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瘟疫青年小病菌
“还在想宴会的事情,”埃德蒙回答,“不想上班。”
“所以,宴会怎么样?”克拉克吃完了最后一口汉堡,然后伸出舌头舔干净了手上的酱汁。
“超人和蝙蝠侠来得很及时,许多人还没来得及做什么,”埃德蒙回答,然后和凑过来的克拉克接吻,他的嘴里也带上了芥末黄油的味道,“不过很可惜,就算联邦警察真的来了,事情也就这样结束了。真正的大鱼在联邦警察调动的时候就知道自己应该走了……但宴会地点就此少了一个,也算是好事吧。”
“你怎么没被抓啊?”克拉克跨坐到了埃德蒙的腿上,开始解开衬衫的扣子,“难道你在知道联邦警察调动的时候也跑了?”
埃德蒙的手顺着克拉克的后背沿着脊椎抚摸:“我又没有犯法,除非你说游戏打得不好该去坐牢����但我还是想留在那里看看事情处理得怎么样了,然后才回来晚了。”
“所以一切就这么结束了?”克拉克问,他漱了漱口,然后像是蛇一样从埃德蒙的膝上滑下去,跪在羊毛地毯上,“接下来还有什么能做的呢?”
“你该感谢哥谭至少还是个大城市,虽然有些事情是默认的,但摆在台面上的时候人们还是会希望自己有个好名声……接下来就是辩诉交易,捐款,搞个其他的大新闻把这件事盖过去……”
克拉克吐了吐舌头����他的舌头红艳艳水淋淋的����然后露出一个无奈的笑容:“我讨厌这档子事。”
这么说着,他又爬到了埃德蒙的腿上跨坐着:“我看这里还有个该抓走的人,他胁迫星球日报的记者为自己服务……态度极其嚣张……作风非常强硬呜嗯嗯嗯……这种邪恶的家伙,我一定要把他全都……绳之以法……一点不留……”他那双蓝色的眼睛变得迷离,可以看出其中的尽忠职守。
埃德蒙拍了拍克拉克的腰,克拉克确实把埃德蒙狠狠逮捕,而且克拉克逮捕得身心愉悦。
而此时此刻,正牌的花花公子正带着他的助手蹲在滴水兽上吃汉堡,他摘下头套看着地面上的车水马龙,过了一会儿之后才说:“我知道你有很多事情想问我,罗宾。”
“呃……”罗宾咬了一口汉堡,然后问,“所以超人他们这家是什么情况?”
“……?”蝙蝠侠愣了一下,他以为罗宾会问他关于宴会,和关于那些被发现了正在做着不轨之事的人该如何处理的问题。他已经想好了该怎么安慰罗宾,顺便告诉罗宾,法律不可能完全处理他们,但至少关掉了一个这样的“宴会厅”也算是进步这件事。但他没想到罗宾居然在考虑这个,或许是超人今天的举动对这个男孩的震撼太大了。
“你干什么这么看着我?”罗宾翻了个白眼,“我知道那些家伙不可能真的受到法律的惩罚,要是那玩意有用世界上就不需要有蝙蝠侠了。我又不是小孩子了……还不如问点我真的好奇的事情……为什么超人比我们都早知道哥谭的事情,还能影响到联邦警察?又为什么超人……”
蝙蝠侠斟酌着思考,克拉克并没有告诉罗宾自己就是超人这件事,必然有他的深意,他总不能直接把朋友马甲掀了。但是什么都不告诉罗宾也是不行的,要是什么都不说,天知道这个八卦会发展成什么样。于是蝙蝠侠思考良久,赌上了自己世界最佳侦探的尊严,开始对罗宾说实话:“埃德蒙��莫蒂默是克拉克��肯特的情人,包养关系只是他们的情趣。”
反正活了那么多年蝙蝠侠没见过谁家包养是这么来的,给钱给资源帮忙办基金会顺便还把同类人闹出的大新闻一起打包送过来了。有时候忙公司的事情忙到快要吐血的时候,他甚至想问活动还有吗,但他只能继续被布鲁斯��韦恩包养,钱左手倒右手,工作一点没少。偏偏又因为布鲁斯��韦恩相对来说除了乱搞男女关系之外洁身自好,很多线索还得他自己查。
“克拉克是超人的线人,另外他们也是……灵魂伴侣的关系。”蝙蝠侠斟酌着说。然后罗宾点了点头:“就像是布鲁斯和蝙蝠侠?”
