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绯色分析
老板的表情变得神秘起来:“据说张二哥疯之前收到了一样东西,就是他戴在脖子上的绿丝巾,是和那个男人的定情信物。”
老板讲完这个故事开始惋惜,顺便开始指点:“你说好端端一个人,怎么这么想不开?一个男人为另一个男人要死要活,脑子确实有问题。老张是晚了一步,要我说,他儿子说要跟男的结婚的时候,就该送去精神病院!”
林惊昼的表情不太好看,但他不是会让话落在地上的性格,他强撑着“嗯”了一声,又说:“老板,你把我们随便哪里放下就行。”
张裕舒却很直白:“老板,你观念也该更新一下了,我国早在2001年就把同性恋划出精神病范畴了。”
老板被他的语气震住,哦了好几下,没想出回答,他从车内后视镜瞥了张裕舒一眼,这个年轻人表情坦荡,像个从容不迫的演说家。
他一时没想明白,为什么他居然没法反驳这么一个毛头小子。
林惊昼拉着张裕舒下了车,弯下腰和老板道谢。
老板跟他讲好回去的时间,就离开了。
林惊昼颇有些无奈地看着张裕舒,说:“你没必要跟他说那些的。”
张裕舒平静地跟他对视。
“他要以为你真是……”这个词有点难以开口,林惊昼皱起眉,表情很担忧,“虽然现在不是上个世纪,但……”
“可我就是个同性恋。”张裕舒打断他的话头,“昨天我没在跟你开玩笑。”
林惊昼怔在原地。张裕舒看着他,有点轻蔑地笑了笑:“原来你在开玩笑。”
林惊昼看他转身要走,下意识拉住他的胳膊,有点着急地解释:“当然不是!可这种事没必要昭告天下,因为很多人不理解。”
张裕舒“哦”了一声,没表情地讲:“我也不需要别人来理解我。”
张裕舒面对林惊昼,眉眼间有凛然的感觉:“第一,我就是个同性恋,我喜欢和我一样的男的;第二,这件事没什么见不得人的;第三,性取向只是你的一部分,并不是全部。”
第27章
德钦县城位于山坳中,几乎四面环山,在谷底绵延百里。
整个县城仅有两条狭窄的主干道,是坡度极大的陡路,一直往谷底延伸。
坐在车里只觉得路是倾斜的,下了车走路更觉得上坡下坡特别费力。
两个人一前一后,没有交流。
林惊昼进了一家卖衣服的小店,张裕舒没进去,他站在门外,看街对面的商铺。
这里的商铺招牌上大多会再写一行藏文,张裕舒看着那些奇异的笔锋,表情很安静。
这里就像他喜欢的电影里拍摄的那种县城,老旧重叠的楼,步履不停但脸上没有表情的人。
县城是不需要电影滤镜的,它的底色就是这样。
今天是这样,明天也是这样。
林惊昼从店里钻出,新买的一件棉质衬衫已经穿在身上,他冲张裕舒说:“走吧,去吃饭。”
这是一个和好的信号,虽然张裕舒不明白林惊昼在闹什么别扭。
林惊昼朝他看看,手下意识摸烟,但最后没掏出来。
张裕舒觉得他站在那里很突兀,像个淡淡的旧日影。
这家饺子店是林惊昼刚刚跟衣服店老板娘打听来的,是个东北人开的,他们点完了菜,林惊昼压低声音说:“东北人是最好辨认的。”
张裕舒点头表示同意,刚刚大哥一开口,他就听出来了。
他们点了三份水饺,都是蒸的,皮薄馅大,特别鲜美。
吃完一份之后,林惊昼突然说:“你知道,现在虽然不是2001年,但也只是2012年。”
张裕舒停下筷子,看他。
“我知道,现在如果我跟别人说,我喜欢男的,要跟男的过一辈子,他们看我跟看张二哥没有分别。”张裕舒说。
林惊昼“嗯”了一声,往后靠在椅背,说:“我应该比你大很多。”
“你是八零后吗?”张裕舒问他。
林惊昼点头:“我是八一年出生的,我没你那么会读书,十六岁我就出来打工了,一开始在重庆,后来去了深圳。”
“你到底是做什么的?”张裕舒看着他,目光中满是探究。
林惊昼不着调地讲:“我在深圳夜总会做保安。”
“你别误会,不是那种夜总会,就是唱歌的,老板听歌,高兴了就送花篮,开酒,歌手可以赚提成。”林惊昼跟他解释,一脸认真,“我就负责抓那些喝多了发酒疯的人。”
张裕舒十分怀疑地看着他。
林惊昼继续说下去:“千禧年之前,所有人都是隐藏自己的,小时候我家附近有片树林,入了夜,会有手电筒的光扫来扫去。那时候大人总会讲鬼故事,说里面抓出来的人,都是不男不女,不人不鬼的。”
“现在想想,很多事情都是突然发生的。千禧年是一个分界线,之后同性恋就像雨后春笋那样冒出来,大谈性解放。”林惊昼的表情有点迷茫,“直到今天我还不明白,为什么那么多人仿佛在一夜之间就能转变观念?接受自己是这么容易的事情吗?”
