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瘟疫青年小病菌
作者用一种极尽温柔的笔触描写了C��K是怎样在阳光灿烂的大街上看到S��M的,那个人正把自己看起来有些陈旧的西装脱下来摊开,接住了从树上小心翼翼爬下来的小猫。阳光就像是给S��M镀上了一层金色,然后他转头看着C��K,红着脸说“让您见笑了,先生”。C��K在一瞬间感觉到了灵魂的悸动和一种立场调换的眩晕,似乎很久之前浅笑着说“让您见笑了”这句话的人是他。
而现在他成为了一个“先生”,他成为了那个穿着奢华的衣服,站在远处注视着俊美而天真的青年的人。
克拉克抽出一张纸巾擦眼泪,太好看了朋友们,这也太好看了。
虽说写三角恋的时候,杰森把克拉克、埃德蒙和超人当做了原型,但真的写起来的时候他已经完全忘记了原型这回事(并未完全忘记),对剧情的渴望已经胜过了他的饺子醋,现在他忙着搞饺子馅呢。在看到评论区的讨论和嗷嗷哭的时候,他感觉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宁静,就像是什么不朽的乐章正在被他谱写。另外他的当月收入已经逼近了一万美元����当然主要是埃德蒙打了一大笔钱。
哎,骗人,难道我其实是畅销书天才吗?杰森的心怦怦直跳。
当埃德蒙回来的时候,他看到的毫无疑问就是眼泪汪汪的克拉克,他有些无奈地笑着,把克拉克搂在怀里:“怎么了?”
“看书,”克拉克继续擦眼泪,“这个作者的文笔越来越进步了,剧情也写得越来越好了,就是有点虐。但是我懂,我完全明白,写作的人有时候就是会喜欢折腾自己笔下的主角……哎,好忧伤的故事啊。哦对了,埃德蒙,我在想关于《黄太阳之下》版权的事情……最近又有电影公司来找我谈了,你有没有建议?”
“我也不是很懂电影,”埃德蒙说,不过他还是让克拉克靠在自己的怀里,自己则看着克拉克递过来的,电影公司的名单,“啊,这几个不大行,他们压榨演员和场务非常过分,而且拍摄的效果一般来说不是很好……这家也不行,他们家固定的编剧有点没水平还喜欢乱改。这家……感觉动画化完了之后你的书会变成地球人大战外星人的爆米花电影。”
“不是很懂哦,”克拉克又开始用手指在埃德蒙的胸口画圈圈了,“哼哼,被我逮到了吧?阔佬?不过确实,我也想过这些问题……你觉得这两位编剧怎么样?至于电影的发行商,这家呢?”
埃德蒙眨了眨眼,克拉克指定的两位编剧中的一位他还认识:“克劳迪娅��德��莱纳?她确实是个天才,最重要的是眼光独到,而且她足够尊重原作者。不过很可惜,好莱坞的家伙对她的风流韵事的关注远胜于对她才华的关注。另外,她需要一个足够配合的导演……”
“哇哦,看起来你对她很熟悉,之前合作过?”克拉克问,“我只是被推荐的,你知道的,有时候出版商那里会有些应酬。我不喜欢他们评价这位女士的态度,但幸好他们对她才华的认可还算中肯。我也看过她的剧本和小说,小说缺乏那种……对人物本质的剖析,但她很擅长通过场景营造出同样的气氛。”
“那就她了,”埃德蒙拍板,过了一会儿之后说,“她有个在拉斯维加斯开赌场的哥哥,自己本身也和教父有点关系,不过这样最好,这样的人反倒不容易受到伤害。”
第90章 鸭鸭上线
“说起来哦,”在把刀叉碟都放进洗碗机之后,克拉克靠在了埃德蒙的身边,他握着埃德蒙的手,玩弄着埃德蒙的手指,“我听说哥谭的超级英雄都是要出去夜巡的,今天晚上你打算去吗?”
