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瘟疫青年小病菌
当克拉克回到家中的时候,埃德蒙正在更换衣服,他看着裁缝为埃德蒙量身,给埃德蒙出示各式各样不同的布料。埃德蒙的手指抚摸过各式各样的布料,然后抬起头对着克拉克颔首:“你来了?要不要也给你做一身新衣服?来看看你喜欢什么料子和做成什么样。”
克拉克轻笑了一声,他坐在埃德蒙的身边,伸手环住埃德蒙的脖子:“我才不要呢,你一天到晚给我做了多少衣服了,我就一个人,换着穿也穿不完啊。对了,怎么突然叫人来家里做衣服了?”
裁缝们并没有去看克拉克和埃德蒙腻歪,克拉克的眼睛扫过他们,发现他们并不是自己认识的那几个裁缝之一,于是偷偷在心里啧了一声。和埃德蒙相处那么久,他多少也对一些所谓奢侈品或者高级定制有了了解,克拉克甚至在不少品类的店里还有专用的人台,每个月都有新的衣服送过来。
埃德蒙自己对奢侈品或者衣服并没有什么特殊的爱好,唯独要求他们给克拉克的人台做到身材还原,克拉克偶尔还会听到这些店里的人嘀咕,说克拉克的身材比起专门的模特更好,但埃德蒙就是不肯授权他们另外使用克拉克的人台。他们不会为了一点私下里的想法去得罪大金主,不过感慨还是要感慨的。
“是之后要用到的制服,”埃德蒙回答,他的手指抚摸过克拉克的侧脸,“毕竟是急用,所以提早让他们到家里来做了,等会儿你看看我穿着合不合身。”
埃德蒙没有详细说明,但克拉克一下就听懂了,埃德蒙所说的毫无疑问是指这身衣服将会成为他未来的超级英雄制服。克拉克坐在埃德蒙的身边,更仔细地端详着那些布料����也不仅仅是布料,克拉克还可以看到皮革,甚至有些皮革他并不认识。他趴在埃德蒙的肩头,直到裁缝做好了衣服,才终于直起身来。
埃德蒙换上了那身衣服,尝试着做了几个幅度很大的动作,出乎他的意料,自己的这身衣服的延展性非常好,哪怕他高抬腿或者下腰也不会感觉到阻塞。克拉克在一边看得眼神闪亮,偷偷舔了舔嘴唇,他看莫蒂默家还真是忠厚人啊,还给埃德蒙做了一身那么漂亮的制服。
埃德蒙其实也没想到,他给家里的要求是不要彩色紧身衣,结果家里给他做了一身黑色机车皮衣加皮裤加高筒靴加露指手套,看起来像是会因为高速压弯出现在他的手术室里的,外面还罩着一件白色的风衣。如果埃德蒙看过牙狼,他会觉得这身衣服挺像��岛钢牙的,但他没看过,他只能感叹一下。
裁缝看埃德蒙满意了,于是收起东西准备离开,其中的一个递给埃德蒙一双手套,埃德蒙把手套递给克拉克。克拉克戴上手套,感受着那种贴合度和包裹感,然后等人都走光了他才问埃德蒙:“这是什么材料?又是你家传的宝物?”
“龙皮,”埃德蒙回答,他想脱衣服,但克拉克不让,克拉克环着他的脖子,用大腿蹭他的腰侧,“从外部科技或者魔法的材料碰到我可能会受到影响,但是龙皮这种,只要我不动手去把它的坚韧度抹除,它就还是非常坚固的皮革,而且延展性好。不过这也是一百年前的龙皮了,主要是魔法师签订了不可随意猎龙的契约。”
“哇哦,龙皮,”克拉克感慨了一声,“有时候我真觉得你们家有着可怕的能量,说不定你其实是地下世界的王子什么的。”
“嗯……其实也差不多,”埃德蒙很认真地思考了一会儿之后回答,“不过很多人在有钱之后都会想聘用几个超能力者或者魔法师为自己工作的,更加有钱的家族会直接和魔法师家系签订长期契约,包括韦恩家族也是一样。只不过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现在没有魔法师给韦恩家族效力,理论上说他们应该是愿意的。”
克拉克没有回答这个问题,他其实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主要还是因为布鲁斯是个怀疑论者,布鲁斯不相信任何人,甚至不相信自己,要让布鲁斯接受一个“世世代代为韦恩家族工作”的魔法师的难度不亚于明天让太阳从西边出来。
克拉克叹了口气,趴在埃德蒙的胸口用手指画圈圈:“所以,今晚你要和蝙蝠侠见面?”
