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三风吟
但不知从哪一天起,这种“体贴”开始变了味。
即便李兀不再主动告知,江墨竹也总能精准地出现在他所在场合的门外,那种不嫌麻烦的、持之以恒的“接送”,逐渐剥落了温情的外衣,显露出其下某种令人隐隐不安的掌控欲。
它不再是关怀,而成了一种无声的宣告和圈划,像藤蔓一样,悄无声息地渗透进他生活每一个细微的角落,方方面面,无孔不入。
同江墨竹第一次见面,是在城郊那家总显得有些清冷的孤儿院。
那时李兀正处在第二段婚姻里,利用难得的空闲去做义工。
他的第二任丈夫商时序始终处于一种神经质的紧绷里,固执地认定李兀根本不爱他,像看守珍宝一样将他圈禁在家,禁止他外出工作。
在外人眼前,商时序对他的态度,也看起来很体贴,很亲近,出手也相当大方。
可门一关,剥落所有伪装,内里却彻底换了个人,像条彻底失控的疯狗,独占欲灼烧到骇人的程度。
两人在床上纠缠过无数次,李兀有时被折腾到意识涣散,眼前只剩模糊晃动的光影。
可即便在这种最亲密也最脆弱的时候,商时序盯着他的眼神里,那种病态的、仿佛要将他生吞下去的占有和怀疑,也丝毫没有减弱分毫。
李兀对此感到一种深重的无力,最终只能沉默地、疲惫地接受这一切。
很多时候,李兀都觉得自己像是在费力地牵着一只彻底癫狂的狗走在人群里,精神高度紧张,手心被绳索勒得生疼。
只要有人,无论男女,无论出于何种目的,对他流露出丝毫靠近的意图,甚至只是一个无心的友善眼神,身边的“疯狗”便会立刻龇出獠牙,发出威胁性的低吼。
而李兀往往还得在这种处境中,勉强挤出笑容,向被惊吓到的人道歉,为自己那无法控制的“所有物”那无理取闹的狂暴,感到无比的难堪和尴尬。
商时序背后那张庞大而错综复杂的家族关系网也是李兀无法招架的。
而每一次被迫处理完那些令人筋疲力尽的家族事务后,商时序内心那股阴暗的暴戾和猜忌总会变本加厉地发作,只有将李兀死死地箍在身边,感受到他切实的体温和存在,那种几乎要撕裂一切的躁动才能勉强缓和下来。
李兀那个时候唯一可以散心的地方就是孤儿院,那里也成了他唯一能够短暂喘息、获取一丝稀薄氧气的避难所。
也是在一个阳光被窗格切割成细长条、空气里漂浮着细微尘埃的下午。
李兀第一次见到了江墨竹。
他那时正在给孤儿院的孩子弹琴,是很普通的电子钢琴,甚至有些发黄,发旧,在他手里仿佛是世上最顶级的乐器。
江墨竹整个人的气质就跟他的名字一样。
墨色烟云,雨后清竹。
像水墨画里氤氲开的一片沉静烟云,又像骤雨初歇后,挺拔而疏朗的一竿青竹,带着一种洗净铅华的清冷和距离感。
如隔云端是真的。
李兀那时候对他就有好感,觉得这是个好人。
后来听院里其他义工闲聊时提起,江墨竹从大学时期开始,就时常会抽空来这里做义工。
有天下午李兀和孤儿院的孩子们一起种一块菜园,他出了一些汗,偶尔用手背抹一下,反而蹭了点泥痕在脸颊上,自己却浑然不觉。
江墨竹不知何时站在了不远处的廊下,安静地看着。
过了一会儿,他走过来,没有出声,只是递过来一方干净素净的手帕给他,指了指李兀沾泥的位置。
李兀笑了一下:“谢谢你,我该怎么还你。”
江墨竹说:“送给你。”
第二次和江墨竹见面,场景却陡然切换到了衣香鬓影、杯盏交错的宴会厅。
商时序那时并不常带他出来,所以李兀很珍惜这样出门的机会,宴会厅外面下起了雪,纷纷扬扬。
水晶吊灯的光线过于璀璨,反而显得周围环境有些不真实。
李兀站在巨大的落地窗边,目光有些失焦地望着窗外漫天飞舞的雪花,对身边商时序的话,只是嘴里有一句没一句地、极其敷衍地应付着。
第商时序就站在李兀身侧,他能清晰地感受到李兀身上散发出的那种与周遭浮华格格不入的温柔平和,只属于他。
但这并未让商时序感到满足。
他伸出手,指尖带着不容拒绝的意味,碰了碰李兀光滑却冰凉的脸颊,触感细腻温暖。
他压低声音,语气里混杂着警告和一种扭曲的占有,让李兀乖乖待着,不要乱跑,更不要和任何不相干的人说话。
说完这些,商时序才像是施舍般略微退开半步,给予李兀片刻有限的、被严格划定了范围的所谓自由。
李兀脚下是柔软的地毯,宴会厅内的装修像是中世纪的古堡,墙上到处都是白色的枝形壁灯,李兀回想那个时候,他在晚宴酒会上跟江墨竹零星打过照面。
有人议论江墨竹这个名字,只听是个很了不得的人物。
李兀转身,却不小心碰到了侍应生的托盘,酒水打湿了上衣。
侍应生连忙道歉,李兀摆摆手说没关系。
“跟我去休息室整理一下吧。”
江墨竹的声音听上去是那么地温柔妥帖。
李兀就跟着江墨竹去了休息室,他拿着干净的衣物让李兀换上。
事后商时序还发了很大一通火。
怒火并非针对意外本身,而是指向了那个他无法控制的、与外界产生了短暂交集的一段时间。
以及那个替李兀解了围的、名为江墨竹的人。
那时江墨竹真的很干净纯洁。
婚后江墨竹大多时候也都是照顾李兀的感受为主,性//爱如春风,力求不引起任何不适或惊扰。
人性里某些阴暗的底色调,似乎终究难以被彻底掩盖或永久压制。
李兀还是尽可以保全对方的尊严说:“墨竹,我想我不会再回去。”
江墨竹在那边沉默很久说:“小兀,走到今天我很抱歉,我们以后能再见吗?”