“蝙蝠侠和罗宾出外夜巡是为了对整个哥谭的治安负责,他们已经有了一套成型的,应对突发犯罪的程序,你确定我去了不是给他们添乱吗?”埃德蒙有些无奈地说,他又没有不杀超能力。遇到超级反派还好,毕竟超级反派命大,被揍一顿也不容易死,但要是遇到那种小偷小摸的,他还担心一棍子把人打死。毕竟埃德蒙知道人类到底有多么脆弱,也不清楚这个世界的人的身体强度。
“那你打算做什么呢?我的超级英雄?在事件发生的时候被动地应对吗?”克拉克轻笑着拿鼻尖蹭埃德蒙的鼻子,“我还以为你其实不喜欢这个呢。超级英雄选择夜巡,并不仅仅是为了解决已经发生的事件,更重要的是,去找到可能发生其他事件的地方,去找到可能受到伤害的人,在事件发生之前杜绝伤害。你不是很喜欢那句话吗?大风起于青萍之末。要是不亲眼去看,在刮风的时候就晚了。”
埃德蒙点了点头,他有些无奈地苦笑了一声:“也不知道蝙蝠侠和罗宾到底是怎样才能做到这么精力旺盛的,难道他们都不需要上班或者工作吗?”
克拉克的眼神偷偷移开了一点,哦倒也不是不需要上班,主要是这几位确实精力充沛异于凡人,而且能抓住一切必要的时机补觉。有时候在��望塔值班,克拉克都能看到蝙蝠侠维持着宝相庄严的坐姿睡着了。共同值班的时候,克拉克还能劝蝙蝠侠在休息室里补个觉,别死太空里了。
蝙蝠侠也不是每次都会补觉的,在绝大部分时候,蝙蝠侠都会继续宝相庄严地说他可以去酒会或者公司会议上睡,所以克拉克也没法说什么。虽然这么说不好,但他也不想看到埃德蒙陷入这样自我折磨的境地。他有些扼腕叹息,要是埃德蒙的超能力没有那么厉害就好了,氪星有能给人类使用的精力剂,他给埃德蒙喝了能保证埃德蒙夜巡回来之后还能抱着他再来一次。
不过埃德蒙强大的超能力能保护好埃德蒙的生命安全,所以克拉克也没啥好说的,只是叹息罢了。
“或许我确实应该试试看,”然后埃德蒙说,他露出了一个微笑,“谢谢你,克拉克,我之后会减少白班的次数,在白天休息的。我稍等一会儿就去试着夜巡,现在先规划一下路线。你在家里好好休息吧,我可能会晚点回来……你明天还有工作的,对吧?我可不想让你的主编生气,虽然他恐怕早就因为我拐走了他的王牌怒发冲冠了。”
“是啊……”克拉克无奈地说,他想到佩里看他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一个会自己蹦蹦跳跳跑到大灰狼嘴里的小白兔。是,他刚进星球日报那会儿对什么世界的潜规则确实还有点迷茫,而且他用“股东给我发了个短信让给我去他房间”的理由掩盖自己以超人的身份出动的次数确实有点太多了,让佩里误解也是理所当然……但说实话,都那么多年了,他觉得佩里总该知道一点什么了吧。
埃德蒙又笑了一声,他和克拉克接吻,然后去换衣服了。
