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瘟疫青年小病菌
但他们不该这样,埃德蒙想,埃德蒙其实不觉得自己是什么道德标兵。爬山的时候他也会让人把自己挑上去,在饭菜里吃出头发他会和服务员吵架,外卖晚点超过半小时他会投诉外卖员,在医院里也会对规培生拍桌子……但人不该这样活着。
人不该因为打翻了牛奶就担心被拖出去鞭打到死,不该“不小心”摔破孩子的皮肤防止被主人看上做成皮包,不该只是因为吃了一颗消炎药就对主人感恩戴德……不,人甚至不该有主人。哪怕是住家保姆和老板之间的关系也应该是爱干干不干滚,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他甚至在困惑,他甚至在心里大喊����
为什么不杀了我?杀了我,杀了雨果,杀了伊莎贝拉……莫蒂默家就可以宣告终结了。
但他无法喊出这句话。
第28章 埃德蒙曾经想过一了百了
埃德蒙曾经一度想过去死。
他的人性在尖叫,他的道德在呐喊,他在过去的人生当中所养成的一切观念都在喋喋不休地说着这个世界是错误的,这个世界生病了,但是在他眼前的所有人,他能接触到的所有人都觉得他才是无理取闹的那一个。猫头鹰法庭里有慈善家,有富商,有议员,有市长,有州长,甚至还有总统的候选人和“超级英雄”,他们觥筹交错,生活在希望的灯下。
而埃德蒙为了练习手术去过帮派管理的地区,一部分帮派由各个家族所有,帮着他们去做一些不方便的事情。埃德蒙看着那些人来来往往,在万圣节的街道上他都无法见过那么多奇形怪状的存在。他看到有些人脸上长着巨大的脓疮,看起来就像是另一张脸,他看到皮肤硬化的痕迹,空心的针尖甚至刺不穿动脉,他看到有人一边走,身上一边掉下虫子。
噗叽,虫子被踩扁。
他看到门上挂着风干的头颅,大大小小,一家人被连成一串,地上散落着手指的骨头。他帮一个码头的帮派分子缝好了被什么东西整根砍断的手臂����对他来说,这样的缝合手术很简单����然后告诉那个人要休息,要补充营养,但那个人只是对着他露出一个像是嘲笑,又像是对着一无所知的孩子充满怜悯的笑容,转头去购买“止疼剂”。
帮派分子也是工人,尤其是那种通过非法的活动无法换取足够的金钱养活自己的时候。甚至最开始的帮派本身就带着抱团取暖的属性,那些从旧大陆来的人,他们被以不同信仰,不同国家,不同族群划分,接下来还要加上肤色和阶级,要融入族群,要受到保护,你就必须变得残酷,你就必须让其他人对你足够恐慌。
他练习手术,因为他希望以后当个医生,但他今天缝合好的人,明天就会被开膛破肚的倒在另一条街上。他的哥哥姐姐����不是雨果的那些����还喜欢和他开玩笑,因为他是一个书呆子,他们喜欢问埃德蒙“猜猜看你治好的那个人多久会死”,赌注是黄金和宝石做成的玩具,他们会故意让埃德蒙多赢几次,以免雨果生气。
他甚至曾经想过做慈善,那个时候他给自己的面具起的名字就是悖论,他想自己说不定可以点燃什么火焰,哪怕火焰最后把他烧得一干二净也是一样。他问那些人他们需要什么,但他们无法给他一个准确的回答,绝大部分人甚至没有正常的语言表达能力,他们就连自己到底哪里在痛都说不出来,他们甚至就连自己需要的止疼剂是什么都说不出来。
他们只能说,上帝啊,上帝保佑你,发发慈悲吧,先生,发发慈悲吧。
唯一一次,让埃德蒙觉得自己成功救了的人,是一个名为亚瑟的脱口秀演员。亚瑟是个倒霉蛋,他说的笑话一点都不好笑,因为他缺乏那种令人信服的天赋,又只能一次次挖开自己的伤疤,将自己的血肉当做笑料摆在看客们的面前。他被吸嗨了的Teenagers拖进小巷里殴打,他刚好被埃德蒙看见,于是埃德蒙让他的属下把这个人拖进他暂时挂靠的小黑诊所。
亚瑟讲的笑话一点都不好笑,埃德蒙觉得最好笑的就是他觉得自己是托马斯��韦恩的私生子,当时在竞选市长的人也叫托马斯,他甚至分不清到底是哪个托马斯,但他是唯一能听懂埃德蒙的口音和用词的人了,他甚至能说出自己需要什么药维持精神的稳定。在平静下来的时候,亚瑟会笑着说埃德蒙就像是在想着一千年以后的事情,但绝大部分人能拥有现在已经非常困难了。
