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诸君肥肥
埃默森无言以对。杜尔米可能是在夸赞帝皇之路,但埃默森觉得自己并没有被夸到。他停顿了一下,才接着说:“巨面者阶段对你来说还太远了。你现在先考虑怎么成为选民吧。”
“我应该是选民了。”杜尔米诚恳地说,“一不小心给领民们开过会了,所以就变成选民了。”
……这话听起来为什么这么气人啊?这小兔崽子是不是有什么奇奇怪怪的天赋啊?
埃默森抽了抽嘴角,说:“很好。那接下来就是眷者。选民成为眷者,需要你定下一个目标,然后在你的指挥或统率之下,让所有领民全部参与进来,共同达成这个目标。”
“啊?”杜尔米突然愣住了,“所有领民?”
“是的。譬如战争期间你去攻打一座城市,而你的领民都是士兵、都参与了这场战争,并且的确占领了这座城市。这可以说是一次成功的出征。”
“现在哪儿有什么战争?”杜尔米怀疑地问。
埃默森恨不得大声叹气:“奥古斯王国和诺斯王国的边境一直有冲突发生……你不知道?”
“……呃,这个我好像知道。”杜尔米悻悻,“但我现在在森罗海,马上都要到波尔普恩了。”
“简单。”埃默森说,“你去把神性种子抢过来,让你的领民都出把力,这就成了。”
杜尔米不可思议地说:“您再说一遍?!”
“你,”埃默森指了指杜尔米,“把神性种子抢过来。”
“……我听说巨面者都在抢这玩意儿吧。”杜尔米茫然地说,“我还能凑这热闹吗?”
“这就是帝皇之路。”埃默森却漠然说,“选民到眷者也算是一个天堑。这个目标的选定必须是艰辛的、必定是困难的。对于一般帝皇之路的行者而言,他们的选择可能是选定一座城市,成为城市的领导者,然后带领这座城市走向繁荣。
“这是最常见的目标。但你以为这就很容易吗?”
杜尔米摇了摇头:“很不容易。”
“而你面前就摆放着一个天赐良机,毕竟神性种子就在那儿。”埃默森撺掇,“试试吧,反正失败也没什么惩罚。”
“……失败了我就可以完蛋了。”
杜尔米暗自磨了磨牙,然后他突然怔了一下,心想,好像也没什么问题,顶多是个死……难道他怕死不成?
他只是觉得这听起来有点麻烦,所以下意识有点抗拒。可他其实也没有筹谋过什么事情,一直以来都没什么目标感,只是按部就班地从谢兰驶向雾兰。
抵达波尔普恩之后他究竟要做什么呢?
寻找母亲的家族成员吗?可是如今看来,妈妈跟她家里的关系也不怎么样,他顶多找到一两位血亲聊聊往事,又不可能真的去往弗尼瓦尔家族或是神殿生活。
至于寻找外域真相这个大目标,实在是过于遥远,他一时半会儿也没见到什么进展,只能一点一点了解世界、了解世界的这些神明。他感觉自己已经了解了很多,又感觉自己仍旧是那般无知。
这么一想,杜尔米甚至有些迷茫了。
而埃默森所说的神性种子一事,杜尔米一路行来也听了不少零零星星的信息。
他不禁有些意外,发觉自己好像真的有机会参与到这个事情里。他甚至知道神性种子就出现在波尔普恩的矿场,这还是他的一位领民——他的堂兄——告诉他的。
但是他好像也没什么参与进去的理由啊?杜尔米转念又想。他要神性种子有什么用呢?
只是,换个角度来说……呃,比如说……他记仇!那个【虚月】的眷者杀了他好几次。虽然他自己对神性种子没什么想法,但是他也不想让神性种子落到这位佞神手中!
……对啊!他为什么不抢呢?听起来还挺好玩的。【白日梦】先生去往波尔普恩也总该有个正当的理由吧?
杜尔米被这个突如其来的念头说服了。
于是杜尔米沉思片刻之后,竟然露出了一个兴致勃勃的表情,他说:“我发现您说得对!我完全可以把这事儿当成目标,至少给自己找点乐……呃、找点事情做!”
“你想说给自己找点乐子?”埃默森似笑非笑地说。
杜尔米心虚地清了清嗓子,说:“这怎么能算是乐子呢!我可不能让神性种子落到佞神手中啊!”