哥谭夜晚的街道被高楼大厦上霓虹灯的光和昏暗的街灯的光切割开来,流浪汉在光下踱步,血透过已经磨掉了底的鞋子浸润在地面上,帮派的人借着灯光进行交易,将一袋袋包装破烂的东西在手中不断传递着。地面上有被车压死的动物的尸体,猫、狗或者浣熊和鸟,它们几乎和整个地面的沥青合为一体。
埃德蒙站在平衡车上,他可以听到机械装置的声音,远处传来枪声和叫骂声,不知道是谁的哭声也在夜幕之中回荡。然后蝙蝠灯的光映入云中,一瞬间这些声音都似乎消失了,在灯下,在光影之中两个身影像是鸟一般飞掠,他们是蝙蝠侠与罗宾,他们正在向着超级反派的地方冲去。
埃德蒙不需要拿出手机,只要看到那冲天而起的火光就可以猜到,萤火虫或者磷博士,蝙蝠侠和罗宾要去对付的就是他们。埃德蒙可以看到在他不远处有些人已然蠢蠢欲动了起来,毕竟蝙蝠侠和罗宾去对抗超级反派了,这对于小鱼小虾来说简直是最好的犯罪时机。埃德蒙可以听到笑声和他们脸上的狂热神情,然后埃德蒙掂量了一下手里的手杖。
他不擅长用什么锐器,哪怕拿一把大砍刀,砍到人的概率和不小心砍伤自己的概率也是五五开的,在这种情况下,反而是手杖之类的钝器更好用。虽然平时总是说钝器比锐器杀伤力低,但平时除了枪械之外,卖得最好的专武还得是棒球棍。其实高尔夫球杆也行,但这玩意价格比较贵,不如棒球棍便捷。
这柄手杖是猫头鹰法庭为埃德蒙定制的,确保了配种和坚固程度,敲到人的头上能保证打碎头盖骨,平时拿在手里也像是什么绅士的装饰品。猫头鹰法庭其实很擅长做这种武器,因此手杖也被配上了刺剑。埃德蒙不喜欢口径太小的手枪,所以手杖没有配枪,埃德蒙用的还是自己的枪。此时此刻的埃德蒙面无表情地握着手杖,开始富有技巧地敲击趁火打劫的家伙的膝盖。
要打他们,其实埃德蒙甚至不需要费什么力,在没有哥谭的超自然力量加持的情况下,他们事实上只是一群营养不良的家伙,他们的武器也无法击穿埃德蒙身上的皮甲,这也是为何哥谭的许多帮派实际上无法造成真正的影响。就算是黑面具也不会真的带着自己的帮众直接打进GCPD,大家最多用下班之后暗杀或者花钱雇佣警察的方式尝试控制GCPD的武装力量。
埃德蒙听着这些人骂骂咧咧的声音,忍不住发出一声叹息,他们在问埃德蒙是谁,为什么要在这里干扰他们,是不是要黑吃黑。于是埃德蒙对着他们平静地自我介绍了,悖论的名号确实已经传达了开来,但这位“哥谭来的”超级英雄却不被哥谭人所知。幸好,现在他要做的就是弥补知名度上的问题,通过战斗!爽!的方式。
很快,埃德蒙就暂时让这个街区的所有人冷静下来握手言和了����没办法,遇到一个讲也讲不通打也打不过的人结果就是这样,而且他打人很疼。埃德蒙抬头看着远处的火焰,然后向着下一个街区进发,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不就是接着揍人吗?
