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丧团子
若是丽都苑和之前所住的地方偏向西式建筑,那么此处便是传统院落。青砖影壁,巍峨大气。他方才躺着的是耳室,出去便见一条宽阔走廊,附近十分寂静,只有沿着走廊往前走,才隐约听见不远处传来声响,听那声音似乎有不少人在训练说话。
第十三章
继续前行,便瞧见东侧跨院是用竹子和油毡搭成的简易棚屋,地上铺着厚稻草,墙角立着沙袋和木人桩。此时不少光着上身的男人在里面,沙袋与木人桩被打得啪啪作响,还伴着他们的呼喝声。几个闲下来喝水的,又议论起别的事。
走近些,才听清他们在说封云明。
那个刚喝了水、长相粗粝、皮肤黝黑、身型健硕的男人抹了把流到下颌的水,大马金刀坐在稻草堆里问:“那个小白脸什么来头?你们刚才不是去看过了吗?说给我听听。”
旁边一个敲腿的回他:“刚才叫你去看,你咋没去?还要我复述?”
这男人不轻不重踹了一脚:“别卖关子,快说,不说揍你。”
被踹的人差点栽进稻草堆,爬起来拍了拍杂草,不高兴道:“你要知道就自己去看,装模作样的,莫名其妙踹我干什么。”
打沙袋的一把抱住晃过来的沙袋,笑道:“就他?心里嫉妒得很,哪里还敢去看小白脸。怕是见人家长得比他好,打得也比他好,更要应激,指不定干出什么事。他不去还好,去了岂不是又要瞎嚷嚷。”说着余光瞥见什么,往那边一瞟,正看见封云明,当即露出白牙笑道:“你瞧,你不去见山,山来见你了。”随即扔开沙袋,朝封云明大力摇手臂,“嘿,在这儿快来!”
原本训练、休息的弟兄们全抬起头,此时封云明想溜走也没机会了。他本就是来闲逛获取情报的,此刻听见系统提示:“叮检测到剧情节点:收服一帮小弟,奖励三百积分,任务不限时。”
封云明注意到关键词“一帮”。
不知道这个一帮指的是多少个人。
见封云明愣在那里,打沙袋的快步走到门口,拉住他手臂热情道:“走走走,进去让大家伙瞧瞧。刚才人多,都没看清呢。”三两下就把封云明拽进了跨院。
里面热烘烘的,男人们几乎都光着上身,因高强度训练浑身冒热气、淌汗水。他们一个个面红耳赤、汗流浃背,对比之下,封云明站在里面显得格外体面、英俊。
系统忽然说:“感觉这里面凑凑的。”
又说:“幸好小0你香香的。”
“”封云明被这话吸引注意,“你叫我什么?”
系统答:“小0啊。我是小1,你就是小0,互补挺好的。小明和小0有0个区别。”
封云明冷声:“谁要和你互补,以后不准这么叫。”
“哦”
封云明觉得自从识破系统的真面目后,这家伙越来越不加掩饰了。
身后按着他肩膀的人对大家热情说:“给大家介绍一下,这是小明,以后就是我们大家庭的一员了。”声音从封云明耳后传来,他侧眸一看,发现身后这人至少有一米九以上,忽然觉得这个世界的身高是不是通货膨胀了,竟然个个都比他高。
似乎注意到封云明的视线,这人说完话,又笑出两排白牙对着他,“没事,哥罩着你,不用怕这些小瘪三。”
有人说:“你哪看出人家害怕了,天天顶着这张脸傻笑贴过去,小心人家把你当傻子。”
“去去去。”这人皱眉,又笑盈盈对封云明说:“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刘大龙,靠拳头打出名堂,说话嗓门大,常把‘老子’挂嘴边,实则讲义气,谁动他的酒葫芦能跟人拼命。”
封云明顺着他的视线看去,见这人皮肤黝黑,满脸横肉,左眉骨有道刀疤,还对他晃了晃手里的酒葫芦。
“这是李铁桩,爱蹲墙角啃烧鸡,啃完用牙咬着刀鞘擦刀。这是赵三炮,枪法准但脾气爆,一言不合就拔枪,帮里人叫他‘三炮’,因为发火时像炮仗。这是周小眼,专钻小巷子盯梢,耳朵比狗灵,能从茶馆闲聊听出情报,总揣着油布包,里面是记暗语的破本子”他一边介绍,一边随口损两句,逗得大家纷纷阴阳怪气重复。
有人喊道:“你说半天,人家记得住吗?还不赶紧说自己?他叫冯大傻,对谁都傻呵呵笑脸迎人,被打也不生气,心大如天,什么都不计较。”
身后这人面对封云明看过来的目光,当即又傻笑起来:“对对,其实我叫冯笙,叫我大傻也行。大家名字不好记,都叫外号。我们叫你小明,怎么样?”
