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康塞日记
“我那些兵送你的锡矿和种植园里去做事,成吗?不用你全部都管,只管一部分也行,其余人我再想办法。”
边说,林祺贞边站起来走到了辜镕面前,桌上摆了白瓷茶壶,他不大熟练地提起茶壶给辜镕添茶,添完又端起茶杯给辜镕奉茶,可以说是把自己摆到小厮的地位,头低得十分恳切。
“他们跟了我那么多年,说遣散就给遣散,家里有生计的我都已经放走,这些没着落的,我得让他们以后有口饭吃。”
辜镕垂着眼,一时间没动弹。
他真不想接这杯茶,两千多个人,都是男人,还都是退伍士兵,意气风发,热血沸腾,不需要摩擦就能轻易起火,万一闹起事,难以镇压。
见他沉思,似有犹疑,林祺贞提心吊胆。他扶着桌子,几乎是半曲膝盖,给辜镕跪下了,“小舅舅,你就帮我这回吧。”
辜镕的思考被打断,瞟他一眼,见他伏低做小,心里有些哭笑不得。
林祺贞从小就是个霸王,即使是战争进行到最白热化,也没见过他这么灰头土脸过。为了这点事,简直憔悴成了一块脱水的菠萝蜜。
辜镕不忍直视,片刻后,缓缓伸手托住了茶杯。
这是答应的意思了。
林祺贞大喜过望,连忙站起身。他就知道,除了辜镕,没人有胆色和能力帮他这个忙,“往后你就是我亲舅舅!”
伸手帮这个忙,辜镕并不是为了占他一句嘴上便宜,因此不为所动,光是瞪他一眼,骂道:“滚蛋。”
林祺贞果然滚回自己的位置上,心头一块大石头搬走了,他喝茶都喝得有滋有味,笑道:“亲舅舅,你能带多少人走?”
“大外甥,你也别开心得太早。”辜镕慢条斯理低头饮了口茶,这么多人绝不能放一个地方,非得全部打散分开处理,这不是件容易事。
辜家的产业分散在马来亚各地,具体哪些地方还塞得下人,辜镕并不是完全清楚,还得仔细找人盘算。等到找好地方,还得确定运送这些劳动力的交通工具以及准备安置区。
“我猜你也想不出别的辙,这些人我今日全部收下。”都是琐碎小事,堆在一起真让人头疼,辜镕看向林祺贞,眼神带着警告,“但你回去得把这群兵从头到脚重新仔细扒一遍,一粒子弹壳都不准带出军营。要是哪天我的地盘听到一声枪响,你知道后果。”
林祺贞也知道自己是丢了个烫手山芋过来,还是在辜镕病中,简直是专门给人找麻烦来了,因此一点都不敢乖张,乖乖地做出保证:“你难道还信不过我,别说枪弹,就是鞋上的土我也一定叫他们全敲干净才准出驻地。”
林祺贞从军的时间长过他,不需要过多强调纪律,辜镕提醒过一遍后就放下心,看了看时间,说:“留下吧,吃了晚饭再走。”
“吃不下,走了。”林祺贞起来得很利索,拍了拍衣摆,把墨镜往鼻梁上一架,飒沓流星地抬脚就走,“家里还一堆事。”
最大的事就是清理门户,周绽那个王八蛋去找英国人要真是去背主求荣,他非扒了他的皮不可!
林祺贞匆匆离开辜家,直奔家里。
进屋不到五分钟,他就忍不住发了滔天怒火,开枪把庭院里的一棵老榕树打得木屑横飞——别墅里只有噤若寒蝉的男仆女佣以及站岗的卫兵,哪里还有周绽的身影。
这个混蛋,什么辩白的机会,他根本没有想过要对他做什么解释,从一发现自己暴露,他就已经预备逃走,说什么等他回来,根本是用甜言蜜语拖延时间!
