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灰她和虐文女主HE了 第213章

作者:小雨棉花糖 标签: 情有独钟 系统 穿书 爽文 HE 真假千金 GL百合

夜深露重,雨下得空气都稠了,叶雪恩一早上了床,见阿祝又在写什么,好奇的凑到她身畔。

她从床上爬过去,下巴顺势搁在阿祝的肩头,双手环住阿祝的腰,将人当作一块很好借力的枕头似的裹住:“阿祝你到底在写什么!”

叶雪恩不是没看过阿祝写东西,可是她觉得上头黑不溜秋的玩意像极了无数根乱缠的头发丝,还伸手拂过,拂不动,头发丝长在纸张里了。

阿祝成天写头发丝,真奇怪,她头顶上不是有么?

“菜谱。”阿祝没瞒叶雪恩,轻轻拍了拍腰间的手,“下来。”

叶雪恩不下,阿祝暖暖的,抱着很舒服,歪头道:“菜谱不是做菜的么?你干嘛写一些头发丝?”

面对文盲的小鸟,阿祝尽量使用她能听得懂的语言道:“这些不是头发,叫‘字’。我写字,是为了记录菜的做法,这就是‘菜谱’。我每次做菜都会按照菜谱上的配方来做,这些配方有的是和别人学的,大部分是我自己想的。”

“那我能不能写菜谱?”叽里咕噜一大堆,叶雪恩听不懂,但想参与参与。

阿祝瞥她一眼:“你?”

“你能写,我就不能写啦?”叶雪恩不服气。

阿祝笑了笑:“你能写啊,但我目前还没见过比我做饭更好吃的人呢。”

“你好自恋。”叶雪恩说,“你不是说你还学了别人的菜谱么?”

“那也是我改良过的。”阿祝说,“我只做有自己特色的菜。”

叶雪恩好奇:“所以你做的所有菜,都有加入你自己的想法?”

阿祝点头:“对。”

“你不做别人写好的菜?”

“我会改,她们的火候绝没有我改出来的精准。”

“什么菜谱,什么改,还没小宝说的故事有意思。”叶雪恩满脸嫌弃,松开了手,往后推了推,似是想和这无聊的“菜谱”撇远距离。

近日出不了摊,她就和邻里的孩子们玩,隔壁家的寡妇林婶家的姑娘叫小宝,今年八岁,与叶雪恩甚是投缘。

阿祝:“……”

这本菜谱搁在外面,不知道有多少人抢破头。在叶雪恩心里,还没五岁小孩说的故事有意思。

“这是阿祝独家菜谱,不是故事。”阿祝纠正,强调,试图唤醒不知好歹的小鸟那颗敬畏心。

大判官叶雪恩立即道:“那更无聊了。”

叶雪恩为了反驳阿祝,又往前探了探身子。阿祝停了笔,将煤油灯往一侧挪了挪,免得叶雪恩乱动,烧着她散落的头发。

阿祝知晓叶雪恩到处乱转和小姑娘玩在一块,但她没太注意两人具体做什么、聊什么了,毕竟她也确实忙,她是这个院子里唯一的劳动力,每日活不少,不可能时时刻刻盯着叶雪恩。

阿祝转头看叶雪恩,她觉得有些好笑,又有点好奇,小鸟现在听得懂故事了。

“小宝说什么了?”

叶雪恩回忆思索,似乎是两个小动物在跑步,后面内容她记不太清了,只记得小宝说一个快的,一个慢的,一个坏的,一个好的。

“好像是乌龟和……和……和什么在比赛!”叶雪恩真的努力了。

“龟鹿赛跑?”阿祝替她补全了。

叶雪恩不太记得,阿祝说什么就是什么:“对!”

一经点拨,她又想起来了些:“小宝说,长着角的是鹿,还有背着一口大锅的乌龟,它们在比赛,然后鹿就睡觉去了。”

讲到这里她彻底卡壳。

“然后乌龟慢慢爬,靠着自己的坚持与努力赢了比赛。”阿祝替她补全。

对,和小宝说的一样,但叶雪恩不明白一个点:“那乌龟为什么不叫醒鹿?”

阿祝默然,像她这种独狼,没有太大的互帮互助概念,遂道:“人家在比赛,叫醒了鹿,乌龟不就输了?”

叶雪恩想了想:“鹿也有些自私,鹿跑得那么快,为什么不帮乌龟背一下它的锅呢?”