然而亚瑟还是死了,即使埃德蒙给他一笔钱,这笔钱能让他过上中产的生活,能让他安葬他的母亲,即使埃德蒙偶尔还会让他来讲一些不好笑的笑话。亚瑟在路上癫痫发作,被救护车送进了医院,喝多了的急诊医生认为他需要输血,所以给他输血……但哥谭许多医院的血浆被小丑污染了,于是小丑病毒感染了本就有精神疾病的亚瑟。
这倒是好笑的事情了,因为有韦恩集团的监督,哥谭的医院最近几年很少倒卖血浆,在哥谭需要输血,又需要(且去的起医院)的病人几乎都能得到输血,这反而导致小丑病毒真的在哥谭传播并且蔓延。在埃德蒙为了“这个任人取乐的丑角”赶到医院的时候,亚瑟已经杀死了医生和护士,拿输液针割开了自己的嘴角。
嘻嘻,嘻嘻,他说,他说。
看,气球,红色的气球在天上飞,爱丽丝掉进了兔子洞,吃下蘑菇之后变大,吃下饼干之后变小,或者反过来。疯子们笑着,笑着,笑着,眼睛留下血泪,就像是化妆一样。
化装舞会,化装舞会,但即便如此,整场化装舞会依然是场奢华狂欢的盛宴……摘下面具!摘下面具!摘下面具!
于是埃德蒙举起了枪。
他可以救亚瑟,抹除亚瑟身上的病毒感染,但从此以后亚瑟将会永远背负着杀死医生和护士的罪恶。亚瑟会发疯,他的精神本就不稳定,这样活着不如去死。
蝙蝠侠在不久之后来到了医院,埃德蒙从来没有责怪过蝙蝠侠,因为在外面还有更多的疯子,他只是看着亚瑟的血在地面上蔓延开来。他说埃德蒙需要检测身体里是否还有小丑病毒的残留,而埃德蒙说不用。埃德蒙知道小丑病毒,但小丑病毒对他也无效,他冲动地走向蝙蝠侠,他说自己有许许多多的罪证,关于人口贩卖,关于强迫用药,也关于吃人,他说希望蝙蝠侠维护正义。
蝙蝠侠答应了他,然后蝙蝠侠忘记了发生过的一切,直到这时候埃德蒙才终究摸到了这个世界的真相或者说,真相之一。这是超级英雄漫画的世界,而超级英雄漫画被画出来为的是给青少年看,是鼓舞人心,因此,即便是英雄也有一辈子无法触及的东西。蝙蝠侠走过满是污水和泥泞的小巷,但他没有看到地上的针管,他无法看到地上的针管,因为这是超级英雄漫画的世界。
或者在必要的时候,他会看到,因为针管是线索,或者是场景道具,让一切更加真实,让这个故事更加令人信服,但故事只是故事。
能看到一切的,只有埃德蒙,和嗤笑着英雄的怪物们。
所以埃德蒙曾经一度想过去死,如果这个世界只是单纯的现实,或者单纯的漫画,他都能正常地生活下去。如果是现实,他可以跑到另一个国家,可以拿着钱脱离自己的家族。他有手艺,他是出色的外科医生。如果是漫画,他可以期待英雄,他可以呼唤英雄的拯救,他只要伸出手去,渴求着天国的降临。
但这不是漫画,这也不是现实,这是两者的狭间,猫头鹰的羽翼包裹着全球,所以埃德蒙只能留在哥谭,而现实的屏障蒙蔽了英雄的双目,所以埃德蒙无法大声呐喊。他的声音不会被任何人听到,一旦他的声音停下就会被英雄遗忘。
他注定无法得救,只能握住克拉克的手,获得溺水之人向上仰首的勇气,但他又感到疲惫,他会觉得要不然自己放手吧,被溺死在水里,我死之后哪管洪水滔天。
阻止他去死的是克拉克的爱,和恐惧。
埃德蒙会上网,这没什么,很多人都会上网,但他在匿名论坛里看到那些人对克拉克的大放厥词。克拉克是一个很美的记者,自然也会有无数狂热的追求者,许多人不敢出现在现实里,只能在网上说着自己的疯狂。他们说着想要把克拉克囚禁起来,以发泄过剩的欲望,吃掉克拉克的血肉,收藏皮肤和骨骼和那双明艳的蓝眼睛,他们说……
于是埃德蒙不敢去死了,他开始恐惧如果自己死了克拉克会陷入到那样的绝境当中,甚至超人都无法屏蔽克拉克的恐惧。超人很强,但万一要杀害克拉克的人“不属于超级英雄漫画”呢?万一超人为了拯救别的什么人暂时离开了地球,回来的时候克拉克已经死了呢?如果说天上掉下一颗核弹突然把整个大都会的所有人炸死了呢?