林祺贞在家里拿树撒气之时,周绽已经上了前往曼谷的轮船,他脱下军装,换上了一身单薄的长衫和一顶适宜度假的圆顶草帽,神色淡然地站在甲板上望着天上的海鸥。
天气十分好,天高海阔,再也不会有毫无原因的斥责和拳脚落到身上,他在心里幻想了一下林祺贞此刻应该会有的暴跳如雷的面容,忍不住低头微笑了片刻。
等林祺贞倒霉的这一天,他实在已经等了太久。
第37章
很多人只知道周绽非常早就待在了林祺贞身边,是家仆,是忠仆,鲜少人知晓,他其实是林祺贞在黑拳市买回去的拳手。
买他回去,不是因为他身手够好,而是因为他抗揍。
一开始他不知道林祺贞买他回去是为了把他当沙包打骂,他很喜欢林祺贞的模样,见到第一眼就喜欢,地下拳场很黑,六角铁笼的顶部只悬挂一盏昏黄的电灯,幸好他的眼睛很好,可以把坐在第一排的林祺贞看得很清楚。
这个男孩子总来这里看拳下注,年纪和他一般大,比他强壮高大得多,穿着漂亮得体的衣服,一头黑发短得像密集的针刺。他爱笑,对着他们这些打得不错的拳手常常露出赞许的微笑,却不是那种看人的笑容,是看畜生,是种打发时间的百无聊赖的笑。
林祺贞愿意把他买回去,给他换新衣裳,带他剪头发,还给他治伤,他险些以为自己的好日子就要来了,甚至在心里默默发了誓言,往后拿林祺贞当命一样保护。
他怎么会想得到,林祺贞把他收拾得干干净净,是为了在揍他的时候不弄脏自己的手。
他实在是个倒霉透顶的人,打小就是孤儿,十岁之前,他在霹雳州一个小城镇的教堂跟着英国来的传教士长大,他的手是用来弹钢琴,嘴是用来唱圣歌说英文。十岁那年,他被一个不大记得样貌的男人拐来雪市,辗转卖到这个拳场,那之后的三年,他再没有看到一天的太阳。
他已经很久没穿过柔软的衣服,被仆人带到林祺贞面前的时候,他很羞愧,也很兴奋,他的身上和脸蛋全是伤,他觉得自己不好看,甚至不敢抬头让林祺贞看自己的脸,只眯着眼睛盯着自己的脚尖——太久没有到明亮的地方,他的眼睛很脆弱,适应许久才渐渐没有流眼泪,要想完全好,更加需要一段漫长的时间。
林祺贞走到他面前,笑盈盈地把他的脸抬起来,接着,扇了他一巴掌。
脸上火辣辣的,他偏着头,一时间简直有些晕眩。林祺贞却很高兴,绕着他走了一圈,锃亮的小皮鞋踩得木地板笃笃作响,欢快极了,“动都不动,好靶子!往后就跟在我身边。”
说实在的,他非常伤心,因为林祺贞虽然把他带回了人群,却并没有打算让他当个堂堂正正的人。但这份伤心十分有限,毕竟再怎么不被林祺贞善待,都好过继续被锁在暗无天日的地下。
刚到林祺贞身边的前两年,他挨过林祺贞无数的打骂,自然而然地十分憎恨林祺贞,有一段时间,他每夜都在心里祈求耶稣,祝愿林祺贞明日就暴毙,淹死、病死、噎死,哪种死法他都觉得很好。
然而很不走运,林祺贞很小就在他父亲的要求下开始学习泰拳,因此身体十分强健,一年到头风寒都不曾染过。
周绽相信林祺贞父亲的初衷一定不是为了让儿子用金钱和拳头为非作歹,然而林祺贞却变成了一个恶毒的混蛋。
后来,林祺贞跟着辜镕进了军事学校念书,他本以为终于可以平静一段时间,让他绝望的是,林祺贞却把他也带了进去。
唯一值得高兴的事情是,有了繁重的课业和军事训练消磨精力,林祺贞渐渐地开始减少了揍他的兴趣,整日地开始跟在辜镕身后玩乐,只吩咐他做一些佣人该做的事情。
也是在那时,他同时恨上了辜镕。
他恨辜镕总是那么轻松,恨他活得那么自在,恨他不需要费力,甚至不需要给出笑脸,只凭他煊赫的出身,就赢得了林祺贞的尊重。
在辜镕面前,林祺贞懒散、纯真,简直像只打滚的小狗。
那是一个截然不同的林祺贞,周绽内心受到了无比的震撼,最让他愤怒的是,辜镕轻而易举得到了林祺贞的忠诚,可是辜镕全然不在乎。