阿祝再次沉默,不知道如何接话。昏黄的光影落在叶雪恩脸颊,描摹出更深的五官轮廓,显得她神情极其认真。

认真的为一只不存在的乌龟打抱不平。

“那是乌龟的壳,不是我们平时烧饭的锅,脱不下来。”阿祝试图解释。

“就是锅,小宝说的。”叶雪恩坚持,但经由刚刚两个问题,她觉得这个故事也不怎么样了,“不好听,龟鹿赛跑也不好听。”

想必小宝是从她娘亲给她念的话本上听来的这个故事,为了方便孩子理解,话本总会写得童趣些。

阿祝看了看窗外的月色,板着脸道:“不好听也听完了,去睡觉。”

“不去。”叶雪恩将身体扭向一边,忽然想起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对了,那只自私的鹿睡醒后会去哪里?”

阿祝余光瞥到狐狸的身影出现在窗边,她将手中的羊毫转了两圈,冷笑道:“你再不睡觉,这只鹿今晚就爬我们床底来找你。”

叶雪恩立刻滚进被子里,用被子蒙住头,假装呼呼大睡。

“乖乖躺着,我出去一下。”阿祝起身。

叶雪恩没说话,也许怕一说话床底冒出一双巨大鹿角。

阿祝走到门口,狐狸化成了人形,一脸的疲惫。

“胡念音的腿疾又重了,我想去邻村给她请郎中,听说毛家村的一名哑大夫治腿脚很有一套。”狐狸绞着手。

“驿道很快就通了,你去的那天我不出摊,在家里照顾她。”阿祝道。

狐狸重重叹息一声,满腹的心事都在这声叹息之中。

“对了,我今日听到村里的人说,有几名守夜的窑工被困在了窑场。住了那么多年,我也是头一回见那么严重的山洪,断的不止是那条驿道,还有上山的路。”

阿祝抬眸,她依稀记得王春杏的女儿也在窑场做工。

狐狸又道:“窑主已经请人开路了,但不是一时半会能挖好的。可怜见的,听说一名看窑的发了高热,本想在窑场里歇息一天,待第二日好些再下山,不料路就毁了。”

狐狸的消息灵通,知道村里的大小事,阿祝听罢,内心顿时明了。

那发烧滞留在山上的窑工,很有可能就是王春杏的女儿。而阿祝摊位卖的吃食原料都来自青崖山,日日都去采蘑菇,今日王春杏来,大抵是想问她知不知道山里有什么小路能通往山上。

她年纪大了,身体条件不允许上山。要去接女儿,也只有阿祝才能去。她提着也许是她最珍贵的身家来到胡宅,但话到了嘴边,又觉得太危险,也太麻烦人,因而咽了回去。

人的身体有疾且虚弱,窑场的存粮也不知道还剩多少。加上这是完全密闭的环境,人心难测,倘若山路迟迟未开,难保出现什么恶食。

阿祝还真的知道一条能到山上窑场的路。

可是就像叶雪恩说的那个小寓言那般,她是自私的鹿,何必帮助非亲非故的乌龟。

阿祝决定睡下,当作没听见。闭目见的却不是黑,而是鲜红的血。

……她不想再见到任何人,任何兽的死亡。

当初她一把火烧了县衙,也只是因为一只素未谋面的灵兽。

作者有话说:

假期快乐哦~

第182章

阿祝做人做妖,行事风格都秉承“关我何事关你何事”的漠然态度。

她只想变强,渡劫飞升让所有人都匍匐于她的脚下,不再因弱小而吃任何的苦。

所以,她为了一只灵兽而闯入凡人县衙,撞进世俗的一摊子官司,是极其不理智的行为。

但阿祝未曾后悔。

她杀的县令姓周,具体叫什么她已然忘记,也没有记住的必要。彼时阿祝一边当着县衙里的小厨子,一边寻找渡劫的办法。

县衙所在的小城名白邑,白邑城那段时间不太平,普通百姓家养的灵禽无端失踪,如同蒸发一般。

未开智的灵禽与寻常动物无异,一生灵根未开窍,也就成了普通的小兽。白邑城相较其它城镇富饶些许,普通人会养小动物或较为温顺的灵禽当宠物。也有喜爱人类生活的灵禽化了形,佯作人类安分度日。

阿祝不养,但同住的帮工瑶莺喜欢小动物。

她告诉过阿祝,她和她妹妹在小时候养过一只灵鸟,可惜那时候闹瘟疫,县府追溯不到源头索性一网打尽,派人翻墙捉走了她们的小鸟。瑶莺现在见了小动物,也会摸摸它们,喂点小食,对城内的灵禽失踪的传闻,瑶莺被勾起童年阴影有些发怵。