“是的,有些东西必须要说清楚……”埃德蒙抓住了克拉克的手,放在唇边亲吻,“放心吧,只是见个面而已,不会有事的。如果有事我可以叫超人救我,话说回来,你觉得超人和蝙蝠侠相比哪个更厉害?”
“当然是超人!”克拉克提高了声音,“虽然蝙蝠侠值得尊敬,他保护了哥谭,但超人保护的是整个地球!而且你看,超人有超级力量,有超级速度,还有超级大脑,在阳光下超人就是无敌的!你难道不这么觉得吗!”
“我也这么觉得。”埃德蒙和克拉克蹭了蹭鼻尖,又和克拉克接吻了。
蝙蝠侠看了看他的蝙蝠手表,距离会面时间还有三分钟,他隐藏在阴影之中,决定观察埃德蒙的状况。他很熟悉这种方式,人总是会在独处的时候忍不住露出自己真实的一面,他需要知道埃德蒙��莫蒂默究竟是怎样的人。
然后,埃德蒙来了。
埃德蒙穿着一身皮衣,蝙蝠侠对这种皮革并不是非常了解,不过可以确定是某种特殊生物的皮。在皮衣的胸口处还镶嵌着一块宝石,这块宝石的样子像是一只森冷的爬行动物的眼睛。皮衣外面还罩着一件白色的风衣,在哥谭的夜晚,清洗衣服会变得很麻烦,不过莫蒂默家应该有专门的人负责洗涤。在他的手里拎着一根短杖,聪明的判断,没有专业训练的人拿根棍比拿刀剑要更好,至少不容易伤到自己。
埃德蒙这回带了个看起来正常些的面具,虽然依旧是狂欢节面具的款式,但至少看着不像是半夜出来杀人的精神病。但蝙蝠侠还是敏锐地发现了在面具上有一个唇印,用的还是带金粉的口红,大概是迪奥的。蝙蝠侠下意识闭上了眼睛,哎没眼看一点,哎谁是花花公子啊,哎地球给外星人带来了什么。
埃德蒙左顾右盼了一会儿,然后看向了蝙蝠侠所在的地方,蝙蝠侠对自己会被埃德蒙发现这一点并不困惑,他只是从阴影之中走出,对着埃德蒙微微颔首。蝙蝠侠将自己裹在披风之中,月光将他的影子拉长:“你很守时。”
“我们要去酒吧里边坐边聊吗?”埃德蒙问,他转头看向那个属于火柴马龙的酒吧,“就在这里干站着看起来也不像个事。嗯……蝙蝠侠喝酒吗?还是喝水?还是喝血?”
蝙蝠侠说:“……跟我来。”
他专门准备了一个没人的包厢,毕竟两人杵在火柴马龙的酒吧后巷聊天确实有点尴尬,埃德蒙跟着他走进了包厢,坐在椅子上。这张椅子看起来有些年头了,埃德蒙觉得自己说不定能管它叫声大哥,不叫结界是因为男女授受不亲。然后蝙蝠侠给他和自己的面前都摆了个空杯子,看起来格外有仪式感。
埃德蒙也没喝水,在哥谭不要随便喝水,不管有没有开封,不管有没有离开自己的视线。然后他问蝙蝠侠:“请问,你要和我聊什么?”
蝙蝠侠把埃德蒙写过的举报信一字排开,问埃德蒙:“这些都是你写的?”
埃德蒙点点头,这没啥不好承认的,问这个问题的又不是雨果。蝙蝠侠也点点头,把这些信都收回去了,然后他问:“信里为什么会突然出现一些我之前没看到的东西?”
