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雨里举铁
结果这位叫王鸣的,居然还真的留了下来。
祝奚清:只是客气客气,你这也太客气了吧!
小福只能从湖里多捞了一条红鲤鱼。
王鸣一脸暴殄天物的眼神。
后来还是王鸣从外头知名的酒楼里叫了一桌席面。
一桌席面就值高贵的五十两,庸王吃不起一点儿。
为了感谢王鸣的体贴,祝奚清让小福将那条红鲤鱼送给了他。
之后王鸣扣着那条鱼的鱼鳃,真就这么拎回了自己家。
更是引得隔壁一顿咋咋呼呼。
只有能听见王彩灵心声的祝奚清在想,这人不会和自己的娃互通有无过,准备提前投资他吧?
畏惧了家人们。
搁外头谁不知道庸王无才无能。
当然这只是想法。
实际和王鸣坐在一桌吃饭的时候,祝奚清就发现他灵魂有异了。
说人话就是他灵魂上的厚度不对,极大概率是个重生者。
重生爹,穿越女,还有那个看起来分外能打的女主人……
祝奚清很好奇自己这个主角怎么就住在了另外一个片场里的看起来很像是主角一家的隔壁。
以及他同时产生了好奇,上辈子王鸣投资的肯定不是他这位庸王。
所以那小姑娘到底有没有和他爹互通有无他这位传奇暴君的人生呢?
祝奚清思考了一秒就放在一旁去了,无所谓、不重要。
他只要安安静静地当三个月宅男,等解除了封印,就可以从宅男进化成gai溜子了。
什么暴君不暴君,谁不知道他是无能的庸王。
王鸣家
王彩灵正在和王鸣闹脾气。
她根本不能接受自己爹老是靠近那个暴君。
“阿爹知道什么是卖官鬻爵吗?”王彩灵非常认真地看着王鸣。
王鸣一言不发地坐在一旁。
他哪里不知道了,上辈子他可是亲眼看见过那些场面。
好似要将所有天下读书人全都要踩到泥水里的盛况。
那时他和天下所有人一样,对登基不久的祝奚清大骂不配为君。
然而那时候的王鸣没想明白,为什么那么多读书人一起骂,身为皇帝的人却没进行任何降责,也没进行任何改变。
他那时还没到位极人臣的地步,根本看不懂局势。
哪里能明白国库空虚得连整个盛京城都养不起,更何况是掏银子去应对东夷西戎北狄南蛮这些来自四面八方的乱子。
庸王不卖官鬻爵,怎么在最短的时间内搞钱,靠那些人发善心吗?
他手里无兵无权,谁听他的,就算真有了募捐的名头,可捐一万两是捐,捐一两也是捐。
让商人献利?
献个蛋,那些人不发国难财就不错了。
王鸣作为某种意义上仍然无法观看到全局的升斗小民,那时别说是跟上祝奚清的思路了,他甚至连祝奚清想做什么都不明白,又如何能知道上头的那人已经想到了十年后。
后来时过境迁,盛周国从四面为敌,大厦将倾,又被祝奚清力挽狂澜,重归盛世,这些事才终于隐隐约约被当初的辱骂者们弄明白,祝奚清从未惠己,而是始终在惠民。
所以庸王无论如何都不应当是一位暴君,或许最初与民间意见不同,但也确实做到了爱民如子。
这是目前在位的皇帝,乃至后来上位的二皇子都无法做到的。
两人可是差一点把整个盛周江山都给折腾没了。
如果没有庸王……
王鸣自己都无法想象自己究竟是成为两脚羊,还是成为外敌的奴隶……
他打了个寒颤,认真地告诉王彩灵,“灵儿,为父不知道你在梦中看到过什么预知,但你不能仅以片面的信息就如此定义一个实实在在存在的人。”
王鸣已经重生两年了。
重生前,这两年阶段的他一直不喜欢娘子在外抛头露面赚钱。
可钱这东西,有的时候不以为然,没的时候就明白什么叫一分钱难倒英雄汉。
重生归来的王鸣不仅不再拦着媳妇儿,还自己主动想办法赚钱,虽然开始只能做抄书这种活计,后来也是走了趟旁门左道,赚了笔大的,才让自己家日子没那么难挨。
仅仅是让自己小家过得稍微好一些,就这么难了,王鸣根本无法想象挽大厦之将倾的祝奚清到底有多难。
尤其是王鸣还知道,在所有惠民大计推行最盛的那个阶段,祝奚清遭遇刺杀的次数比他吃饭还勤。
这般王者,怎会是暴君?
王鸣心中已经产生了想要做史官的念头,他绝不允许后人如此编排祝奚清!
隔壁摸鱼的摆烂庸王狠狠地打了个喷嚏。
“秋分都过了,也算正常。”
肯定不会是有人在想他吧?