张裕舒把面前的盘子转了转,让有饺子的一面朝向林惊昼,他说:“你再吃点。”
“还是读书多就比较容易?”林惊昼托着脸,有点苦涩地笑了笑。
“我十六岁的时候,因为成绩太差,所以念了一个中专,那里我认识了一个人,我已经不记得他的名字了。”林惊昼叹了口气,夹起一个水饺,慢腾腾地咀嚼,“他好像比我大吧,也比我懂,他约我在小树林见面,他上来就抱住我,抱得特别紧。”
“我觉得挺害怕的,但又很喜欢他。”林惊昼自嘲地笑了笑,“真是傻逼。”
小树林很黑,四周有窸窸窣窣的声音,像风也像人,林惊昼的背抵住粗粝的树干,那种触感像是有虫子爬过他的身体。
林惊昼想到听过的关于手电筒的故事,他很紧张,他想推开面前的人,可是又做不到。
白光是突然亮起的,林惊昼听到呵斥声,脚步声,还有那个人匆匆逃跑时撞在树上的声音,那一瞬间,树叶疯狂抖动着,像是在尖叫。
林惊昼跪在了地上,他颤抖着,想要扣好扣子,可是手指没有一点力气。
那一刻他明白了,夜晚的树林里是没有精怪的,只有人,贪图欲望又将死于欲望的人。
“来抓我的人里面有个嘴特别碎的大妈,第二天我们家附近所有人就都知道了,我是个小变态,和男的在小树林里乱搞。”林惊昼耸肩,满不在乎地说,“于是我就天天往她家里扔狗屎。”
张裕舒听得直皱眉。
“我爸气疯了,把我打了一顿。我妈更极端,直接跑了。她离开了重庆,我再也没有见过她。”林惊昼咧嘴一笑,突然伸手,拍了下张裕舒的头,“你是不是特别不会安慰人啊?”
张裕舒撇嘴,说:“如果你是因为这件事,这么多年没法接纳自己,挺不值的。你妈妈离开是她的选择,与你无关。”
林惊昼“嗯”了一声,低头继续吃饺子,也不知道有没有听进去。
后来他们又在街上逛了一会儿,林惊昼买了两瓶苦荞酒,一瓶送给了老板,另一瓶带回房间。
这天晚上,林惊昼翻来翻去睡不着,好不容易打了个盹,又突然醒了。他翻了个身,发现张裕舒坐在地板上,看着窗外发呆。
林惊昼扭亮床头灯,赤着脚下了床,他坐到张裕舒的身边,问他:“在看什么?”
“有星星。”张裕舒说。
林惊昼仰起脸,夜晚如同绸缎,在很高很高的天上,没有被云遮住的角落里,确实有两颗星星。
“你有心事啊?”林惊昼用手指戳他的胳膊,很敏锐地问。
张裕舒摇了摇头。
林惊昼又站起来,回来的时候,手里拿着酒和两个叠起来的玻璃杯,他说:“有心事喝点酒就好了。”
张裕舒看了他一眼,说:“我不喝酒。”
“那我喝。”林惊昼冲他笑,那是一种好像一切都是完完好好的那种笑。
张裕舒突然说:“其实我也不是一开始就能接受这件事的。”
林惊昼抿了一口酒,他舒服地放松肩膀,有点不着调地说:“原来你还在在意我白天跟你说的事情啊,其实我说的是假的,我妈早就跑了,她受不了我爸酗酒,他喝多了见谁都打,受不了也正常的。我不怪她。”
张裕舒看着他,床头灯的暖光在他脸上流淌,让他看起来,居然有些温柔。
“别说我了,你呢,你为什么来这里?又为什么对日照金山这么执着?”林惊昼偏头看他,神情像一个真正的兄长。
张裕舒没表情地说:“我是和同学一起来云南旅游的,因为看日照金山的事情跟他们吵架了,他们说下雨天看不到的,不要去了。我偏不,我一定要看到,证明给他们看。”
林惊昼忍不住笑出声:“大学生,你怎么这么幼稚啊?”
“我从小就这样,别人说我做不到的事情,我就一定要做到。”张裕舒认真地讲。
林惊昼饶有兴味地看着他,眼睛弯起来:“真是可爱啊。”
张裕舒很嫌弃地看他一眼,回他一句:“好恶心。”
林惊昼不太在意,他又往杯子里倒了点酒,伸手拿了张裕舒放在桌上的笔,他用笔的一端,轻敲玻璃杯。
林惊昼微笑起来,说:“我给你唱首歌吧。”
玻璃清脆的声音在静夜里旋转,林惊昼的嗓音很好听,像一把琴。
张裕舒被他吸引,目光下意识落在他的脸上。
直到今天,张裕舒才发觉,林惊昼有一双特别缱绻的眼睛,看人时含情脉脉的,像江上的小灯,温柔地闪烁着。
林惊昼唱到一半忘了词,就瞎哼哼,他被张裕舒盯得有些无法集中注意力,连节拍都乱了。
张裕舒想不起来,他到底在哪听过这首歌,他觉得林惊昼的声音太轻了,于是他沉默着靠近,想要听清楚。
他闻到一股甜香,还是那种洗发香波的气味,但他不觉得刺鼻了,他伸手拢住了林惊昼的后脑勺。
他听到玻璃杯慌乱地响了一声,那声音像涟漪一样荡开。
在声音消逝的前一秒,张裕舒毫不犹豫地咬住了林惊昼的嘴唇。
第28章
张裕舒尝到林惊昼舌头上残留的酒味,有一种奇特的香味,他喜欢这个味道,每一寸都细细地尝过去。
林惊昼被他亲得不断后仰,最后手肘碰翻了玻璃杯。酒如洪水般倾泻出来,沾湿了他的衣服和头发。
张裕舒的手指穿插在他的发间,动作有些强势地拉扯他的发根,林惊昼退无可退,仰面倒在了地板上。
张裕舒像一只大狗那样,用双手按住了林惊昼的肩膀,用鼻子轻轻嗅他的头发。
林惊昼被他亲得有些懵,呼吸还乱着。
张裕舒的鼻尖沿着他的皮肤游曳,最后两人四目相对,呼吸缠在一块儿。
张裕舒的眼睛很黑,边缘发蓝,像夜里的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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