“我不知道。”埃德蒙坦白而理直气壮地说,他要是知道那他不得一天写三百封举报信,把自己认识的所有人的黑历史都��饬干净了。蝙蝠侠又点点头,他也知道埃德蒙不知道,反正他就是顺嘴一问。他看着埃德蒙,然后说:“在超人破坏了教堂,并且公布了神父的罪恶之后,我看到了你在那些举报信上写的神父的罪行。”
埃德蒙下意识抬头看着蝙蝠侠的眼睛,蝙蝠侠可以看出埃德蒙一瞬间露出了充满希冀的眼神。他轻轻敲击着桌面,然后说:“那些神父在之前就因为各种原因入狱,但问题在于,我在之前已经了解了神父可能做出的事情,却无法将认知与现实建立联系,也无法正常调查在哥谭发生的一切,你有没有头绪?”
“我也不知道,”埃德蒙说,“我掌握了许多知识或者说,证据,但绝大部分证据无法被正常提交给超级英雄,世俗的法律又无法对其进行裁决。实话实说,我觉得这或许是某种力量对超级英雄做出的限制,我不知道该怎么绕开判定,超人这次对我来说也是意外的惊喜。”
蝙蝠侠的手指停了一瞬,他其实想到了一点东西,埃德蒙毫无疑问是个具有特殊性的个体,常量,常数,小丑这样称呼他。而打破那份屏障的第一个超级英雄是超人,和埃德蒙有亲密无间的关系。
……真相不会是体液传播吧?蝙蝠侠肃然起敬了。
第71章 开诚布公
蝙蝠侠,哥谭最伟大的超级英雄,在听完埃德蒙说的话之后,终究还是陷入了一种进退两难的沉思。
首先,他可以确定,在埃德蒙的身上确实有什么特殊之处,这种特殊之处能够让他协助别人看见或者发现一些原本会被忽略,甚至会被屏蔽的东西。埃德蒙的这个超能力非常强大,也非常实用,蝙蝠侠认为他所“无法看到的东西”和一直都阻拦着布鲁斯,让布鲁斯无法治理好哥谭的某种特殊力量有关。他需要思考埃德蒙的这种力量的运作机理,发现哥谭真实的一面。
然后,超人曾经一度突破过这种封锁,证明了这种针对超级英雄的封锁是全球性的,而不是某个无聊的魔法师针对蝙蝠侠的恶作剧。从超人的身上,他大概可以发现这种封锁视野的能力的作用机理和解除办法。解除的关键就在埃德蒙的身上,考虑到超人和埃德蒙的亲密关系,或许亲密关系也是其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当然,主要原因还是因为样本太少,埃德蒙和其他英雄没有私交,私生活又比白纸还要干净,布鲁斯曾经听几个超模聊过台上在表演台下埃德蒙在玩手机的事情,按照他对埃德蒙的了解,这还真不是什么维护人设。但也正因如此,麻烦的事情就出来了,埃德蒙信任蝙蝠侠,还写过举报信,蝙蝠侠和超人之间最大的区别就在于超人和埃德蒙的亲密关系。
蝙蝠侠沉默地看着眼前空空如也的杯子,他觉得自己的心就像是这个杯子一样易碎。
真相千万不要是体液传播啊!他对男人没兴趣,对当小三没兴趣,对面对一个愤怒的超人更没兴趣。
但蝙蝠侠并没有表现出自己的崩溃,他只是沉稳地颔首,然后用他一贯的冷静而富有力量的声音说:“我现在确实有一个猜想,但是我需要你的血样,悖论。”
“好,”埃德蒙回答,现在不是推三阻四或者质疑蝙蝠侠的时候,再怎么说老牌超级英雄在处理类似的问题上总是比他更靠谱一点的,“多少?这里有没有干净的一次性采血设施,或者附近有没有你认识的,可靠的社区诊所?如果没有的话,可以等我去我那里采血完了再给你带过来。”
蝙蝠侠一瞬间还有点感动,这年头那么开诚布公的人真是不多了,易地而处,要是他听说有人需要他的血样,他的第一反应绝对会变成“是不是有什么阴谋”。不过说归说,蝙蝠侠也相信这是因为埃德蒙的有恃无恐,毕竟扎塔娜和康斯坦丁都说过,在魔法师当中流传着埃德蒙��莫蒂默的传说,这是一个拿到了真名、鲜血和头发都无法诅咒的人。
至于会不会有人在拿到了埃德蒙的血样之后给他做个克隆人出来……哈哈,生孩子怎么可能是那么简单的事情!