提姆蜷缩在角落,紧紧握住自己的照相机,他看着蝙蝠侠和萤火虫战斗的样子,蝙蝠侠的姿态轻盈迅捷。然而萤火虫还在不断破坏沿路的建筑物,让无辜的流浪汉几乎完全陷入火海当中,蝙蝠侠和罗宾不得不花时间把他们移开,或者让他们逃离,这也花费了很多时间。
于是提姆也冒头提醒几个流浪汉快跑,这不仅仅是为了蝙蝠侠之后的战斗顺利,也是因为他不想看到有人在自己的眼前死去。他在哥谭的晚上夜游了那么久,多少也有点保命的思路,他看着流浪汉逃离,紧张地吞咽了一口唾沫,又一次尝试着隐藏自己的身形。然而这一次,幸运女神并没有眷顾他,萤火虫的喷火器烧灼着房屋的横梁,然后一面墙砸了下来。
他下意识蜷缩起身体,希望能够让自己不要受到太严重的伤害,火焰的温度灼烧过来,下一秒却消弭于无形。他惊讶地抬头,看到一个巫毒娃娃帮他挡住了火墙,巫毒娃娃是用白色的毛线缠绕的,还钉着两个绿宝石的扣子,看起来一点都不可怕,甚至还有点可爱。
当然,巫毒娃娃本来不该是这样的,正品的巫毒娃娃每种要用什么颜色的线都有讲究,而且在施加魔法之后会给人一种阴冷或者不吉利的感觉。但埃德蒙给得真是太多了,皮埃尔觉得自己就算是拼着折寿也要让小少爷满意,他甚至还考虑了巫毒娃娃的配色和样貌,然后专门找了娃娘定做了一套给娃娃的小西装。怎么说呢,至少看到娃娃的提姆没觉得可怕。
他一回头,看见了最近在互联网上流传的新的超级英雄����悖论。
提姆在最开始对悖论没啥感觉,毕竟他是哥谭本地人,他知道前段时间悖论根本没有出现过,也不知道是谁家的人突然开始拿超级英雄的名号炒作了。这种怀疑自然并非无的放矢,伴随着超级英雄数量的增加,早已有不少人看到了超级英雄背后的经济效益……甚至就连正义联盟也会卖周边,要将超级英雄“世俗偶像”化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赚钱的工作谁不做呢?
于是提姆一开始觉得,悖论也是这些散装的偶像超英,为了赚钱被推出的个体之一。
但这一瞬间,他发现自己可能想错了。
于是他又举起了照相机。
“哎你这小孩怎么回事啊?”埃德蒙急眼了,“不是跟你说了早点睡觉别拿重物吗?膀子不要了?”
提姆眨了眨眼,乖巧地放下了照相机:“其实不重的……”
第91章 知更鸟未上新
“不许顶嘴,”埃德蒙冷着脸(虽然他的脸有一半被面具遮住了)说,“小孩子就要有小孩子的样子,乖乖听医生的话,大晚上的在家里呆着……你是来干什么的?拍蝙蝠侠大战超级反派的照片发论坛吗?你知不知道这里很危险?就算蝙蝠侠确实会保护你,在这种战场上你还是会受伤的。”
提姆抱着照相机看着埃德蒙,露出了一副乖巧的,仿佛连大气都不敢喘的样子,埃德蒙忍不住还是叹了口气,他的语气变得温和了下来:“算了,我说得太重了吗?现在把战场交给蝙蝠侠和罗宾,我送你回家,还有,不许有下次了,明白吗?照片也是,不要随便发到网上,有些人会通过IP追踪到你家,认为你是与蝙蝠侠亲近之人,对你造成伤害的。”
提姆用力点头,睁着一双水汪汪的眼睛看着埃德蒙:“知道了,悖论医生,这些照片我只是要自己收藏而已,不会发布出去的。嗯还有就是……您要不要去帮蝙蝠侠,和这里的人一下呢?您好像有阻止火焰蔓延的能力,对吧?”他还没继续,就看到火焰确实小了下去,埃德蒙将插在口袋里的手拿出来,毕竟编辑短信让皮埃尔帮忙魔法灭火还需要时间。
萤火虫完全没想到自己的火焰会被迅速熄灭,在没有后顾之忧,动作也不会受到干扰之后,蝙蝠侠和罗宾迅速解决了萤火虫。然后罗宾狠狠一脚踢向了萤火虫的肋骨,而蝙蝠侠在这个时候刚好转头看向了别处,完全没注意到被一脚踢断了肋骨的萤火虫。萤火虫的面具掉落下来,露出一张被重度烧伤,因为痛苦和兴奋而扭曲的,狰狞的脸。
埃德蒙看着萤火虫被完全被火焰烧灼的面容,然后忍不住叹了口气。提姆的脸上带着好奇与恐惧混杂的情绪,然后他问埃德蒙:“悖论医生,那个,现在应该安全了,您能让我找蝙蝠侠或者罗宾要一个签名吗?”埃德蒙刚想说我又不是你的监护人,小孩子快给我回家去,罗宾就走了过来,少年眯着眼睛,给人的感觉有些气势汹汹:“喂,你们两个!”