蝙蝠侠欣慰地点了点头,哦对的对的对的,他们是一个人。
“我明白了。”罗宾回答,但他想的和蝙蝠侠想说的背道而驰,他当然知道布鲁斯和蝙蝠侠是一个人,但他觉得谜底不会在谜面上,说不定蝙蝠侠的意思是他和布鲁斯的关系就是参考了超人和克拉克的关系。他自己调查过这些,大都会人普遍认为超人和克拉克才是一对,毕竟自从超人出现以来,克拉克是第一个采访超人的记者,之后更是几乎承包了超人的专访。
“至于超人和埃德蒙……”说到这里的时候,蝙蝠侠多少还是有点咬牙切齿的,他觉得自己这辈子没见过这么无聊的外星人。喜欢装成别人去引诱自己的恋人是什么脑袋有问题的人才会去做的事情,要是对方真的被吸引了怎么办?哭着说不想分手吗?还是觉得哇哦不管我变成什么样子他都喜欢我?怎么想都觉得有毛病。
“反正这事很复杂,和你我也没有关系,他们想玩什么就让他们随便玩去吧,”蝙蝠侠略带咬牙切齿地说,“不管超人对埃德蒙有什么兴趣,也不管埃德蒙对超人到底是什么看法,只要世界不毁灭,或者这两个人没把哥谭炸掉,就没必要想那么多,他们自己玩得开心着呢。”
杰森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原来是大都会三角恋,这下他明白了����但在明白之后,他的心里涌现了一种神秘的感受,那是一种只有自己知道秘密,看着其他人都被瞒着,自己又不能将秘密公之于众的时候,人特有的憋着难受。杰森长出一口气,结束了夜巡之后他躲在被窝里,他思考了很久。
虽然他还是不大能理解这些大人们脑子里在想什么,但是以他的阅读量,他知道,世界上有无数伟大的爱情故事在开始之时都是常人无法理解的三角恋甚至多角恋。超人为什么这么做他还不是很能理解,但一定在其中有着更多深刻的原因。他翻了个身,又翻了个身,终于还是坐起身来拿出了手机。
他在记事本上梳理大纲,并且将真名隐去,此时此刻杰森的心中甚至出现了一种独特的使命感,似乎自己正在创造不朽的传奇篇章。终于,他用着庄重地态度打出了一行字����
《哥谭山庄》
第13章 恋人的清晨
当心猫头鹰法庭,时刻监视你出行。暗处窥望哥谭市,藏于矮墙阁楼间。居于家中他同在,卧及床间他亦存。万莫提及他名号,利爪将你头来寻。
这支童谣从多年以前便一直流传在哥谭的大街小巷之中,哪怕是最为年幼的孩子也对它有所了解,一些哥谭本地的大人们会用这个童谣来恫吓自己的孩子,告诉他们,要是不好好睡觉,在夜晚出门游荡,就会被隐藏在哥谭黑暗之中的“猫头鹰”抓走。没有人知道那些孩子去了哪里,未知总是最可怕的,甚至超越单独的生死。
当然,传说只是传说,童谣也只是童谣,毕竟童谣的流传和猫头鹰法庭的可怖本身便是一则悖论。如若猫头鹰法庭不希望被发现,而且确实有着那样强大的能量,那童谣就不该流传。布鲁斯��韦恩曾经认为童谣属实,他的父母并非被一个抢劫的小混混杀死,杀害他们的是猫头鹰法庭,是某个更强大的组织,然而最后他无法证明这一点,猫头鹰并未被他发现。
然而那并不代表猫头鹰不存在,事实上,猫头鹰的羽翼依旧遍布哥谭的大街小巷����不,不仅仅是哥谭,还有这个国家。
莫蒂默家族在医疗器械和医保方面形成了一种垄断,全美百分之八十的医疗器械厂家都有莫蒂默家族的注资和控股,他们的脚步也同时延伸向航天器械的制作和农机的制作,与艾因家族以交叉持股和联姻等方式占据了全美百分之四十的农机市场。除此之外他们经营着五家大型保险公司,两家矿业集团,二十家海外银行,在美国南部和拉丁美洲拥有超过三个哥谭大小的土地。