“我这里有。”然后蝙蝠侠从抽屉里拿出了一次的采血针,和碘伏一起递给了埃德蒙。埃德蒙相信蝙蝠侠不会在这方面对自己说谎,但他还是打开金手指的面板看了一眼这个采血针,上面没有显示存有什么特别的病毒或者污染。这不代表这个采血针百分之百安全,不过至少可以证明它并没有在哥谭被打开过。
毕竟哥谭的空气当中都有严重的污染,只要包装被打开了哪怕一瞬间,就算是经过了消毒,也几乎无法抹除这种污染。
然后埃德蒙把风衣脱了,把皮衣脱了,把里面的内衬……
“不能直接撩起袖子吗?”蝙蝠侠问,他一瞬间觉得自己有点无助。埃德蒙眨了眨眼,有些无奈地回答:“为了凸显身材,我的这身衣服都有点紧身,用力的话袖子拉不上来。抱歉,如果你真的感觉不舒服,我可以考虑回避一下,我不知道蝙蝠侠不能看到男人的上半身……”
“不。”蝙蝠侠很努力的才让自己的语气不要更加无助下去,他真不是这个意思,蝙蝠侠也绝对没有什么不能看到人类男性上半身的毛病,他会露出这样的表情纯粹是因为他看到埃德蒙的身上还有超人留下的唇印。虽然埃德蒙已经很努力擦掉了,但金粉依然在昏暗的灯光下闪闪发光。蝙蝠侠的侦探大脑甚至让他立刻推断出了他们两人之前的动作。
我真的需要知道那么多吗?蝙蝠侠第一次产生了无知是福的想法。
埃德蒙自己给自己扎橡皮管,消毒,拍血管,扎针,看着自己的血流进负压采血管里,他取了五管血递给蝙蝠侠,蝙蝠侠接过,放入了小冷柜里。然后他自己给自己按棉花,蝙蝠侠看着埃德蒙,视线稍微有点漂移:“你以后有什么规划?”
“不过是走一步看一步罢了,”埃德蒙说,“我的人生就是这样随波逐流,不要有提前的规划,反倒不会因为没有达成目标而失望。”
蝙蝠侠并不认可埃德蒙的行事准则,他更喜欢将一切都收归于自己的计划之中,有备无患,但他也理解埃德蒙会有这种思想的原因。他静坐着,等待埃德蒙止血,埃德蒙看着棉球,过了一会儿之后才问:“对了,那个女孩……我不想称呼她为安东尼的妻子,但我不知道她的名字。安东尼的日记里称呼她为天使,妻子,亲爱的……但没有哪篇写了她的名字。”
“她从‘嫁给’安东尼之后就被强迫吸毒,”蝙蝠侠平静地说,“最开始是过量的止痛药和镇定剂,然后是致幻剂,因为安东尼觉得这可以让她不要那么痛苦。她的大脑发育不良,身体也是,她已经忘记了自己的名字。不过,她还有机会,韦恩聘请了魔法师暂时压制了她的毒瘾,即使智力发育不完全,至少她还可以在韦恩集团的福利院生活下去,甚至有一份工作。”
工作,虽然很多人会觉得自己的工作又累又讨厌,但有一份工作确实是人奔向相对自由的唯一一个途径。埃德蒙点了点头,他紧握着双手,然后轻声笑了:“有时候我还是会忘记魔法之类的事情,但这样最好了,另外,如果有需要的医疗建议可以随时找我。对了,韦恩集团的福利院接受私人捐赠吗?”
“以什么名义?”蝙蝠侠问埃德蒙,“莫蒂默医生,还是悖论?”