于是埃德蒙决定活下去,活到克拉克不需要他的一天。
克拉克可以感觉到埃德蒙的手正在他的手中微微颤抖,于是他只能更紧地握着埃德蒙的手,对埃德蒙提议:“要不我们还是离岛吧?你有什么想去的地方吗?今天我是你的,无论你想做什么,我都会陪在你的身边。”所以,不要害怕了,埃德蒙,我会保护你的,就像是我保护着这个世界一样。
埃德蒙深吸一口气,他还是感觉到冷,于是他点了点头:“我想去大都会晒晒太阳,或许大都会的东道主愿意陪着我?”
克拉克轻笑起来,他将埃德蒙的手贴在自己的嘴唇上:“好的,我的伯爵阁下����但我不想坐直升飞机,要不还是开车?”埃德蒙又点头,他看着克拉克,克拉克也会因为各种影响忘记看到的那些血肉横飞的东西,但埃德蒙觉得庆幸,克拉克蔚蓝的眼睛从未被污浊侵染,而且克拉克的报道曾经带来过真正的力量。
只有在这个时候,埃德蒙会感谢这还是漫画的世界,克拉克的报道推翻过大都会的某个首富的商业帝国,这样也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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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超级英雄漫画滤镜:
本文的核心设定之一,在超级英雄漫画滤镜之下,超级英雄和一般人看到的东西其实有所差别。
打个比方,法医哥能看到冰糖苹果串,但是超级英雄看不到,他们只能认知为“这家人死光了”,阿蝙能看到的更黑暗一点,但也只有“这家人的血喷在墙上用以威慑其他人”,因为漫画是少年漫,不可能真给你画苹果。
当然,再进一步,阿蝙也能看到骷髅,但没有细节。
法医哥提交的证据会被忽略/遗忘/变成白纸,因为超英漫画不可能真的给你来商战或者大查账。
但有些时候是可以卡bug的,比如说一个人是超英,但还没有完全变成超英。就像克克肯,他在是超英但还没有变成超英的大学阶段暂时失去过滤镜(更前期是超级小子克拉克ver.,后期是超人)然后直奔斩杀线。
下一个是谁呢?大家猜猜看。
提示:和马戏团的那一天有关,但不是迪克(感觉一眼看出来了)。
另外,和法医哥亲密接触也会让滤镜变得薄一点,或者自己的漫画剧情黑暗也是。
为什么会这样呢?以后会写到的。
关于法医哥为什么不润,因为这里是超英漫画,别的国家有空气墙,去加拿大没有超英带着都去不了。
第29章 城市规划
大都会与哥谭之间的格局是截然不同的。
当然,这并不是在说大都会与哥谭的城市建设方面存在高下之分,但这句话由埃德蒙说出来也没什么说服力。他完全不懂什么城市建设或者规划之类的东西,而他接受的所谓精英教育之中也不包括历史����或者更准确地说,不是不包括,而是历史本身也经过了诸多涂抹。于是他只能凭借自己的感受,做出主观的回答与判断。
不过无论是大都会人还是哥谭人,只要是对于城市的历史稍有研究的人都会知道,哥谭事实上比起大都会更早迎来开发。哥谭的地理环境和水文环境都相对优越,曾经地下还埋藏着许多矿物,因此淘金客们络绎不绝。然而较早的开发也让这座城市的现今迎来了各种问题,如今哥谭的建筑和道路几乎都保留着一定的“古典”风貌,甚至许多道路都不能允许大车入内。