冯笙说完,周小眼说:“不行,要叫小俊。他长得俊,以后叫小俊就知道喊谁了。”
有人说:“那怎么不叫小美?”
周小眼说:“小美也行。”
刘大龙吼道:“管你叫什么,得问人家同不同意!”他这嗓门一出,其他说话声全被压下去,众人这才反应过来,纷纷看向封云明。
封云明说:“大家怎么叫我都行。”
于是一群人又哄闹起来,七嘴八舌说话。有一个说:“看人家多淡定冷静,颇有几分秦老大的风范,你们一个个跟疯狗似的,一天天哪来这么多精力。我前几天听说个洋文,说这叫什么来着裤儿?裙儿?”
这话一出,全员哄笑。
周小眼笑得捂着肚子:“什么裤儿裙儿,明明是cool。”
“这和裤儿有什么区别,不就是裤儿?”
听他们说着这些话,封云明终于忍不住,面上浮现一抹淡淡的笑容。这笑容被站在一旁的冯笙看见,他颇有些怔愣新奇地看着封云明。
封云明注意到他的目光,又转眸看了他一眼,冯笙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又对封云明笑起来。
这边正热火朝天地聊天,那边不知是谁突然震天般敲起锣来,原本还纷乱不堪的跨院瞬间被锣声震得阒然无声。锣声刚落,有人大喊一声:“吃饭了吃饭了!”喊完又是几声噼里啪啦的锣响,窝在跨院里的人立刻站起来倾巢出动。
混乱中不知谁喊了句:“记得洗手啊!”这声音混入嘈杂中听不真切。
封云明还没反应过来,身边的冯笙就一把抓住他的手:“快走快走,不然要被那群‘猪’吃完了!”说着便风风火火拉着封云明往吃饭的地方跑。
只见原本藏在各个院子里的人也全冒了出来,个个火急火燎,像是屁股后面着了火有的直接翻过走廊栏杆,有的从楼梯上飞奔而下,一股脑往最里面的院子冲,那场景当真壮观。
封云明本以为自己跑过去肯定没位置了,却见这些人跑到院子里后先列好队伍,个个昂首挺胸、精神抖擞,活像等着喂食的鸡。
封云明和冯笙排在最后一排。冯笙偷偷跟封云明咬耳朵:“别看我们在最后,等会儿我带你突出重围。”他语气顿了顿,忽然看向封云明,封云明疑惑地抬眼看他,冯笙才回神似的说:“小明兄弟,你好香啊。”
封云明鸡皮疙瘩都快掉一地时,一声冲天响的“开饭”令下,整装待发的男人们瞬间蜂拥而上。
冯笙大喝一声:“走开!你爷爷我来了!”说话间手臂支起,左右肘击开路,硬生生推开挡路的人清出一条道。
或许刚才他说的是“肘开”而非“走开”,这是警示别人他要肘击了。
怪不得冯笙把自己练得像坦克,原来是为了抢饭吃
托“冯坦克”的福,封云明稳稳坐在一大盘肘子面前。冯坦克笑得一脸憨傻,直接把大肘子推给封云明:“快吃快吃,不然等会儿被这群‘狗’吃得连骨头渣都不剩!”