“以一个匿名的人。”埃德蒙说,悖论的捐赠可能会提升人气或者换来太好的风评,他得控制好自己的风评,而莫蒂默医生更是不适合在这个情况下出头。蝙蝠侠点了点头,默认了埃德蒙可以用这种方式出钱:“你自己去联系韦恩集团的福利院的财务。”
埃德蒙微笑起来,然后他将一份文件放在了蝙蝠侠的面前:“我想你知道,而他们也知道你知道,你也知道他们知道你知道。总之,文件是真的,但看你怎么运用。”
埃德蒙看着血止住了,就放下棉球,穿好衣服。蝙蝠侠看着埃德蒙离开。接着他才接通了通讯:“罗宾,汇报夜巡情况。”
杰森的声音传来,带着一种运动过后的兴奋和焦躁:“一切顺利,只是差点被那个XX养的家伙跑了。放心吧蝙蝠侠,我有分寸。”
蝙蝠侠的脸色一黑,这叫有分寸吗?他听杰森的语气就知道事情没那么简单,恐怕犯人原本只要被打一拳,现在杰森在犯人身上打了七八十拳,只是人还没死,仅此而已。他深吸一口气,看向酒吧的前台,前台并不算多么人声鼎沸,但他们依然遵从着“火柴马龙”的纪律。
这里是他一手建成的情报集散点,蝙蝠侠也通过这种方式获取情报,不过在绝大部分时候,他也会让自己的不同身份之间的情报互不干涉。这是一种规则,这也是他给自己的限制,毕竟要是蝙蝠侠真的无所不知,很快火柴马龙的身份就会暴露出来。一般而言,他会从结果反推过程,找到别的证据,再将这种证据提交出来。
蝙蝠侠其实很希望把这个酒吧变成更大的情报交易处,但他有着超级英雄的底线。他不接受自己的领地变成毒品和人口交易的地点,也不接受在这个酒吧里进行如性贩运的行为,这就导致这间酒吧天然的缺乏某种……吸引力。
人们,或者说,罪犯们会更愿意去黑面具手下的帮派酒吧里,一面赌博,一面饮酒作乐。而更有钱的人会去冰山酒吧,企鹅人也在做个政治掮客,他能提供更多的东西。
蝙蝠侠翻开了埃德蒙给的文件,文件里是某个市议员的黑料,这个市议员打算在明年竞选哥谭市长。蝙蝠侠粗略地翻看了一下,他可以确定这些受贿的,为帮派提供便利的行为都是完全真实的,但问题是,他要如何使用这份文件。
埃德蒙说的那段话像是谜语,蝙蝠侠倒是能听懂,埃德蒙的意思是,蝙蝠侠知道埃德蒙出来当超级英雄背后肯定有任务,而埃德蒙背后的人也相信蝙蝠侠会看穿这一点。当然,蝙蝠侠已经理解了这件事。所以问题就出在,这份文件绝对是真的,但这份文件把这个市议员搞下台之后,下一个上来的可能就是莫蒂默家族安排的人。
这是个难题,不过幸好,蝙蝠侠很擅长解决难题。
第72章 林肯
埃德蒙觉得自从决定支楞起来之后,这段时间他的生活真的很充实,果然是人一旦决定干活,就会有干不完的活。
他离开了酒吧,从酒吧的停车库里取出了自己的平衡车,然后踩着平衡车回家。这是埃德蒙给自己准备的专用坐骑,虽然事情抽象了一点,但他觉得比摩托车好。他在上辈子考驾照的时候没少看车祸警示录,于是他对摩托车的观点就是来得快走得快开得快死得快,肉包铁哪有铁包肉安全,随随便便就会被日的一下打成糊糊。
而且这里是哥谭,你不能确定会不会有哪个地方的神经病因为突发奇想,打算批量制作路易十六而在路中间拉一条钢琴线。哥谭部分街道的采光不好,毕竟路灯电压不稳,有些地方甚至路灯都被砸了卖钱。要等市政府维修是不可能的事情,也没人会自己掏钱补贴老乡,于是这些灯基本上就这样继续坏着了。