“我和蝙蝠侠战斗的时候不需要边上有人干扰,”罗宾先看向了埃德蒙,然后啧了一声,“不过,你确实保护了不少人。还有你这个小鬼……喂,你这是什么眼神?”
提姆的眼神亮晶晶的,好像完全没有因为罗宾刻意压低的声音和凶巴巴的语气感到哪怕一星半点的恐惧,或者说恰恰相反,他现在看起来好像幸福得快要晕过去了:“天呐,罗宾在和我说话,嘿嘿,嘿嘿……啊,对了,那个,请问您能不能给我签个名呢!如果蝙蝠侠也能给我签名就太好了。”
“哈?”罗宾说,他倒不是没见过自己的粉丝,但是在遇到这种危机的情况下,还能眼睛亮闪闪地讨论签名的事情,关键还是个小孩……这样的情况实属少见。甚至他刻意使用的,凶狠的语气让这小孩更加兴奋了。然后罗宾面无表情地注视着小孩不知道从哪里掏出了一块签名板。
“那个,”提姆用着激动得发颤的语气说,“虽然我想过不要打扰你们,只是静静看着你们的英姿,但我平时还是带着这块签名板的……哈啊……我的意思是,您可以拒绝,先生,我可以保证我不会死缠烂打的,所以就是……”
埃德蒙觉得这小孩口中的“不死缠烂打”有点没有说服力,只能说哥谭小孩在行动力这一块确实强得离谱,才十岁出头就能全哥谭夜访蝙蝠侠了。罗宾下意识看了一眼蝙蝠侠,蝙蝠侠一直都认为自己和罗宾的曝光度需要降低,但罗宾看着提姆闪亮亮的眼睛,发现自己实在无法拒绝。蝙蝠侠没说话,只是走了过来,拿着笔在签名板上写了个“B”。
罗宾偷偷翻了个白眼,好好好,开始装起来了是吧?看到小孩崇拜的眼神之后发现自己没法保持铁石心肠了是吧?然后罗宾也拿着笔,在签名板上写了一个“R”。提姆看起来幸福得快要昏过去了,埃德蒙不得不轻轻拍了一下他的后背,让他保持清醒。
“呜……”提姆开始揉搓自己的眼角,他觉得自己正在流下过于幸福的泪水。蝙蝠侠和罗宾都没有说话,或许是无语已经超越了一切可能存在的情绪。然后蝙蝠侠对着埃德蒙微微颔首,即使蝙蝠侠没说话,埃德蒙也能看懂他的“快把这小孩带走”的意思。
埃德蒙叹了口气,他抓住提姆的手,小心地扯着男孩走向安全的地方,提姆一边走还一边回头,似乎在试图将蝙蝠侠和罗宾的样貌刻入自己的脑海当中。埃德蒙的情绪徘徊在蚌住了和没蚌住之间,要不怎么说这小孩是神人呢,让他一时间回想起了自己以前的病人,汗流浃背了属于是。
埃德蒙带着提姆到了自己的安全屋,这还是猫头鹰法庭准备的,不过他检查过这里,并且清理掉了所有的监控设备����猫头鹰法庭倒是意外的不在乎这个,毕竟他们要的只是埃德蒙听命令。然后埃德蒙看着提姆,问:“你跑出来夜游多久了?之前受伤也是因为夜游?”
