“嘻嘻。”赵淩拍了一下他的肩膀,“还是你有眼光。”

香蕈,就是香菇。

赵淩也没想到自己能找到这个。

现在的香菇纯野生,没有人工栽培,数量极其稀少,价格也极其昂贵。

普通市场上基本没得卖。

米希说道:“在宫里吃过一回,香味很特殊。你是想着种香蕈?”

“嗯,试试吧。”赵淩也不太确定能不能行。

现代工业的那种菌包,他肯定是搞不出来的,研究一下最早的香菇种植方法砍花法。

砍花法的原理很简单,就是在相应的木头上砍出痕迹,放在开伞的菌菇边上,让散开的孢子落在这些木头上,通过加大孢子和木头接触面积的方式,尽可能让孢子在木头上生长。

没有什么杀菌之类的过程,比起现代工业种植差了不止一星半点,导致哪怕香菇栽培时间算得上悠久,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价格依旧高居不下,不过好歹是能够让人偶尔吃得起的价格了。

这个年代,砍花法还没出现。

赵淩就天天拿着斧头木头比划。

香菇开伞了也不摘。

常禾他们倒是进山几次,就瞅准了香蕈一样摘。

山上有一大片椴树林。

雨后,倒伏的椴树上就有可能会长出大大小小的香菇。

这片树林已经远离村落,附近还是军营,就算有村民想采蘑菇,也不会靠近。

军中士兵自从太子来了之后,基本都在认真操练,干好自己的活。

军中以前出过食用菌菇发生大规模中毒的事件,现在是严令禁止采食菌菇的。

虽说肯定有人会偷摸着去采,可他们也采不了多少。

这么一来,倒是便宜了常禾他们。

晒干的香菇直接从驿站寄了回去,一同寄回去的,还有赵淩种植玉米的阶段性成果记录。

第81章

在京城的赵家人收到赵淩寄回去的一堆东西, 都很高兴。

尤其是米氏,知道祖父、父兄都还好,心下安定。

信里关于这方面的内容只是随便提了一笔, 具体情况得等赵淩回来了再说。

赵王氏倒是不怎么高兴:“一去这么久都不回信, 信也不知道写长一点。”

抹布抓两只活老鼠给他倒是写了好几行字, 自己具体什么情况只有一句套话。

她见赵骅不吱声, 抬手就给了他一下:“你怎么不吭声?儿子不是你生的?”

赵骅正拿着赵淩的种玉米小论文在看, 冷不丁被她打了一下,感觉胳膊上都青了一块, 撸起袖子看着上面的红手印,敢怒不敢言:“我生的有什么用?几时见他听过我的话?”

赵王氏这么一听, 心气倒是顺了点。

对,赵骅没什么用。

赵淩待她这个嫡母, 比待赵骅这个亲爹要好得多。

许娘子敲门进来,笑道:“四郎寄回来的东西, 都打开来重新晒了一遍。食谱方子, 大郎、二郎都抄好了。”

赵王氏和赵骅一听,立刻起身:“走,备好马车,我们去送礼。”

现在天气温暖晴朗, 正适合穿上颜色鲜亮的衣服出去走走。

神都还是一片春日暖融, 梁州早就已经是盛夏。

赵淩在玉米地里看到了爆米花,觉得自己都热出幻觉来了。

他下意识就先把图给画了下来,然后看着炸开的玉米穗发呆。

“赵四郎?”玉米地外面传来人的呼唤。

赵淩学着小毛驴的叫声应了一声:“昂!”

外面的人也不进来, 也不多说话,只是确定赵淩人还在。

赵淩太能跑了。

十几岁的少年个子虽然已经不算矮,但瘦瘦的一个, 别说是玉米地里,就是高一点的草都能把人给淹了,随便一猫就不见人影。

找赵淩那只花里胡哨的猫,都比找赵淩容易。

喏,大肥猫在田边玩老鼠呢。

咦?这老鼠怎么有点大?

老农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走近了一点,才惊呼一声:“赵四郎!你家猫er逮了只兔子!”

赵淩立刻跑了出来,从抹布爪子下拿出来了一只大肥兔子,掂了掂:“得有四五斤。抹布真棒!抹布你怎么这么厉害!”

抹布尾巴竖得笔直,一副嘚瑟又大方的样子,冲着赵淩叫了一声:“喵~”厉害吧,给你吃。

赵淩没心思研究爆米花了,让抹布带着去抓兔子。

他这会儿手头没弓,还好随身带着小刀和匕首,虽然只有两把,但他准头不错,小赵飞刀一个下午连着抹布逮到的,一共收获了八只兔子,个头都不小。

他想分几只兔子给一起下地的老农,想想有点舍不得战利品,拿了两枚银裸子给几名老农:“叔叔伯伯拿去买点肉,打点酒喝。”

说着,他就用草绳把兔子困成两串,绑在扁担的两头,开始招摇过市。

抹布就骑着大毛,看赵淩走路。

嗯,走了没一会儿,赵淩就老实了,骑着大毛去城里,在顾朻那儿炫耀了四只,又去赵英娘家炫耀了四只。

赵英娘最近喜欢麻辣口,把兔子全都做成了麻辣。

一家子吃得满头大汗,又是鼻涕又是眼泪,狼狈不堪,却没一个人舍得撒手。

赵英娘自己也是,辣得脸都红了,拿起牛奶喝了一口,才说道:“这次辣椒放多了,下次少放点。”她又对赵淩说道,“我卤了一大锅麻辣的鸭货,你一会儿回去带上,晚上饿了吃。”

梁州的同知家在梁州更南的海州,是当地的大家族、大地主,从赵淩这里搞到了怎么制作奶粉的方子后,赵淩就开始有了牛奶。

经过顾朻的同意,赵淩还给了同知一些牧草种子,让他在炎热湿润的海州试种。

赵淩吃完,拿着一堆东西,懒得绕路,直接翻墙去探望了一下米尚书。

老头不愧是曾经一人之下的大佬,心理素质杠杠的,这会儿喝着小酒吃着卤味,自己还摇头晃脑地跟两个伺候的仆役说戏。

见赵淩过来,老头对赵淩招招手:“水灵,来,正好你听听我这段戏。”

没错,老头现在开始在家写起了戏,还是那种情情爱爱的戏。

赵淩思想超前,对于现在颂扬的某些所谓美德嗤之以鼻。

别看老头对赵淩这会儿和颜悦色,过了没一会儿,老头就开始拔高了嗓门:“这是赞扬女子勤俭贤惠!”

赵淩小声逼逼:“那你愿意自家锦衣玉食养大的姑娘,嫁了人之后连戴个首饰穿件漂亮衣服,都要被叨叨?小姑婆婆穿不上好衣服,戴不上好首饰,那不是男人不够努力,没本事?凭什么让妻子陪着一起过苦日子?美德难道就是让人过苦日子?”

米尚书是思想观念相当传统的文人,就是那种对男子的道德、仪容要求非常高,但是对女子的要求比较低,觉得女子有才最好,没有才,品德高尚也非常好,再不然,能够贤惠持家也是极佳。

当然,要求是要求,和能不能够做到是两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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