一日夜里瑶莺睡不着,想出门走走,恰好当时阿祝也想出门寻找渡劫之法,被瑶莺撞上,她找不到借口,便顺水推舟道心情不好,两人就在门口空地稍微站了站,不料撞见极其可怖的一幕。

阿祝和瑶莺住的杂役房紧挨厨房,一旁低矮的房屋都是下人住的,距后宅有些距离。这个点,累了一天的人们都睡下了,可分明有一道黑影蹲在厨房后门,手里竟提着一只开膛破肚的灵雀。

灵雀面目狰狞,眼珠瞪大,喙部流出丝丝缕缕的血痕。灵雀羽翼和腿脚不翼而飞,唯留不平的切口,鸟在应激受惊时身体会蜷缩,远远看去如同一团小毛球,死状极其凄惨。

提雀之人,半边脸匿在黑暗中,嘴角的笑意却清晰可见。

瑶莺险些叫出声,阿祝一把捂住她的嘴,将她按下。回到杂役房后,阿祝盯着瑶莺,命她再三保证今夜什么也没看见过。瑶莺惊惧骇然未褪,泣不成声间照着阿祝的话连连承诺。

一整夜,阿祝都能听到瑶莺低低的啜泣。

阿祝没有喝止她。

此事无法向外人言说,因此只能倚仗哭来宣泄情绪。

两人看得清楚,那只虐杀灵禽的黑影是知县的大儿子,知县在这一分三亩地呼风唤雨为所欲为,若瑶莺说了不该说的话,定面临性命之虞。瑶莺和孤家寡人的阿祝不同,瑶莺提过她有妹妹。

瑶莺的妹妹瑶汐在当地大商贾沈家做工,沈家家主沈严与县老爷关系交好。前些日子县老爷遣人上山除妖,还捉回一只镇宅旺运的小灵鸟当作礼物送给了沈严。

那夜,阿祝闭眼便是黑影手中的灵鸟的死状。死生有命,为了自身的存活不得不进食它者,是天道的规律。可无端的、恶意的虐杀,无视或享受对方的痛苦,却让人难以原谅。

突然间,城里一副连环画甚是流行,再简化为单张画作,大人小孩都会画。一日下人杂役们凑在一起说话,有人讲起这幅画,要露一手,拿树枝在泥地画起来。瑶莺看清画像后险些晕厥,阿祝瞧了眼,躺在泥地上的赫然是一只张大嘴瞪着眼的小鸟,正是她和瑶莺那日撞见的景象。

画画的杂役还在兴致勃勃的介绍:“据说是出自大公子之手呢,大家都觉得这只鸟雀很可爱。”

瑶莺忍不住道:“这只鸟究竟为什么会露出这副表情?它看起来就很痛苦的模样,说不定是被虐待时姿态呢?”

杂役摸了摸头,嘀咕道:“我听旁的说,是这只灵雀先对大公子下手,要说虐,也是雀虐人。”

阿祝本不想掺和,闻言也是大惊。巴掌大的鸟雀,倘若它真的有虐人的本领,怎会被人卸掉羽翼与爪,开膛破肚,口吐鲜血。这么说的话,寒冬腊月人也莫出门了,因为寒风会虐人。

城中,也有人对这幅画像感到不适。周县令进士出身,瞧着斯文,暗地里着实是个畜生。先前的灵禽还是静悄悄的消失,不日便以“妖物祸害地方”的由头每周当众处决他认为有罪的灵禽。一只在本地安分守已过了七十年日子的老树妖不幸被抓,在刑场被剥了皮,县令还命人予以画像记录。

阿祝看着白花花的肉,眼底暗色涌动。彼时她以走水的名义设计驱走家眷和下人,独独让火焰绕着县令父子不让他们有机会离开。

阿祝翻进了县衙后院。

火势滔天,书房里“剿灭妖邪”奏折被火烧了大半,树妖皮躺在桌上,原是预计送到京城当贡品。阿祝走过去收好,目光落在蜷缩在角落的周家父子身上。

她已经不太记得自己怎么动手的,大抵便是抽筋扒皮,血债血偿。她准备得还是不太充分,应当带来一名画师,原样画出来。

阿祝指尖燃烧的火焰,直到她离开县衙百里才堪堪熄灭。她动用了不该用的力量,因此遭到反噬,修为被镇压,只能差遣微末的火焰,其余的一切则与凡人无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