“那倒不是,确实是在学校里和人发生了一些冲突,”提姆小声嘀咕着,“我出来的时候一直都很安全啊,可能因为我的反侦察能力其实超级厉害吧!您还是第一个发现我的人呢,悖论医生。”然后他也用闪亮亮的眼神看着埃德蒙了。埃德蒙觉得自己的胃开始疼了,这小子怎么一点紧张感都没有,然后他打开了金手指的面板。
提姆的身上也有哥谭人常有的所谓“超能力”的条目,但是“疼痛忍耐”这一点比埃德蒙见过的任何一个哥谭人都要高,甚至一度逼近现任罗宾。埃德蒙没有详细观察过蝙蝠侠,毕竟他认为超级英雄的隐私非常重要,他只知道蝙蝠侠的疼痛忍耐很高,耐药性也是,不过具体多高他也暂时是蒙古人。
但最吸引埃德蒙注意的并不是提姆对疼痛的耐受性,而是一条特殊的词条。
“罗宾。”
和罗宾身上的“罗宾”词条不同,这个词条的后面还跟着一个倒计时,只不过这个倒计时也变成了乱码,一会儿数字极大,一会儿看起来马上就要挨归零。埃德蒙盯着提姆,他的大脑正在飞速运转。首先可以确定的是,现任罗宾看起来并没有要卸任的意思,这或许也是为什么提姆现在还处在成为罗宾的倒计时阶段。
那么,最关键的问题就变成了为什么提姆会有这个“罗宾倒计时”。埃德蒙不觉得这是因为蝙蝠侠需要同时有两个罗宾协助他工作����或者说正常人也不会给自己的两个助手起相同的代号。考虑到之前发生过的事情,说不定是现在的罗宾去单飞了,然后提姆补位……但埃德蒙又觉得不对劲。
他觉得蝙蝠侠不是那种没有助手就给自己抓一个未成年助手来的类型,而且也没理由一定要找提姆当罗宾。当然也有可能是在提姆成年之后应聘去当罗宾的,但这样给提姆一个新的代号比罗宾名号传承更有道理。而且,哪怕只有短暂的相处,埃德蒙也觉得提姆不像是那种……在蝙蝠侠举着牌子招聘罗宾的时候会兴高采烈扑上去应聘的人,提姆更喜欢当个阴暗爬行的英雄厨。
“你想当罗宾吗?”然后埃德蒙问,他打算确定一下提姆的真实感受。
提姆正在打量着埃德蒙的安全屋,这还是他第一次进入某个超级英雄的安全屋。不过这间房子看起来并不够“超级英雄”,反而更像是一个小小的图书馆。当然,提姆没有感觉到失望,他注意到了书架上的各种书籍,他还看到好几本自己特别喜欢的书,于是他的眼睛还是亮闪闪的。在听到埃德蒙的问题的时候,他愣了一下,然后回答:“不,我没想过……”
“也不是说完全没想过,毕竟整个哥谭的孩子谁没想过要当罗宾呢?但我还是有未来的规划的。我打算去申MIT的生物工程,所以现在就要开始做准备了……嗯,要从初中开始积累实践经验嘛。而且以后我大概还得继承公司……可能没有时间去做罗宾,”提姆摸了摸下巴,他的语气带着一种稚嫩的老成,“但如果可以,我希望给罗宾打钱。”
埃德蒙确定了提姆没有说谎,既然如此,要让提姆变成罗宾,只有一种可能����罗宾和蝙蝠侠出了意外,而且是罗宾出了严重的意外为主。在想到这里的时候,埃德蒙觉得心被揪住了,他深吸一口气,让自己冷静下来。罗宾不可能今天就出事,现在最重要的还是眼前这个夜游哥谭的,不怕死的臭小子。