莫蒂默家族的势力在猫头鹰法庭并不算是最大的,但也确实名列前茅,据传诺克菲勒家族事实上也和猫头鹰法庭有关,只是很少有人证实这一点����事实上,猫头鹰法庭比起真正的法庭,更像是一个所谓“深层政府”的地下俱乐部,只不过由哥谭本地人牵头,最大的据点又在哥谭的地下。埃德蒙其实也不清楚为什么莫蒂默家族还要执着于哥谭,最后只能归咎于故土难离。
不过说句实话,当金钱的数量多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人就会对单纯的数字感到麻木,埃德蒙不知道自己到底多有钱,他只要知道自己的钱花不完,包养克拉克的支出并不算少,但这也不过是他每年基金分红的零头,他所能确定的也只有一点����只要自己不掺合总统选举,他个人的资金是用不完的。至于州长议员这些就没问题了,莫蒂默家族也养着不少议员。
克拉克反而比埃德蒙自己更知道他多有钱,但说句实话,克拉克也很难计算出这到底代表了什么,反正克拉克就算抢二十家银行也不会有埃德蒙那么有钱。说真的,克拉克甚至会觉得这样的生活有些……疯狂。不过平时看来埃德蒙的生活甚至可以说得上质朴,他的物欲很低,也正因如此,克拉克和他的生活相当自在。
一夜无事,于是克拉克在早上七点醒来,他偷偷透视自己的小腹,昨夜他被彻底填满,而今晨那些东西就已经完全被分解,成为了他身体的营养。克拉克不知道氪星人和人类之间是否存在着生殖隔离,不过在黄太阳光下人类的生殖细胞会先被分解,所以就算没有生殖隔离他也无需担心自己未婚先孕……好像这个不算是什么要担心的事情,反正怪怪的。
埃德蒙也因为他的动作苏醒了,他将手放在克拉克滑腻的脊背上,沿着脊骨的走向向下:“不休息一会儿吗?你昨晚可是累坏了。”
“我总是觉得你还是太珍惜我了,”克拉克跨坐在埃德蒙的身上,噘着嘴说,“我说过可以继续的吧?又不是说你一定要停下,不是说有钱人都喜欢不管别人死活地做到底吗?你应该让我痉挛、哭泣,昏过去又醒来,然后我想要逃跑,你却抓着我的脚踝把我拖回来,等我哭得连眼泪都流不出来,然后抱着被揉碎的我去洗澡。”
“是谁不肯说安全词的?”埃德蒙在他的腰上用力拍了一巴掌,柔软的肉随着埃德蒙的动作微微颤抖,“我是医生,以前我跟急诊的时候经常收到这种想要挑战极限的家伙。人类的肠道是有耐久的,要是不想老了之后被护工打,你最好现在开始节制一点,尊敬的肯特记者。而且我也不想半夜叫救护车把你送去医院,把肠子塞回肚子里去。”
克拉克翻了个白眼,他又不是人类,不需要担心老了之后身体状况会发生变化,他甚至不需要担心自己会变老,他现在已经三十出头了,对于人类来说属于精力逐渐消散的年龄,但他依旧活蹦乱跳的,甚至精力远胜当年。但他不想直接告诉埃德蒙自己是外星人的事情����倒不是因为不信任,只是还有各种各样的原因,也不希望埃德蒙为难(不是那种三角恋的为难,这个希望的,他也想乐呵一下)。
埃德蒙不知道克拉克在想什么,但为了安慰自己的Sugar baby,他还是碰住了克拉克的脸和克拉克接吻。克拉克的鼻腔里发出像是猫一样的咕噜声,乖乖张嘴让埃德蒙的舌头伸进来。
“我今天还得回去写报道,”克拉克一边喘息着,一边把自己的腿缠在埃德蒙的腰上,“先给我一点甜头嘛,先生,我喜欢在肚子里满满的时候去上班,就一次,拜托?”