埃默森倒是被他这义正词严的说法弄得一笑,他笑叹说:“倒也不错。正神或许不怎么理会人类,佞神却是要刻意捉弄人类。”
“其实我知道的佞神也不多。”杜尔米说。
“每座城市的政务署每年都碰上几千桩佞神信徒的案子。”埃默森随口说,“要说近些年最出名的事情,那肯定就是格拉德饥荒了,一口气死了至少五十万人,真是匪夷所思。”
杜尔米一怔,然后惊异地说:“格拉德饥荒是佞神干的?”
“是。”埃默森说。
“哪一个?”
“这可不好说。”埃默森讥笑一声,“说不定不止一位呢?”
杜尔米怔怔。
隔了片刻,他感觉自己的好奇心又在蠢蠢欲动。他捏了捏手指,然后小心翼翼地试探:“这么说,当初【帝皇】建立政务署,就是为了对抗佞神吗?”
埃默森下意识停顿了一下,不过并非是拒绝回答这个问题。他好似陷入了一段遥远的、漫长的回忆,隔了片刻之后,他才用一种近乎恍惚的语气说:“这个说法不算错,只不过……我带你去个地方吧。”
“啊?”
埃默森回过神,露出了一个轻微的笑:“很久以前,我从【时历】那里拿了一块时光的碎片。那是祂珍藏的藏品,我却不愿祂来收藏,所以就自己拿了过来。
“今日既然提到这个问题,我就带你去逛逛。当然,我不会干涉你的路线,你自己想怎么逛就怎么逛。”
拿来。杜尔米琢磨着。嗯,拿来。
然后他才明白埃默森为什么用“拿”这个词。眼前画面转瞬变化,一抹静止的、死寂的城市剪影出现在他的面前。随着埃默森的话语,这座城市重又活了过来。
“这里是法涅斯王朝的第九十九年,克里斯琴的夏天。”
第187章 共赴梦乡
因为外域也总是给他扔来奇奇怪怪的碎片,所以杜尔米对于自己身处法涅斯王朝时期的克里斯琴一事并不震惊。
但他却产生了一个奇妙的念头:爸爸是研究此地历史的,却只能隔着时光与岁月重重帷幕遥遥相望,即便在考古挖掘现场,说不定也只能碰上一些货真价实的“碎片”残骸。
而他却真的来到了这里。要是他的爸爸妈妈还在的话,他一定要跟爸爸好好炫耀一下,再跟妈妈一起取笑爸爸。
想到这里,杜尔米一边笑,一边叹了一口气。
接着他又想,埃默森这么做,岂不就是暴露了自己的身份?算了,还是不要思考这样的大人物究竟是如何想的吧。
还是望向这座城市吧。
杜尔米对克里斯琴并不陌生,只是克里斯琴常常活在他的记忆之中,而非现实之中。他曾与父母一同在克里斯琴生活了十三年之久,几乎等同于杜尔米全部的童年。
关于克里斯琴的记忆——在他尚未得到记忆锚点之前——是模糊又清晰的,黯淡的同时又十足明亮的。
十三岁时,杜尔米同父母一起离开克里斯琴。
他记得当时他们坐在火车上,爸爸正催促他将背包放下来,而妈妈正在研究当日的火车餐。那个时候他还没有背井离乡的概念,只是觉得他们将要踏上愉快的旅途,所以满心亢奋,恨不得跟火车一起跑、而不是火车载着他跑。
在火车将要离开的时候,他不经意间望向了克里斯琴。他很难说那一瞬间他望见了什么,或者说察觉到了什么。他感觉克里斯琴在与他告别,或者说,他终于意识到自己是要离开克里斯琴了。
于是他望见一抹城市的剪影。那并不是实际存在的东西,因为以他当时的视角,他不可能望见克里斯琴的街道、建筑、广场。可他想到了那些地方,于是就好像望见了那些地方。
他突然想到自己家不远处的那家面包店;偶尔,清晨的时候,他会在树叶飘荡之间,嗅见面包清甜的香气。他想到家里的小花园,想到自己满心期待春夏将要结果的那棵小果树;可他好像等不来那个时刻了。
他呆住了,亢奋突然变成了一丝奇异的空茫。
爸爸妈妈注意到他的表情,于是问他怎么了。他有点不知所措地说:“可是……我们真的要离开了吗?”