而工业发展留下的痕迹极大的破坏了哥谭应有的自然风貌,目前哥谭的树木几乎都是后期移栽,地下水的大量开采导致地面下陷,地面开裂和建筑物墙面开裂,目前依然存在部分矿洞在不安全的情况下继续被盗掘。哥谭的港口同样也因为地面下陷遭到了破坏,大大小小十余处港口,只有七处还能勉强使用。
在几十年前,艾伦��韦恩发现了哥谭的隐忧,他以一种富豪的热情和建筑师的使命感协同当时的哥谭市长对城市进行了重新规划。现在哥谭的市政府里其实还保留着那个时候他协助市长竞选时宣讲的录像,艾伦��韦恩和布鲁斯长得非常相似,在当时也有美男子的称呼,哪怕是极低的像素和黑白的影像也无法掩盖他脸上的神采奕奕。
在他的方案中,哥谭将会是一个取消了种族隔离的美好都市,在这里,人们只要步行十五分钟便可以到达离家最近的公园,几个街区统一有学校进行教学。警察会定期巡逻,市政府的拨款会让他们的足迹遍布每一个街区,不会再出现报警之后五个小时警察才赶到的情况。诊所和公益诊所将会保护居民的生命安全,他甚至愿意自己出钱。
也不是说他不出钱会有别人出钱的意思。
另外,不必要的下水道和矿道会被封锁,一部分港口将会被关停,另一部分则改成旅游景点,一部分含铅的水管将会被更换。工会要保证工人的安全,劳动时的工伤需要得到补偿,辞退工人必须有理有据,也必须有足够的赔偿金。工厂将会开放保育院,让工人可以放心工作,他们的孩子可以安全的玩耍和受到照顾,不用担心被人带走或者丢失……
然后艾伦��韦恩就死了,在死前他充满不甘地说,自己看到了夜空中飞舞的猫头鹰,他郁郁寡欢,酒醉后跌入了一个污水坑,就在这个不到洗脸盆大的水坑里淹死了。不久之后,他的朋友,那位新的市长,在吃饭的时候被鱼骨头划伤了喉咙,他的喉咙发炎化脓,很快就让他痛苦地死去了。对哥谭的改造刚开始就已经停下,这里没有怜悯,没有希望,哥谭从未迎来过黎明。
下一个打算改造哥谭的是托马斯��韦恩,而他的结局所有人都一清二楚。
而大都会不同����大都会与哥谭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大都会的土里没埋着什么好东西,似乎有一只手把大都会的所有好东西都丢到了别处。大都会的土地并不肥沃,肥沃的土地在堪萨斯。大都会的土壤里没有矿产,矿产在哥谭。大都会的地下水喝起来非常苦涩,地面坚硬难以挖掘,因此淘金客们对大都会全无兴趣,直到大都会成为了高科技产业区为止。
截至目前,几十家大型科技公司齐聚大都会,而其中最耀眼的便是莱克斯集团,而同样的,大都会也被其中的居民所改造。
相较于哥谭,大都会的城市规划更加新潮也更加密集,可以看到无数横平竖直的道路将大都会贯穿。城市的中心被高楼大厦所覆盖,坚硬的土壤反而成为了坚实的地基。其中最为高耸入云的便是莱克斯大厦,即使不喜欢卢瑟,埃德蒙也不得不承认,卢瑟确实是一位天才的科学家。人们在街道上行色匆匆,奔向自己的公司。
大都会天生就有一套“准入门槛”,这是哥谭无法做到的,因为大都会的所有企业都不是所谓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而在科技公司上班,就连保洁也需要文凭,防止把工作文件当做垃圾。也正是因此一份工作有无数人希望争抢,你不干有的是别人干。而离职的人也会很快离开大都会,不会继续在大都会的街边逗留。