埃德蒙叹了口气,把克拉克按在床上,克拉克的身体很好,恢复力很强,还有快速恢复的超能力,这才是埃德蒙对克拉克肆无忌惮的原因。他可以控制自己不消除克拉克的超能力,也能防止克拉克真的留下什么后遗症����另外,埃德蒙没有说谎,他以前在急诊的时候有个肛肠科的同事,每天都能看到各种人不小心坐到什么神秘的东西上。
支支吾吾的病人,求知若渴的医生,笑容满面的家人,深受震撼的网友。
埃德蒙最终还是让司机送克拉克去星球日报报社了,在克拉克入职星球日报之后他就买到了星球日报的股份,现在他是星球日报的第三大股东,帮克拉克请个假也不是大事。克拉克黏糊糊地和埃德蒙又接了一次吻,然后才心满意足地上车,在车上,他拿出手机,看着昨夜的新闻。果不其然,昨晚联邦警察的行动并没有被任何一个媒体刊登,无论是纸媒还是网络,就像是那件事从未发生。
克拉克冷笑了一声,然后靠在椅背上。
埃德蒙整理好衣服之后驱车前往GCPD,昨夜GCPD收拢了十多具尸体,是比较少的一天。绝大部分死者都是流浪汉,他们在哥谭死去,就像是寒夜中死去的虫子。另一部分则是帮派的混混,他们活着就是为了去死的,不过大部分混混也有帮派的人协助收尸,这是帮派福利的一部分,至少不用担心自己的尸体被浣熊和郊狼吃掉。
原本其他验尸官会将这些尸体全部处理掉,但是埃德蒙告诉他们,要给他留下检查,于是他们就在做完基础检查之后把尸体留给了埃德蒙。埃德蒙知道有人觉得他就是喜欢看尸体,这个没办法,验尸官们其实根本不想去看这些虫豸的尸身,丢给尸体经纪人就好,反正有人会给出相对公道的价钱。但埃德蒙还是希望找到自己需要的东西。
内脏被取出之后,那种恶心的气味就消散了,剩下的是一种怪异的香甜,埃德蒙切开皮肉看着脊椎骨,在其中又找到了三具尸体,他们的脊椎骨是拼接的。目前可以确信,的确有人正在进行人体实验,而把不同人的脊椎骨拼在一起是他们研究的项目。埃德蒙叹了口气,他打开被拼在一起的脊椎,连接神经的方式非常值得学习,如果这样的技术被用在治疗因为神经受损而瘫痪的人上……
“我需要一个实验室,”他脱下手套之后打电话,“三具新鲜一点的尸体,我的意思是别腐烂的太严重……不用去杀,不需要那么新鲜,只是单纯的研究。嗯,二十分钟之后用,最好是成年人……什么叫五个婴儿?不行,成年人,身高体重人种接近,我有大小的要求。”
打完电话之后,埃德蒙叹了口气,他倒是做过神经缝合的手术,但是没有一次性缝合过整根脊椎里的所有神经。当然,主要原因是能让脊椎内的神经一次性全断光的事故……一般来说也没有缝合的必要了。幸好,这几个死者只要缝合十一二条,但他还得一根根找神经的对应。
埃德蒙很难想象到底是怎样的超级反派才能干出这种丧心病狂的事情,不过想到是哥谭的超级反派,又觉得干这个理所当然,简直是合情合理,一点都不突兀。他给克拉克发了一条短信,告诉克拉克今天他大概要很晚才能回家了,然后走出停尸房,去往医学实验室。
在哥谭大学有专门为埃德蒙准备的医学实验室,除此之外他还有几个私人实验室,埃德蒙去的是其中一个私人实验室,尸体和实验室助手都在那里等待着他。在哥谭,要找到合适的病人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要找到死人却很容易。埃德蒙沉默了一下,让实验室助手们先帮他把床上的三具尸体拦腰锯开。