此时有人喊道:“冯大傻,你被下迷魂汤了吧!把肘子给我!”
冯笙支起自己的胳膊肘,回了句:“刚才吃肘子还没吃够?一边去!”
“冯大傻就这德行,见着新来的就跟见了光似的,但从没这么偏心过,你真是被下迷魂汤了吧。”
“人家小美重伤未愈,哪能吃这么油腻荤腥,你别害了人家。”
“还是到我嘴里,这肘子才死得其所。”
被人这么一说,冯笙一拍脑门,对封云明说:“呀,我给忘了,你是不能吃太油腻荤腥,但也不是一点都不能吃,我给你分点清淡的吧。”
这里的氛围比封云明想的还要轻松自然,仿佛这不是帮会而是个大家庭,里面都是来自五湖四海的兄弟。和报纸上写的不同,他们更重江湖气,而非匪气。
原本他还想着这或许是可怕的黑/帮,多有警惕,但短短时间内,他就放松了许多,对冯笙说:“谢谢。”
“谢啥啊,大家都是兄弟。跟你说”他凑近封云明,“那天我可瞧见你身手了,真的帅。我从没见过打架这么帅的人,上次见还是秦老大,但我觉得你身手比秦老大还帅。”他分好,把盘子推给封云明。
那肘子刚放回餐桌,不过片刻就被风卷残云般抢光,只剩下中间一根硬邦邦的骨头。
封云明再次听见这个名号,好奇地问:“秦老大?”
“就是我们义兴会的老大,没事,你很快就能见到他了。”
说完,他又给封云明端来一碗白米饭。
封云明又对一人好奇起来:“那个许先生是义兴会的什么人?”
第十四章
冯笙说:“我们分文武堂,武堂堂主是虎子哥,文堂堂主是许先生。其实很好理解,以前的朝廷不也有文官武官嘛。”他又给封云明夹了些青菜,“别光顾着说话,我慢慢跟你说,不赶紧吃待会儿就真没了。”
封云明瞧了眼他们风卷残云的吃相,也赶紧扒拉了两口。嚼着食物时,身旁的冯笙又接着介绍起义兴会。
“义兴会成立初期,本就是沧澜城做生意干活的普通人凑在一起。那时候洋人政府不作为,来这块土地的普通人只能忍气吞声。我们为了自保就自发集结,谁被欺负了就去支援,哪里出事了就去解决。一来二去,人就越来越多,后来就成了义兴会。许先生来了之后重新整顿过,以前我们干什么的都有,现在做商行,涉及米粮、布匹、药材这些民生必需品的贸易。我们还有自己的船队,在近海和内河跑航运,运货的同时也载旅客。”
说到这儿,他挑眉道:“你知道的,天盛帮很多年前就控制了沧澜城几个大码头。原先我们商行的货物都得经过他们抽检和抽成,我们不愿受这窝囊气,有了自己的船队后,就和天盛帮有了利益冲突,纠纷不断。”
封云明安静听着,这才彻底明白义兴会到底是怎么回事。又想到报纸上的某些描述,便困惑地看向冯笙。
冯笙像是知道他在想什么,笑着问:“你是不是好奇为什么报纸说我们义兴会残暴傲慢?”封云明点点头。
冯笙笑道:“你看的肯定是《远东时报》。那是沧澜城最畅销的报纸,每天早上几乎人手一份。可你大概不知道,《远东时报》有天盛帮的股份,他们自然想怎么写我们就怎么写。当初我们这儿有些冲动的弟兄去砸了远东报社,这下我们的形象在大家眼里就更深刻了。”说完,他无奈地叹了口气。
封云明想起丽都苑对面的书店,便问:“你们是不是也想办报社?”
冯笙说:“是啊,可这报社办不起来啊。我们这儿都是糙汉子,打架运货做生意在行,写文章哪儿会?文堂那边大多是管账的,耍笔杆子的少,就算许先生文采好,也独木难支。再说了,只要有新报社冒头,远东报社就会闻风而来,不是收购就是注资,很快就垄断了。就算真办出份报纸,怎么发行?又拿什么吸引读者?”