大都会的夜晚非常的美丽,但这份美丽是由一些冷酷无情的东西换来的,在大都会没有沿街关闭的店铺也没有烂尾楼,街道上永远车水马龙以至于人行道格外拥挤,甚至容不下流浪汉的帐篷。公园虽然开放,但本质上还是各个企业的私有财产,一旦流浪汉进入就可以被警察直接带走。大都会的地铁口有专门的装置防止流浪汉逗留,也因此大都会的地铁是全美最干净的。
甚至于,当莱克斯集团开发出了一套全新的供暖回收装置之后,连地铁的通风口都不会再吹出暖风了,而全新规划的下水道系统也没有给流浪汉预留出空间……一句话,你在大都会根本没法以流浪的方式生活下去,大都会只有一个小小的角落还保留了所谓的贫民窟,但事实上那个贫民窟里几乎全是莱克斯集团豢养的打手。
当然,这一切在超人出现之后得到了改变。
这并不是说超人来了之后大都会就多了流浪汉,而是说,大部分的企业都知道自己最好要尊重超人����也不是说哥谭人就不知道要尊重蝙蝠侠了,只不过两个城市的情况截然不同。大都会的高科技企业们大部分都是新贵,没有哥谭老钱那么……有退路,他们必须考虑超人的想法是否会对自己造成影响,不像是猫头鹰法庭,想直接干掉蝙蝠侠。
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大都会那种精英主义的,让人恐惧的高效运转确实发生了一定程度的改变,你可以在街头看到不少小吃摊,他们并不被帮派所管辖,也没有帮派敢在超人随叫随到的情况下对他们进行管辖。警察倒是可以维护秩序,超人不会阻止警察驱赶占道经营的人,但如果你想要使用暴力,边上一定会有一个满脸微笑的超人等着买刚出炉的热狗或者甜甜圈。
超人自然也没法管正常的辞退员工,他也从不做劳动仲裁,但超人很愿意帮一个想要上班的人找工作。超人倒是没有什么人类世界的工厂,但韦恩集团,奎恩工业和莫蒂默家族下的一部分产业会很愿意吸收一些社会上的人才。另外,某个企业非法辞退员工,或者以不正常的理由辞退员工的次数过多,这件事就会莫名其妙出现在《星球日报》上,或者某些电台里,而外星人满脸无辜。
医疗也是一样,有人身患重病或者突发恶疾,不用叫救护车,只要叫超人。街上发生了交通事故,或者家里的车突然损坏,超人很愿意先帮忙把人送到目的地。甚至在一场重要的会议之前衣服突然被咖啡弄脏了,只要好声好气的拜托超人,超人也会笑着帮你拿一套新衣服,或者在三秒之内用超能力把衣服上的污渍清理干净。
不过其实超人也不是全勤工作,他也有自己的私生活,所以有些时候他会用孤独堡垒的机器人帮自己顶一下。而在有了超人兜底的时候,事故反而变少了,大家也变得心平气和了,毕竟突发状况不代表一系列的滑落,而代表超人无奈地笑。大都会人将超人称为大都会的超人,而其他人将大都会称为超人的大都会。
可惜某个人对此有不同的意见,但我们不要去管他,毕竟超人都不是很明白那家伙的脑回路,他只能尊重、祝福和顺从。
当莫蒂默家族的豪车从大桥上驶入哥谭的瞬间,阳光洒落了下来。
埃德蒙和克拉克坐在后座,两人依偎在一起,这倒不是因为埃德蒙不喜欢开车,实在是大都会找不到什么停车的地方,而且还容易堵车,有时候交通事故会造成超人得把车一辆辆搬开。克拉克把脸贴在埃德蒙的脸上,低声说:“要不今天你我就别回去了,在我的公寓里住一晚怎么样?”