“你为什么要大半夜的满哥谭跑?”埃德蒙问提姆,“只是为了追星吗?我觉得蝙蝠侠应该不希望看到自己的粉丝为了自己陷入陷阱。”
提姆的眼神一下漂移了。
第92章 连吃带拿
这一瞬间,提姆眼神漂移的样子让埃德蒙忍不住想到了自己上辈子养的那条边牧,这种奶牛花纹的小玩意心眼最多了,脑袋瓜里全是坏水。每次它在打算做点试探人类底线的时候,就会露出这样的表情,然后伸出爪子动一下动一下。当然这辈子他不养边牧了,但养的那匹退役赛马也是这个德性,每次要踢栅栏之前先去看人一眼,但不和人类对视,只要人不盯着它就一脚把栅栏踢断。
一想到这样的孩子以后会成为罗宾,埃德蒙就觉得蝙蝠侠有福了,三任罗宾全都不是省油的灯,也就是蝙蝠侠还能坚持下来了。
“所以说,你真的只是因为要追星,才会大晚上的跑到哥谭的街上追着蝙蝠侠跑?”埃德蒙又问,他觉得就是因为有这种不够理性的未成年粉丝,家长才会担心某些东西会教坏小孩子。不过好消息时候蝙蝠侠不怕被举报和投诉,当然也没地方去举报蝙蝠侠,不然家长恐怕要把举报按钮按得冒火星了。
提姆也算是身经百战,他一看到埃德蒙眯着眼盯着自己的样子心里就暗道一声不好,于是他用着乖巧的眼神看着埃德蒙,然后说:“以前我还小嘛,总觉得自己可以应付得了一切,但现在不会了,毕竟您看,我也遇到了危险,我又不傻,对吧?我知道了自己的错误,所以我以后会乖乖的,嗯。”
埃德蒙继续眯着眼睛盯着这个小孩,他觉得提姆嘴里的“下次不会”和“下次还敢”说不定是一个意思。但说句不好听的,他又不是这个小孩的亲爹,他也没啥权力让小孩听自己的。于是埃德蒙无奈地长出一口气,然后问:“你家在哪?我送你回去。还有,在外面东躲西藏地跑了一晚上,你饿不饿,要不要吃点什么?”
“我要吃麦当劳!”提姆的眼睛闪闪发亮,他果断无视了回家这个要求。埃德蒙能看出他在装傻,埃德蒙有些无奈地摘下面具,对着提姆伸出手:“吃完麦当劳就回家,明白了吗?”
提姆用力点头,他就这样握着埃德蒙的手,被埃德蒙带出了安全屋,向着麦当劳的方向走去。
路上还有萤火虫留下的,烧灼的痕迹,人们想办法一盆盆接着水浇在火焰上。哥谭的消防栓有水,至少他们可以接水,而指望消防队是不现实的,消防车无法开进这样狭窄的小巷,消防员也不可能冲进火海。或许曾经可以,但是现在难说,提姆下意识将埃德蒙的手抓得更紧了一些,他当然知道这些痛苦的事情的存在,但知道并不代表对此适应。
“为什么他们这样玩忽职守?”提姆问,他看着在远离火场的地方随意泼洒着水的消防员。其实他一开始没觉得埃德蒙会给他任何回应,但埃德蒙确实开口了:“‘萤火虫’……加菲尔德��林恩以前也是个消防员,只不过在一起事件之中,他的全身受到了严重的烧伤。在那之后,他的心理就扭曲了,和许多哥谭人一样,在经历了重大变故之后陷入了黑暗的泥沼。”
他们走进麦当劳的店里,埃德蒙给提姆点了一个巨无霸汉堡套餐和一个儿童套餐,自己要了一个空杯子喝可乐。这家店是他认证过的,相对来说比较安全的店铺,至少里面的材料比较正规……提姆双手捧着汉堡咬了一大口,过了一会儿才问:“萤火虫遇到了什么?”