埃德蒙这辈子的眼神很好,毕竟意外的没有近视,但他绝对做不到在晚上的,昏暗的街道上,在高速行驶的时候看到一条悬在半空中的钢琴线。他不想cos水掉割头的eto,就算皮埃尔可以用巫毒娃娃保护他也是如此,万一就是万一,万一是确实存在的,埃德蒙可不觉得会有什么好心的老乡帮自己把脑袋续上。
至于安全性更好的汽车,说句实话,哥谭的许多小巷被专门“设计”成了汽车无法驶入的大小。这些小巷在规划的最初宽度还是正常的,毕竟修筑城市的人一开始也并不会想到这些小巷将会被如何应用,至少在那个时候,哥谭还是正常的城市。但是随着人口的增加,许多小巷两侧的房屋都开始了对街道的侵占,三合板和铁板占据了更多的空间。
而为了在物理上划分街区,甚至是为了不同帮派之间可以更好地进行巷战,垃圾桶、废弃的车辆和各式各样的建筑材料也成为了物理性质上的阻碍,这也是一种防御工事。最狭窄的小巷甚至要侧身才能勉强进入,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保证了其中居民的安全。或者说,至少居民认为这样可以保护自己的安全。
这样看来,或许腿着走遍哥谭的大街小巷反而更好,不过实际上也不安全,说实在的,街道两侧的房屋之中并不缺乏那种来都来了杀两个人助助兴的精神,或者时刻准备打劫的混混。许多地面上有着经年未曾清洗的污渍,真正的“体面人”甚至受不了这种臭味。当然,埃德蒙走路的主要原因还是超级英雄不适合腿着走来走去,但埃德蒙又不会飞。
平衡车其实真挺好的,埃德蒙想,虽然他不知道为什么在看到平衡车的时候,克拉克会露出那种欲言又止似笑非笑的表情。他也打算给克拉克买一辆平衡车,克拉克不喜欢开汽车,平时上班都是骑自行车的,而平衡车怎么都比自行车方便,还可以直接拎到公司里去,不用担心会被人偷轱辘。
在快要进入别墅区的时候,埃德蒙突然停了下来,他一脚站定,然后转过头去提高了声音:“你要跟到什么时候?我可不记得跟踪是一直跟在别人身后什么都不做的。快出来吧,我已经发现你了。如果你不想被我视为敌人的话,现在出来是你最后的机会。”
理所当然的,没有任何人或者声音回应埃德蒙,埃德蒙倒是也不为此着恼,他只是忍不住叹了口气。他可以理解隐藏在暗处的人把他这句话当做是虚张声势,还挺正常的,但他是真的发现了有人正在跟踪自己。
埃德蒙是个警惕的人,身在哥谭也不允许他不警惕,虽说家里有保镖,克拉克也有超能力,但随便把危险带回家还是愚蠢的行为。于是他会定期用金手指环顾一下四周,确定自己的身边有没有超能力者存在。毫无疑问,那家伙跟着埃德蒙已经很久了。一次两次感觉到那家伙的存在还能说是巧合,虽然反应过激一些的人早就开枪了,而那么多次,怎么也不算巧合了。
埃德蒙没有删除超能力然后一枪过去的原因也很简单,他点开了那个陌生人的超能力列表����埃德蒙其实不喜欢这样冒犯别人的隐私来满足自己的好奇心,他只是需要研究对方是否真的是自己的敌人。而他看到了熟悉的条目,条目的名字是“利爪”,这代表跟踪他的人是猫头鹰法庭的成员。
埃德蒙无奈地又喊了一嗓子,让跟踪者出来,跟踪者还是没有出来,于是埃德蒙只能走向跟踪者藏身的方向。他站在距离那个利爪还有两米的地方,然后叹气:“我知道你在这里,不是装腔作势,所以你可以出来了吗?难道叫你来跟踪我的家伙没有告诉过你,你们的这些小伎俩对我没用?还是说你真的打算违背神圣的诺言,与我为敌?”