埃德蒙的大拇指摩挲着克拉克的腰线,克拉克的腰很窄,尤其是和他宽阔的胸肌和丰腴的臀部相比,甚至给人一种“盈盈一握”的错觉。他同样低声说:“不行啊,雨果一定叫我带你回家住几晚,所以九点前我们必须返程……我会在家里补偿你的,克拉克。”
克拉克的眼睛濡湿起来,他凑过去轻咬着埃德蒙的嘴唇,在车里低声说:“要不是这里容易堵车停车,我要你现在就补偿给我,埃德蒙,你猜猜我能吞下去多少……要不我们干脆开个房吧,别逛街了,反正这两天街上也没什么新鲜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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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入V四更[让我康康]
第30章 压力
可惜的是,埃德蒙并没有答应克拉克荒淫无度的提议,不过克拉克其实也没有感觉多么的灰心丧气。反正他说这个也不是真的为了和埃德蒙一起在房间里腻歪一整天,这属于一种有枣没枣打一杆子����但如果埃德蒙真的要和他腻歪一阵天,他也不会不开心就是了。
在度过最初的试探期之后,克拉克慢慢的发现了埃德蒙在阴郁虚无的外表之下有着怎样的内在。埃德蒙是个好人,而且是个普世价值观下的好人,克拉克可以理解一个好人在这种混乱的环境之下生活会遭受什么样的创伤,甚至可以说埃德蒙的阴郁和虚无主义都是创伤造成的。
而就算是已经难受成这样了,埃德蒙也最多自己消化自己的情绪,没有像是一部分哥谭人那样抑郁转双向,从压力自己变成爆破别人。
于是克拉克对埃德蒙的怜惜与日俱增,当一个人开始怜惜另一个人,觉得自己要成为他的依靠,要珍惜他时,这个人已经基本上完蛋了。埃德蒙又是个非常符合克拉克审美的漂亮男孩����倒不是说同性恋对克拉克来说算什么问题,毕竟他都已经是裸猿爱好者了����这份怜惜转化为爱也只是时间的问题。
克拉克喜欢调侃埃德蒙,逗埃德蒙玩,引诱埃德蒙去做一些不节制,对身体不是非常好,但可以让埃德蒙心情愉快,最重要的是也不违反法律和道德的事情。他会带着埃德蒙出去玩,睡懒觉,吃各种各样的垃圾食品……直到埃德蒙露出无奈的,羞赧的,或者愉快的微笑为止。看到埃德蒙微笑,克拉克的心情也会跟着好起来。
直到这时他才明白玛莎和乔纳森口中说的,心灵的通道,或者灵魂的回音是怎么一回事,可惜埃德蒙的焦虑无药可救,直到现在他都不敢对克拉克求婚或者让克拉克正式成为他的男友。这也不是克拉克的自作多情,虽然Sugar baby很容易因为身份和地位的不对等,和一点点上位者的温柔,产生“我是不同的”这样的错觉,但克拉克知道这不是错觉。
他看到过埃德蒙盯着珠宝设计师的联系方式,偷偷量克拉克的无名指周长,挑选宝石……但同时埃德蒙也很怕克拉克和莫蒂默家族扯上关系,他还说要是克拉克真的和他结婚,就必须改姓莫蒂默,而且家里的农场会被莫蒂默家族收购。为了保护克拉克,无论是克拉克还是乔纳森还是玛莎,他们都会被带到莫蒂默家族的领地,克拉克将会无法继续当一个调查记者。
克拉克会被囚禁在婚姻,囚禁在莫蒂默家族的领地上,除了埃德蒙出去应酬的时候带着克拉克当一个漂亮的摆设,之后克拉克一切的价值就只有为莫蒂默家族发声,和当一只漂亮的小鸟。
埃德蒙知道这是克拉克绝对无法接受的,也是他绝对无法接受的,所以那些宝石最后被做成了其他装饰品,在公开或者不公开的场合闪闪发光。
克拉克为埃德蒙的忧虑感到幸福,也担心埃德蒙的心灵受到创伤,有时候他觉得自己像是捧着一只刚出壳的小鸟,甚至稍稍用力都可能会让那可怜的小生命死去。但那是一只可爱的小鸟,在克拉克贴近埃德蒙的时候,可以听到干净清澈的声音,那是鸟儿的鸣叫。
埃德蒙不愿意把克拉克关起来,虽然他还是会在克拉克没法联系他的时候焦虑得要命,但至少也会等到克拉克自己回来的时候可怜兮兮地发抖。埃德蒙会帮助克拉克做一切必要的事情,无论是慈善还是安排工作岗位,无论克拉克说还是不说。埃德蒙也理解克拉克的灵魂,他知道克拉克是什么样的人所以从来不会侮辱克拉克。
打钱不算,毕竟埃德蒙也很明确地说了他给克拉克疯狂打钱是因为担忧克拉克的生活出问题,也是一种缓解自己焦虑的办法,所以打钱当然不算侮辱克拉克。克拉克也能理解埃德蒙的焦虑,他的大学同学已经死了四个了,这四个是克拉克没法救的����用药过量。但用药过量也是因为生活的痛苦,克拉克不得不觉得这一切过于沉重。
他的同学们也有完全堕落成喉舌,或者成为三流小报的撰稿人的,说不定还写过克拉克的绯闻。克拉克以前还被他们打过电话,说我们没有恶意,只是想要交稿,克拉克不得不让他们不要过于胡编乱造。