“事实上只是普通的火灾意外,消防员们其实大多都有自己会遇到危险的心理预期。而且实话实说,那次失火的化工厂做出的应对相对而言还是到位的,虽然他们确实隐瞒了其中一些化工物品的毒性……也很难想象这样的奸商在哥谭算得上良心了。消防局本身的防护装备劣质也是他被重度烧伤的原因,不过事后医生的处理还是很到位的,毕竟70%的烧伤还能救回来。”
“之后韦恩集团帮忙垫付了一部分的医药费,正常来说他是可以继续生活下去的,然而这里是哥谭,”埃德蒙叹了口气,虽然不是说比惨,但他见过更惨的消防员数不胜数,“或许是被毒气弄坏了大脑吧,他开始认为火焰非常美丽,要为了自己的艺术和爱好纵火,最后和整个哥谭一起死在火里。到了这个地步,再去讨论他以前的事情也没有什么意义了。”
提姆认真地点了点头,他对蝙蝠侠相关的超级反派的认知并没有非常到位,主要还是这些人的资料其实不算太多。在埃德蒙刚开始说的时候,他还以为这是一个消防员被世界辜负,最后报复社会的故事,但听埃德蒙说完了之后他释怀地咬了一口汉堡。哈哈,原来是神经病。
香甜的酱汁和牛肉饼四溢的丰沛汁水一下充满了提姆的口腔,他微微睁大了眼睛,这家麦当劳的牛肉汉堡确实是他这么多年吃过最好吃的那种了。埃德蒙把薯条放进嘴里,然后示意提姆是时候该拆儿童玩具的盲盒了。提姆拆开包装,发现是正义联盟联名的蝙蝠侠玩偶,于是他兴高采烈的把玩偶放在了胸前的口袋,还调整了一下玩偶的姿势,确保脸朝外。
“但既然这样,”然后提姆问,“他不就只应该是个普普通通的坏人吗?他又是怎么成为超级反派的呢?”
“没人知道,”埃德蒙回答,他继续吃薯条,还有香辣鸡翅,“就像是没人知道为什么一个连本科学历都没有的消防员,能靠自己的力量手搓一个单人飞行背包,而且这个背包在使用过程中几乎从不故障,甚至他还能一边用这个背包在天上飞,一边继续喷射火焰,而无需担心自己被嘭一下炸死。小家伙,这就是哥谭。”
提姆啧了一声,他倒是认可埃德蒙说的“这就是哥谭”,但他其实不那么想被称为小家伙。当然,和埃德蒙比,他确实也还是个小孩,提姆也承认这一点。他又咬了一口汉堡,然后说:“听起来真可怕,似乎成为了超级反派之后,人就不再是过去的自己了。”
“也可以这么说吧,所以有时候,我会觉得超级反派的身份简直就像是什么危险的病毒,或者寄生生物一样……说起来,你知道冬虫夏草吗?”埃德蒙问。
“我知道,一种虫子被真菌寄生,看起来就像是草一样……”提姆回答,他立刻将冬虫夏草和埃德蒙口中所说的超级反派与寄生一类的东西关联了起来,然后他吐了吐舌头:“说真的,听起来有点恶心,超级反派冬虫夏草什么的,我噩梦都不敢这么做啊。但,你说的都,很多超级反派简直就像是……该怎么说呢?变成超级反派难道还有智力加成?”
埃德蒙也不知道,不过这玩意就属于非常典型的“有也不奇怪”,毕竟都哥谭的超级反派了。只不过在看到小孩突然闪亮的,充满了求知欲的眼神的时候,埃德蒙还是出于成熟大人的责任心提高了声音:“我们先不管超级反派有没有什么科研能力加成,你小子必须立刻放弃自己莫名其妙的想法,绝对别想着当一下超级反派确认一下是否可行,明白吗?”
“明白的明白的,”提姆连忙点头,他是好奇没错,但他不想变成每天嗷嗷笑着在哥谭的大街小巷发癫的神经病,一点都不想,于是他乖巧地看着埃德蒙,“您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呢?医生?我只是个普通的孩子,我要做的是好好学习,而不是变成什么超级反派之类的,您一定相信我的,对吧?”
埃德蒙觉得他这样说真的很可疑,但埃德蒙还是点头了,哎,小孩。真的很难想象有些小孩的脑子里装的都是什么玩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