第488章 闲散王爷不想为帝(3)
gai溜子生涯提前了。
自己有意当宅男和被别人按头当宅男,那可是两回事。
宅了半个月的祝奚清实在受不了了,就干脆换上一身粗布青衫,又对面容稍作伪装,再改一改贵族的走路姿势……变装完毕的祝奚清往那一站,再无人能瞧出他竟是一位王爷。
在京城出门溜达,吃吃喝喝是最能体会到直接快乐的。
祝奚清从侧门离了王府,后门小巷偶尔路过行人,没一个能挑出他的问题。
等到了有知名酒楼的那条街上,周边铺子的掌柜或是摊位上的小贩,则纷纷对祝奚清打起了招呼。
“西公子有段时间没来了啊,难道是那有知名酒楼的饭菜已经不合你的口味了?”
祝奚清嘴角带笑回话,“要是那有知名酒楼的饭菜都不合我口味,那这世上就没地方能合我口味了。”
后面他又向那些主动向他打招呼的人致意。
上辈子当了厨师,这辈子对吃食方面自然也就变得挑嘴。
皇宫里的日子可不好过,祝奚清在被丽妃娘娘弄到自个儿名下前,御膳房那边给他的份例,可怜到每天只有两个馒头和一菜一汤。
菜是蔫儿的,汤是菜泡水。
祝奚清实在没法硬着头皮让自己吃这个,何况那时他还是个小娃,需要营养,不然以后长成矮子,像是被锯了腿似的,可不就尴尬了。
因此他三岁那年,亲娘被打入冷宫后没几天,他就已经开始找机会往皇宫外头溜。
按理来说,要只是为了让饭菜有点营养,他实在没必要舍近求远,去御膳房偷吃总比出宫要来得简单。
毕竟三岁小娃走起路来,稍微走远一点,小腿就能肿成大萝卜。
可惜御膳房里的所有饭菜全都是有数的。
那些写着去御膳房如入无人之境的话本,多半都是把管事的当成傻子糊弄。
祝奚清就算是在一整盘菜上,只挑出一片绿叶,那些眼神贼精的宫人都能发现得清清楚楚。
他三岁时才一丁点大,这个年纪跑到街上,多的是人怀疑他是不是意外和家人走失。
祝奚清在那会儿就给自己贴了个贪吃标签,说是拿着爹娘给的月银摸出了府邸,想来外头买些新奇吃食。
头一年他在外头晃荡的时候,还总是因为年纪太小,被人盯上。
有的能避开,有的却避不开。
某一次祝奚清就被人给弄进了拐子窝,他也是个有仇报仇的人,进拐子窝没多久,就用随身荷包里准备的药材弄成了迷粉,把拐子全放倒后,挨个拿着小刀划了脖子。
期间有其他被拐者陆续醒来,看到这一幕时,只恍然觉得自己看到了魔童。
实在是太吓人了,血流了一地,将那些拐子准备的干草浸得透透的。
有许多人都将祝奚清当成了恶鬼,但其中有一个十五六岁,自称是来上京投奔亲戚却意外被拐的人,反而开始主动询问,并学起了祝奚清给那些拐子割脖子的动作。
直到拐子死了个干净。
期间那些被拐来的,能跑的都跑了,不能跑的也求其他能跑的帮忙抬着一块跑,反正是不想和这两个看着就像是恶鬼的人待在一处。
再后面就是那个十五六岁的少年,主动说了希望能奉祝奚清为主。
三岁小娃能做出割喉这种事听起来确实天方夜谭,亲眼见证后,也真切令人心生畏惧。但不管哪种想法,都改变不了能做出这种事的人本身非凡的事实。
仲旭枫放弃了原本投奔亲戚的打算,干脆给祝奚清做事。
前头两年,仲旭枫给祝奚清做的唯一一件事就是,在祝奚清找来后,领着他一块在京城吃吃喝喝。
十五六岁在祝奚清看来是少年,是孩子,但在这个世界有的都当上父亲了,因此三岁小娃有大人带着,即便偶尔还是会被人盯上,但敢动手的,却得掂量掂量。
祝奚清自己吃吃喝喝,总不能让仲旭枫掏钱。
银子这东西,他能留在手里的,都是昭仪娘娘倒台之前私自攒下来的。
不好坐吃山空,五岁那年,祝奚清终于取出一部分银子,叫仲旭枫在盛京城东西南北四条街里最便宜的西街开了个酒楼。
名字就叫“有知名”酒楼。
菜单由祝奚清亲自设计,仲旭枫兼职掌柜和明面上的东家。
店一开起来,起初不知名,再到出现回头客,回头客陆续增多,最后传播开来,享誉盛京城,也仅仅只用了半年时间。
打眼一看,未来的日子应当是数钱,拿钱开分店,享誉天下,成为天下第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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