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置业
李盛从后面扑上去压住人,两只前爪按住他的肩膀,后爪直接踩到了他的大腿上,而后歪歪头想把人的脖颈咬烂,顿了一下,还是有点嫌弃,于是伸出前爪弹出爪勾,划破了他耳后的大动脉。
被他压在身下的女子惊魂未定,这会儿抖着手把自己胸前被扯开的衣服合上,两只眼睛看向面前凶悍的猛虎,一时间被吓得呆住了。
李盛看了她一眼,心里叹一口气,但愿三月份秦军打过来的时候这个女孩还能活着,没准还能被带回家乡。
不想吓到他,李盛用爪子勾住这个匈奴人的衣服,把人拽到了一个草垛后面,这人干坏事也是找的僻静场所,这会儿倒是方便了李盛,根本没人经过。
李盛给自己做了好大一会儿心理准备,才爪子和利齿都用上,把人撕扯得,没个人样,然后忍着恶心用他的衣服裹住头,叼着往回跑。
只有所有人都相信确实是猛兽作乱,那个女孩才不会有任何麻烦。
李盛回到咸阳的时候,已经是半上午了,朝会刚刚结束,不少大臣正在往宫外走,李盛把东西扔下,等大家都走得差不多了,他才慢慢去了明光宫,事以密成,还是不要搞得满朝都知道了。
于是,嬴政刚刚休息了一会儿,换了衣服坐在殿内和几个心腹大臣在一起看地图的时候,就听到了外面的呜呜声,他们抬起头,就看到玄虎飞跃入殿内,把嘴里的东西扔下,嫌弃地呸呸了两下,然后前爪像是踢球那样把这东西踢到了御阶下。
大老虎又横又拽地冲着他们抬了抬下巴:诺,给你们定定心。
第372章
明光宫里大殿上,一个粘着血污,还被包成了个球的东西叽里咕噜地滚过来,碰到了御阶才停下
最前面离得近的李斯和王绾已经闻到了血腥气,抬眼看向上首的陛下。
嬴政站起来自己走下台阶,看着侍从来抖着手解开那个包袱,露出了一张青白的死人面孔。
“啊—”正待叫出声,那小宦官立刻使劲儿咬住牙齿不敢动了,啪擦往底下一跪:“奴婢失仪。”
嬴政挥挥手让他下去,自己则是低下身来用一张巾帕隔着手,掰着这颗人头看了看。
不得不说大秦朝还是武德充沛,这会儿殿上文武臣子们,就没有一个露出什么害怕惊恐的面色的,倒是惊喜居多。
“陛下,这样貌发式一看便知是胡人,且他的头上还有发饰,这松石颜色鲜亮纯粹,也有些价值,这肯定是个小官!”
王贲是个很有上进心的将军,自从知道要打匈奴,他就回去请教老父王翦关于匈奴的事情了,这会儿一见这被虎君带回来的匈奴人头,立刻就发觉了这件事更重要的意义,他抬起头,见几位大臣们都是眼神精亮似有所得,看来大家都想到了——既然虎君能找到那匈奴的聚集地,那么等他们挥师攻打草原,只要跟着虎君走便是了!
嬴政过来摸摸虎头:“寅君,你去把此人杀了,有没有受伤?那些人有没有发现你?”
说罢就开始摸摸前爪摸摸胸毛,李盛蹭蹭他的手心,站起来伸了个懒腰,前前后后转了两圈给铲屎官监察,又四脚朝天地躺下给他看了自己毛肚皮,这才让嬴政放心。
吩咐人把那个匈奴人头拿下去,君臣安置下来继续商议,只是这次,他们商议的就是什么时候具体出兵,谁带队谁监军谁负责后勤这些事了。
“还有一事—”蒙武皱起眉头,直身行礼:“陛下,虎君威势纵横,军中的马却都是凡物,若是让虎君在前面引路,只怕咱们的马会不敢前行啊!”
这倒是个问题,大老虎伸出后爪挠了挠耳朵,尾巴尖尖左右轻轻晃着,马害怕老虎是天经地义,似乎也没什么办法啊。
但是李盛没想到的是,这时的秦宫中居然已经有了驯兽的专业人士。
嬴政把李盛去年梳毛毛攒下的两大箱子毛球球都征用了,他打算选出一些性情沉静的马来当前锋,在两个月内尽量让他们熟悉虎虎的气息,只要不害怕不惊马,就够了。
这些马不用和老虎直接碰面——李盛在前方引路,自然会留下爪印,哪怕是夜里,举着火把也能辨认清楚地上的爪印的。
关于这件事,嬴政无比相信——虎虎从小到大踩烂的床榻都有十来张了!只是在跑动的时候多使使劲儿留下显眼的爪印,这岂不是很容易吗?