要他自己动手锯人,多半也有点强人所难了。
医生锯人的方式和帮派不通过,至少医生要考虑皮肉的完整和缝合之类的问题,不适两块木板一夹就能开始锯的。埃德蒙看了一眼忙碌的他们,然后开始看手机,克拉克又把照片发过来了。
第14章 星球日报
克拉克整理好衣服和裤子之后从马桶盖上坐起身来,他伸了个懒腰,像是蛇一样微微扭动了一下。他很喜欢埃德蒙对他做的那些事情,虽然有些时候他也会觉得埃德蒙对他有些过于……珍惜了。这么说或许有些得寸进尺的嫌疑,不少人在被人包养之后需要担心的是自己不被弄坏,也不被玩腻,为此甚至会有人拉人下水,代替自己承担那份更加失控的暴力。
但克拉克和埃德蒙的情况又有所不同,克拉克是氪星人,在黄太阳光下几乎没有受到伤害的可能,不过也正是因此,他会偷偷期待失控,期待自己能够感觉到更加“人类”的痛楚。他告诉过埃德蒙自己是超能力者,恢复能力超群,哪怕对他使用暴力也不会帮他弄坏,无论多么激烈他都可以承受,不如说这样更好,他甘之如饴……
可惜的是埃德蒙一直都不喜欢对克拉克做什么过于残酷的事情,最多也就是用点夹子,至于穿耳洞啥的都别想了,他甚至会担心绳子可能弄伤克拉克。克拉克自己还偷偷准备好了蓝氪石以备不时之需,结果一次都没用上,这实在是令并不淳朴的氪星人感到非常遗憾。
这倒不是说克拉克就真不喜欢埃德蒙了,倒不如说要是埃德蒙真的变成了残酷无情的人他还要生气。不过他还是会给埃德蒙准备一些东西,比如说照片,反正他拍照片的时候埃德蒙也不能干涉他什么。他的爱好之一就是偷偷躲起来给埃德蒙发照片,然后偷看和偷听埃德蒙。他喜欢一瞬间混乱的呼吸和加快的心跳,还有同样加快的血液流动和分泌增加的荷尔蒙……
埃德蒙的表现非常有趣,这也是为什么他总是乐此不疲的在星球日报报社的厕所,或者其他人注意不到的地方做这些事情。
他走出隔间,冲掉了手上黏腻的液体,笑容满面地出门继续自己的工作,每天做这些事都会让他觉得身心舒畅。他已经写好了关于昨天的慈善晚会的稿件,在写稿的时候他一直都在因为荒谬而忍不住发笑。昨天那些觥筹交错之中道貌岸然的大人物们有不少被联邦警察带走了,虽然他们或许很快就会被放出来,但是有些东西还是已经发生了改变的。
可惜的是克拉克不被允许写这篇新闻,毕竟涉及的人或者东西太多了。要列出一张清单很简单,但要以此定罪还有很大的难度。
事情就是这样,事情总是这样,甚至绝大部分人都不知道昨天发生了什么。联邦警察的调动会给人无限的遐想,这些遐想并不一定是真实的,也不一定是什么好事。有人认为这是联邦政府要干涉哥谭的铁证,哥谭人并不相信联邦,哥谭是一个“自治市”。哥谭人会说哥谭变成现在的样子,是因为联邦把不服从联邦调遣的哥谭人视为仇敌,甚至将大量罪犯流放到了哥谭。
似乎在某一个时期开始,大概是1938年前后,哥谭逐渐变得混乱,但这也只是传说。哥谭的传说有很多����地狱之门,印第安人的坟场,恐惧之眼……但哥谭依旧是全美顶级的繁华都市之一。曾经联邦甚至考虑过在哥谭驻军,然而这些驻军也被哥谭人驱逐了,这让它几乎变成全美第……不知道多少个挨过导弹的城市。
然后,熟悉的脚步声响起,克拉克转过头去,看到的是拿着咖啡走到自己身边的露易丝。他微笑起来:“早啊,露易丝,今天是个好天气,看起来你心情不错,是有什么有趣的新闻吗?”