李兀想,还是可以的。
毕竟江墨竹是个好人,也许是婚姻改变了他。
离了婚他会变好的。
但李兀也许没想通一个道理,所有男人最后都一个德行。
嫉妒,独占心强,永远不知满足。
他的第三段婚姻宣告失败。
李兀离开了原来的生活圈,换了一所学校任教。
这是他的常用方法,离开令他伤心之地,不然江墨竹约他见面,他真的不知道怎么拒绝。
然后他就遇到了戚应淮。
戚应淮是学校的风云人物,但个性桀骜不驯,像一头没被驯服过的年轻豹子,很令人头疼。
他要么经常踩着点进教室,穿白色篮球服、黑色篮球短裤,脚上一双限量版球鞋就进来。
坐在靠近讲台的第一排位置,然后抬手揭下扣着的棒球帽,随意甩了甩被压得有些乱翘的黑发,接着就那么揣起手,身体微微后仰,视线毫不避讳地、直剌剌地钉在李兀身上。
李兀站在讲台上,即便不抬头,也能清晰地感受到那道极具存在感的、绝无法被忽视的目光,像实质一样黏着在他移动的轨迹上,从头到尾,寸步不离。
戚应淮生就一副比较具有攻击性的长相,眉骨高,眼窝深,当他掀起眼皮,自下而上地看着人时,眼神里总像是压着一层沉沉的阴翳,透着一股野性的、不加掩饰的凶劲,让人下意识想避开。
李兀平时其实很少挂人,他的课程设置本就偏向基础,通过率一向很高。可戚应淮实在太过可恶,那种明目张胆的挑衅和扰乱几乎贯穿了整个学期。
于是期末成绩公布时,整个班级的名单一片飘过,唯独戚应淮的名字后面,跟着一个突兀又醒目的红色不及格标记。
李兀在学校附近租了一套二居室住,一个人住。
李兀能看出戚应淮那些刻意的挑衅是为了吸引他的注意。
李兀觉得他追人的手段实在太幼稚了。
他知道自己在军校的任教时间不会很长,所以一开始,他就没真的打算给戚应淮任何越界的机会。
李兀有一次经过操场,正好戚应淮他们正在上体能训练课。
路过的时候,戚应淮原本正漫不经心地压着一个同学的脚帮人做仰卧起坐,视线扫到李兀走过的瞬间,立刻拍了拍身边的人接手,自己则几步冲到铁丝网围栏边,隔着网格,追着李兀的步子。
突然他猛地向上一跃,手臂发力,极其利落地就把自己吊挂在了两米高的铁栏顶端的围墙,低下头,阴影瞬间笼罩下来,挡住了李兀的去路。
“李老师,我补考过了的,”他喘着气,眼睛亮得惊人,“待会儿我们有长跑考核,你有空的话,看看我?”
戚应淮他就那么挂着,全身的重量只靠手臂支撑着,绷紧的肱二头肌和肩背线条清晰地勾勒出流畅而充满爆发力的肌肉走向。
李兀脚步没停,甚至没完全抬头:“不行,我得回家了。”
戚应淮不死心,吊在后面提高了声音,那调子几乎像在耍赖:“你看我一眼嘛,就一眼!”
李兀没理他。
“戚应淮!你干嘛呢!就你会爬是不是!”
体能教官的怒吼如同炸雷般从场地中央传来,显然刚发现一错眼的功夫,戚应淮直接挂起来了。
李兀闻声下意识回头,正好看见戚应淮松开手,异常轻松地从高处跳了下来。
他个子很高,肩膀宽阔,臂展惊人,平时跑步总是冲在最前面,在人群里鹤立鸡群。但那样高大的身躯落地的瞬间却显得异常轻巧敏捷,像一只矫健的大型猫科动物。
黑色运动短裤下的双腿修长而肌肉分明,覆着一层细密的汗珠,在午后的阳光下泛着健康的光泽。
他单腿屈膝缓冲了一下蹲在地上,随即迅速起身,背心因动作卷起,露出一截紧实腰线和那段硬朗得仿佛要突破皮肤束缚的尾椎骨轮廓。
他随手抹了抹指尖沾上的灰尘,转身还不忘朝着李兀离开的方向,大大咧咧地招了招手,脸上挂着混不吝的笑。
他说:“看我啊!”
蓬勃,张扬,带着灼人的温度的年轻人。
后来有一次,军校举办例行的阅兵。
学生们穿着笔挺的制服,站成整齐的方阵,很严肃。
仪式间隙,人群稍显松散时,戚应淮却刻意脱离了队伍,径直朝着站在观礼区边缘的李兀走过来。
他步子迈得大,带着一种天生的张扬,那身剪裁合体的制服被他穿出一种不同于他人的挺拔和不羁,像是束缚不住内里的野性。
他在李兀面前站定,几乎挡住了侧面的光线,投下一小片阴影。
然后,他抬手,利落地摘下了那顶军服帽,夹在臂弯,几缕黑发被微微压乱,更衬得眉眼深刻。
戚应淮嘴角勾着一点毫不掩饰的、等待夸奖的弧度,目光直白地锁住李兀,微微弯腰,声音压低了些,却字字清晰:“李老师,我帅吗?”
阳光将他眼底那份毫不收敛的挑衅和期待照得无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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