李盛对这个操作没有任何意见。
除了这些操作,蒙武还提出了另一个方法——给虎君提前洗澡,并且带上香囊遮掩一下自己的气味,不管用处多大,总能聊胜于无吧。
李盛闻了三种香,打了八个打喷嚏,撂挑子不干了,猫科动物本来就嗅觉灵敏,让老虎带香囊,简直是在折磨他的鼻子!
大老虎蹲在窗户上使劲儿闻了闻空气中的青草气息给自己洗洗鼻子,哎,青草气息!
最后定下来的是李盛自己叼回去的三种野草——虎妈当初教过他这三种草药老虎也可以吃,一种是腹部疼痛的时候吃的,解毒,一种是帮助消化的,还有一种是帮助排毛毛的。
三天后,李盛看着面前的“香囊”,无语地抽了抽嘴角,这也太大了,而且这个形状,跟后世宠物绝育以后带的那种花朵形状的防舔舔的圈圈有什么区别!
但是嬴政很期盼地看着他。
大老虎的尾巴在地上拍了拍,冲着殿内的宫人们叫了一声。
嬴政秒懂,挥手让他们都下去,就剩下一人一虎。
行吧,反正也没人知道。
李盛走到铲屎官身边,低下头让他给自己套在脖子上。
布料倒是还不错,很软很舒服。
李盛带着这个大圈圈走到铜镜前面照了照,只觉自己的帅气值直线下跌。
他转过头,看向嬴政:本虎虎真是为你付出了太多!
另一边良马的训练也终于有了成效,一千匹马里面总有些聪明马,在一次次闻到猛兽气息但是又没事后,终于,有十来匹马能渐渐稳定了状态,虽然仍然是惊惧焦虑,但是在主人的安抚下还是能保持骑行的状态。
为此,还伤了不少士兵——都是被惊马摔下来的,好在没有伤及性命。
还有马,也损了几十匹,有些马受惊后发狂攻击人,也只能射杀。
但总算是也有了收获,届时只要这十几匹马在前面,跟不丢,大部队就能随着虎君找到匈奴人的踪迹。
期间李盛也想过别的办法,比如给他搞一面旗,杆子下方弯折一下给他做一个把手,他叼着跑——会被匈奴人提前发现射下,而且他尝试了一下,大旗的杆子很高,跑起来阻力非常大,比他叼着猎物跑更困难,而且他的牙也被颠得很痛。
又或者在背上绑一个袋子放上红豆之类的豆子,留个口子,他一边跑一边往下落,以此作为标记。
李盛觉得这个办法棒呆了,为了让铲屎官明白,嘴里塞了一嘴筒子豆粒一边跑一边往外吐,一路上豆子洒落。
有一瞬间李盛觉得自己像是个碗豆射手。
嬴政在看过后想了想就明白了,觉得可以用,但是机动性太差了,战场上局势多变,如果刚好需要转路但是豆子没了,或是豆袋掉了,那就太被动了,这个方法可以尝试,但是马还是要驯。
诸多准备下,这一年的三月中旬,蒙武带着蒙恬从上郡出发,经过榆林进入河套北部,另一支大军由王贲为主将,杨翁子为副将,从义渠之地进入河套南部。
两路大军进入河套后,开始扫荡式攻击周边的小部落。
到了草原上,王贲他们立刻就明白为什么要春日发起攻击了,春天,是草原最忙碌的季节,他们需要给牛羊接生,需要打猎,还需要守着草场以免被其他部落占据。
这些事情都会占用时间精力,他们不像平时一样整日训练,而且很多士兵都得参与到劳动中来,不像秋冬一样兵严军整。
秦军大军一冲,他们立刻忙乱起来。
有李盛在,哪里有聚集地,哪里有被劫掠被关押的汉人奴隶,哪里是匈奴的牛羊草场,那是门清。
但是李盛也是分身乏术,他只能跟着一边走。
再一次怀念鹰鹰状态,要是能变身就好了,李盛开始做白日梦。
不过半月间,河套地区的匈奴部落就被扫荡得差不多了,匈奴残余部队向着西北方向匈奴主力部队逃散。
匈奴一定不会就此甘心失去河套地区这么丰美的草场,大决战肯定是要有的,但是他们之前定下的策略是突袭匈奴主力,现下需要先缓一缓,总得找个合适的时机。
而且在草原上跋涉了半个多月的秦军也需要休息,于是大军暂且停下。
李盛看着王贲他们收拾辎重缴获,这群人可都是真打过仗在边境上过了不少苦日子的,他们眼里什么都能用,帐篷,收起来!地毯,卷起来!皮料,带走!