露易丝坐在克拉克对面的椅子上,上下打量着克拉克。在星球日报,对着装的限制并不算严格,只要不是外勤采访,能做到整洁就可以想穿什么穿什么了。于是克拉克穿着浅灰色的高领毛衣,袖子微微盖过手背,驼色的羊毛风衣被他随意搭在椅背上。他戴着金丝边的眼镜,镜架上镶嵌着钻石����这是埃德蒙买的,不过克拉克做了一些氪星的调整以协助他隐藏身份。
露易丝其实挺喜欢克拉克的打扮的,略紧的毛衣和长裤完美地修饰着克拉克的身材,让他看上去格外养眼。克拉克是星球日报的门面,不仅仅是因为他出色的专业能力和想要采访谁都能如愿以偿的人脉,还有他的脸。好几次星球日报圣诞聚会的集体照里,哪怕克拉克在角落,都会有人来询问“他是谁”。
现在的克拉克很难让人看出,他在刚入职星球日报的时候,还是一个有些拘谨的乡下男孩����没错,他确实穿着高定西装,但他看起来就是有些微妙的束手束脚,好像是被人一把拉进城市的灯红酒绿里来的一样。露易丝那时候还担心过克拉克会像是许多刚到大城市的漂亮孩子一样,迅速被广袤的城市吃掉,但克拉克的运气很好。
甚至可以说克拉克的存在影响到了整个星球日报的待遇,好的那种影响。在克拉克入职不久,据说某个新股东就出资给星球日报的部分设施进行了翻新,完全可以说是重新装修,甚至还以私人的名义搞了午餐补贴,就是为了让克拉克在星球日报工作顺心。事情进展到这种程度的时候,就连最小心眼的家伙也会感觉嫉妒不起来,大家默默祝福克拉克,希望他更受宠爱一些。
“有趣的新闻?有。心情不错?未必。”露易丝把一杯咖啡递给克拉克。克拉克接过咖啡喝了一口,星球日报的咖啡豆也是由股东提供的,据说是担心克拉克喝不习惯。露易丝看着克拉克喝咖啡的样子,大概能懂为什么有钱人会喜欢克拉克,她也想给克拉克打钱。
克拉克歪了歪头,好奇地看着露易丝,虽然他大致上能猜到,最近唯一的大新闻大约就是哥谭昨天发生的事情了。果然,露易丝开口:“所以,你昨天去哥谭采访了几位‘慈善家’,并且参与了那场慈善晚会……这一切和之后的联邦警察调动有关吗?”