他偶尔会发狂地想,如果林祺贞肯对他像对辜镕那么好,不,有对辜镕一半好,只要肯朝他真心地笑一笑,他也不会整日地琢磨如何宰杀林祺贞。
可惜林祺贞从不给他效忠的机会。
他知道,全因为他还不够强大,林祺贞才认为善待他是不必要的。
他恨透了这两个年轻的有钱人,尤其恨林祺贞,然而他已经是个被奴役惯的人,只知道暗暗在心里绸缪杀人,表面上却并不知道发脾气,林祺贞叫他做什么他就去做,并且做得很好。
发现他做奴才的本事比做沙包还要出色的时候,林祺贞很惊喜,此后不大离得开他,同女人寻欢作乐时也要他在门外守候,以便痛快完随时可以召唤他进屋替他擦背洗澡。
同时,或许是已经度过了狂躁的少年时期,面对他的时候,林祺贞渐渐开始变得平静。
他一直是个瘦弱的男孩子,但或许因为不再每天挨打受伤,那段日子,他的身体飞快地抽起条,以林祺贞都惊讶的速度,赶上了林祺贞的身高,身上的伤痕也变得隔很久才会出现一次——当然了,林祺贞只是减少了打他的频率,并不是完全地变成了一个善人。
当牛做马伺候了林祺贞整整两年,这期间,林祺贞空闲时候,由于无聊,教了他正规的搏斗,还有开车骑马等技巧。其实他还盼望学习射击,然而林祺贞压根没打算叫他碰枪械,他有时候心里想,大概林祺贞也知道自己是个很坏的人,怕他学会用枪以后会暗杀他。
因教学需要,林祺贞偶尔会贴他贴得很近,扳他的肩膀,握他的手腕,每每那种时刻,他闻着林祺贞身上清新的香气,听到林祺贞温和的声音,恍恍惚惚的,那颗孤单坏了的心也会有所动摇,认为林祺贞并没有恶毒到非死不可的地步,我还是不要杀他了。
他的目标,开始从伺机杀掉林祺贞变成伺机从林祺贞身边离开。
以前不跑,是身体太弱小,跑到外头也会饿死,现在不同,林祺贞长大,他也长大了,具备了独自谋生的能力。
但他苦苦等待的“离开的时机”一直没有到来,很快,战争爆发。
他们是不小心闯进那片雨林的,一开始只是为了躲避日本人的围追堵截,后来在里头迷了路,转了好几天,终于找到一条河。他们都经过野外训练,知道沿着河一直朝下游走就能出去。
被逼进雨林时是他和几个士兵一起断后,他的运气一向不好,日本人只放了零星几枪而已,别人都未受伤,偏偏就他的脚踝被弹片刮伤。
前面几天只是伤口愈合欠佳,皮肉外翻合不大拢,涉了几次水,那处枪伤渗出了白色的脓水,周围的皮肤变得又红又肿,他猜测自己大概是感染了,果不其然,夜里发起了高热。
他是个不重要的人,被林祺贞买来做沙包打的便宜货,当时躺在琴叶榕底下,河水从他身旁稀里哗啦地流淌过去,他麻木地瞪着眼睛看天上青白的月亮,心里很不甘,因为他还没尝过真正做一个人的滋味,还没过上好日子。
但同时,他又觉得,自己这样一个可有可无的人,就这么干干脆脆死了也不错。这是个乱世,死相乱七八糟的人太多太多,他好歹还有个全尸,况且死在这里,至少尸体不会被人踩来踩去。
林祺贞却不让他死,背着他一直一直走,背不动了就叫两个兵抬着走,他每次从昏睡中勉强醒来,睁开眼都能看到林祺贞的后脑勺。
那时候,他们死了太多人,枪打死的都是少数,多的是伤口感染死的,饿死的也有。每死一个人,林祺贞的脸色就要灰败一些。
过了几天,他清醒的时间开始比昏睡的时间更长,精神恢复了些,他终于抽出空思考,在自己人事不省的那几回,林祺贞为什么不肯放弃他。
想了半天,迷迷糊糊找到了几个理由。
第一,他比较争气,和之前断了四肢的残兵相比,伤得并不算太重,有较大复原的可能。第二,大概是林祺贞也很害怕,害怕死来死去,会死到自己头上。林祺贞一定认为少死一个人,死亡就会离自己远一点。
反正总不会是因为在乎他,他不敢这么想。
出雨林的那天,他的体温终于恢复正常,并且能够自己下地走路。林祺贞松了口气,称得上温柔地摸了摸他的脑袋,骂了句:“命真够贱的!你还真是怎么都死不了啊!”