在说到最后一句话的时候,埃德蒙眯起了眼睛,原则上来说,利爪禁止被用于猫头鹰法庭成员内部的争斗,但原则上不行就是实际上可以。法庭的内部本身就不是铁板一块,许多人都会希望从自己的同类身上撕下一块肉来����毕竟吞并了那些小家族也不能带来什么好处,吃二十颗瓜子带来的饱腹感不如一个馒头。
过了一会儿,一个身影才从黑暗之中缓缓浮现,他穿着利爪的制服,戴着猫头鹰的面具,埃德蒙看着那个人,强忍着没有让自己的脸上露出冷笑,虽然按理来说他现在冷笑,对方是看不到的。而那个利爪在走到埃德蒙的面前时才摘下了面具,他单膝跪地,说:“在下是法庭之主派来协助您的利爪。”
林肯��玛奇,埃德蒙在心里啧了一声,这是一只相当特殊的利爪,在他的同类需要冷冻以备不时之需的时候,林肯可以在外学习。目前他正在堪萨斯州的某个市当检察长,名声可谓相当不错,不过这步棋在最终回到哥谭并不是什么难以预料的事情,林肯的背景相当干净,一看就知道是为了让他回到哥谭从政。
“随我来,”然后埃德蒙说,他选择在这里停下是因为这里有他的安全屋,虽然只是个小的社区诊所,“我不习惯和人站着聊天。”林肯跟在埃德蒙的身后,至少此时此刻,他表现出了崇敬和谦卑,不过埃德蒙觉得林肯说不定还挺蔑视自己的。他没说什么,只是打开了诊所的后门,让林肯找个位置坐。
林肯规规矩矩地坐下了,埃德蒙眯着眼睛看着他,两人都戴着面具,似乎证明彼此之间不可能有任何坦诚。过了一会儿之后,埃德蒙开口发问了:“所以,法庭之主让你来协助我,你会怎样协助我,而为了让你协助我,我又需要做些什么?”
埃德蒙不觉得林肯回哥谭就是为了给自己当利爪的,这太浪费了,埃德蒙更愿意认为林肯的任务是和自己互相“协助”。毕竟一个可能成为哥谭市议员的人,和一个未来的“超级英雄”之间存在合作关系,在这个世界上是一件美好的事情。
林肯用着恭敬的语气开口了:“诚如您所想的,法庭之主让我协助您更好地成为一个超级英雄,被哥谭人所敬仰,以此代替蝙蝠侠……啊,我失言了。总而言之,我会为您铺设好道路,您只要走上去,就足够了。”
“也就是说,我需要先帮你站在足够高的位置上,才可以期待你给我带来的回报?”埃德蒙问,他的右手扣住左手的手腕,后背靠在椅背上面,微微抬起下巴,露出高高在上的姿态,“你打算成为哥谭市议员……不,成为哥谭市长?”
“这要看法庭的安排,”林肯的语气充满了圆滑,“不过我想,我站的越高,对法庭就越是有利,不是吗?莫蒂默少爷,不,悖论少爷。法庭也需要一个哥谭市长,当然,我并不打算成为这一届的哥谭市长,我的名望不够……支持一个超级英雄可以让我的名望提升。”
“或许吧。”埃德蒙说,他并没有立刻给林肯许诺,实际上他觉得林肯有些古怪,这是他的直觉。然后埃德蒙站起来送客,林肯微笑着隐入黑暗,直到去了埃德蒙看不到的地方才啧了一声。
他以为这位猫头鹰法庭的小少爷是什么依靠家族余荫才能获得“假扮超级英雄”的美差的人,因此一开始心里确实有着轻慢,但很快他就理解了埃德蒙并不是个好应付的家伙。埃德蒙的超能力他也有所耳闻,不过林肯更关注的还是其他东西。
他摘下面具,转头看向玻璃中映出的,自己的容颜,或许是因为改造并未完成,他依然是黑发蓝眼的,并没有和其他利爪一样,有一双金色的眼睛。在店里有着海报,是店长和布鲁斯��韦恩握手的照片,这位哥谭的花花公子怀中搂着高挑的超模,脸上满是傲慢。林肯看着自己的脸,也看着布鲁斯的脸,他可以看出自己和布鲁斯的相似之处。
猫头鹰法庭说,林肯原来的作用是冒充布鲁斯��韦恩,但布鲁斯已经回到了哥谭。但林肯偷听到了一些谋划,他们说林肯是布鲁斯的兄弟,被猫头鹰法庭带走,因为法庭想看兄弟相残的戏码取乐。林肯相信猫头鹰法庭能做出这样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