爸爸笑着叹气,而妈妈轻轻摸了摸他的脸颊,低声说:“我的孩子,我亲爱的小杜尔米……永远是故土难离。”
他都已经在克里斯琴生活了十三年,而他的父母只可能在克里斯琴生活了更久……二十年?他妈妈起码在这里待了二十年。他爸爸恐怕会更久。
但他们终究还是离开这里。并且往后的岁月里,他们也不知道自己是否还会回来。
如今,在离开克里斯琴六年之后,杜尔米重又回到了这里。只是他反而来到了更遥远、更明媚的克里斯琴。
在杜尔米的记忆之中,克里斯琴有一种非常黯淡的、不太明显的,只有长久生活在克里斯琴的人才能察觉与体会到的,压抑与凝滞的气息。这是一座失去了旧日辉煌、勉强维持己身名誉的城市。
这是一座濒死的城市。
当然了,奥古斯王国未有那般不堪;作为王都,克里斯琴尽管没有利文斯通那般繁荣的经济面貌,但也有自身独特的历史文化底蕴。
可恰恰是这样的气息摧毁了克里斯琴。居住在克里斯琴的人们常常忆起昔日法涅斯王朝的辉煌,恐怕连克里斯琴自己都怀念彼时灿烂的年华。于是克里斯琴的空气中便永远弥漫那一丝怪异、恍惚、虚无缥缈的气息。
法涅斯王朝已死。克里斯琴已死。
活下来的恐怕只是克里斯琴的废墟。人们仍旧生活在这座城市之中,却再也不可能从这座城市的所有建筑的残影之中,听闻往日飘荡的歌谣、浮华的曲调。
可如今杜尔米望见了。
杜尔米望见了一座仍旧活着的克里斯琴。
这是法涅斯王朝的第九十九年,是这个王朝最为鼎盛、最为盛大的时期。人们为迎接王朝的一百周岁生日而满心期待。这更是夏天,连空气中飘荡着那种热烈的、滚烫的气息。
似一场夺目的烟花、似一片雍容的花朵。转瞬即逝,却被人为定格下这一缕时光的叹息。
杜尔米问:“当时的克里斯琴,是这样生机勃勃的吗?”
“哦?”埃默森的声音停了一下,“……我倒是忘了,你也在如今的克里斯琴生活过。是啊,当时与如今,克里斯琴已经截然不同了。”
可您望见过彼时的克里斯琴。当您一刻不停地审视如今的克里斯琴的时候,您会怎么想呢?那可是您亲手缔造的冠冕、亲手建立的王朝——您怎么会眼睁睁望着祂跌落、望着祂崩溃呢?
杜尔米很想这样问。可他望见如今仿佛连空气都在跳跃轻舞的克里斯琴,他却觉得自己问不出口。
于是他问:“那么,克里斯琴活到了一百周年的庆典吗?”
“当然。”埃默森的声音之中蕴藏了一丝笑意,与一丝残存的冷酷,“当然。法涅斯死在第一百零二年。”
这是第九十九年。这是法涅斯最后的荣光。
……听起来有点短暂。杜尔米突然察觉。赫米什王朝建立在第三神历,但存续了十二世王之久。哪怕一位王只统治十年,那也有一百二十年,那都已经超越了法涅斯王朝的寿命。
可是,法涅斯王朝既然是统一了谢兰的鼎盛王朝,怎么可能只持续百年?即便衰落,也不可能这么快吧?
杜尔米转念又想,这个百年的寿命,或许是以法涅斯王朝彻底统一谢兰之后开始算的。在此之前,战争期间的法涅斯自然也是存续的,只是还算不上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王朝而已。
换言之,安德烈·法涅斯活跃的时间,肯定不止这一百零二年的时光。
“好了,别想这么多,杜尔米。”埃默森的声音渐渐变轻,然后缓慢飘散,“来到这里,可不是为了让你感时伤怀……好好看一看这座城市吧……”
杜尔米默然。
于是他真正踏足了这座城市,像是一个过路的旅客,又或者一个归来的游子,投身进这座城市宽阔、热烈的怀抱之中。
他听闻舞乐声,便发觉人们正在为明年的庆典排练。他凑过去与人们一同共舞,这才知道明年还真有这样大家一起跳舞的环节。人们还在统计其余人的才艺,说要自己搭建舞台,为明年的庆典增光添彩。
杜尔米便厚着脸皮给自己报了一个歌唱的项目。他说他很会唱歌,于是其他克里斯琴人就撺掇他唱一首。
他不怯场,在广场上便唱了起来。他唱的是自己很小的时候从家庭教师那儿学来的一首歌谣,是庆祝安德烈·法涅斯得胜归来、纪念他高举旌旗的那一幕。
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想起了这首歌谣,可记忆锚点帮他回忆起每一个音符,甚至连他当初唱错的地方都想了起来。
“……王啊——望你离去、盼你凯旋……见你得胜、愿你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