就连人家部落聚集地上空的散乱旗帜都被卷起来了,这可以拿走垫草地啊,不然夜里总是返潮。
很好,勤俭持家,很有觉悟,李盛非常满意。
第373章
在河套地休整了半月,在一个春雨连绵的夜里,李盛带着秦军迈进了草原。
他们一行人走得很慢。
春雷阵阵雨声噼啪,掩盖了一部分了马蹄声。
李盛也觉得自己的时机选得很不错,下着雨,水汽、泥土味和混在空气中的青草气息非常有效地遮掩了老虎的气息,秦军骑兵的马情绪也明显更稳定一些——哪怕是下雨草地湿滑黑夜难行,也比猛兽气息的威胁小多了好不好!
在离着匈奴主力还有几十里地的时候,李盛的脚步慢了下来,他后面的王贲等人也都下马步行,单于的帐篷周围是警戒力度最大的,就算有雨声,成千上万的马蹄声也不可避免地带起地面的震动,走快了也会引起巡夜守卫的注意。
上次李盛来的时候也是半夜,那会儿是个没有雨的夜晚,他记得这里还有不少火把燃着,中间还有侍卫门燃气的篝火。
但是今天,这里一片漆黑。
这一路行来,秦军也是疲惫,但是等他们透过雨幕模模糊糊看到了那一大片帐篷的时候,所有人的眼睛都亮起来了——那不只是帐篷,那是军功啊!
如今天下六国平定,南越也打了,匈奴说不定就是最后一次出战,不赶紧抓住这次机会,下次就不知道什么时候了!
“小心慢行!别惊动了人!”哪怕是尽量放低着嗓音,王贲的声音里也带着压制不住的兴奋。
前面的守卫似乎有所戒备,李盛站在一处土坡上,看到有匈奴士兵蹲下把耳朵贴在地上听了听,和身边人说了什么,犹豫着没动,又站起来左右张望。
已经够近了!
“准备!”
“第一排下马蹲身,第二排半蹲直身,第三排直立准备开劲弩,第四排第五排劲弩装弦待命,瞄准最中央———射!”
听到了吵嚷声,似乎还是汉话,来不及细想,强弩带着劲风射过来,凌厉的风声令人心头凛然,刚才那个站起来四处看的匈奴士兵立刻察觉,心头猛的一窒:“敌袭!警——呃!”
没说完的话被蒙武的一只箭封在了他的胸口。
就在这一霎时,秦军铺开的三百米长军,三排长箭齐齐发射,箭雨铺天盖地一样地蒙下来,映着雨滴的声响格外凄然冷利。
前三排士兵射完后立刻伏低身体,第四排连上,又是一轮劲弩,这种弩箭长达一米三,是坚木配以铜锋,两人持弩,一人按住弓弩的下半部分保持不动,一人直立在旁扶住长箭的方向,还有一人手上垫着毛皮,用尽全身的力气拉动弓弦。
李盛亲眼看着一只劲弩射穿了一个小帐篷,强大的冲击力把帐篷四角的木桩钉角都连根拔起,整个帐篷被长弩带着一起扎在了地上。
第四排射完立刻后撤,装完长箭摆好配合姿势的第五排替上,伴随着令人胆寒的破空声,无数惨叫声此起彼伏。
这制作弓箭和长箭的材料,还是嬴政攻下了南越后,南越百部为表忠心,自深山老林里砍伐得来,以大船沿着水路送往咸阳,都是几十上百年坚固密实的好木头,依李盛看来,当年攻打六国时候用的长弓,可能都没有这个更好。
又是一轮长箭后,王贲抽出自己的长刀,拍马冲出去:“随我杀上去!冲!”
匈奴人已经乱成了一片,李盛现在是陆行动物,行动受限,这会儿秦军喝匈奴人打成图案,李盛生怕自己被伤着,早就找了个土坡当掩体趴下了,只是开了视角看着战场局势。
李盛是特意赶在头曼单于召集大部队之前带着秦军赶过来的,相比汉朝时候,现在的草原部族实力差多了,起码他们的武器就逊色很多,这会儿又是夜里睡梦中被袭击,连队伍都没时间拉起来就被冲散了,很多人都是散着头发跑出来逃命,没跑出去多久就被射杀。
头曼单于也意识到了这场仗是注定打不赢的,借着混乱,他从最中央的王帐里冲出来,全身裹着黑色的袍子,带着亲卫杀出一条路向着西北草原更深处逃去。
夜色深重,他们又是黑色袍子裹住,一时间居然没有被察觉。
李盛站起来抖抖毛,抬头看一眼,现在秦军和匈奴打得乱七八糟,他要时间进去找人估计会被扎成豪猪,想了想,还是得跟上去。
于是大老虎悄无声息地绕开战场,从山坡的另一边追了上去。
头曼单于怀里裹着自己方才十岁的幼子,身后跟着长子冒顿,在一行人的保护下向西北逃去,却不想听到了侧边传来的虎啸声。
“快走!”
身下的马已经有些发抖,就算这些马平时都是训练有素的良驹,遇到天敌的恐惧还是让它们受惊不小,这会儿踟蹰不前,马头疯狂地往东边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