对于露易丝能猜到比别人更多的东西这件事,克拉克毫不意外,毕竟这可是露易丝。不过有些东西确实也不是很方便直说,尤其是在关于丑闻或者隐秘的时候,克拉克眨了眨眼,然后用着委婉的语气回答:“一部分人在宴会结束之后做了一些比较……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序良俗的事情,刚好被超人发现了,于是联邦警察出动了。”
克拉克讲的很含糊,不过露易丝一下听懂了,一部分人类做出了蠢事,这些事情是警察不想管的,但超人发现了这一切,于是事情就变得不同。这件事从秘密变成了“人类”的丑闻,所以联邦警察出动了,他们在意的并不是任意一个可能的受害者,而是超人的感想。想到这里,露易丝也想笑了,她想说怪不得现在卢瑟还没有来谴责超人干涉人类内部事务,原来如此。
卢瑟或许对超人和人类都不抱有什么好意,但要让一个精英主义者承认这些所谓人类中的精英都不是好东西,还被超人发现了,恐怕比直接杀了他还让他难受。还不如暂时停止发言,在之后被人发现的时候还能建立一些“我针对超人是为了公义”的人设。据说卢瑟要竞选州长,他确实需要一个不错的名望,无论那有多么虚假。
“你家那位呢?”然后露易丝问,她用这个词语指代埃德蒙,或者说,指代克拉克的“男友”。露易丝不想用“你的金主”或者“你的糖爹”之类的词语来形容克拉克和那“某个人”的关系,克拉克看起来很认真,并且从这样的关系之中获得了幸福。露易丝并不知道和克拉克发展出某种关系的人是埃德蒙��莫蒂默,露易丝还没能调查到这里。
或者说,露易丝还没有在那个“圈内”����她刚正不阿,还有一个将军父亲,即使他们的关系并不是很好。露易丝不需要去走那些为人喉舌,或者交付身体的道路,她最需要保证的是在勇往直前的时候不要遇到愣头青的帮派分子或者未成年枪手。而埃德蒙的花边新闻从未登报,流传的只有“莫蒂默家的少爷有一个珍爱的宠物,十年都没有玩腻”。
然后克拉克的眼睛弯了起来,他的脸上带着一种灿烂的,坠入爱河的人所特有的笑容:“他当然是个好人,超人也可以证明他什么坏事都没做呢!”一边说着,克拉克甚至一边抬起手挡了一下自己的嘴,发出轻轻的咳嗽,眼睛也璀璨得像是发光:“所以他昨晚回来了啊。”
露易丝吐了吐舌头,她觉得克拉克这种表情甚至有点诡异,像个高中生,不过露易丝本人也没有谈过恋爱,所以她也没法说什么。如果克拉克幸福的话一切都好,这是她作为朋友的祝福,但忧虑依然存在。有钱人的面前总是有着更多的诱惑,他们顺从诱惑甚至无需付出代价,会受伤的是克拉克,永远是克拉克,她只担心克拉克可能遭遇的事情。
她的父亲就用一些记者的遭遇警醒她,甚至以此威胁她放弃记者的工作,她知道自己面前的是一条怎样的荆棘路却依旧踏了上去。她知道总有一天,就连莱恩将军的名声都无法保护自己,因此她希望在那一天到来之前能更多地揭露什么。
第15章 哥谭的特产
对于埃德蒙来说,这一次的脊神经缝合手术可以算得上困难,也可以算得上简单。
困难当然是指手术本身的难度,神经缝合手术并不是随便哪个外科医生都能做的,而涉及到中枢神经的手术更是需要慎之又慎。埃德蒙的手术助手也是熟面孔了,在最开始他们并不明白为什么自己要给一个比自己更小的人打下手,不过现在他们已经习惯了。此时此刻的他们看着埃德蒙的双手,眼神认真,不再是过去那种好像看到了怪物的模样。
埃德蒙也稍微放慢了一些动作,让他们可以看清自己究竟是如何进行缝合的,他并不介意自己的操作方式,或者说针法被人学去,或者说他觉得这样更好。埃德蒙并不觉得这是需要保密的东西,毕竟这个世界上其他需要保密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他也不介意这些学生未来给谁做手术����帮派分子或者是阔佬,能做的起这种手术的人本身少之又少。
至于埃德蒙觉得这个手术简单,是因为他现在需要缝合的并不是活人,他不需要担心手术不成功,或者预后不良会给病人留下什么后遗症。虽然法医其实也经常会遇到医闹,但反正来医闹的不是死者本人就行,死者家属有什么意见就有吧。事到如今他都在哥谭了,还有什么更糟糕的吗?