封云明说:“那不成了天盛帮的一言堂?”
“可不是嘛,你说气人不气人。”
封云明琢磨着冯笙的话,顺着思路慢慢道:“这种垄断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可能大部分人不在意,但青年学生肯定注意到了。这些学生满腔热血,或许早对这种垄断不满了,他们擅长写煽动性文章,还自带校园、读书会的传播渠道。还有那些落魄书生、落第秀才,个个怀才不遇,为什么不招募他们?而且还有茶馆的说书人、戏班的编剧,最会用俚语写故事,也合底层读者的口味。”
原本众人的注意力还都在吃上,不知从何时起,当封云明慢慢说出这些疑问时,所有人都停了筷子,连嘴里的东西都忘了咀嚼。
说完话后,封云明抬起头,看见一桌子的人都用呆滞古怪的神态看着他,便疑惑地看向旁边的冯笙,结果冯笙也目瞪口呆地望着他。
冯笙一把扔掉手里的馒头,慌忙道:“别、别吃了,有要紧事和许先生商量。”说着起身就要拉封云明往外走,想起什么又摸了两个馒头塞给封云明,“你先等一下,我们待会儿过来吃,饿了就先垫垫肚子。”
他语无伦次地说着,就拽着他穿过走廊、穿堂,直往后头的大堂会走去,身后还乌泱泱跟着一群人。
“许先生!许先生!”
不知谁的大嗓门穿透砖墙传进堂会。许鹤州闻声从里面走出,瞧见众人风风火火的模样,连嘴上的油腥都没擦,便笑着问:“这是怎么了,饭都不吃?”
冯笙眼睛亮晶晶的,把封云明往许鹤州面前轻推,想说话却因词穷没文化,把封云明刚才的话忘得一干二净,只能拍拍他的肩膀:“你说、你来说,刚才的话我忘了。”
许鹤州眼神温和又好奇地看向封云明。
封云明便把刚才的话复述了一遍。
听完,许鹤州的眼睛微微睁大,那双总因笑意弯起的眼睛,泄露出几分让人来不及捕捉的情绪。随后他对封云明说:“你坐着说吧。”
冯笙立刻从一旁搬来椅子,封云明顺着他按在肩膀上的手坐下,手里还捏着两个馒头。
许鹤州注意到这一点,笑意更浓:“要是吃馒头噎着了,就喝这杯茶缓一缓。”他端起手边温热的茶杯,冯笙眼疾手快接过来要递给封云明,却又笑着没松手,看样子是想一直端着。
跟过来的义兴会弟兄们有的倚着门框,有的席地而坐,全摆出洗耳恭听的架势。
许鹤州的视线在他们身上掠过,开口道:“你们把门关上,这事你们听不懂,回去吃饭吧。”
众人只得兴致缺缺地关上门退出去。
拥挤喧闹的屋子很快恢复空旷安静,只剩他们三人。许鹤州这才说起刚才的事,声音柔和温善,听不出情绪:“你的想法很好,和我不谋而合。但即便如此,我仍有重重顾虑没去创办报社。既然你有想法,我问你几个问题,你琢磨怎么解决。”
封云明点了点头。
“第一,义兴会成员多为江湖人士,就算招募文手,也缺乏专业媒体人,导致内容粗糙、选题单一。这要怎么解决?”
封云明没来由地有些紧张,像是在面试或面对导师提问,又像是向上司汇报。说完这句话,许鹤州给了他思考时间,没有催促,只是安静等待。冯笙紧蹙眉头,眼睛滴溜溜转,似乎也在努力琢磨如何解决这个难题。
过了一会儿,封云明打破沉默:“可以用其他书社公司名义招聘,高薪吸引被天盛帮排挤的落魄文人、失业记者,主要独立创作,不涉帮派。让义兴会稍微有学问的人学习基础信息采集,而至于其他复杂工作就给第三方,以此避免暴露帮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