林祺贞的好运气也终于再次起了作用,他们一路遇到很多村庄,拉拉杂杂带起一个很大的队伍。
那以后,林祺贞不准他再独自去断后,一看到他落在后头就要调转马头来找他,拿枪托砸他的头,并且对他进行警告:“要你去断什么后,老老实实待在爷身边。”
林祺贞再次救了他的性命,可他没办法觉得高兴,如果说在此之前他还对是否要杀掉林祺贞有所犹豫,这件事情以后,他彻彻底底再也无法狠下心思考任何杀害林祺贞的办法,他厌恶无法痛下决心的自己和对他若即若离的林祺贞。
没过多久,林祺贞被日本人下狱,林家开始乱成一锅粥,仆人跑的跑散的散。
这简直是个不可多得的潜逃机会,他躺在床上抱着自己的包袱想了大半夜,天一亮,也跟着跑了,可惜他用来犹豫的时间太长,还没出城就被日本人抓了壮丁。
幸而林祺贞教过他开车,否则他就会跟其他许多年轻男人一样被拉去修战壕,而按照他的倒霉程度,真去了前线,哪怕只是一个流弹飞过来,也一定毫无疑问第一个就将他炸死。
这么看来,林祺贞又帮了他一次。他那么憎恨林祺贞,到头来他的一身本领也全是拜林祺贞所赐。他简直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
后来,他听说林祺贞在牢房里高热不退,马上就快死了。刚听到这个消息时,其实他的心里很痛快,有种大仇得报的快乐。
可是夜深人静之时,他又觉得,林祺贞怎么死都可以,甚至死在他手上都可以,却不可以是这样一个不堪的死法——被日本人折磨而死。无论林祺贞的私德如何败坏,至少在抗日的战场上,他从没服过软。
于是,一个月黑风高的夜里,他给林祺贞偷偷送了药品。他是有充分的理由支持这项行动的,这么做绝不是同情林祺贞,而只是出于对日本人的厌恶。
给林祺贞喂药的时候,林祺贞虚弱地躺在他怀里静静盯着他看了许久,他觉得林祺贞有话想要跟他说,然而直到最后林祺贞也没有开口和他说任何一句话。
离开的时候他头也没回,心里却在后悔,林祺贞居然连句感谢也没有给他,果然,在林祺贞眼里,他还是那个卑微的沙包罢了。
战争结束,林祺贞找到了他,并且把他提成了副官,他的档案被记入了军部,摇身一变成了联邦的抗日英雄之一。
当时林祺贞高高在上地翘着二郎腿,赏赐一般问他高不高兴,他心里很想说,你真想感谢我,只需要把我当个人,平等认真地向我说一句谢谢就可以了,或者你放我走,我更高兴。
可看着林祺贞得意的脸,目光把林祺贞红润的嘴唇认真地瞧过一遍,他的心里颤抖不已,居然还真觉得挺高兴的。
在送完药品后的很长一段日子,他总是回想起林祺贞在牢房里那样虚弱的情态,那样软弱可欺的林祺贞让他产生了一种奇特的快乐和控制欲,好像林祺贞从此只由他摆布,他很怀念那样的感觉,因此他又在心里改变了主意。
他不再想从林祺贞身边逃走了,他决定留下来,他要让林祺贞得到报应,他要等林祺贞孤立无援的那天,让林祺贞臣服在他脚下,像他以前那样。
参政司的秘书同他的养父是旧相识,他也是偶尔有次陪伊丽莎白小姐去教堂参加祷告的时候知道的。
其实他虽然从小跟着传教士长大,却并不是个虔诚的基督徒,如果不是需要讨好伊丽莎白小姐,凭他自己的意愿,他绝不会在教堂枯坐几个钟头。
说起伊丽莎白小姐,此人是他在街上“搭救”过的一个贵族英国少女。日本人走后,马来亚又成了英国人的属地,他想要把林祺贞打趴下,就绝不能永远只是个副官,他必须向上攀爬,而最快捷的办法就是搭上一个英国政客。
只可惜他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副官,根本没有途径去认识英国人政要,于是只好从别处寻找机会。
伊丽莎白就是那个“机会”。
他花了很长的时间和不菲的金钱,撞了无数南墙,才打听出了现任参政司约翰逊原来有一个待字闺中的女儿。
谢天谢地,他还有一副不错的相貌可以利用,在精巧的设计之下,他只花了几个请混混的钱,便成功结识了这位出身高贵的英国小姐,并获得了对方的芳心。
同参政司秘书相认实属意外之喜。
原本伊丽莎白告诉他,当日的祷告,她父亲也会莅临,谁知道她父亲临时有事,就拜托了自己的秘书前来。不过也正是因为这次阴差阳错,否则他和参政司秘书未必这么早可以相见。
他刚说出自己的姓名,参政司秘书就震惊地瞪大了眼睛,喊了几句“上帝”,随即很夸张地抱住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