只考虑技术,不考虑排异反应等情况,将一个人的下半身接在另一个人的上半身这种事是完全可行的,在结束了缝合之后,埃德蒙想,不过整个哥谭能做这种手术的人也不多。暂时不考虑流窜到哥谭的,其他城市的疯狂医生的话,埃德蒙能找出除自己以外的,四个有这种技术的嫌疑人。至于他们的心理状况是否有可能犯案……都哥谭了,完全没有心理疾病的人才可怕。
对于埃德蒙而言,调查到这里也已经足够了,毕竟他不是超级英雄,也不是侦探,虽然兼职法医,但警察都没想就这个案子继续调查下去,他做什么都是白费功夫。他只是有点微妙的不甘心,偶尔他会想,他好歹也是个穿越者,没有像是小说里的穿越者那样大杀四方也就算了,似乎他活到现在,除了外科手术的技术比前世更好之外,其他的许多东西都是下行的。
不过热血上头也只是一瞬间的事情了。
他的金手指的被动能让他不至于因为一些违背前世他所认知的科学规律的事情而死����比如说诅咒对他不起效果,魔法对他没用,什么力大无穷的超能力者给他一拳他也不会受伤,或者拿着什么诅咒之刃就像是拿着普通的,不能拍蒜的菜刀……他的人生中最惊险的一次就是被小丑拿火箭筒轰过,不过因为那是小丑的无后坐力火箭筒,所以对他完全没用。
埃德蒙最怕的还是普通的枪和小刀,一架宇宙飞船砸到他的头上他都能毫发无损,但如果是一个嗑嗨了的小混混拿着小刀捅他一下,只要捅对了地方他就会血流不止。埃德蒙本人并不怕死,说到底他能穿越或许就是因为死过一次了,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穿越的,他害怕的是自己死了之后克拉克该怎么办。这个世界非常危险,越是想要好好生活的人就越是容易被拉入险境中去。
在他才包养克拉克的时候就出现过这样的事情,克拉克的手头刚有了余钱,就有其他学生来找克拉克打牌,并且提出光打牌没意思,最好能加点赌注����克拉克没有同意,他们还邀请克拉克一起去什么地方玩耍。和克拉克共同承担租金租住公寓的人偷偷翻克拉克的东西,哪怕他们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同学,还有人尝试要让克拉克吸叶子。
最后埃德蒙给克拉克挑选了更好的公寓才平息了这一切,克拉克自己却像是对这些毫不在意一样。克拉克被家里宠溺着,许多时候无法看到危险的靠近,而埃德蒙不一样,克拉克把这些事情当做笑话讲给埃德蒙的时候,埃德蒙的胃就开始痉挛。他吐了很久,他觉得自己快要把内脏都一起吐出来了。如果他死了,克拉克又会回到那种被人觊觎的环境当中。
幸好这个世界上存在着超人,埃德蒙想,幸好超人似乎对克拉克很有兴趣。
埃德蒙看着手术台上的尸体,这些尸体很新鲜,而且不是流浪汉的,其中一个死于自杀,一个死于交通事故,一个死于他杀。这就是人类,在这个世界上的人类随时都有可能死去,然后他们的尸体被家人带走,放进坟墓。坟墓也需要缴纳土地税,当然这份税负并不算重,因此也有人在高尔夫球场里埋一具尸体,说这是坟场,以此避税。
但更多的尸体会被直接火化,会被丢弃,会被贩卖,会被收藏……有尊严的活着本就不易,更困难的是有尊严的死去。死者在月下爬行,即便如此也无法爬行到天堂。据说富人上天堂比起骆驼钻过针眼更加困难,而穷人甚至连一个针眼都没有,也一辈子都没见过骆驼。埃德蒙不想显得嫉世愤俗,因为这一切都没有意义,他什么都不能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